要是哪个杂志社确定不发表你的文章,你可以在投别的杂志社.
建议还是不要,这样不怎么好。
如果想再发布的话要大规模修改。
被期刊退稿后,是可以重新投稿的,但是要重新选择一家期刊投稿,看看能不能投稿成功
其实这个不算的,很多人都这么干。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你投的学术会议是国际学术会议,因为国际学术会议是英文投稿,而你再投国内的中文杂志社,基本上就是没得问题的。但是建议你最好还是把文章的题目摘要做少量改动下,表格数据也改动下。关于这个问题,建议你百度搜:EI学术会议中心,有这个问题的详细剖析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作者在规定之日内是不得一稿多投的. 懂了吧.
是的,原则上是不能再发表的但转载除外,如果你在一本杂志上发一篇散文,而像《读者》这样的文摘性杂志又转载了这篇文章,这样是可以的,只是要注明原载的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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