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师相当于工程师,属于中级职称。政工师职称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申报评定的,不用参加考试的。
政工师是指凡现在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经企业推荐可申报评审相应职务任职资格。
在评定中,要重视学历、资历和论著,更要重视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和实绩,特别强调对参评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等方面的严格要求,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作出正确评价。参加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评审的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对其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和实绩作出书面鉴定。
政工师级别分为政工员、助理政工师、中级政工师、高级政工师四个级别。
具体评聘对象为:
1、企业工会的负责人,宣教、组织、研究、女工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2、在行政系列宣传、宣教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3、企业共青团组织负责人和宣传、组织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4、企业党委的负责人,组、宣、办、研究、统战等部门和纪委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5、专职党总支、党支部书记;
6、兼有政工或技术工作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其主要工作岗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扩展资料:
中级政工师任职条件:
1、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和贯彻。
2、掌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的专业知识;提交两篇思想政治工作的论文或文章,由地(市)、厅(局)政工职称办(职改办)或省企业政工职称办分送同行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人员各一名进行鉴定,其中一篇应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3、熟悉本职业务,能起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文件、文章;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经验,密切联系群众,能独立在群众中进行宣传、讲解工作,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并有较好的工作实绩。
4、大学专科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4年;后取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年;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2年。
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累计满2年,一般发表思想政治工作论文2篇;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直接确认为政工师资格。
正常申报中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其相应的专业能力、业绩、资历评价,应在及格成绩以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政工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