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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期刊投稿作者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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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期刊投稿作者贡献

1.投稿忘记标注共同第一作者,但是作者贡献里面写了,其情况如下所示。2.提到共同第一作者,这些年在科研圈徜(zhua)徉(kuang)的老铁们恐怕都有话可说。无论评奖评优加分、还是硕博毕业要求,无论高校求职,还是职称评定,每个人或多或少都经历过“共一”的洗礼。随着国内学术环境的发展和变化,对于共同第一作者的定位和评价开始出现分歧:部分单位在人才招聘和职称评定的过程中,弱化“共一”与“一作”的区别,也不乏有严格认定的学校质疑“共一”的含金量。01. SCI的专属特权共同第一作者,本质上是科研领域的“舶来品”。追溯我国学术期刊署名方式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一篇论文拥有多个作者,则按照其贡献程度进行降序排名,即我们常见的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即使你将两个名字并列摆放,也默认前者是一作。当然,后来借鉴国外期刊的做法,增加了通讯作者这一重要身份,相当于邀请权威人士来为投稿做质量担保。总之,迄今为止,本土期刊不存在“共同第一作者”的署名习惯,这也导致许多人为“评职称只认第一作者”而倍感愁苦。SCI的引进,成为打破这一僵局的“福音”。对于以实验数据为核心的理工科成果展示平台,SCI英文期刊执行并认可“共同第一作者“,本着严谨客观的科研态度和对参与成员劳动成果的尊重,第一作者可以≥2个,影响因子高的期刊甚至可以有4-5个第一作者。例如,《Nature》在“作者须知”中指出,如果确实有必要说明两个以上的作者在地位上是相同的,可采取“共同第一作者”(Joint first authors)的署名方式,也可在这些作者的姓名旁边使用符号来标识,并说明这些作者对研究工作的贡献是相同的。如此一来,无数科研工作者的信心和底气仿佛更加充足了;与此同时,“署名灌水现象”也慢慢滋生。02. 认可但不认同那么,在具体评定的过程中,究竟认不认可共同第一作者的身份和价值呢?这就涉及到3种情况,我们来进行分类讨论。研究生评奖及毕业。在硕博求学阶段,以“共一”身份发表的论文成果相对认可度较高。无论是评奖评优、还是毕业要求,只要是第二作者及以上层次的署名,一般都被学校学院承认。尚处于“青铜”“白银”级别的研究生,无论从资源渠道、还是科研能力来看,都很难以独立第一作者的署名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稿,因此出于鼓励和激励的考虑,即使是SCI的共同第一作者,也实属难得求职高校、科研院所。随着高校准入门槛的不断提高,各用人单位对于教师、科研岗位的学术要求也在提档。通过检索青塔人才网发现,以理工科为例,有关论文署名的要求从“以第一作者在国内TOP期刊上发文”进化到

写法如下:1、首先必须要认识到审稿人的重要性。优秀的审稿人,不仅对学术期刊甚至对整个学术界的发展都非常必要。2、作为一个优秀的审稿人,这是让同行和编委了解你的学术鉴赏力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窗口。

期刊投稿作者贡献

首先第一行最大字体的是论文标题,接着下面的是作者姓名和作者单位,每位作者要对应起来,一般IEEE的论文模板,要求作者信息只需要:姓名和单位即可(英文版的),其余信息不需要。不过你这个模板感觉已经不是IEEE最新的模板了,建议你最好去IEEE官网上看看最新的,如果英语不好的朋友,你也可以百度搜:EI学术会议中心,有常见几个知名出版社的论文模板格式和一些EI学术知识点学习资料等。

1.投稿忘记标注共同第一作者,但是作者贡献里面写了,其情况如下所示。2.提到共同第一作者,这些年在科研圈徜(zhua)徉(kuang)的老铁们恐怕都有话可说。无论评奖评优加分、还是硕博毕业要求,无论高校求职,还是职称评定,每个人或多或少都经历过“共一”的洗礼。随着国内学术环境的发展和变化,对于共同第一作者的定位和评价开始出现分歧:部分单位在人才招聘和职称评定的过程中,弱化“共一”与“一作”的区别,也不乏有严格认定的学校质疑“共一”的含金量。01. SCI的专属特权共同第一作者,本质上是科研领域的“舶来品”。追溯我国学术期刊署名方式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一篇论文拥有多个作者,则按照其贡献程度进行降序排名,即我们常见的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即使你将两个名字并列摆放,也默认前者是一作。当然,后来借鉴国外期刊的做法,增加了通讯作者这一重要身份,相当于邀请权威人士来为投稿做质量担保。总之,迄今为止,本土期刊不存在“共同第一作者”的署名习惯,这也导致许多人为“评职称只认第一作者”而倍感愁苦。SCI的引进,成为打破这一僵局的“福音”。对于以实验数据为核心的理工科成果展示平台,SCI英文期刊执行并认可“共同第一作者“,本着严谨客观的科研态度和对参与成员劳动成果的尊重,第一作者可以≥2个,影响因子高的期刊甚至可以有4-5个第一作者。例如,《Nature》在“作者须知”中指出,如果确实有必要说明两个以上的作者在地位上是相同的,可采取“共同第一作者”(Joint first authors)的署名方式,也可在这些作者的姓名旁边使用符号来标识,并说明这些作者对研究工作的贡献是相同的。如此一来,无数科研工作者的信心和底气仿佛更加充足了;与此同时,“署名灌水现象”也慢慢滋生。02. 认可但不认同那么,在具体评定的过程中,究竟认不认可共同第一作者的身份和价值呢?这就涉及到3种情况,我们来进行分类讨论。研究生评奖及毕业。在硕博求学阶段,以“共一”身份发表的论文成果相对认可度较高。无论是评奖评优、还是毕业要求,只要是第二作者及以上层次的署名,一般都被学校学院承认。尚处于“青铜”“白银”级别的研究生,无论从资源渠道、还是科研能力来看,都很难以独立第一作者的署名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稿,因此出于鼓励和激励的考虑,即使是SCI的共同第一作者,也实属难得求职高校、科研院所。随着高校准入门槛的不断提高,各用人单位对于教师、科研岗位的学术要求也在提档。通过检索青塔人才网发现,以理工科为例,有关论文署名的要求从“以第一作者在国内TOP期刊上发文”进化到

中文期刊投稿作者贡献大吗

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在论文发表中都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

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在论文发表中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对文章写作发表的贡献都是非常大的,如果一定要一较高下,也要看论文发表的不同情况,在不同情况下,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所受的重视程度是不同的。

先来说说国内发表论文的情况,国内发表论文尤其是职称论文十分看中第一作者,很多职称文件中明确要求申报人员要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这种要求之下,通讯作者的作用就不及第一作者了,注意并不是通讯作者没有用处,而是认可度不及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的文章肯定也是可以加分的,只不过不如通讯作者高。

国外情况则有所不同,国外学术期刊会比较重视通讯作者,比如sci期刊,sci论文的通讯作者对文章承担着学术责任和法律责任,论文的第一作者是这项科研成果的主要贡献者,而论文的通讯作者是这项成果的责任者和受益人,还肩负着对外联络沟通的责任,所以说在sci论文发表中,通讯作者显得更为关键一些。

对于作者在论文发表中成为第一作者还是成为通讯作者,要看具体情况,不论是第一作者还是通讯作者,对作者要求都是非常高的,若是想在论文发表中占据重要地位,就必须不断提高自身学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才行,以上就是对论文发表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简单介绍。

论文发表:

顾名思义,就是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用于评定职称。主要为企事业单位员工、教师、科研工作者、高校学生等为了呈现学术成果及理论水平,而采取的一种行为,论文发表的载体主要为学术期刊、报纸。

“论文”是指精深而有系统的学术文章,是课题研究、问题讨论的表达形式。论文发表就是专门对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领域中某一问题,进行探讨、分析论证的文章发表在国家正式出版物上。

学术论文首先应当具有独创性。要在论题涉及的范围内,言他人所未言,提他人所未提。要有所创新,有所发现,要有独特的、合乎客观实际的看法。只是重复、模仿别人的意见,称不上学术论文。

中文核心期刊的作者分第一和第二作者。

第一作者基本是,工作中贡献最大的研究人员,是具体工作的主要执行者,也是原始数据的收集和处理人,更是初稿的执笔人,对研究结果与数据的真实性,需要负首要责任。

按照国内期刊的署名方式,如果一篇论文,有多个作者,就需要按照贡献的大小,来依次排名,评职称时,第一作者只认可1个人,不能同时2个人,享受第一作者的职称加分。

但SCI英文期刊不同,第一作者可以有多个,就是所说的共同第一作者,有些影响因子高的期刊,甚至可以有4-5个第一作者,当然~这点是基于作者对论文贡献乃同样大小,或者项目难度大,必须合作完成。

中文期刊投稿作者贡献怎么算

分享了一个期刊署名小知识

这个要与出版社或出版商直接商定,具体稿费支付方式有版税制和稿费制。此前国家有稿酬规定,但是比较老了。具体材料参加以下: 书籍稿酬暂行规定 (1990年6月15日国家版权局发布) 第一条 为了保障著译者的正当权益,繁荣创作和学术研究,鼓励著译者和提高出版物的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著译一经出版或发表,应根据作品质量的高低,著译的难易,付给适当的稿酬。初版的书按照字数付给著译者基本稿酬,并且按照印数付给著译者印数稿酬;再版时不付基本稿酬,只付印数稿酬。 第三条 基本稿酬标准:(一)著作稿:每千字10至30元。确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著作,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文艺理论的专著,必须从优付酬者,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但每千字不超过40元。 (2)翻译稿:每千字8至24元。特别难译而质量优秀的译稿,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但每千字不超过35元。 由外文译成中文,对原著作者不付稿酬;对翻译者,按上述标准付酬。 由中文译成外文,对翻译者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稿酬标准付酬。对原著作者按该著作翻译稿酬的20%至40%付酬。 由少数民族文字译成汉文,对原著作者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稿酬标准定级支付60%的稿酬。 对少数民族文字翻译者所付的稿酬,按本款规定的外文译成中文的标准,另加25%至30%付酬。 由汉文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对原著作者不付稿酬。 (3)古籍稿:古籍整理,古籍的今译、笺证、注释、集解,每千字9至18元。对特别繁难,质量又高的,可适当提高,但每千字不得超过30元。 古籍资料的辑录、汇编,每千字5至12元(不付印数稿酬)。 各种古籍索引,每千字5至10元(不付印数稿酬)。 断句、校正错讹,每千字4至8元(不付印数稿酬)。 标点加一般校勘,每千字5至10元;难度大的标点加繁重校勘,可适当提高,但每千字不超过15元(均不付印数稿酬)。 (4)词书稿:词书条目,照本条第(1)款标准,按版面折合的字数计算,另外增加15%至25%的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 百科全书词条编撰,每千字24至30元,另增加20%至30%的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 (5)根据他人著作改编和缩写的书稿,按本条第(1)款标准的40%至60%向改编者付酬。并按改编费的20%至40%向原作者付酬;按改编费的10%至20%向原出版者付酬。 (6)译文的校订费,每千字4至10元,不付印数稿酬。由译者请他人代为校订者,费用由译者自付;出版社请他人校订者,校订费由出版社支付。 (7)索引和图书资料辑录,每千字3至7元,不付印数稿酬。 (8)约请社外人员编选的书籍付编选费,按每万字20至30元付酬,不付印数稿酬。 约请社外人员编辑加工的书稿,付编辑加工费,按每万字20至30元付酬,不付印数稿酬。 (9)约请社外人员审查书稿,付审稿费。一般书籍的审稿费按每万字10至20元付酬;对于繁难的专著,可适当提高,但每万字不超过40元;不付印数稿酬。 第四条 印数稿酬:(一)一般书籍的印数稿酬,按基本稿酬总额的百分比支付:(1)印数在一万册以内的,以一万册计算付基本稿酬的8%;(2)印数超过一万册的,其超过部分以千册为计算单位(不足一千册的,按千册计算),每千册付基本稿酬的0。8%。 (二)对确有重要学术理论研究价值而印数较少的专著,印数在一万册以内的,以一万册计算,付基本稿酬的30%;印数超过一万册的,按本条第(一)款之(2)的规定支付。 (三)本条(一)(二)两款规定的印数稿酬,每次重印均应累计过去的印数。不论初版还是重印,出版社均应在版本记录页上如实注明印数。 (四)学习用书、临时教材或由于其他客观原因而大量印行的著译,在第一次出版后两年内,印数在10万册以下者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付酬;超过10万册以上,视不同情况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30%至50%付酬。 第五条 曾在报刊上发表过的著译,辑成个人专集出版,付给著译者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编选不同著译者的报刊文章合集出版,对著译者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出版社约请多人分章撰写,内容相互有连贯性的专著,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出版社约请多人撰写,单篇独立(没有连贯性)的合集,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 期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已发表过的作品,按第三条第(1)款标准的20%至40%向原作者付酬,并按第三条第(1)款的10%至15%向首次发表该作品的报刊付酬。 第六条 出版社已接受出版的著译,属于非作者原因未能出书者,出版社应按该书稿基本稿酬的30%至50%付给作者著译费(书稿归作者所有)。出版社主动约稿,但因稿件质量不合格未能出书者,出版社视具体情况,酌付少量的约稿费。 第七条 解放前出版过的著译重印或校订重印,支付部分或全部基本稿酬(对已故作者著译的付酬办法见第八条)。解放后出版(或再版)的已付过基本稿酬的著译,再版以及辑成个人专集(包括全集、选集、文集等)或和他人著作合集出版,不再支付基本稿酬,只付印数稿酬。著译修订再版,视修订程度支付修订费。修订费按增补部分的实际情况付酬;修订后,质量有显著提高,可重新支付原基本稿酬的部分或全部,但其印数稿酬,仍应累计原来的印数。 第八条 对已故作者稿酬的继承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1)著译者死亡在30年以内者,出版其未曾发表过的遗作,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再版只付印数稿酬,不付基本稿酬。 (2)著译者死亡超过30年者,重印其作品不再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出版其首次发表的遗作,仍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 第九条 一部书稿分别出版不同字体的版本,或以几种装帧形式出版,或改变书名重印,或由一家出版社转移到另一家出版社出版,或编进另一书时,除对首先出版的版本付一次基本稿酬外,对另外的版本不付基本稿酬,但应累计印数,付印数稿酬。 出版社将一种书籍分地印造,或经地方出版社租型造货,其印数均应一并累计。印数稿酬由供型的出版社付给。 第十条 支付基本稿酬以千字为计算单位,不足千字的作千字算。诗词每10行作千字算(曲艺等韵文体行数计算从诗词)。旧体诗词稿酬可酌量提高。乐曲、歌词、画稿、地图等付酬办法,另定。 支付稿酬的字数按实有正文字数计算,即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数乘以全部实有的行数计算。一般文字的末尾排不足1行的和占行的题目按1行计算。标点排在行外的,字数加十分之一计算。 出版社编辑部增加的例言、说明、注解、目录、索引或其他附件,书上排印的中缝、书眉、页码和翻译书籍中就原书复制的图表以及附录转载的文件资料,均不计稿酬;但翻译书籍的附录、图表内夹有译文的,译文部分计酬。 第十一条 封面和图表的设计,以及中外文对照表的编纂等,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付酬标准另行拟定。 第十二条 出版者同著译者应签订约稿合同或出版合同,是否预付稿酬,由合同约定,但书籍出版后,应在一个月内付清全部稿酬,每次重印应在出版后一个月内结付印数稿酬。 第十三条 书籍出版后,出版社应送给著译者样书,一般性的书籍可送10至20本,情况特殊的可以酌增酌减。对著译者购书应予以优待,在100本以内者,可以按批发折扣售给。情况特殊者,在售书数量上可酌增酌减。 第十四条 台湾、香港、澳门同胞的著译,按本规定以人民币支付稿酬。外国人(包括中国血统的外籍人)的著译(国外未曾出版过),在我国首先出版者(不含翻译或重印),稿酬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各出版社可根据本规定,视具体情况制定本社的稿酬实行办法,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送有关出版行政机关和国家版权局备案。各级出版行政机关和出版社的有关领导部门要加强对稿酬的管理,监督执行。出版社不得任意提高或压低稿酬标准,如有违反者,版权行政机关要予以纠正。各出版社应实行责任编辑、编辑室主任和总编辑三级审查确定稿酬的制度。 第十六条 本暂行规定的付酬标准,报纸、期刊可参照执行,但不付印数稿酬。 第十七条 本暂行规定自1990年7月1日起实行,计酬界限以版本记录页上的出版日期为准。初版的书籍以本暂行规定的稿酬标准支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再版书的印数稿酬,根据本暂行规定的基本稿酬数额,按第四条的规定付酬。 第十八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国家版权局。 参考资料: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1990年第二辑第271页。

对的,而且是买一本,你能得到30元的8%,如果买不掉,你一分没有的。如果自费出书,所有费用自己承担的,但是所有的收入也都归你,但你要买个书号。还有就是合作出书,和自费出书一样,但可以自己策划宣传的。

你那8%是税前的吧,还要交个人所得税 ,出版社代扣,如果收入24000的话 24000*20%*(1-30%)=336024000-3360=20640

中文期刊投稿作者贡献怎么写

写法如下:1、首先必须要认识到审稿人的重要性。优秀的审稿人,不仅对学术期刊甚至对整个学术界的发展都非常必要。2、作为一个优秀的审稿人,这是让同行和编委了解你的学术鉴赏力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窗口。

按要求写。1、frontier杂志贡献就是区分作者的次序,也就是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等等,以此类推。2、一般来说,第一作者应当是文献工作的主要完成者,包括课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等,而第二作者和第三作者一般就是为他们提供帮助的人,并不是完成主要工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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