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委托他人代为书写论文,法律并不禁止,但如果使用委托他人书写的论文用于评定职称、毕业论文答辩等需要委托人自行撰写论文的用途,则违反相关职称评定、学位颁发的规定。可能受到取消职称、学位等处罚,这一类处罚目前应该属于行政处罚的范围,即委托人可能承担行政责任。代写网站开办人以代为撰写论文参加职称评定、论文答辩等方式招揽“顾客”,其对论文的不正当用途是明知的,从这一点看,其亦应承担行政责任。同时,若其论文系剽窃他人论文而来,同样违法,应向合法的著作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并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