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1月27日的时候,《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外发布。这个意见里面强调,在高校内部的教师收入分配上,不能将论文数、专利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和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奖励直接挂钩。这个指导意见一经发布便引来教师的热议。很显然这个指导意见是为了防止现在高校老师为了“发表论文而发表论文”的现象,将教学环境回归到教育本身。但是这个指导意见真能改变目前的现状吗?
以前高校很多的老师的工资都和论文的数量进行挂钩的,往往论文发的多了会有比较高的绩效工资。这也导致一些教师并没有心思专心教学,会把更多的时间放到自己的论文上,毕竟这关系到自己的收入。
而由于自身能力以及时间的问题,很多高校教师甚至不惜抄袭的风险去增加自己的论文数量,这也为高校学生树立了不好的形象。
很显然,只强调论文数量的绩效考核非常不利于目前的高校教学环境。
由于教师的绩效工资会和论文数量进行挂钩,导致教师的收入会和论文数量有很大的关系。而一旦取消这项指标,必然会影响到一些教师的工资。
一些教师的工资如果被下调,那么自然在教学上也会有一定的心理落差,所以也是很不利于教学环境的。而高校在短时间内不可能把学校老师的薪酬制度制作完毕,所以这个时间段内教师可能处境会比较尴尬。
虽然意见将目前高校教学的论文数量弊端暴露出来了,但是并没有告诉各个高校该如何建立自己学校的教师薪酬制度。
教育部毕竟也不可能将全国所有的高校的薪酬体系都做一个统一的规范,各个地方不一样,很难统一起来。所以制定薪酬体系还是高校自己的事情。
高校在教育部的知道意见之上,应该根据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校的教师薪酬体系,保证教师的工资待遇不受影响,积极鼓励教师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将学校的教育环境拉回到最本质的教育和科研环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