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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助理发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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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助理发表论文

检察机关是宪法定位的法律监督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工作主题。法律监督工作的好与坏,关涉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从实践看,由于法律规定、职权配置、人员素质等种种原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还存在监督不广、监督不深、监督不够、监督无力等现象。如何更好地行使法律监督权,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完善法律规定,使法律监督更具操作性一是对法律监督的规定应尽可能细化。从目前看,宪法和法律虽然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但是在哪些方面可以监督、如何监督、可以采取哪些监督手段等方面规定得较为模糊,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操作。如:关于刑事立案监督的规定见于《宪法》的第129条、《刑事诉讼法》的第8条和第87条、《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7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的第164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第372条到379条、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工作问题解答》等,但这些大都为原则性规定,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是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规定(试行)》。然而上述规定多为程序方面的规定,又只是规定互相通报、建议、通知、送达、报请等,这种软性监督的方式对于被监督对象拖延不执行或拒不执行缺乏后续的制约措施,实际操作性差。二是监督门槛设置不宜过高。比如《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修订)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于情节较轻的,可以由检察人员以口头方式向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提出纠正意见,并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的时候,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对于情节较重的违法情形,应当报请检察长批准后,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工作实践中,对于那些“情节较轻”的,只能进行口头纠正,缺乏效力,监督效果不明显。三是应强化法律监督的手段。刑诉法、民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督手段较为单一,除抗诉外,主要是发书面通知、检察建议等,一旦被监督单位或个人不予执行或拖延不办,没有后续措施,这就造成了监督不力的现象。如,检察机关在立案监督方面只有调查权,而没有侦查权。调查手段有限并缺乏强制保障措施,加之被监督机关对立案监督在案情认识上及证据收集上会有差别,必然会影响立案监督效果。四是应促进对等监督。应制定相应规定,在重点乡镇设置派驻乡镇检察室,强化对乡镇一级的法庭、公安派出所以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另外,在民事诉讼监督方面,《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88条和第10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和执行检察建议,应当经本院检察委员会决定。但是,同级法院接到再审检察建议后,不用经过审委会,就可以直接由副庭长进行回复,甚至敷衍、不回复。再如,在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提请抗诉后,法院发还重审时虽然另行组成合议庭,但有时负责签字审批的主管院长还是同一个人,对再审案件的公正办理有影响。二、强化内部分工配合,使法律监督更加专业化长期以来,检察机关侧重于刑事检察和自侦工作,对法律监督重视不够。造成这方面的客观原因是,检察机关承担着较重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以我院为例,近三年来,侦监部门的检察员每年人均办理70件案件,人均2天1件;公诉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每年人均办理公诉案件85件,每人平均2.5天办理1件。这些固定的工作量占据他们很大的时间和精力,导致了对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成为了“副业”。因此,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应当以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契机,将法律监督单独抽出,设立诉讼监督局,或者成立诉讼监督组,专门从事刑事、民行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变副业为主业,变被动为主动。同时,独立出来的法律监督部门或办案组应与院内其他业务部门紧密合作,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一是与案管部门合作,强化对案件的入口进行有效监督;二是与批捕、起诉等刑检部门合作,刑检部门在审查案件中发现侦查机关存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和诉讼监督部门或办案组联系,避免监督部门的二次阅卷和重复劳动,既提供了监督案源,又确保了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完善证据链条、促进公正审判,为刑检部门扫清障碍;三是与自侦部门合作,对于在诉讼监督中发现侦查人员或者审判人员有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渎职失职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与反贪、反渎部门配合,既强化了法律监督手段,提高了法律监督效果,又为反贪反渎部门提供了案源;四是与监所检察部门合作,强化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和监督,以及对侦查人员是否存在暴力取证等进行监督调查,更好地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三、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使法律监督更加扎实有效一是应完善执法考核机制,促进法律监督。在工作实践中,有时候出现的监督难、难监督现象,与执法考核有关。比如立案监督,在检察机关这边有考核指标,而且上不封顶、多多益善,但在公安那边,受迫于破案率,往往采取不破不立的做法,被立案监督还有扣分项,所以不愿意配合,即使不积极、不主动。有的检察院甚至为了完成考核指标与公安沟通协调,做假监督、纸面监督和数字监督,只为应付上级考核。个别基层院甚至出现批捕100件,立案监督80件的造假现象。所以,应当树立正确的思想,理清工作和考核的关系,考核是为了工作,而非工作是为了考核。因此,考核宜粗,抓大放小,尽量不要设指标;监督宜细,要规范明确,尽量具体。二是应完善公检法配合与制约机制。做好法律监督,需要公检法三家单位的配合协作,减少分歧,特别在统一执法尺度方面。应在立案标准、羁押必要性认识、批捕、起诉标准和法院审理标准上做到相统一、相一致。同时,重点还要相互制约。从实践看,相互配合有利于案件进展,相互制约才有利于公平公正。检察机关更要在案件事实、证据方面严把关、把好关,做到事实证据统一、程序实体兼顾,以法为是、秉公监督。三是应探索政法机关案件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公开和共享是强化法律监督的有效手段。例如,笔者所在的武安市检察院,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已刑事立案2670余起,其中报捕案件218件,直诉案件110余件,在立案监督方面大有空间,但是仅仅依靠当事人申请、举报,渠道太窄,案源不多。如果能够实现信息共享,就可以从报案、受案开始进行监督,也可以扩展到对治安管理案件的监督,防止刑事案件的“降格处理”,真正做到“源头监督”。同时,信息共享也有利于加强对法院的审判监督。四、加强自我监督和检务公开,使法律监督更具公信力法律监督是对整个诉讼程序的监督,当然也包括对检察机关自侦、捕诉部门的监督。因此,还要将监督触角向内延伸,结合案管部门,对本院受理的批捕、起诉案件的进行程序监督和反馈调查,杜绝错案和执法瑕疵,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公正办理;结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办案人的监督,杜绝执法过错和违法办案,确保每一名干警都能公正、廉洁执法。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还应加强检务公开,通过多种方式,搭建阳光检务平台,提升法律监督公信力。通过整合“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涉农检察宣传、设立乡镇检察室等多种传统的检务公开方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公众集中汇报和宣传检察机关履职尽责情况;通过升级检务大厅,设置律师会见、律师阅卷、综合查询、案件受理等功能区,开展法律咨询、案件查询、律师接待和阅卷、行贿档案查询等多项业务,实现“一站式”公开;通过纸质媒体、电视、广告大屏等媒介,定期公开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办案规程、立案范围、立案标准等内容,定期更新一些检察动态和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通过借力微博、微信、网络展馆等新兴媒体和方式,介绍检察职能,公开案件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公信力。五、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做好法律监督工作,最根本的还是要增强自身素质。我们的监督对象有对法律非常谙熟的经验丰富的老法官,有身经百战的老办案民警,而且执法环境越来越严、越来越规范,这就要求我们检察官作为法律监督者,必然要具备更高的素质。一是要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我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对同属一个战壕的兄弟政法机关进行监督,必然面临方方面面的考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克服畏难情绪,坚持以法为是、唯法是从,以维护法律公正实施为己任,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做一个称职乃至优秀的法律“挑错人”。二是要善于学习,提升法律修养。要凸显以法律监督为核心的检察文化,建设学习型检察院,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升干警文化品味和法律修养。三是要紧贴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法律监督点多面广,需要培养知识全、业务专的的法律监督实践者。可以通过实施全员轮训,让干警到各个业务部门去“兼职”和“实习”,这样有利于干警尽快熟悉和掌握刑事诉讼环节的各个程序,同时,也可以在轮训中发现和培养一专多能的法律监督人才。对年轻干警可以实施跟案培训,从案管受案开始,安排有经验的业务能手做其“导师”,领办某个案件的全流程,促进年轻干警尽快熟悉各项业务,迅速成长、成熟起来。四是要强化队伍的管理监督。任何权力都需要监督和制约,作为法律监督者,也不例外。必须坚持理想信念时时讲、职业道德时时抓、工作纪律时时记,同时,还要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执法检查、检务督察等活动,促进干警公正、廉洁地行使法律监督权。河北省武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廉江市检察院人钟继滔是一位中国检察官,曾任廉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政治部主任,现任廉江市检察院检察长。

您好,廉江市检察院人钟继滔是一位杰出的检察官,他出生于194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任廉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现任廉江市检察院检察长。他是一位非常有责任心的检察官,他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其严谨的态度和聪明的头脑,处理着一件件重要的案件,他的工作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赞誉。他深知检察官的职责,把检察工作放在首位,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推动检察工作的发展,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您好,您问的是廉江市检察院人钟继滔。钟继滔是中国检察官,曾任广东省廉江市检察院检察长。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曾任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广东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助理,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助理等职务。他曾获得中国检察官协会“检察官精神文明奖”,中国检察官协会“检察官社会责任奖”,中国检察官协会“检察官优秀奖”,中国检察官协会“检察官创新奖”等荣誉。他曾发表多篇论文,参与编写多本法律专著,并参与编写《检察官法》和《检察官实务实践》等书籍。

无锡检察官发表论文

可以,只要招生简章上没有规定全日制本科,那就可以考试。如果一个考试不能,多去参加几个考试。

大家都知道,大学分为本科和专科,那么本科和专科工作之后在工资和上有哪些差距呢?下面我为大家解答一下。

很多单位招聘毕业生的时候,专科生的工资都比本科生要低个几百块;如果进了私企,你有能力,以后发展本科和专科没什么区别;但如果进的是国企、政府机关或者是事业单位,专科生在很多方面待遇都要比本科生低,特别是在评职称方面,很吃亏,发展前景不如本科生更好。

本科生,即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层次的在校生、毕业生。本科,分为公办本科和民办本科。包括4种类型:公办一本、公办二本、民办二本、民办三本。大学或学院基本部分(区别于预科、专科),学生毕业后可获学士学位。学制为二年制(专科起点两年制本科),四年制(一般),五年制(医学类、建筑学)。在我国普通高考当中,本科录取分为本科一批(一本)、本科二批(二本)和本科三批(三本)。

专科,大学专科的简称。大学专科教育主要有两种形式:高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高专(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教育的一种层次。专科生、本科生统称为大学生。

(一)就业

根据省教育厅的数据报道,今年安徽省有29.8万高校毕业生,比去年增加了1.9万人。其中29.8万毕业生中,本科生12.6万人,专科高职15.8万人,研究生1.4万人。这就有力的证明了专科生远远多于本科生,学生对学历也一年比一年重视。每到毕业时,找工作都是毕业生本人及家长头疼的事,工作难找,人才招聘会都挤不进去,许多单位(尤其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都要求本科或以上学历,专科没有应聘或考试资格,如许多学校招后勤管理人员及实验员都要求本科,一些小学招聘老师都要求本科以上,由于学历原因,专科生丧失了许多理想的工作机会。当然,高学历并不必然能事业成功,许多没有学历的人一样创业很成功,但当今社会通常学历越高工作机会越多,发展速度越快。

(二)考研

有了本科学历,不需学位证,就可以直接报考全国统招研究生了,而专科生只能在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尽管国家规定如此,但许多大学实际上却不愿招收专科生,他们会在许多方面设置障碍,要求发表论文,加试专业课,英语达到什么水平等。

(三)考证

许多国家职业资格证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如现在公证员、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的司法考试报名条件要求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均可,不分专业,如律师本科都不是学法律的,学中文的、经济的、化工的,什么专业都有。而如果只是专科,不管是哪个专业,也不管毕业于哪个学校,也不管个人有什么背景关系,就很难当上公证员、律师、法官和检察官了,以前靠些关系专科就可以当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的时代一去不复反了。

(四)考公务员

公务员工作稳定,待遇较高,压力较小,又有权力,现在许多人都想做公务员,而人事部规定,公务员岗位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现在大多数公务员岗位都要求本科以上才有资格报考,通常只有基层和艰苦的工作岗位留给专科一部分。

(五)留学

现在许多国家都承认我国的本科学历,有了本科,就可以在国外直接报读更高一级学历了,不需要在国外再浪费时间,这样会省许多费用。

扩展资料

自考优势

1.就业

本科学历比专科学历找工作的优势显而易见,专科学历,无形之中将丧失许多理想的工作机会。当然,高学历并不必然能事业成功,许多没有学历的人一样创业很成功,但当今社会通常学历越高工作机会越多,上升空间越大,发展速度越快。

2.工资定级

我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都是按照学历定工资,本科工资比专科工资高一档次,较规范的企业也是按学历定工资,如在苏州、上海、深圳等地外资企业或国内知名企业上班,上岗工资本科工资比专科工资高500元以上是正常的,而且本科以上的奖金和提升机会都比专科相对多一些,当然也有部分企业部分岗位,尤其是一些未成型的企业,并不以学历定岗,只考虑为其创造了多少效益。

3.人事改革

许多单位(尤其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提拔干部、竞选领导基本条件都是本科以上学历,即使自己完全可以胜任,却没有竞选资格,机遇摆在面前却抓不住,在职人员若在规定年限拿不到本科及以上,在人事改革中会直接导致下岗,即专科以下即使找到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可能面临下岗失业的危险。

4.考研

有了本科学历,不需学位证,就可以直接报考全国统招研究生,而专科生只能在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或专科毕业满5年报考统招研究生,尽管国家规定允许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但许多大学实际上却不愿招收专科生,会在许多方面设障碍,要求发表论文,加试专业课,英语达到什么水平等。另外,在职获取硕士学位还要有学士学位,如果是专科,今后若想在职获取硕士学位,机会渺茫。

5.考证

许多国家职业资格证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在公证员、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的司法考试报名条件要求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均可,不分专业,如许多律师本科都不是学法律的,学中文的、经济的、化工的,什么专业都有。而如果只是专科,不管是哪个专业,也不管毕业于哪个学校,也不管个人有什么背景关系,就一生永远做不了公证员、律师、法官和检察官了。

6.考公务员

根据我国公务员考试的相关规定,要求报考公务员考试的学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部分地区对学历要求放宽到专科学历,具体的报考条件考生可咨询当地招生办。所谓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也包含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即已经取得专科文凭的学生通过自考本科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自考本科生是可以持该学历参加公务员考试的。

7.留学

许多国家都承认我国的本科学历,尤其是自考,在几种专升本途径中相对难度高,在国际上的认可度非常高,世界上二十几个主要发达国家都承认我国的自考,有了本科,就可以在国外直接报读更高一级学历。

8.职称评定

如今各类职称评定几乎都与学历挂钩,在评定高级职称时专科以下基本上没有机会,许多的单位的主管领导几乎都是由高级职称的人担任的,没有高级职称会丧失许多当主管领导的机会,而没有本科,又会丧失评高级职称的机会。

9.其他

以上介绍了一些常见的本科最基本的用途,不管是哪种本科,也不管是哪种专业,没有更高一些的学历,人生会失去许多机会,事实上,现实社会中很多方面高学历都是必要的。即使自己毕业自主创业,许多人挣了钱后,又都想花更多的钱去谋取高学历,来武装和包装自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自考本科

毒品检察官发表论文

1.《罪犯改造价值与冲突》,载《法学研究》,(被高校文科文摘转载),2001年第01期2.《对常见犯罪量刑基准的经验分析》,载《法学研究》,2009年02期3.《简论未成年人教养体制改革与立法》,载《现代法学》,1993年02期4 .《论刑罚配置中的法官裁量权》,载《中外法学》,2005年04期5.《多维视角下的犯罪评价 》,载《犯罪研究》,2003年第02期6.《秩序整合与法律示范》,载《中外法学》,2000年04月7.《论行刑教育化》,载《法律科学》,1999年第02期8.《刑法理性与规则意义》,载《人文杂志》,2002年第02期9.《制度性教养的命运与立法选择》,载《中外法学》,(《理性与秩序》转载,储槐植,陈兴良主编),2001年06月10.《依法治国与法文化传统.》,载《 探索》,1998年第02期11.《对推进中国法治的几点思考》,载《探索》, 1998年06期12.《中国社会转型期间的犯罪对策》,载《犯罪与改造研究》, 2001年01期13.《百年狱制改良的两大历史关联》,载《犯罪与改造研究》, 1999年05期14.《以权力制约权力》,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2年04期15.《完善并处罚金执行规则与制度的基本思考》,载《财产刑执行的调查与研究》,赵秉志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11月16.《论行刑权的两种走势》,载《政治与法律》, 2001年第03期17.《劳教制度执行管理研究》,载《法学》, 2001年第06期18.《完善犯罪预防的重要尝试》,载《人民检察》, 2003年1月19.《寻找行刑法的原动力》,载《法学评论》, 2000年1月20.《关于“重返社会”的再探讨》,载《中国监狱学刊》,(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 2001年02期21.《只有创新,才有特色》,载《中国监狱学刊》 , 2000年01期22.《再谈假释适用》,载《中国监狱学刊》 , 2002年04期23.《宋代劳役监初探》,载《中国监狱学刊》,(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 1997年02期24.《我国行刑法制的现状与趋势》,载《刑事法评论》,陈兴良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06卷25.《暂缓不起诉,并无不当》,载《社会科学报》,2003年4月1726.《从个案尝试看法律的生长点》,载《社会科学报》, 2003年7月1327.《也谈管制刑的法律调整》,载《中国刑事法杂志》,(被中国监狱学刊转载),2000年第04期28.《检察权与执行权的互动研究》,载《金陵法律评论》 ,2002年4月29.《减刑运作与刑罚的合理弹性》,载《云南法学》, 2002年2月30.《对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与处罚》,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2年3月31.《自由刑执行中的若干法律问题》,载《山东法学》,(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1999年第01期32《减刑运作与刑罚合理弹性》,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1年01期33.《论刑事执行制度与法律的完善》,载《北京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2000年04期34.《完善未成年人教养制度的思路》,载《青少年犯罪研究》 ,(刊于《青少年犯罪问题》),1997年05期35.《抗日根据地的狱制特色》,载《现代法学》,1991年06期36.《劳动改造是中国行刑理论的核心》,载《探索》,1993年05期37.《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与处罚》,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1999年02期38.《从传统劳役刑看中国行刑制度的发展》,载《中外监狱史研究文集》,法律出版社,2002年07期39.《人性与刑罚 刑法适用问题研究》,长安出版社,2002年10月40.《关于金融犯罪认定的若干思考》,载《犯罪认定与刑罚研究》,重庆出版社,2000年07月41.《也谈完善刑事执行法制的基本思路》,载《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01期42.《刑事执行中关键技术的运用和创新》(与聂宁、宗雄信合著),载《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年01期43.《我国行刑权的合理构建》,载于《刑事法评论》,陈兴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09卷44.《关于假释适用的若干认识》,载《广西政法干部管理学报》,2003年01期45.《论刑事执行监督的法律根据》,载《司法改革与理性选择》,重庆出版社2002年7月46.《完善犯罪预防的重要尝试——谈我国第一个“社会服务令”》,载《人民检察》,2003年03期47.《从司法预防视角谈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思路》,载《法治论丛》,2004年02期48.《什么影响了我们的评判?——对一桩刑事案例的调查分析》,载《金陵法律评论》,2004年01期49.《刑罚、行刑法新解》,载《现代法学》 , 2001年第04期50.《社区矫正制度化的若干建议》(与万菁合著),载《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年03期51.《普通累犯制度的法律解析》,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5年06期52.《犯罪学理论研究的现实困境》,载《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05期53.《加强自由刑执行监督之我见》,载《人民检察》,2005年23期54.《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的若干重要问题》,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04期55.《罪犯改造新模式的法理基础》,载《法学论坛》,2006年第04期56.《是历史清算,还是范式转换》,载《理性与秩序》,储槐植,陈兴良主编,法律出版社,2002年08月57《论量刑的合理性 》,载《西南大学学报》,2007年03月58.《解释犯罪与价值中立》,载《现代法学》,2004年02期59《 犯罪与法律责任的均衡之义》,载《法治论丛》,2008年05期60.《强制戒毒的现制调整与合理定位——实施<禁毒法>的两大要点》,载《犯罪学论丛》(第七卷),王牧主编,2009年09期61.《<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法案理应搁置》,[司法部重点课题《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刑法热点问题研究——惩治毒品犯罪的理论与实践》(07SFB1005)的部分成果],载《法学论坛》,2009年04期62.《也是犯罪与责任相均衡——对附条件“犯罪赔偿”的价值分析》,载《法律科学》,2009年04期63.《场所强戒由谁监督?》,载《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9年05期64.《案外情节与人身危险性》,载《现代法学》,2006年04期65.《“组织涉黑”性质的界定及其引申》,载《重庆社会科学》,2010年01期66.《利用职务便利承揽设计业务获利的行为如何定性》,载《人民检察》,2010年14期70.《国际社会处罚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基本经验》(与范玉合著),载《中国审判》,2011年02期71.《社区矫正应向何处去——以重庆市试点情况为切入点》,载《刑事法评论》,陈兴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01期72 .《再谈社区矫正制度方案的调整——以〈刑法修正案〉(八)的公布实施为视角》(合著),载《社会科学战线》(与郝川合著),2011年第04期。73.《涉黑犯罪财产之没收与追缴》,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1年第05期74.《限制死刑适用的司法途径――对内地某中等城市死刑裁量的考察分析 》,载《刑法评论》(第8卷),赵秉志主编 ,法律出版社,2005年12月75.《我国刑罚体系结构再协调问题之思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为分析样本》,载《中国检察官》,2011年13期76.《刑事执行中的检察监督》,载《中国检察》(书名),检察出版社,2003创刊卷77.《应确立常见犯罪的量刑规则——以许霆案为视角》,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8年第4期78.《我国刑罚体系结构再协调问题之思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为分析样本》,载《法商研究》,2011年03期79.《未成年人收容处遇的现实阻却——从向度关系视角》(与蔡伟文合著),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2年02期80.《划分盗窃犯罪圈的基本规律》,载《现代法学》,2011年第04期81.《简谈劳教强戒模式》,载《犯罪与改造研究》, 2003年02期82.《合理调整长期自由刑执行的杠杆》(合著),[2010年教育部重点项目“文本何以承载其重——破解量刑合理性的路径”](项目编号:10XJA820004)的阶段性成果),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2年05期,转载《刑罚体系结构的改革与完善》,赵秉志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07月83.《建立量刑规则体系与判罚说理机制》,载《检察日报》,2013年01月25日84.《记载量刑经验的制度方式——以〈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为分析样》(与张孟东合著),载《人民司法》,2012年23期85.《再谈监禁刑执行变更范式的转换.Reconsideration of the Conversion of Change Type of Imprisonment Enforcement》,载《政法论丛》,2012年06期86.《开启理性判罚之门——由公诉人建议量刑谈起》(与娄永涛合著),载《理论月刊》,2013年02期87.《社区戒毒康复机制研究——以贵州“阳光工程”为分析样本》(与张凯伦合著),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01期88.《专家学者谈瘦肉精与食品安全监管》(与李洁等合著),载《中国审判》,2011年05期89.《“慎罚”的当代诠释——由《刑法修正案(八)》展开.Contemporary Interpretation of Cautious Punishment:Comment on the Criminal Law Amendment (8)》,载《浙江社会科学》,2013年03期90.《为重构刑罚学说寻求新方法》,载《法学研究》,2013年01期91.《新增禁令于管制的理性诠释》,载《当代法学》,2013年06期92.《改写历史的两种手法:再论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合著),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03期 93.《修法视阈:证据犯罪罪名体系的重构》(合著),载《江苏社会科学》,2014年03期 94.《社区矫正语境中的观护与观察》(与程炀合著),载《海峡法学》,2014年01期 95.《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着力化解涉诉信访》,载《人民法院报》,2014-05-01 96.《检视“打黑”对策》,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4年03期 97.《判罚结论的理性证立——由量刑说理切入》(与张孟东合著),载《法律科学》,2015年06期 98.《论量刑情节的侦查取证》(与揭萍合著),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05期 99.《后劳教时代预防犯罪资源的再利用》(与张凯伦合著),载《法律适用》,2016年03期 100.《毒品消费与供给关系实证分析——以江西省毒情为样本》(与揭萍合著),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6年01期 101.《对“运动式”治理毒品的反思——由N市“百城禁毒会战”的开展切入》(与揭萍合著),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6年01期

您好,您问的是廉江市检察院人钟继滔。钟继滔是中国检察官,曾任广东省廉江市检察院检察长。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曾任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广东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助理,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助理等职务。他曾获得中国检察官协会“检察官精神文明奖”,中国检察官协会“检察官社会责任奖”,中国检察官协会“检察官优秀奖”,中国检察官协会“检察官创新奖”等荣誉。他曾发表多篇论文,参与编写多本法律专著,并参与编写《检察官法》和《检察官实务实践》等书籍。

廉江市检察院人钟继滔是一位中国检察官,曾任廉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政治部主任,现任廉江市检察院检察长。

检察官向期刊投稿

投稿须知:一、本刊征稿本刊征稿领域涵盖司法行政、国际司法合作、刑事司法、检察司法技术、检察机关改革与建设等,以比较法、实践研究、案例研究、理论研究和具有辩证思维的综合性分析文章为主。二、投稿来源本刊欢迎来自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和普通高等院校的作者行文投稿,本刊也欢迎国内外的机关、学者、律师及博士后等投稿。三、投稿要求(1)投稿文章应为行文投稿、检察实践中的重大案例及其他包括但不限于判例研究、实践反思、理论性研究类文章;(2)发表文章应符合本刊编排要求;(3)投稿稿件应为绝对原创,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的投稿稿件;(4)投稿稿件应使用Word格式。四、版权声明投稿单位及作者保证:本投稿稿件系本人原创,未在其他刊物和机构尤其是中国法律文献发表。在本网站发表的稿件永久署名、通讯作者和原文,由投稿单位全权负责。投稿单位、作者与本刊确定投稿协议后,投稿单位、作者将授予本刊一次性使用权及宣传权,本刊保留再授权权利,投稿单位、作者应当在发表稿件后即时

可以直接到网上投稿的,以下是法学核心期刊的 网站可以找到相应的投稿方法。法学期刊:核心期刊: 1 中国法学 2 法学研究http://dlib2.cnki.net/kns50/Navi/item.aspx?NaviID=1&BaseID=LAWS&NaviLink=%E6%A3%80%E7%B4%A2%3A%E6%B3%95%E5%AD%A6%E7%A0%94%E7%A9%B6-%2Fkns50%2FNavi%2Flist.aspx%3FNaviID%3D1%26Field%3Dcykm%5Ee_name%5Ec_name%26Value%3D%25e6%25b3%2595%25e5%25ad%25a6%25e7%25a0%2594%25e7%25a9%25b6*%253f%25e6%25b3%2595%25e5%25ad%25a6%25e7%25a0%2594%25e7%25a9%25b6*%253f%25e6%25b3%2595%25e5%25ad%25a6%25e7%25a0%2594%25e7%25a9%25b6%7C%E6%B3%95%E5%AD%A6%E7%A0%94%E7%A9%B6 3 法学 4 法学评论 [中国学术期刊网上有]{中国学术期刊网} 2. 中外法学 3. 现代法学 4. 法商研究 5. 法律科学 [中国学术期刊网上有] 见4. 6. 法学家 7. 政法论坛http://dlib2.cnki.net/kns50/Navi/item.aspx?NaviID=1&BaseID=ZFLT&NaviLink=%E6%A3%80%E7%B4%A2%3A%E6%94%BF%E6%B3%95%E8%AE%BA%E5%9D%9B-%2Fkns50%2FNavi%2Flist.aspx%3FNaviID%3D1%26Field%3Dcykm%5Ee_name%5Ec_name%26Value%3D%25e6%2594%25bf%25e6%25b3%2595%25e8%25ae%25ba%25e5%259d%259b*%253f%25e6%2594%25bf%25e6%25b3%2595%25e8%25ae%25ba%25e5%259d%259b*%253f%25e6%2594%25bf%25e6%25b3%2595%25e8%25ae%25ba%25e5%259d%259b%7C%E6%94%BF%E6%B3%95%E8%AE%BA%E5%9D%9B 8. 人民检察http://dlib2.cnki.net/kns50/Navi/item.aspx?NaviID=1&BaseID=RMJC&NaviLink=%E6%A3%80%E7%B4%A2%3A%E4%BA%BA%E6%B0%91%E6%A3%80%E5%AF%9F-%2Fkns50%2FNavi%2Flist.aspx%3FNaviID%3D1%26Field%3Dcykm%5Ee_name%5Ec_name%26Value%3D%25e4%25ba%25ba%25e6%25b0%2591%25e6%25a3%2580%25e5%25af%259f*%253f%25e4%25ba%25ba%25e6%25b0%2591%25e6%25a3%2580%25e5%25af%259f*%253f%25e4%25ba%25ba%25e6%25b0%2591%25e6%25a3%2580%25e5%25af%259f%7C%E4%BA%BA%E6%B0%91%E6%A3%80%E5%AF%9F 9. 河北法学 10. 法制与社会发展 11. 政治与法律 [中国学术期刊网上有]见4。 12. 环球法律评论 13. 比较法研究 14. 法学杂志 15. 当代法学http://dlib2.cnki.net/kns50/Navi/item.aspx?NaviID=1&BaseID=DDFX&NaviLink=%E6%A3%80%E7%B4%A2%3A%E5%BD%93%E4%BB%A3%E6%B3%95%E5%AD%A6-%2Fkns50%2FNavi%2Flist.aspx%3FNaviID%3D1%26Field%3Dcykm%5Ee_name%5Ec_name%26Value%3D%25e5%25bd%2593%25e4%25bb%25a3%25e6%25b3%2595%25e5%25ad%25a6*%253f%25e5%25bd%2593%25e4%25bb%25a3%25e6%25b3%2595%25e5%25ad%25a6*%253f%25e5%25bd%2593%25e4%25bb%25a3%25e6%25b3%2595%25e5%25ad%25a6%7C%E5%BD%93%E4%BB%A3%E6%B3%95%E5%AD%A6 16. 人民司法http://dlib2.cnki.net/kns50/Navi/item.aspx?NaviID=1&BaseID=RMSF&NaviLink=%E6%A3%80%E7%B4%A2%3A%E4%BA%BA%E6%B0%91%E5%8F%B8%E6%B3%95-%2Fkns50%2FNavi%2Flist.aspx%3FNaviID%3D1%26Field%3Dcykm%5Ee_name%5Ec_name%26Value%3D%25e4%25ba%25ba%25e6%25b0%2591%25e5%258f%25b8%25e6%25b3%2595*%253f%25e4%25ba%25ba%25e6%25b0%2591%25e5%258f%25b8%25e6%25b3%2595*%253f%25e4%25ba%25ba%25e6%25b0%2591%25e5%258f%25b8%25e6%25b3%2595%7C%E4%BA%BA%E6%B0%91%E5%8F%B8%E6%B3%95 17. 法律适用 [中国学术期刊网上有] 见4 18. 法学论坛[中国学术期刊网上有] 见4 法制网

直接向杂志的编辑部投稿就行了,只要他们采用了就可以发表了

法学核心期刊都是C类以上。

学好法律的方法:

1、每天保证8小时睡眠。

晚上不要熬夜,定时就寝。中午坚持午睡。充足的睡眠、饱满的精神是提高效率的基本要求。

2、学习时要全神贯注。

玩的时候痛快玩,学的时候认真学。一天到晚伏案苦读,不是良策。学习到一定程度就得休息、补充能量。学习之余,一定要注意休息。

但学习时,一定要全身心地投入,手脑并用。我学习的时侯常有陶渊明的"虽处闹市,而无车马喧嚣"的境界,只有我的手和脑与课本交流。

上好自习的方法:

1、立好规矩,强调自习课的纪律。

上自习课之前,就和学生约法三章,给学生立好规矩,给学生说明自习课应该怎么上,强调自习课的纪律,对于违法纪律的,要有相应的处罚。让学生做到心中有数。

2、让学生制定好学习计划和目标。

自习课应让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和目标,明确这节课学什么,做到有的放矢,如果没有目的随意性学习,肯定效率不高,选择一门课或两门课进行学习,不要学会这个,学会那个,换来换去,浪费了时间,一节课过去了,没学到东西。

娄底女检察官论文发表

恩,有曾国潘啊,大名鼎鼎的!湖南长沙府湘乡(今湖南省双峰县)人。去这个地方了解他啦还有陈天华,高中时在历史书上学过的。陈天华(1875~1905),原名显宿,字星台,亦字过庭,别号思黄,清新化县知方团(今荣华乡)人。母早逝,父为塾师,幼从父识读,因家境贫寒,乃营小卖以补济,然坚持好学不辍。常向人借阅史籍之类书籍,尤喜读传奇小说,亦爱民间说唱弹词。 光绪二十一年(1895),陈天华随父迁居县城,仍以提篮叫卖为生。后经族人周济,入资江书院读书,刻苦博览二十四史。二十四年,考人新化实学堂,深受维新思想影响,倡办不缠足会,成为变法运动的拥护者。二十六年春,考入省城岳麓书院,成绩名列前茅。其时,莅湘某令识其才,欲以女妻之,陈效法汉时霍去病“匈奴未灭,无以家为”,乃婉言谢绝,说:“国不安,吾不娶”(直至蹈海报国之时,终身未娶)。次年转入求实书院。光绪二十九年(1903)初,入省城师范馆。是年春,获官费留学日本东京弘文学院师范科。不久,逢沙俄企图侵占东北三省,引发拒俄运动,祖国正处主权沦丧境况,陈破手血书寄示湖南各学堂。湖南巡抚赵尔巽亦为感动,亲临各学堂宣读,并刊登于官报,还饬令各府、州、县开设武备讲习所,使湖南全省拒俄运动士气更加高涨。陈天华在日本积极参与组织拒俄义勇队和军国民教育会。还“日作书报以警世”。同年,先后撰写《猛回头》和《警世钟》两书,以血泪之声,深刻揭露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和清廷卖国投降的种种罪行,风行于世,影响甚大。次年初,回到长沙,参与组织华兴会,与黄兴等密谋准备长沙起义,事泄未成,又被迫流亡日本,入东京法政大学。此时,陈结识孙中山。光绪三十一年七月,中国同盟会在日本东京成立,陈天华为重要发起人之一,在书记部工作 ,任会章起草员,又任同盟会机关报《民报》编辑,发表《最近政见之评决》、《中国革命史论》,《狮子吼》等政论和作品,引起强烈反响。十一月八日(1905年12月4日),陈天华在东京参加了抗议日本政府《取缔清、韩留学生规则》的斗争,十一日写绝命书,决心以死来激励国人“共讲爱国”。十二日,在东京大森海湾投海自尽,以死报国,时年三十岁。次年闰四月初一,其灵柩经黄兴、禹之谟倡议筹办运回长沙,各界不顾官方阻挠,决定公葬于岳麓山。初七(5月29日)举行葬仪,长沙全城各校师生纷纷参加,送葬队伍达数万人,绵延十余里,凄凄哀歌,湘江为之悲鸣,麓山为之低垂。送葬队伍由朱张渡、小西门两处渡河,“适值夏日,学生皆着白色制服,自长沙城中望之,全山为之缟素”。军警站立一旁,亦为之感动,不加干涉。 陈天华的文章,旨在揭露帝国主义侵略,痛斥清朝政府是“洋人朝廷”。认为“革命者救世救人之圣药也”,力主拿起武器,号召“手执钢刀九十九,杀尽仇人方罢手”。在《猛回头》、《警世钟》里,大声疾呼“改条约,复政权,完全独立;雪国耻,驱外族,复我冠裳”;高呼“万众直前,杀那洋鬼子,杀那投降洋鬼子的二毛子”,“推翻‘洋人的朝廷’清政府”,“建立民主共和国”。其遗著编为《陈天华集》。

你好,看不到。支付宝中是不能查询到绑定银行卡的余额的,可以通过各大银行的app或者微信公众号查询,注册绑定账号后即可进行查询。

曾国藩啊`陈天华啊`蔡和森啊`就知道这些了`有分不咯`

支付宝中不能看到银行卡的余额,银行卡和支付宝是不同的支付系统,要想看银行卡的余额,只能打开银行卡的app,登陆以后才能看到银行卡的,在支付宝中是不能看到银行卡余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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