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评职称以第一作者为准,这样基本你成了协作者。但版权问题,应该是俩共有。
那要看情况而定了,如果文章上的作者简介和通信地址都是你的,那这篇文章你算通信作者,所以评职称时是有效的;如果没有你的信息,仅是第二作者,那就看你们单位的评职称的要求,这个需要你去核查了。
从其他角度来讲是不公平的,因为教育需要一视同仁,但是从老师本身来讲是公平的,因为他的时间精力有限。另外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论文设计本来就是比较繁琐的事情,而导师也是人,人总是要分亲疏,有自己独立的思考能力,所以修改了一些内容从他自己的角度来看,是没什么问题的。
那就要看署名情况了,全你名,你得感谢老师,你老师的名字以指导老师名义存在,没毛病,老师单人名义那肯定是了,两个人共同名义,这个应另当别论,本质上是算的,没经过你同意,你不介意暂时没经济方面也没什么关系,但是后期如果形成权威之势那些的,产生版权费、效益那些,问题就大了
也可以算你的文章,但你只能是第二作者,真正受益的是第一作者,你老师在发表前就没征求你的意见吗?强烈鄙视这样的老师。
第一人称最重要找出版社前提是你有证据一般导师都会署名第二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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