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培期间不需要拿继续教育学分的。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
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I类、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教育学分的获得: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一般可以通过参加国家或者省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主持学术会议、在学术刊物发表文章,科研等获得。也可以参加医院组织的学习获得,可以写论文在杂志上发表,可以参加医学继续教育,也可以通过医院内部培训获得继续教育学分。
专业知识涵盖药学专业知识、临床医学知识、药物治疗学知识、心理学知识、统计学知识、药学服务信息技术应用知识;药物合理使用的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