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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发表论文被移出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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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发表论文被移出国际

高中生如果能够独立的在SCI发表论文,他不需要被高等学校破格录取,他完全有能力考上高等学校。

基本不可能,但不是完全不可能。如果你的论文是重大的科研成果,振撼了中国学术界或世界学术界,被许多国内外权威杂志转载,被许多专家学者评论赞赏,那是完全可能的,如果只是达到一般水平,被专家学者视为空气,视而不见,那是不可能的。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重要论文在国际期刊上被拒绝发表,可能是因为论文质量不足、研究结果不够创新或者论文写作规范不符合国际期刊的要求。此外,国际期刊的审稿过程也相当严格,如果论文在审稿中存在严重的问题,也可能被拒绝发表。如果重要论文无法在国际期刊上发表,作者可以考虑将其提交到其他国内或国际期刊上,或者将研究成果发布在其他形式的媒体上,比如会议论文集、专业杂志或者自己的个人博客等。此外,作者也可以尝试与国际期刊的编辑或审稿人沟通,了解论文拒绝发表的原因,并进行修稿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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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发表论文出国

在准备美国留学申请材料的时候,有一项资料是论文,大家不要小看这部分,如果你的论文写得不够好,也是很难通过的。为了帮助同学们顺利的去美国留学,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高中生留学美国怎样准备论文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论文的介绍

其实就是论文,就是我们所说的Essay。Essay其实是一个Story,是一个关于你自己的Story。如果你的故事能够让招生的老师印象深刻,并且喜欢,那么这个故事讲的就是成功的。老师通过你的论文能够分析出你想展现的特点、品质等,以及你的这些特点是否与学校相契合。

一般来说Essay有三种问题形式,一种是关于“你”自己的文章,一种是“为什么选择某校?”的文章,还有一种就是充满创造力的文章了。

二、论文的写作方法

1、内容要充分,尽量写出自己的特长

这个时候不要吝惜你的记忆,回忆并写下所有关于你自己的事情:优点、缺点、习惯、特别之处、非凡之处。

写下你曾经参加过的所有活动,在活动中你的角色、你的表现,你的感悟、你的收获。

2、找到重点。

在你若干个优势中找到你认为最重要的3个或4个重点。在你若干优势中挑出最值得体现的那几个吧。

毕竟每个人的故事都是不同的,让招生老师在看你论文的时候能看到一个个性鲜明的你,而不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高中生。

3、要做到论文内容的真实性

当你找到自己的重点优势后,那么想想你真正做过的能体现这些优势的事情吧,你做过什么,有什么事情发生在你身上,可以支持你自己的这些说法。真正做到有论有据。

亲爱的同学们,请重视你们的论文写作,并且认真准备。它是你申请材料中一个重要的砝码,同时也许会成为你最终被录取的救命稻草。

以上就是文都国际教育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高中生留学美国怎样准备论文的介绍,希望可以给有需要的同学带来帮助。更多、更详细的内容尽在文都国际教育。

您好,一 个人陈述:留学申请的关键所在个人陈述,(PERSONAL STATEMENT,以下简称PS)是申请美国、加拿大、英国等西方国家的大学/研究生录取时,由申请人写的关于自我的一篇漫谈体文章,其要在有限的篇幅里最大程度地突出申请者的亮点。个人陈述在留学申请中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一方面,美国的学校不仅看重学术成绩,也非常看重学生的综合能力。而个人陈述正是体现学生综合能力的最佳载体,它融合了学生个人情况介绍、参与活动简述、获奖经历等内容,是学生全面展现自我的媒介。另一方面,留学文书,包括PS,在西方的文化背景下是申请入学和奖学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陈述作为入学申请的基础,在我看来,其重要性可与语言成绩相提并论。在我接触过的个人陈述中,大部分人对格式的把握不是很到位,书写内容也不够清晰,写法思维很“中国化”。这是因为国内外的教育体制不同,从而教导出的学生思维方式不一样。但是,既然我们的文书是递交给外国教育官员的,那么我们就要用他们的思维方式进行书写。下面我将介绍个人陈述撰写时须遵循的格式和内容,避免中国学生走入一些常见的误区,请各位申请人作参考。二 个人陈述基本格式1.精简、清楚,整个篇幅不宜过长,但要有深度;2.内部条理清晰,一目了然;3.确保事件的真实性;4.突出细节,让老师对你有深刻的印象;5.做你自己,保证是自己内心的声音和想法;6.开头一定要有吸引力。三 个人陈述基本内容1.自己的理想——长期目标;2.选择的专业和院校的理由;3.学术上的潜质与优势;4.自己的学习计划、职业发展方向,课外经历等;5.性格、价值观;6.最后真诚地表达希望被录取的愿望。每个学校要求的个人陈述有所不同,但以上六点是个人陈述中必不可少的内容。个人陈述的重点是要让学生把握自己优势部分的细节之处,用真实的事件让优势具体化,从而得到老师的信任和认可。当然,在此之前,学生须对自己自身的发展有一个长期的规划,了解自己的优缺点。我相信,每位申请人只要抓住了个人陈述的要点,就能抓住老师的心。四 试着这样来做:1.分析您的个性和经历。2.区分、组织和取舍您的特质、经历、和成就来满足学校录取的要求和标准。3.把所有这些编排好的讯息归纳一个叙述性的结构中。4.草拟出一篇具有说服力能突出您的特质的短文来。只要足够深入地探索了您的人生经历和内心世界,您会发现您很特别,非常的特别,以您自己的方式。通过以上相信你对出国留学个人陈述怎么写应该比较了解了。个人陈述的写作过程是一个自我审视的过程。成功的申请者注重这样一种策略,即致力于把自己与那些有着差不多的GPA、TOEFL/GRE成绩、成就、奖励或人生经历的人区别开来。虽然其他申请者可以清楚有效地写作,聪明的申请者则通过有目的地使自己与其他人区分开来从而在竞争中胜出。这正是创造性、目的性和动人的写作发挥作用之处。五 如果你自己写有问题,可以把你的基本情况给留学中介,让他们帮你写。不过一定不要格式化,一定要真实,生动!。欢迎向158教育在线知道提问

国内有很多在高中毕业之后想要申请到美国去留学,美国是一个热门留学国家,去美国读本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一起来看看以下的内容吧! 一、美国留学本科条件 托福 想要申请美国大学的国际生要提交托福成绩,大部分学校都要求不低于80分,有些学校对于不达标的学生提供有条件录取,待成绩合格后,进入大学继续学习。 建议大家最好在申请之前考出优秀的语言成绩,因为美国好一点的学校是不提供有条件录取的。 SAT成绩 美国普通的学校对于SAT只是一个参考点,而名校很注重SAT成绩,所以建议大家还是SAT成绩越高越好。综合排名前20的美国大学一般SAT1前两部分的平均分在1400左右,针对中国大陆的学生,部分学校没有要求一定要考SAT,但是,如果你想申请到高额的奖学金,SAT是必不可少的。 高中学习成绩和排名(某些高中接受高考成绩) 学生在高中前两年或三年的平均成绩至少85分,最好在90分以上,美国大学会通过申请人在高中学年的平时成绩来考察学生的学习情况,这是非常重要的可参考的一个标准。参照美国前30乃至前40的学校,几乎都要求GPA3.5以上。 留学美国大学还是很看重学生在班级或年级的排名,这个排名可以很形象的展现学生的成绩是否优异,美国前20的学校往年录取的学生中至少有50%是排名在前10位的,如果申请人所就读的学校的平均GPA 普遍不高,但是你在年级的排名很靠前,也会有利于体现你是否优秀。 丰富的课外活动 美国大学是很看重学生的综合能力的,丰富的课外活动能很具体的展现出学生在课堂之外的优点,特征,潜力,比如作为学生会的主席,能很具体的反映出学生的领导能力,比如组织同学参加了募捐活动,能很形象的反映出学生的创新能力,独立能力。还有在一些大公司实习的经历也是美国校方非常看重的。 推荐信 美国大学比较注重班主任老师或任课老师以及其他领域的长辈们对你的评价。所以,平时好好表现很重要的,一定给老师一个良好的形象。 获奖情况 如果申请者拿到过国际奖项,将对申请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有时,甚至语言考试成绩较低都能够被名校录取。除此之外,还可以在高中的时候发表一些简单的研究性小论文,不需要长篇大论,只需要观点明确,也一定能在你的申请中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 二、高考成绩申请美国本科要求 圣托马斯大学 录取要求:无需托福、雅思、SAT成绩。只需提供高考分数并接受在中国的面试。对于条件优秀的学生,将有机会获得奖学金或者总统学者奖(6000美元-13500美元)。 旧金山大学 录取要求:无需报考托福、雅思和SAT考试。校方会公布符合面试条件的高考分数标准,然后在中国进行面试。面试将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能力以及学习热情,判断学生是否做好了在美独立学习的准备。 伊利诺伊理工大学 录取要求:考虑到学生在高考后准备面试时间紧,该校简化了申请的手续,高考成绩在一类校以上,不分文理科,英语成绩在120分以上均可参与报名面试,免托福和SAT。 代顿大学 录取要求:高考成绩二本线或以上。 三、美国本科留学优势 顶尖院校众多 美国有上千的大学,美国的教育体系是不仅专业而且在教育设置上也更灵活。在qs世界大学排名榜当中,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蝉联第一,而且美国名校占了榜单的1/3。而且美国的常春藤8校可谓是顶尖中的顶尖,可以说是美国教育的典范。所以在美国学校的选择性是很高的。 美国大学学制灵活,转学容易,学业更加人性化。 在美国选择留学,对学校的选择是很灵活的。为了给学生充分的时间考虑自己的兴趣和将来的发展,美国很多学校不要求本科一、二年级的学生选择明确的专业方向,除了某些专业特殊要求的课程,本科一、二年级的课程基本上是为所有学生共同设置的,在三、四年级的时候才自主选择专业。有些学生选择了某专业,希望更改,提出申请非常容易。 美国留学毕业后可以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 在美国完成学业后,可以选择回国,也可以选择在美国就业。在美国以外的国家接受教育的学生想在美国获得就业机会,是有一定难度的。而在美国本土的外国留学生则几乎可以同美国学生享有相同的机会。而且,留学生一旦取得美国大学的学位,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回国找工作,相对留学其他国家的学生来说都是最容易的。

你要写的是ps还是学校要求的??不要这么多的,写的多了大学反而不想看,550-650之间最好如果是ps,写一篇你的自我介绍就好,把获得过的奖啊,做过的有趣有意义的事啊都写进去,越生动越好如果是学校要求的essay,也是一样的道理,只不过要围绕学校给的主题来写

高中生国际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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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如果能发表一篇国际期刊的英文Sci论文,无论在什么期刊上的,都可以证明你的实力,很有说服力,所以,如果是第一次发表,可以不必太在意期刊,只要选择一个与论文内容相符的期刊发表即可。当然,如果发表论文的期刊档次越高,说明你所做工作越重要,创新性越强,越有价值,同时,也说明你的实力越强。祝你好运,成功发表人生中的第一篇国际期刊论文。

学术论文在指导科学决策,评价科研绩效,分配科技资源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我整理了高中生发表学术论文,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

美国宪法与学术自由

一、引言:美国学术自由的历史渊源

北美在殖民地建立初期就出现了大学。但与后来其他许多国家成文宪法不同的是,美国立宪时并未把学术自由确立为学者或学术机构的权利,以防止其受到政府或者社会利益集团的任意干涉。[1] 学术自由作为宪法权利首先是大陆国家宪法的创造。1850年普鲁士宪法就规定:“科学及其教学应该是自由的”。学术自由观念在美国的确立与传播,则在这很大程度上得归功于一大批19世纪中叶留德美国人回国后致力于建设现代大学、维护学术自由努力的结果。[2]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几起学校当局因为教员个人的学术观点触怒了某些利益集团,并导致校方在利益团体压力之下解聘教员的事件发生之后,美国大学的教员们逐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尝试通过教授们的公开结社来保证学术自由,争取学者不因为学术研究而遭受职业风险的保障。这就是1915年美国大学教授协会(AAUP)的建立。它的主要措施是组织对解聘教授事件的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并予以公布,从而参与形成公共舆论,迫使大学在一定程度认可并接受学术自由的价值。它们还制定并发布自己的学术自由标准,根据社会情况的变化,不断更新着教授们对于学术自由的理解。这些规则后来在很多时候都得到了学校管理当局的尊重。[3]

然而,美国宪法作为一部公法,除了第13修正案禁止任何人蓄奴以外,它主要针对的是政府而不是对公民私人设定义务。所以不论怎样解释宪法,它都不能直接限制利益团体对大学的学术研究进行干涉。学术自由要有机会进入宪法的视野,必须以政府权力对大学的任意渗透和控制为契机。从一战开始,美国左翼运动的出现,使社会中的某些人产生了对于“红祸”的极大恐惧,一些限制左翼活动的立法也就随之出现。某些大学教员因为这些立法而被解雇。这也就使教授们的学术自由与政府的立法权力发生了直接的冲突。而宪法本是一张控制政府权力范围的法网,其职责就是为公权力划定界限。所以,当案件最终进入最高法院的那一刻,就开启了美国宪法中学术自由权利的历史。

二、学术自由的宪法保护:对相关宪法判例史的简单梳理

(1)个人学术自由权利的确立:少数意见转变为多数意见的历史

最高法院的判决中第一次出现学术自由(academic freedom)的概念是在1952年的阿德勒案中。[4]一项纽约州的立法规定教授、倡议以武力推翻政府或者作为这种组织成员的人,将被认为不适于被公共教育系统雇佣。它命令大学的董事会应当在经过告知和听证之后,确定这种组织的名单,并且把作为这类组织的成员身份作为不适于在公共教育机构任职的初步证据。原告阿德勒主张该法违宪,构成了对其言论自由以及作为或试图成为公共教育机构雇员的人的集会权的侵犯。此外,纽约州法对不称职的初步证据规定,违反了第14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最高法院以6:3的表决结果否定了原告的主张。明顿法官代表法院多数的意见认为教育当局作为市政雇主(municipal employer),不能被排除对那些能证明其雇员对公共服务而言是否称职的事项的调查权;而且也不存在违反程序性正当程序的问题,因为作为利益受损的一方,原告在程序中已经被给予了提供相反证据的机会。

布莱克和道格拉斯法官的反对意见认为国家的公共教育机构的确不能成为共产主义活动的细胞和宣传马克思主义教条的讲坛,但原告应该只因为其在教育系统中的公开行为而被认定有罪。本案异议中第一次提出了学术自由的概念。异议认为,州法确定的程序导致因结社而有罪的结果,这与美国社会的原则格格不入。而且一旦社团被初步认定为具有“颠覆”的嫌疑,就导致了对她个人的听证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州法的这种程序对于学术自由产生了巨大的损害。任何社团的建立都有可能是为了反对一股歇斯底里的潮流或者因支持一项不受欢迎的计划而具有嫌疑。这样的组织中就可能有共产党的渗透和参与,他们的出现可能传染整个组织,(而使组织看上去具有颠覆嫌疑),即使组织的计划实际上并不违法。但州法的规定使任何一个陷入该组织的成员都几乎可以被认定为有罪,因而个人必然倾向于在那些表达争论的社团面前退缩。在州法下发生的一切与在一个警察国家下发生的一切一样,所有的教员都受到持续的监视,对他们过去的仔细排查可以找到其不忠的标志,他们的言辞意见将被认为可以提供“危险思想”的线索,在这样的环境中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学术自由。

在1957年的斯威齐诉新罕布什尔州案中[5],支持学术自由的观点开始出现在了法院的多元意见中,并对学术自由宪法地位有了进一步的肯定。斯威齐是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师从约瑟夫•熊彼特。毕业后曾任教于哈佛大学,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进修期间接触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学术研究志趣发生了根本转向,时任新罕布什尔大学客座教授。因为在州大学发表了一场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演讲,根据该州1951年的《颠覆活动法》,州总检察长对上诉人启动了颠覆行为调查。虽然被当作颠覆活动的证人,被传唤至总检察长前,回答了包括他本人是否为共产党在内的一系列问题,但他拒绝告知他所知的关于进步党(Progressive Party)及其成员的情况以及他在州大学发表的演讲的有关问题,他认为这侵犯了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总检察长向地区法院申请强制其回答并获得强制令,但仍遭拒绝,地区法院判决其构成藐视法庭罪。

沃伦、布莱克、道格拉斯和布伦南法官认为州立法机关缺乏权力要求证人告知总检察长想获知的任何信息的权力。仅仅传唤证人,并强迫他违背其意愿,揭示他以往表达和结社的本质(to disclose the nature of his past expressions and associations),就可以被认为是政府在这些领域进行干预的措施,但这里却存在着《权利法案》和第14修正案所保护的权利,毫无疑问这是对于上诉人学术自由和政治表达的侵犯。在这些领域政府应该对其侵犯极度保留、克制。

法兰克福特和哈伦法官的赞同意见同意多数的判决结果,认为要求证人回答问题侵犯了宪法保护的学术自由和政治自由;并且,州没有为这种侵犯提供基于保护州利益的正当化理由。赞同意见对学术自由有了更丰富的阐释:自然科学需要在假设与推断中成长,我们所谓的社会科学更是如此。为了社会的善,如果理解的确是一种非常关键的社会需要,那么对于社会的研究、思考就必须尽可能的不受约束。政治权力必须戒除对于这类追求明智的政府管理和人民福利的(学术)活动的侵犯,除非理由是紧迫的和不可抗拒的。基于一大群显著的证据,基于自由社会对自由大学的依赖性,上述论断是不言而喻的。这就意味着大学中的知识生活必须排除政府的干扰。

在1967年的凯伊锡安诉董事会案中,学术自由作为第一修正案特别关注的地位得到了多数意见的完全肯定,从而具有了先例的效力。[6]该案推翻了1952年的阿德勒案判决。本案的上诉人是州立大学教员。按照纽约州法,他们被要求签署保证书声明自己不是共产党;每个人都被通知拒绝签署的结果就是解雇。州以此防止其雇员中出现颠覆分子。最高法院以5:4的表决结果判决州法违宪。布伦南法官传达的多数意见认为,州法规定的具有煽动性言辞即可解雇教员的条款因其模糊性而违宪,因为没有教员能够把握对抽象教条的陈述与直接煽动的界限。州法禁止雇佣任何鼓励或者散发鼓励暴力推翻政府材料的人因其模糊性而违宪,因为它可能也禁止雇佣宣传抽象原则的人;州法规定共产党身份既构成不适合担任公职的初步证据,违宪地剥夺了结社自由,因为其不允许提供自己并非积极党员或缺乏促进非法目标的意图之抗辩。

多数意见高度肯定了学术自由的地位,认为我们的国家致力于保卫学术自由,它是一种对我们而不只是对有关教员而言至高无上的价值。学术自由是第一修正案的特别关注,它完全不能容忍法律在课堂之上建立正统观念。教室就是思想的自由市场。美国大学中自由的重要性是不证自明的。没有人可以低估在一个民主国家中这些教育青年的人所扮演的重要角色。给我们大学中的知识领袖们穿紧身衣只会使国家的未来陷于危机之中。而且也没有什么教育的领域已经被人类如此了解,以至于不会再有任何新的发现了。在社会科学中尤其如此,因为鲜有什么原则被认为是绝对的。学术不可能在一个充满怀疑与猜忌的氛围中兴旺发达。教员和学生都必须可以自由的调查、学习和评价,以得到新的成长和理解。否则文明就要陷于停滞并死亡。

至此,学术自由作为第一修正案的核心价值之一被彻底确立起来,面对立法对于学术自由的侵犯,公民可以寻求宪法的保护。在1985年的一个案例中,学术自由权的内涵再次获得最高法院的讨论,确认了机构自治也是学术自由的重要方面。[7]最高法院认为,学术自由的兴旺不只依赖于教员和学生自由和独立的思想交流,也在不同的层面依赖于学院的自主决定;基于学术理由决定接收谁入校学习的裁量权是大学的四项基本自由之一;在决定学生的学术表现和他们的晋级与毕业方面,大学教员必须有一种最宽泛的裁量权;当法院被要求审查这种学术决定的实质时,法官必须对教员的专业判断展示最大限度的尊重;除非证明负责的委员会或个人实际上没有执行专业判断,偏离了公认的学术规范,否则法官显然不能推翻他们的决定。

(2)学术自由的发展:自由的限度所在

经历了权利确立与扩充的时期之后,对学术自由的讨论一定程度上转向了对其界限的认识。没有不受限制的权利,否则人类的和谐共处就不可能。所以就应当避限制那种以学术自由的名义为自己的任性而为做掩护的情形。

在1987年的一个案例中,出现了政府以学术自由为名变相支持某种宗教信仰而违反立教条款的情况。[8]一项路易斯安娜州的法律要求州的公共学校必须平衡对待“创世科学”与“演化科学”。州法把这两种科学定义为证明创世和演化的科学证据以及由这些科学证据得出的推论,但并没有定义何为“创世”和“演化”。州法要求只要一种科学被教授,公共学校就必须教授另一种科学。为了“创世科学”,课程指导和研究服务才被发展和支持;禁止学校董事会歧视任何选择作为创世科学家或教授创世主义的人。州法宣称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学术自由。公立学校学生的家长、老师和宗教领袖起诉州法违反了立教条款。最高法院的多数意见认为根据先例,如果立法机关的立法缺乏世俗目的,而证据证明立法被设计去推进特定的宗教教条或禁止教授某些教派所厌恶的科学理论,就违反了立教条款。最高法院发现本案中州法通过在公共教育的整体中以要么完全排斥演化论、要么反对演化论的宗教观点必须得到同时展现的方式来推进一种宗教教条;州法也没有推进其所宣称的保护学术自由的目标。因此,州法被认为试图利用政府的象征性和财政性支持以达成一种宗教目的,故而违反了立教条款。

在1990年的宾夕法尼亚大学诉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案中,对私立大学的学术自由,最高法院的解释倾向于限制其内涵。[9]显示了学术自由必须与其他宪法价值相协调的要求,也就更不能容许大学以宽泛的“学术自由”为名主张性别、种族等就业歧视。Rosalie Tung是私立的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美籍华人副教授,宾大拒绝了她的聘用申请。她向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提出控告,认为该拒绝是为1964年《民权法》所禁止的基于种族、性别、和国别(national origin)的歧视。在该委员会的调查中,根据立法授权,委员会向宾大发出了传票,要求提供Tung和其他五位据称获得优待的男性教员的任职评审文件。宾大要求委员会修改传票,排除调取“保密的同行评审信息”。宾大主张政策考量和第一修正案的学术自由原则要求承认宾大具有一项适格的特权,或者委员会应当采取一种平衡的进路(balancing approach),只有在证明具备超越于相关性的特殊理由时,才能调取同行评审材料(peer review materials)。

布莱克门法官传达了最高法院的一致意见,否定了宾大的主张。认为大学并不具备可以抗辩公开在聘任决定中与基于性别、种族、国别歧视指控相关的同行评审材料之义务的任何特权;并且因为委员会的传票是内容中性的,既没有命令大学内的演讲偏离或靠近某个主题或观点,也没有在禁止国别、性别、种族歧视之外为大学选择教员提供任何实质的标准,所以宾大主张其第一修正案的学术自由权所受到的侵犯是微不足道的。公开同行评审材料将会危害对于同行评审过程至关重要的保密性,使得大学获得与学术理由相关的信息来建立自己的聘任决定变得更加困难,这种危害是推测性的;至多只能在所主张权利缺位的情况下逐渐产生。

宾大所主张的特权也根本不能基于第一修正案的“学术自由”,宾大对学术自由方面本院判例法的依赖实际上是错置的。学术自由应对的是政府基于内容对大学演讲的控制以及对按照学术理由任命教员权利的侵犯问题。上诉人并没有主张任何内容管制问题,而是说公开同行评审材料会导致“教学和研究水平下降”。在任何情况下,学术自由都不能包括宾大主张的扩及同行评审材料保密的要求上。如果宾大的主张能被接受,那么许多普遍适用的法律,比如税法,都可以被认为在影响大学雇佣的情况下而侵犯了第一修正案的学术自由。

三、美国宪法对学术自由保护的启示

通过对联邦最高法院相关案件的粗浅梳理,我们可以初步总结出美国宪法在保护学术自由方面的某些特征。学术自由作为一种现代社会价值本身就是一个内涵丰富,有时甚至存在内在价值张力的复杂体系。这就决定了对于学术自由的宪法保护绝对不只是第一修正案独自能够承担的。实际上,学术自由内部不同的价值要求,使得宪法的不同部分都可能起到保护学术自由价值的功能,即使并非以保护学术自由为名。对法人财产权的保障即是一例,在学术自由概念正式进入法院并得到承认之前,它实际上起到了保护学术机构自治性的功能。[10]总之,宪法已经在国家与学者个人的矛盾冲突面前,摆明了自己的立场。

学术自由的概念,其中所包含的需要处理的问题可能更为复杂:如何平衡政府、学校、教员、学生四方的关系,从而使得学术能够在这“四角关系”难免的纠葛下获得一种不断发展与持续成长的自由感觉。当学术自由作为一种社会价值而不单只是一种宪法权利时,它就有着更加丰富的内涵:对于学生,学术自由可以意味着学习与研究的自由,包括一定范围内的选课与听讲的自由;对于教员,则可以意味着自由的研究问题、授课、并发表研究成果,具备相应的职业保障,不因正当的科研行为而遭到不公正待遇;对于教育机构,学术自由可意味着自由选定科研项目,实行学术自治,按照学术标准选任与评定教职人员等级,不受外界压力的影响。

所以,可以说,存在着包括政府与社会在内的对学术自由各种各样潜在的侵犯者,也就存在着多样化的学术自由要求。而显然,并非所有的这些要求都能立刻,以及应当成为宪法加以保护的对象。比如在今天,对于教员学术自由更大的侵害可能并非来自陷入“颠覆”恐惧的政府权力,而是来自大学管理层和学术同行的偏见与敌意。除了公立大学可视为政府机构要服从宪法之外,私立大学与学术同行都作为私方而通常不能成为宪法约束的对象,但这却并不妨碍他们侵犯学术自由;相反,这给他们提供了方便。比如,对某些激进主义研究倾向的敌意,就导致在一个同行评价对于学者学术事业发展日渐重要的学术环境里,它们在大学中的生存空间日渐受到压缩。[11]虽然,立法或许会主张学术自由的价值而对私人任意的歧视与敌意加以控制。但与19世纪末的种族歧视案类似,法院也会主张也是自然而形成的社会歧视不是法律能够消除的。[12]虽然该案所代表的宪法理论被推翻了,但是与种族偏见相比,这样的理由,用来证成伪装在学术外衣下的偏见、甚至学术政治斗争似乎是可行的。因为法院只能根据是否偏离公认的学术标准来审查学术决定。[13]但问题是公认的学术标准本身可能就是偏见的伪装。实际上,正是社会自治与自我协调的无效性,才导致了社会向立法寻求保护,有动力向法院寻求救济;而司法也有责任以立法和宪法来保护失调的社会机制下无法得到保障的某些价值。这就说明了在某些情况下,学术自由的宪法保护边界应当有继续拓展的可能

可以预见到的是,一些形式化的教条原则根本不能成为宪法拓展自己保障范围的障碍。比如同行歧视问题,就应该区分真正严肃的学术评判与那些打着学术旗号却实际上以纯粹的敌意和偏见、甚至教职分配、职级评定等等方面的私人利益为根据的任意评价。认为学者的判断都是来自科学与理性,从来没有任何偏见的看法是不可能通过事实得到检验的。尤其对于州立大学来讲,作为“政府雇员”的激进主义教员,作为一种“离散与孤立”、因而民主过程可能无法有效保护的少数。[14]如果同行评审可以被认为实际上发挥了替代作为雇主的州立大学进行雇佣决策的功能,比如同行多数决定什么刊物才具有学术价值,而一些登载激进主义研究的刊物长期因为偏见而得不到承认,导致学者在任职评级时相关的学术贡献不能获得认定;并对学者个人产生了极大的压力,以至于如果不转变研究方向,其学术生涯就不能持续下去。这时,依据宪法及相关判例,同行因其实际上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雇佣权力”也就可以被施加禁止特定就业歧视与禁止侵犯言论自由的义务。[15] 当然,正如,毕克尔所言,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应当采取“深思熟虑的速度”,应给政治机构和整个社会、尤其是是学术界在法院宣布“权利的原则”之后进行另一类的复审工作留下探讨与对话的空间。[16]以使学术自治的本质不会受到司法能动的侵害,正如一位法官所说:学术自由的观念,其根基是在学术著作中,而不是在法院[17];但是司法本身的价值也就是在多数人因秉持自己的独到观念而歧视少数人时为少数提供救济。拿捏好司法能动的尺度,的确是一门需要高超政治智慧与法律素养的裁判技术。

在这个领域,宪法保护、立法保护是与社会自我维护的界限必将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之中。最终的发展很可能取决于人心民意的走向,也就是“大众宪法观”;毕竟社会运动、政治、经济以及更多的因素引导着我们对宪法的理解,也决定了宪法的含义。[18]

注释:

[1]比如现在的“八二宪法”第47条“文化活动自由条款”就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2]参见赵叶珠,“移植与创新:德国学术自由理念在美国的嬗变”,载《现代大学教育》,2010年第6期。

[3]参见李子江,“学术自由的危机与抗争:1860至1960年的美国大学”,载《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3年第5期。

[4]Adler v. Board of Education,342 U.S. 485.

[5]SWEEZY v. NEW HAMPSHIRE,354 U.S. 234.

[6]Keyishian v. Bd. of Regents,385 U.S. 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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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学三名高中生的论文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这是一篇关于机器学习上的算法创新和运用创新方面的论文。

宁波中学三名高中生的论文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

在看到这篇热搜的时候,让我感到这真是一个人才辈出的时代,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到这样一个热搜,宁波中学的三名高中生的论文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了,这则消息出来的时候,有很多人都和我是一样的感慨,他们感慨的是现在的高中生都如此的厉害了,高中阶段就能够有这样的学习成果,真的令人欣慰。

这三名高中生发表的是关于什么方面的论文

在对这三位高中生能够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惊叹的同时,大家一定也非常好奇这到底是一篇关于什么方面的论文吧,据其中的一位同学介绍,他们的这篇论文主要是关于机器学习上的算法创新和运用创新方面的,他们将人在循环引入到结构预测领域,这是一种算法上的创新,他们将这种创新的算法通过对ML(机器学习)和DL(深度学习)的综合应用,实现了对电影票房预测准确度的提高,能够给发行商和投资商提供更好的参考价值。

这项研究成果不仅能够把人在循环引入数据预测方面,还能够对其他领域的数据进行预测,从而在其他研究上给予启发作用。很多网友都不仅感叹,这三位学生,在高中时期就能够取得这样具有研究性的学习成果,真的是令人既惊喜又欣慰。

这三位高中生就是一个时代的缩影,现在的新生代青少年有着过去人们不曾拥有的优越的学习条件,这些条件为他们创造了更好的学习环境,也让这些孩子们有了更加开阔眼界的机会,希望这些有志的青少年们对自己的特长和未来的方向有更加清晰的认知,将来为祖国建设出一份力。

国际高中生发表论文

如果你能在sci上发表科研类论文成功了,个人觉得你的能力应该不是问题,学习能力也不会差,学习应该对于你很容易。除非有便科,不爱学英语或者不爱学语文,基本就是这个情况。sci国外的,应该英文不差。综合考虑,破格也是有可能的。但不代表一定就破格,毕竟也是有可能有水分的。

高中阶段如果能发表一篇国际期刊的英文Sci论文,无论在什么期刊上的,都可以证明你的实力,很有说服力,所以,如果是第一次发表,可以不必太在意期刊,只要选择一个与论文内容相符的期刊发表即可。当然,如果发表论文的期刊档次越高,说明你所做工作越重要,创新性越强,越有价值,同时,也说明你的实力越强。祝你好运,成功发表人生中的第一篇国际期刊论文。

高中生发表论文,在SCI上可以被高等学府破格录取吗?应该来说的话,如果你发表这个论文的话,应该这个应该破格的话,可能就是加分破格录取,可能也是比较少见的,但是要特别突出的

高中生群体能够做科研项目并且发表论文的人是非常有限的,这部分人已经超越了绝大部分的学生,只要是正规刊物都可以,当然越知名越重要。翰林学院就有高中生发表论文参加科研的指导,自己努力,导师也非常重要。

高中生发表国际顶尖论文

这是一篇关于机器学习上的算法创新和运用创新方面的论文。 他们将人在循环引入到结构预测领域,这是一种算法上的创新,他们将这种创新的算法通过对ML(机器学习)和DL(深度学习)的综合应用,实现了对电影票房预测准确度的提高,能够给发行商和投资商提供更好的参考价值。 现在的高中生真的很优秀。

宁波中学三名高中生的论文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这是一篇关于机器学习上的算法创新和运用创新方面的论文。

宁波中学三名高中生的论文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

在看到这篇热搜的时候,让我感到这真是一个人才辈出的时代,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到这样一个热搜,宁波中学的三名高中生的论文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了,这则消息出来的时候,有很多人都和我是一样的感慨,他们感慨的是现在的高中生都如此的厉害了,高中阶段就能够有这样的学习成果,真的令人欣慰。

这三名高中生发表的是关于什么方面的论文

在对这三位高中生能够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惊叹的同时,大家一定也非常好奇这到底是一篇关于什么方面的论文吧,据其中的一位同学介绍,他们的这篇论文主要是关于机器学习上的算法创新和运用创新方面的,他们将人在循环引入到结构预测领域,这是一种算法上的创新,他们将这种创新的算法通过对ML(机器学习)和DL(深度学习)的综合应用,实现了对电影票房预测准确度的提高,能够给发行商和投资商提供更好的参考价值。

这项研究成果不仅能够把人在循环引入数据预测方面,还能够对其他领域的数据进行预测,从而在其他研究上给予启发作用。很多网友都不仅感叹,这三位学生,在高中时期就能够取得这样具有研究性的学习成果,真的是令人既惊喜又欣慰。

这三位高中生就是一个时代的缩影,现在的新生代青少年有着过去人们不曾拥有的优越的学习条件,这些条件为他们创造了更好的学习环境,也让这些孩子们有了更加开阔眼界的机会,希望这些有志的青少年们对自己的特长和未来的方向有更加清晰的认知,将来为祖国建设出一份力。

如果你能在sci上发表科研类论文成功了,个人觉得你的能力应该不是问题,学习能力也不会差,学习应该对于你很容易。除非有便科,不爱学英语或者不爱学语文,基本就是这个情况。sci国外的,应该英文不差。综合考虑,破格也是有可能的。但不代表一定就破格,毕竟也是有可能有水分的。

高中阶段如果能发表一篇国际期刊的英文Sci论文,无论在什么期刊上的,都可以证明你的实力,很有说服力,所以,如果是第一次发表,可以不必太在意期刊,只要选择一个与论文内容相符的期刊发表即可。当然,如果发表论文的期刊档次越高,说明你所做工作越重要,创新性越强,越有价值,同时,也说明你的实力越强。祝你好运,成功发表人生中的第一篇国际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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