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古语“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其实是非常有道理的,鲍毓明隐瞒十四年的美国国籍,最后因其性侵案被发现,“平衡点”觉得是冥冥中迟早会发生的事情,因为这世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所以能在想要做或者正在做补发或者违法事情的人,要能够想明白这些才行。不要抱任何侥幸的心理,因为在中国像鲍毓明这样已经是国外人的身份,同时在国内大肆捞钱者非常多。
鲍毓明何许人也:1972年出生,1994年获天津大学工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01年获美国桥港大学计算机硕士学位,具有中国律师资格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曾获全国十佳总法律顾问。曾任美国思科和美国新闻集团等跨国企业资深法律顾问,中兴通讯独立非执行董事、杰瑞股份及其附属公司(合称“杰瑞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
爆发的事件:2020年4月,一段6分钟的短片被媒体曝光,一名女孩自述“被烟台上市公司高管性侵四年”的事件随之成为舆论的中心。4月9日,被害女孩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从2016年起,她和“养父”鲍毓明一起生活,3年时间里遭到多次性侵,其自述“第一次被性侵时刚满14周岁”揭开了鲍毓明虚伪的面孔和谎言欺诈的本质。
这样的人国外也不欢迎:诚信什么时候对于任何人都是有用的,见利忘义的人早晚会被发现,而且会被唾弃,弄虚作假也是如此,侥幸只是一时的,相信调到酬勤,用自己努力换取的才是最珍贵的,用其他手段巧取豪夺,最终必将鸡飞蛋打,而且会声名扫地,鲍毓明等之流会有很多,但是结果都必将是这样的。
不要以为美国会喜欢这种没有诚信的人,他们喜欢的只是你的钱而已,一旦发现你入籍时的宣誓有谎言,或者有欺的行为,没收你的财产是分分钟的事,根本不会像中国这样网开一面,这一点中国的解决方法有些“纵容”的味道,应该非常严厉才行,能够起到以儆效尤的效果,让后来者心惊胆战,不敢效仿才行。
移民要按照要求来:我们国家有明文规定,对移民的中国人,不能在中国的企业担任高管,像鲍毓明的这种行为就属于欺,国家有权没收他的财产,并在他的征信上加入谎言的纪录,要有一个榜样的效果,让那些未被发现者还拍,不敢继续下去,移民是自由的,但是要按照要求来,不能什么好事都是你的。
如果国家能够把这样的一群人从重处理,让他们“竹篮打水一场空”,还要声名扫地,对于后来人起到一个警示的作用,你们说呢?欢迎留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