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又可以称为“商务代理”,一般指的是在所在行业管理范围内接受其他人的委托,且为他人促成或者缔结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就是代为企业打理生意,它是厂家予以商家佣金额度的一种经营形式;其所代理的货品或者商品所有权一般是属于厂家,而非商家所有;因为商家不是在销售自己生成的产品,而是代理企业产品进行转手销售;因此代理商,一般是针对赚取企业代理一定佣金的商业单位。一般情况下,商务的代理一般按照其不同的方法会有不同的分类,具体如下:1、根据委托人所赋予代理人的权限,可以分为独家代理人、或一般代理人以及总代理等;2、依据代理的业务内容,可以分为商品代理、保险代理、证券代理、旅行代理、或广告代理、投标代理等。《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