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督办、接待、后勤保障、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人事处承担党务、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社会保险、工青妇、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政策法规处拟定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有关重大课题调研和政策研究;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参与重要文稿起草。就业促进处组织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参与拟定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劳动关系处组织实施劳动关系规范政策;制定工资指导线、指导价位和最低标准;管理市欠薪保障基金;监督执行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建立三方协商机制和集体协商制度。人力资源配置处拟定并组织实施年度人力资源引进和配置计划;办理人员招调手续,指导各区和用工单位人力资源引进和配置工作;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中介机构;指导监督人事档案管理。职业能力建设处承担政府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管理各类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机构,指导技工学校招生工作;承担高技能人才规划和管理工作。公务员管理处组织实施政府系统公务员(含聘任制公务员)和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人员的职位管理、录用、考核、任免、交流、奖惩、辞职辞退等政策;按权限审核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职员与雇员管理处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考核、惩戒、解聘、辞聘等政策;拟定并指导实施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等政策。工资福利处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参与拟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政策;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及管理工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军官转业安置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的安置政策、计划;管理安置经费;组织军转干部培训;组织拟定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措施;承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退役金核发和档案管理;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计划财务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拟定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各项基金的监督和审计制度;监管各项基金运作流程,查处违规行为;承担企业年金监管工作;承担全局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信息处统筹、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信访处处理本局职责范围内的来信、来电、来访;协调处理信访维稳工作;承担信访统计分析。业务受理处统一受理本局面向社会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项目;承办证书发放、业务咨询工作;承担与市行政服务大厅及电子政务监察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