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小平主任医师教授简介及专业特长:肝脏移植、肝胆胰外科、普外其他专业技术特长—改良肝移植术中静脉转流技术国内首次应用、全省率先开展成人间部分活体肝移植术、常温下全肝血流阻断切肝技术省内首创、小儿扩大肝叶切除术、前入路肝切除、肝中叶及肝尾叶切除等高难度手术省内领先。承担安徽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省教育厅教学课题等多项,获安徽省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发表论文近80篇。现任大外科主任、器官移植中心主任,安徽省政协常委,中华医学会全国肝脏外科学组委员、安徽省外科学会主任委员及小儿外科学会副主任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生物医学部初评专家。刘付宝主任医师医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简介及专业特长:安医大一附院肝胆胰外科主任,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安徽省卫计委首届青年领军人才,中国医师协会肝癌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抗癌协会胆道肿瘤专业学组委员,中华医学会外科学会门静脉高压学组委员,安徽省医学会外科学会委员,安徽省医学会外科学分会肝胆胰学组委员,曾赴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肝脏外科和香港大学玛丽医院肝胆胰及移植外科研修肝脏移植,临床工作近30年,擅长肝胆胰外科疑难复杂疾病的诊治,特别是各种肝癌肝切除、肝内外胆管结石、胰腺良恶性肿瘤、肝门胆管癌或胆囊癌,胃肠癌等根治性切除,个人累积开展胰腺十二指肠切除400余例,擅长肝胆胰外科的腹腔镜外科手术。作为主刀之一参与全省首例肝肾联合移植,参与及主刀肝脏移植30余例,负责肝移植术后随访200例次,发表文章40余篇,担任《肝胆外科杂志》,《中华肝脏病学杂志》,《重庆医学杂志》,《中华普通外科杂志》电子版及《手术学杂志》编委,主持省级重点课题3项,作为第二负责人参与安徽省卫生厅医学科研重点项目及安徽省科技攻关各一项,2008年获得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2015年获得安徽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011年获得安徽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培养研究生10余名, 2014年获得安医大一附院首届“服务之星”荣誉称号,并多次获得医院科技先进工作者。赵红川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简介及专业特长:外科生涯20余年,专业特长为临床器官移植和肝胆胰外科疾病诊治;每年完成复杂肝胆胰手术100例以上,自2006年以来,完成肝、肾移植200例以上,成功主持完成安徽省首例公民逝世器官捐献肾移植术,安徽省首例肝肾联合移植术,安徽省首例儿童肝移植术,安徽省首例再次肝移植术等多项器官移植新技术,填补了安徽省器官移植技术多项空白;入选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美国耶鲁大学医学院附属New Haven医院器官移植中心和德国波鸿大学附属Saint Joseph医院胰腺外科中心访问学者;获安徽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二等奖各一次,2017年荣获“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现任器官移植中心和肝胆胰外科二病区主任,、普外教研副主任;兼任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手术学组全国委员,中国医师协会器官移植医师分会全国委员,安徽省器官移植医师分会主委,安徽省肝病学会常委;参加完成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研究;先后在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SCI论文4篇。王国斌 医学硕士 副主任医师简介及专业特长:1996年毕业于皖南医学院,2012年获安徽医科大学外科学硕士学位。扎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年余,早期从事普外科重症医学,擅长肝、胆、胰疾病的危急重症诊疗,2003年投身肝胆胰外科临床工作,工作兢兢业业,视病人如亲人,治愈病人无数,数次获得院内“医疗先进工作者”、“服务之星”称号。积极参加临床教学工作,多次参加国内、国际学术会议。赵义军副主任医师医学硕士简介及专业特长:1996年毕业于安徽医科大学,2007年毕业于第二军医大学,在东方肝胆外科医院学习,获硕士学位。主要从事肝胆胰外科及肝移植临床工作。临床特长:肝脏良恶性肿瘤的诊治,结直肠癌肝转移的外科治疗,胃肠道间质瘤肝转移的综合治疗,肝门部胆管癌的手术治疗,复杂肝内胆管结石的外科治疗,肝胆胰疾病的微创治疗。学术兼职情况:安徽省医学会外科学分会青年委员,中国医师协会胰腺病专业委员会慢性胰腺炎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省医学会外科学分会肝胆胰学组委员,安徽省微创医学会肝胆胰外科学委员会常委,安徽省抗癌协会肝癌专业委员会委员,《肝胆外科杂志》编辑,《中华消化外科杂志》特邀审稿专家;主持卫生厅青年课题一项;参与研究课题五项;发表论文十余篇,SCI论文1篇。获得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一项,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一项;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一项。谢坤副主任医师简介及专业特长:浙江大学医学院博士。安徽省外科学会微创与内镜学组委员,从事肝胆外科工作十余年,主要研究肝胆胰疾病。能熟练的完成腹腔镜肝脏切除术、腹腔镜胆道、腹腔镜胰胃手术等,在肝胆胰疾病的微创治疗方向有深入的研究。参与国家自然基金/青年基金各一项,省重大项目一项获得浙江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发表SCI论文5篇,国家级核心论文多篇 。黄帆医学博士 副主任医师简介及专业特长:擅长复杂肝胆胰相关外科疾病诊治,肝移植术及器官捐献获取,肝移植围手术期处理评估,急性重症胰腺炎外科处理。先后赴德国Stralsund医院肝胆胰外科、英国帝国理工大学附属HammerSmith医院进修肝胆胰学习。现为中国医师协会胰腺病专业委员会青年委员,中华医学会安徽省分会外科学分会肝胆胰学组委员,中国医师协会器官移植分会围手术期管理学组委员、安徽省微创医学会肝胆胰外科专业委员会委员,担任《中华消化外科杂志》特邀审稿人及《肝胆外科杂志》编辑。曾受政府委派作为首批队员赴南苏丹共和国进行医疗援助,2015年获得由国家卫计委和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颁发的十佳“最美援外医生”。余孝俊医学博士主治医师校聘副教授简介及专业特长:从事肝移植及常规肝胆胰外科疾病诊治。硕士研究生期间师从国内著名肝胆胰外科专家耿小平教授,学习肝移植及肝胆胰外科疾病诊治。博士期间就读于德国癌症研究中心,从事肿瘤免疫领域的热点研究,获德国海德堡大学博士学位。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一项,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研究一项。发表论文数篇,其中包括以第一作者发表于国际著名杂志《Blood》文章一篇。
脑移植研究吴承远教授1987年公派去美国留学,由于工作努力,成绩突出,受到国内外一致赞誉。并于1987至1989年在美国犹他大学医学中心和佐治亚州医学院访问学者和以访问教授身份进行科研工作。在美期间,他利用美国的行进技术及设备,首次证实了“胚胎小脑组织未成熟神经元在受体脑内可以存活和再生”,为神经移植理论提供了重要的组织学证据。为此他先后多次应邀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并在大会宣读论文。他主持的“小脑移植研究”成果于1992年由美国纽约Springer-Verlag出版社出版并获证书。吴承远教授1989年回国后,1990年1月他出席了“全国首届脑移植学术会议”(昆明,1990年)成为大会首位学术报告人,他的论文的科学性和创新性得到王忠诚院士、史玉泉教授、段国升教授等著名学者的重视。1993年10月“全国第二届器官移植学术会议”(武汉)吴承远教授的“脑移植研究”学术报告得到中科院院士裘法祖教授高度重视,并被选为“中华器官移植学会”委员和杂志编委,成为中国“脑组织和神经细胞移植”的学术带头人。自1986年以来,他先后发表医学论文96篇,其中英文论文8篇。在英国神经外科杂志及中华医学杂志英文版发表的“黑质细胞移植治疗帕金森病”及“小脑移植研究”在国内外影响较大。《健康报》(1993年)和《中国医学论坛报》(1990年、 1995年)均在头版报道和介绍他的科学贡献。出版专著18册,主编6本。1993年由他主编的由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中国首本“脑组织移植”专著填补了国内该领域的空白。近年来,获各级科技进步奖和成果奖15项,其中以首位研究者获得国家教委三等奖l项,省科委二等奖3项,省科委三等奖4项,省教委一等奖1项,山医大一、二、三等奖3项,省科协一、三等奖3项,国际优秀发明奖l项,全国发明展览会银牌奖l项。获专利3项。1990年以来,他先后邀请美国、澳大利亚和荷兰等国5批专家来中国访问。他应邀出席了在荷兰召开的1997年7月“第12届世界神经外科学术大会”,促进了国际学术交流。1995年由吴承远教授牵头申报我院神经外科博士生授予权,于同年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我省神经外科首批博士生导师,结束了山东省神经外科专业无博士点的历史。吴承远教授完成国外研究和学习任务后,如期回国,并继续从事这项科研工作,与国外同行仍然保持联系和交流。援助坦桑尼亚筹建神经外科1982年,吴承远同志受山东省卫生厅委派,参加中国援坦医疗队,虽然当时他正在“赴澳大利亚英语班”学习,但他完全服从国家的需要,毅然放弃去澳大利亚深造机会而赴坦桑援建神经外科。1982年7月份吴承远同志到达达斯萨拉姆医学中心工作,赤道非洲,气候炎热,疟疾流行,设备短缺,他克服种种困难,肩负起援坦的光荣使命。他的英语听力和口语较好,很快与坦桑医生及苏联医生建立了友谊,采用颈动脉脑血管造影的方法诊断颅内血肿或其他占位性病变。在没有CT的情况下,进行87例开颅手术。吴承远同志出国时的职称是主治医师,但坦桑医学中心的科主任Surngi和医生在给他所有信件中都尊为“教授”。1983年1月3日经吴承远教授首例开颅手术获得成功,病人是达市港口职工阿白获·萨鲁姆先生从昏迷中挽救回来。坦桑尼亚英文报纸“每日新闻”上刊登感谢文章,以感谢吴教授救命之恩。(见附件、报纸复印件),但桑达市医学中心骨科主任后来成为医学中心院长及坦桑卫生部部长萨龙迪教授,对吴承远教授的成绩,高度评价并且由他推荐吴承远同志成为“东非外科医生协会”荣誉会员,出席了“东非外科医生学术会议”,并且在大会发言:(见附件和照片)。中国人民日报为此还做了专门报道。1983年1月15日中国总理访问东非时,人民日报也报道过吴教授抢救病员阿白荻先生的感人事迹,他为美好的中非人民友谊做出了突出贡献,一个真正的国际主义战士(见附件)。坚持高尚医德医风吴承远教授在临床工作35年,实施开颅和脊髓手术多达数千例,从不敢有半点粗心马虎。他告诫自己说,“对于每台手术都必须像对待第一次手术那样仔细认真”。“参加手术,如履薄冰,全神贯注,慎之又慎”。在35年外科医生生涯中,他没有出现过重大差错和医疗事故。当他应邀赴外地会诊,从来不夸夸其谈,指手画脚,而是谦虚谨慎,与当地医师一起实实在在解决疑难问题。他数十年中走遍山东省每个县市级医院和部队驻军医院,会诊和咨询,去解决医疗疑难问题。他还曾应邀去江苏、福建、河南、河北、东北等外省会诊,他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令人信服的技术水平得到各地医疗单位好评。解除病人疾苦吴承远教授为了解除病人疾苦,他潜心研究“脑细胞和神经细胞移植再生治疗中枢神经系统变性疾病”,撰写出版了国内第一本“脑组织移植”的专著发表了大量有关论文。他平易近人、谦和宽厚,态度和蔼与病人和家属真诚相处,是他的待人特点。对每个患者不分贫富,同样非常认真、热情。他平日生活俭朴,从不计较吃穿享受。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吴承远教授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坚持高尚的医德医风,不收受病人及家属的“红包”。即使病人家属处于感激之情赠送“红包”他也一律退还。当面退还不掉的钱财,他及时地将钱交到住院处的病人住院费帐户内,并将收据交还给病人或家属。出院的病人的“红包”他将钱邮寄退还到病人的家中。自1993年以来,据不完全统计退还红包的收据多达5万元以上。加强自身修养吴承远教授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加强自身修养,担任科主任职务,他常说“要求别人做的事情,科主任应当首先做好,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事情,科主任首先不要去做”,“身教重于言教”。吴教授所在的科室是博士生授予权点,是山东省卫生系统重点学科,先进科室。该科人才梯队合理,几乎全具有博士和硕士学历。1999年该科出院病人1056人次,手术数量多达800人次,钻研业务和投身科研,积极上进,尊老爱幼,认真工作,爱护病人是这个科室的良好氛围和优良科风。吴教授积极培养青年科技人才现在他指导着博士生12名,博士后1名,以毕业并授予博士学位3名。非凡寓于平凡之中”吴承远同志是党教育培养的知识分子,他追求“又红又专”。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和人民,服从党的需要。党号召知识分子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他认真到农村去锻炼。委派他去援非洲医疗队,他积极努力做出贡献,为中非友谊添砖加瓦。当公派去美国留学,他以坚韧毅力,刻苦掌握的英语会话能力与美国医学专家交流并完成了重大科研成果,并应邀到多家著名的美国医学中心讲学并出版论文,为国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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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中的伦理问题包括活体器官移植、尸体器官移植、异种器官移植的伦理问题,器官分配上的伦理问题以及卫生资源分配上的伦理问题。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器官移植护理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 器官分配机制不透明,导致人为的不公;捐赠制度不健全,导致器官供应紧张等三个方面为基础,首先论述人体器官移植潜在的风险。然后就如何应对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应加强宣传引导、规范医疗机构行为、严厉打击人体器官非法交易来保证器官移植的正常发展。
关键词 人体器官移植 风险 医疗机构
作者简介:赵桐,成都中医药大学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法学、思政 教育 。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9-0592(2013)01-053-02
前段时间,我国台湾地区移植艾滋器官的事故引起了广泛讨论。此次艾滋器官移植事故的发生,缘于器官移植对于效率的特别要求:为了尽快完成手术,保证器官移植成功,复核器官检验 报告 的步骤被省略了。结果检验师与协调员之间的沟通出了问题,而医生基于对协调员的信任,没有再次确认。移植手术完成48小时后,医院才偶然在器官书面检验结果报告中发现艾滋病病毒测试为阳性。导致不仅5位受捐赠者,40多位医护人员由于接触了艾滋器官因此也存在着感染危险。这一被称为台湾地区医学史上最大的灾难的事件立刻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一、人体器官移植
作为世界上器官移植大国,我国每年都开展相当数量的各类器官移植手术。作为一项复杂的医学技术,器官移植更多地引发着人类对于伦理问题、法律问题的讨论。经过不断的探索、 总结 ,2007年5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并先后出台诸如《刑法修正案八》等相关法规。已初步建立起保障人体器官移植的法律机制。尽管这些法律规定还有不完善的地方,比如有人指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2条中规定将人体器官仅限于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但是“人体细胞”、“人体组织”却排除在“人体器官”的范围之外。一定程度上讲,存在着明显的与医学上对于人体器官的界定的不一致,缩小了法律保护的范围豍,但是却不可否认我国的器官移植制度的探索毕竟已是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
由于其载体来自人的身体,因此人体器官移植才会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这里面不仅涉及传统的道德观念问题,人体器官严重供应不足,长期的供需比例失衡,催生了人体器官的非法交易,这更是触及了人类社会的道德底线。
二、潜在的风险
(一)执行不严,给人体器官非法交易可乘之机
2010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理的人体器官非法买卖案件中,人体器官买卖中介“养”了十来个供体。这些供体大都是年轻的无业人员,因为经济原因所以出卖自己的器官。这样规模的供体群体如何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度下,顺利完成器官移植呢?这其中有很多原因,但相关部门未严格执行国家的一系列有关人体器官移植的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原因之一。
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在每例人体器官移植前,必须将人体器官移植病例提交本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进行充分讨论,并说明人体器官来源合法性及配型情况,经同意后方可为患者实施人体器官移植。同时,查验活体器官捐献人同意捐献其器官的书面意愿及查核活体器官捐献人与接受人之间属于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的证明材料。竖但是在各种利益的催生下,导致上述审查流于形式,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放纵了人体器官买卖行为。
医疗机构当前审查移植对象不谨慎的情形可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拟接受尸体器官移植的受体,其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中的姓名、出生年月或年龄、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与复印件、既往病史、居住地及联系电话等项目均可存在部分或全部造假的可能。特别是东南亚地区的外国人,通常以此方式来冒充我国内地国民的待遇实施尸体移植,从而达到所谓“移植旅游”的目的。二是供受体双方为满足法定亲属关系或亲情关系,为了能达到捐赠器官的条件,双方私下约定,直接开价出卖部分肝脏或一个肾脏。他们以往并不相识或仅仅相识,也不存在血缘关系,于是他们即通过社会非法组织仿制各种公安机关、公证机关、民政部门、司法鉴定部门或居委会等单位出示的证明材料以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如从广东省广州某所大型综合医疗机构近3年审查患者提交的资料中,每年均可发现有假冒(养)父(母)子(女)、(表)兄弟(姐妹)、或夫妻名义的相关个案材料豏。
(二)器官分配机制不透明,导致人为的不公
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22条规定,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的排序,应当符合医疗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丰。但由于人体器官移植本来就是一项比较昂贵的医疗手段,加之供求分配机制的不完善,导致我国器官移植手术仍比较混乱,“插队”的现象比较突出。某些医疗机构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导致器官移植成为有钱人独享的技术,“富人使用穷人的器官延长生命”成为了刺眼的社会问题。
(三)捐赠制度不健全,导致器官供应紧张
我国的器官捐献率整体不高。这其中有传统思想,甚至封建思想的影响,但更重要的是缺乏具有公信力的权威公益机构的组织、实施作为保障。2009年8月25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卫生部在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上将着手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提上了议事日程。但是2011年,尤其是“郭美美事件”引发对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后,别说捐器官,连捐钱都成了比较难的事。
某些有意捐献者“捐献无门”的现状很大程度上归咎于全国性公证透明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的缺失。社会信任危机以及科学的器官采供管理系统缺失这两方面的问题,严重制约着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开展。世界上开展器官捐献较早的国家之一——美国,1984年通过《国家器官移植法》,并成立专业机构负责器官的捐献与分配。同时,一个名为“器官获取与移植网络(OPTN)”的以独立、统一、公开为特点的网络在器官捐献与移植信息采集、管理及器官配型等方面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国各地的器官信息都可以在OPTN中查询到,不同地域的患者公平、公开地享有获取器官信息的权力;患者的排序情况也得到公开,以便随时接受公众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从台湾艾滋器官移植事故的案例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个类似的机制在运作。 三、积极的应对
(一)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正确的社会风气
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国家应通过建立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推动工作豑,确定人体器官移植预约者名单,组织协调人体器官的使用。在我国,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与进步,人们的思想也在发生着改变,逐步在与国际接轨,但是很多旧思想、老观念仍然根深蒂固,这使得开展器官捐赠及移植的宣传教育工作任务更显艰巨。国家必须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 经验 ,从而引导并形成正确的社会风气。
美国在器官移植领域可谓是独领风骚,虽然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出现了很多替代的 措施 ,但器官移植的缺口依然很大。为此,美国当局出台了很多鼓励性的政策和措施:大部分州都采用驾照审领登记捐献器官意愿的制度,给登记的捐献者减轻个人所得税,从而推动器官捐献。所以在美国,作为身份的证明驾照,同时也是器官捐献书。西班牙则采取了一个更为有效、人性化的制度——协调员制度来推动器官捐赠工作的进行:以沟通见长的协调员通常在在病人患病早期就与其及家属联系,并帮助他们作出捐赠器官的决定。这项制度使西班牙成为目前世界上器官捐赠率第一位的国家。
(二)借鉴国际先进的经验,结合自身的具体实际,我们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始一些尝试
1.建立全国性的器官移植工作机构,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
(1)结合驾校考试培训。重大灾害逃生训练等课程在驾校考生、高校学生中宣传器官捐赠的科普常识及伦理道德,树立科学、健康、正确的生死观、正义观、荣辱观等等。(2)在党政机关中带头开展捐赠登记工作,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模范作用,为群众树立榜样。(3)培训医务战线的人员,使其系统地掌握器官捐赠与移植的相关知识,提升其沟通能力和思想政治水平,使其能够在每个个案中为患者和家属服务。
2.统一认识,规范医疗领域行为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虽在我国统一实施,但因地域辽阔,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一致,地区差异大:针对同一个病例,由于地域的不同,医疗机构的差异,研讨专家的区别等多种因素,会造成不同的理解与认识。海南农垦总医院就与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的伦理委员会在“认干亲”是否属于《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的可以实施活体器官移植的范围的问题上就存在着不同的认定:广东医院认为“认干亲”不能构成帮扶要件,不符合活体器官移植条件。而海南农垦总医院,经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达成一致意见,愿意承担他们的交叉换肾手术,并答应减免一定的费用。我们必须在总结病例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器官移植伦理学指南,才能保证器官移植的公平与合理。否则各地医院各自一套标准,最后受伤害的还是器官移植的事业。
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各医疗机构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自觉的接受社会的监督,抵制经济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诱惑,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严格审查供受者的血缘关系、捐赠志愿书及涉及患者身份的材料,使人体器官移植严格地以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原则为基础开展。
(三)强化医疗机构的风险意识、严厉打击非法器官移植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之前处理非法器官移植的案例显示: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明确指导,对于器官买卖行为的判处比较混乱,有以非法拘禁罪判处的,有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的。虽然这种定罪在处罚的层面上达到了处罚犯罪的效果,但是缺乏针对性,不能起到很好的社会教育意义。
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后非法器官移植行为豒得以明确界定,并纳入刑罚处罚的范畴。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器官移植的法律体系,必将对打击非法器官移植和人体器官买卖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也需警惕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更加严格遵守《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有关条款,规范自身的行为,履行基本的注意义务,避免出现器官移植事故。拒绝来源不明的器官,举报人体器官买卖、非法中介等违法活动,尊重患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充分保障供体与受体的权益,尽可能地、最大限度地使双方的风险减低到最低。
四、结语
台湾地区的艾滋器官移植问题引发了关于医疗机制完善的问题,也引发了笔者对我国大陆地区器官移植现状的担忧。目前大陆地区与器官移植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机制还不完善,存在一些可能会严重影响器官移植健康发展的潜在风险。医疗机制的完善,有赖于我们是否抱有勇于直面风险的态度。人体器官移植是建立在公平公正平等基础上的科学,这门科学集中体现了慈善与奉献的魅力。我们期望中国的人体器官移植事业能够健康的发展,弘扬大爱的精神,造福人类。
注释:
豍何悦,刘云龙.中国人体器官移植立法之完善.中国发展.2011(3).27-30.
竖李伟伟.我国器官移植法律问题研究.东南大学.2009.
豏钟旋,吴育珊,刘秋生.人体器官移植的法律风险及原因分析.中国卫生法制.2010(5).15-17.
丰范让.浅谈器官移植资源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中国医学伦理学.2008(2).
豑王晶.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的构建及其生命伦理学研究.山东大学.2009.
豒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他人捐献器官的行为,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行为。
摘 要 随着器官移植技术的发展和器官需求量的增多,器官移植犯罪现象不断产生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于是器官移植犯罪便引起了国内外的普遍关注。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器官移植犯罪,但是中国目前关于器官移植犯罪方面的立法还不够完善,这一问题亟待解决。
关键词 器官移植 器官移植犯罪 器官移植犯罪立法
作者简介:李鹤群,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院2012级刑法学专业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3-064-02
随着器官移植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器官需求量的不断增多,器官移植犯罪现象不断产生且演愈愈烈,于是器官移植犯罪便引起了国内外的普遍关注。国外和国内一些国家也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器官移植犯罪,中国也不例外,但是中国目前关于器官移植犯罪方面的立法还不够完善,这一问题亟待解决。
一、器官移植犯罪概述
要想全面客观的理解器官移植犯罪,我们必须从器官移植犯罪的概念、特点、构成要件及其所引发的相关犯罪来进行探究。
(一)器官移植犯罪的概念及特点
器官移植犯罪就是与器官移植有关的各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的总和。器官移植犯罪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器官移植犯罪具有利他性
一般情况下器官移植用于医疗或者医学实验,常常具有救死扶伤的目的,虽然产生了一些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但是往往具有一定的利他性。即使在一些情况下这类犯罪主观上是为了谋取高额的经济利益,但是由于被移植的器官最终用于救人,因而使得这种移植在客观上产生了利他的效果。
2.器官移植犯罪具有较强的伦理性
在器官移植的过程中,将会产生许许多多的的伦理问题,医生有时候为了救病人的生命私自摘取尸体的器官而他的家属却毫不知情,这样便侵犯了家属的知情权;还有一些擅自移植弱势群体器官的例子,这也可以视为一种歧视。简言之,在某种程度上讲,器官移植必须不能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如果违背了这种社会伦理道德,器官移植犯罪势必会发展成为犯罪行为。
3.器官移植犯罪具有较高的科技性
器官移植是伴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产生和出现的,生物科学技术尤其是现代医学技术对其具有重要的推促作用。因此,科技性是器官移植的一个显著特征,而这一特征决定了与之相关的犯罪必然也具有科技性的特征。
(二)器官移植犯罪的构成要件
第一,就主体而言,既包括一般的主体也包括特殊的主体。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以医生为主体的器官移植犯罪,以单位为主体的器官移植犯罪以及以一般主体所实施的器官移植犯罪。第二,就客体而言,既包括他人的生命健康也包括国家正常的医疗秩序。在这类犯罪当中往往会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国家有义务来维持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所以,器官移植犯罪行为也侵犯了正常的医疗秩序。第三,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主观故意或者过失。从犯罪动机方面来看,行为人实施器官移植犯罪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为了个人的利益。第四,客观方面,行为人需要实施了非法的器官移植行为或者与其有关的其他非法行为。
二、器官移植引发的犯罪
器官移植事业的发展给许多病人带来了福音但也引发了大量的新型犯罪,概括起来大概有以下三种。
(一)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我国《刑法》第234条对故意伤害罪做了明确的的规定。在器官移植过程当中产生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罪名的一般主体是医生。根据德日等国的刑法理论上的通说认为:在摘取活体器官时应当向提供者说明具体情况并告知其可能会产生的身体危害性。同时器官提供者应当处于自愿必须是真诚捐献的。另外只有在不危及提供者觉得生命健康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器官移植。一旦发现移植者是运用非法手段取得器官并进行移植的,那么就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是杀人罪。但是我国目前并没有这方面的的明确规定,法条里只明确规定了故意伤害罪。
(二)盗窃、侮辱尸体罪
我国《刑法》第302条也对盗窃、侮辱尸体罪坐车了明确的规定。如果说器官移植提供者生前并没有同意死后对他人进行器官移植,那么就会依照我国《刑法》第302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关于这方面不管是国际上还是国内的学者都持肯定的意见。侮辱尸体的方式包括很多种,比如毁坏尸体、猥亵尸体或者对尸体进行凌迟、鞭刑等等。当然侮辱尸体一方面是指对尸体整体的破坏也包括对尸体的一部分进行损伤。因而非法摘取尸体器官的情况当然成立侮辱尸体罪。
(三)医疗事故罪
我国《刑法》第335条对医疗事故罪做了明确的规定。由于当前的医疗水平还没有达到相当高的境界,所以在器官移植过程当中应当严格明确医疗事故罪的范围。但是同时,医务人员在器官移植过程当中,本来可以预见到其行为严重违法医院的相关规定或者有极大的可能会使患者有生命的危险,但是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是轻信可以避免,导致严重危害后果的,应当认定为医疗事故罪。
三、我国器官移植犯罪的立法缺陷及建议
目前,我国关于器官移植犯罪的立法还不够完善,一些问题急需我们去解决。我们应当认识到其存在的缺陷并且不断地完善器官移植犯罪的立法。
(一)我国器官移植犯罪的立法缺陷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中虽然也加入了一些关于器官移植犯罪的规定,例如摘取未成年人器官、采取非法手段获取他人器官、违背亲属意愿摘取器官等。但是由于我国关于器官移植方面的立法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当中,它必定会存在一些缺陷。
1.客体的错误界定
我们都应该了解人体器官移植犯罪是一类犯罪,其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同时也侵犯了国家正常的医疗监管秩序。但是我国的刑法却将器官移植犯罪放在了侵犯人身权利这一章节,而完全没有考虑到医疗秩序这一重要的客体,在这一点上我们急需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2.主体范围的错误界定
我国刑法是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来规制非法器官移植行为的,但是事实上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器官移植犯罪的主体既包括一般主体也包括特殊主体。在这一方面上,该条款显然对主体的范围做出了错误的界定。
3.界定范围的局限性
该条款明确规定的是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很显然范围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的。在现实的情况当中除了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以外还包括大量的患者自己购买器官,更有许多的中介机构在贩卖器官,而对于上述的行为我们用该条款根本无法进行一定的制约,这样严重的法律漏洞急需弥补。
4.缺乏具体罪名的制定
在我国的刑法当中关于器官移植的具体罪名的规定是少之又少的,所以我们很难对其进行准确的定位和研究,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又是特别大的,所以我们应当增加具体罪名的制定,使我国的刑法更加完善。
(二)我国器官移植犯罪的立法建议
1.借鉴外国的相关规定
日本、德国关于器官移植犯罪方面的规定相对较为完善,我们可以吸取这些规定相对完善的国家的一些优点,比如在我国的刑法当中直接规定有关器官移植的条款。设立一些具体的罪名,例如非法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强迫出卖人体器官罪”、“、“非法侵害他人身体罪”、“非法刊登人体器官买卖 广告 罪”等。我们可以把器官移植犯罪归到一个犯罪大类当中,通过对一些具体的罪名的规定和解释进而预防和打击器官移植犯罪的不断发生,同时也可以在最大程度上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
2.制定《器官移植法》
从我国目前的具体情况而言,我们不仅关于这方面的规定十分不完善,更重要的是我国没有一部对其进行规范的法律,鉴于情况紧急我们应当尽快的制定《器官移植法》。在制定《器官移植法》时我们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由于器官移植犯罪属于一类犯罪,所以在应当在刑法中单独规定器官移植犯罪的条款。第二,由于我国刑法对其主体范围界定错误,所以在制定《器官移植法》时不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来规制器官移植犯罪,而是要对器官移植犯罪的主体做出正确的界定,明确器官移植犯罪的主体既包括一般主体又包括特殊主体。第三,我国刑法对器官移植犯罪的界定范围仅仅是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所以在制定《器官移植法》时应当弥补这一漏洞,应当考虑到患者自己购买器官和中介机构贩卖器官等情况。第四,由于缺乏具体罪名的制定,所以我们应当制定具体罪名,使某些具体罪名的具体规定更加的详细。
3.完善相关的制度
完善的制度是保证器官移植规范化的重要保障,只有建立良好的制度才能为其提供坚强的后盾。所以我们应当建立相对完善的制度,比如器官来源审查制度,器官移植手术许可等制度对器官移植进行规范和整合。此外,还要建议一些与他相关的民事救济制度和行政处罚制度,当然医疗卫生管理制度也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做到以上几点才能使我国器官移植走向正轨,保证器官移植者和接受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器官移植犯罪维护法律的威严,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总而言之,面对不断出现的关于器官移植犯罪带来的问题应当尽快出台《器官移植法》,并且要从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等多方面的角度提出相应的法律防范对策,对器官移植行为进行明确规定,以尽早将器官移植全过程纳入法制化轨道,促进器官移植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长秋编.器官移植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
[2]康均心.人类生死与刑事法律改革.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从澳大利亚国家肝脏移植中心研修回国的丁义涛,在肝胆疾病,尤其是肝脏疾病诊疗方面有很深的造诣。早在80年代中期,他就率先提出和使用改良式无血切肝术,解决了国内肝癌患者大多合并肝硬化,手术时腹主动脉不易阻断的难题,并将此技术向10多所医院推广。90年代初,他用自己潜心研究的半离体切肝术,成功地为一巨大癌肿侵犯第二肝门的患者施行切除术,开创了一种只要不发生广泛转移,所有部位的肝肿瘤均能得到根治性切除的新术式,使大批晚期肝癌患者重获新生。90年代后期,为拯救濒临死亡的肝衰竭、肝昏迷患者,他打破国内肝移植只限于终末期慢性肝病的禁区,将人工肝支持系统与肝移植联合的治疗方法成功用于临床,为治疗终末期急性肝病患者闯出新路。1996年5月,他受中国肝胆疾病外科权威吴孟超院士的邀请,前往上海与吴院士一起成功进行了国内首例“背驮式”肝移植术。之后,他又在南京完成了三例相同术式的肝移植,患者至今健在。从医20余年来,他主持完成各类重大手术数千例,开展30多项新技术、新疗法,攻克了临床许多疑难病症。他成功施行600余例肝叶切除术,死亡率小于1%,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作为博士生导师,丁义涛在将科研方法和临床技术精心教授给学生的同时,不忘教导他们做一名好医生。他时常告诫学生:“既然选择了医生这个职业,就应该懂得救人于痛苦危难之中是义不容辞的。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忘了自己的天职。” 身兼鼓楼医院院长、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会委员、中华医学会外科学会肝外学组委员、江苏省医学会器官移植学会主任委员等10多项职务的丁义涛是繁忙的。然而,他除在管理、医疗、教学方面取得累累硕果外,在科研领域也一样捷报频传。迄今为止,他已先后发表论文、著作50余篇(部),获部、省级科技进步奖6项。目前,他正带领他的博士生们深入进行生物性人工肝的研究。
黄洁夫,1946年出生,中国著名的肝胆外科专家。曾任中央保健委员会副主任(正部长级)和卫生部副部长,现任全国政协常委、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理事长,中国医院协会会长。在医学界,黄洁夫被视为中国器官移植改革的象征,在国际器官移植界得到高度认可。他的获奖在国际社会及国际医学界引发强烈反响。罗马教皇通过世界移植协会(TTS)主席Delmonico教授向黄洁夫转达祝贺。国内外医学界一致认为,这是中国器官移植界终获国际社会认可的标志。
柳叶刀测试上提到的中国器官移植专家是余嘉燕教授。余嘉燕教授是北京大学首都医科大学胸外科教授,担任中国器官移植协会副主席,入选北京市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万人计划”,曾获得国家“突出贡献专家”称号。
安徽医科大学刘付宝和耿小平都很好刘付宝主任医师,副教授 肝胆胰外科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好评数:9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肝胆胰外科门诊(绩溪路)主任医师合肥肝胆胰外科第5名 全国肝胆胰外科第959名擅长: 擅长肝胆胰外科疑难复杂疾病的诊治,特别是各种肝癌肝切除、肝内外胆管结石、胰腺良恶性肿瘤、肝门胆管癌或胆囊癌,胃肠癌等根治性切除,个人累积开展胰腺十二指肠切除400余例,擅长肝胆胰外科的腹腔镜外科手术。收起执业经历: 副教授,医学博士, 硕士生导师, 安医大一附院 肝胆胰外科主任,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安徽省卫计委首届青年领军人才,中国医师协会肝癌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抗癌协会胆道肿瘤专业学组委员,中华医学会外科学会门静脉高压学组委员,安徽省医学会外科学会委员,安徽省医学会外科学分会肝胆胰学组委员,曾赴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肝脏外科和香港大学玛丽医院肝胆胰及移植外科研修肝脏移植,临床工作近30年,擅长肝胆胰外科疑难复杂疾病的诊治,特别是各种肝癌肝切除、肝内外胆管结石、胰腺良恶性肿瘤、肝门胆管癌或胆囊癌,胃肠癌等根治性切除,个人累积开展胰腺十二指肠切除400余例,擅长肝胆胰外科的腹腔镜外科手术。作为主刀之一参与全省首例肝肾联合移植,参与及主刀肝脏移植30余例,负责肝移植术后随访200例次,发表文章40余篇,担任《肝胆外科杂志》,《中华肝脏病学杂志》,《重庆医学杂志》,《中华普通外科杂志》电子版及《手术学杂志》编委,主持省级重点课题3项,作为第二负责人参与安徽省卫生厅医学科研重点项目及安徽省科技攻关各一项,2008年获得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 2015年获得安徽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011年获得安徽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培养研究生10余名, 2014年获得安医大一附院首届“服务之星”荣誉称号,并多次获得医院科技先进工作者。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中的医学期刊都是。有上百种期刊呢
医学期刊常规来说只分为 SCI 核心期刊 和普通期刊但是有一些省份会自己把期刊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比如浙江省一类期刊是国家级的核心期刊,二类的是除国家级核心期刊之外的其它核心期刊,三类的就是普通期刊。还有河南、陕西、四川 等地也把期刊分为A类B类或者一类二类也有的是一类为中文核心或者中华牌,二类为科技核心
国家级医学期刊目录1.内科学《中华内科杂志》、《中国实用内科杂志》、《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中华老年医学杂志》、《中华急诊医学杂志》、《中国危重病急救杂志》、《中华心血管病杂志》、《中华心律失常杂志》《国外医学脑血管疾病分册》《中华结核与呼吸杂志》、《国外医学呼吸系统分册》、《中华肾脏病杂志》、《国外医学泌尿系统分册》、《中华血液学杂志》、《中华风湿病学杂志》、《中华内分泌代谢杂志》、《国外医学内分泌分册》、《中华神经科杂志》、《中华消化杂志》、《中华消化内镜杂志》、 《中华肝脏病杂志》、《中华传染病杂志》、2.外科学《中华外科杂志》、《中华实验外科杂志》、《中国实用外科杂志》、《国外医学外科学分册》、《中华普通外科杂志》、《中华肝胆外科杂志》、《中华胃肠外科杂志》、《中华骨科杂志》、《中国骨伤》、《中华创伤杂志》、《中华神经外科杂志》、《中华整形外科杂志》、《中华烧伤杂志》、《中华泌尿外科杂志》、《中华手外科杂志》、《中华显微外科杂志》、《中华胸心血管外科杂志》、《中华器官移植杂志》、《国外医学移植与血液净化分册》3.妇产科学《中华妇产科杂志》、《中华围产医学杂志》、《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4.儿科《中华儿科杂志》、《中华小儿外科杂志》、《中国儿童保健杂志》、《小儿急救医学》、《国外医学儿科学分册》5.口腔医学 《中华口腔医学杂志》、《中华口腔种植学杂志》6.眼科学 《中华眼科杂志》、《中华眼底病杂志》、《中国实用眼科杂志》、《美国医学会眼科杂志中文版》、《国外医学眼科学分册》7.耳鼻咽喉《中华耳鼻咽喉科杂志》、《国外医学耳鼻咽喉科学分册》8.皮肤性病《中华皮肤科杂志》、《国外医学皮肤性病学分册》9.精神病学《中华精神科杂志》、《中国行为医学科学》⒑肿瘤学 《中华肿瘤杂志》、《中华放射肿瘤学杂志》、《国外医学肿瘤学分册》⒒麻醉学《中华麻醉学杂志》、《国外医学麻醉学与复苏分册》⒓中医内科 《中医杂志》、《中国医药学报》、《中国中医急症》、《中医药学刊》、《中国中医药科技》、《中国中医风湿病杂志》⒔中医外科《中医正骨》、《中医肛肠病杂志》、《中国中医骨伤科杂志》、《中国针灸》、《中国骨伤》、《针刺研究》⒕中西医结合《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中国中西医结合外科杂志》、《中国中西医结合耳鼻咽喉科杂志》、《中国中西医结合急救杂志》、《中国中西医结合肾病杂志》、《中国中西医结合皮肤性病杂志》、《中国中西医结合肝病杂志》、《中国中西医结合心脑血管病杂志》⒖医学影像《中华放射学杂志》、《中华超声影像学杂志》、《中华核 医学杂志》、《国外医学放射医学核医学分册》⒗护理 《中华护理杂志》《中国实用护理杂志》《中华护理教育》《国外医学护理学分册》⒘病理 《中华病理学杂志》⒙医技《中华医学检验杂志》、《国外医学临床生物化学与检验学分册》、《中华理疗杂志》《中华物理医学与康复杂志》、《国外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分册》、《国外医学输血及血液学分册》⒚药学 《中国药学杂志》、《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中国临床药理学与治疗学杂志》、《中国中药杂志》《药学学报》、《中国晦洋药物杂志》、《中国药房》、《药物分析杂志》、《中国医院药学杂志》、《中国新药与临床杂志》、《中国现代应用药学》、《中国药物化学杂志》、《中国新药杂志》、《药物生物技术》,《中国临床药学杂志》、《药物流行病学杂志》、《中国药理学报》、《中国药理学报》(英文版)⒛疾控与公卫专业《中华预防医学杂志》、《中国公共卫生》、《现代预防医学》、《热带医学杂志》、《中华流行病学杂志》、《国外医学流行病学传染病学分册》、《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中国工业医学杂志》、《中国职业医学》、《中国寄生虫学与寄生生病杂志》、《国外医学寄生虫病分册》、《中国地方病学杂志》、《中国计划免疫》,《中国学校卫生》、《环境与健康杂志》、《中国妇幼保健杂志》、《中国校医》、《中国卫生监督》、《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1.综合类《中华医学杂志》、《中华医学杂志》(英文版)、《美国医学杂志中文版》、《英国医学杂志中文版》《中国综合临床》《医师进修杂志》、《中国基层医药》、《中国医师杂志》、《中华医院管理杂志》、《中华医学美容杂志》、《中华航海医学与高气压医学杂志》、《中华航空航天医学杂志》、《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中华医史杂志》、《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中华物理医学与健康杂志》、《国外医学预防、诊断、治疗用生物制品分册》22.基础类《中华医学遗传学杂志》、《中华微生物和免疫学杂志》、《中华实验和临床病毒学杂志》、《国外医学病毒学分册》、《国外医学免疫学分册》、《国外医学遗传学分册》23.学报类1.国家级单位类:《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学报》、《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学报》、《中国中医研究院院报》2、原卫生部属医学院校类:《中国医科大学学报》、《北京大学学报》(医学版)(北京医科大学学报)、《复旦学报》(医学版)(上海医科大学学报)、《中山大学学报》 (医学科学版)(中山医科大学学报)、《华中科技大学学报》(医学版)(同济医科大学学报)、《吉林大学学报》 (医学版)(白求恩医科大学学报)、《四川大学学报》 (医学版)(华西医科大学学报)、《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医学版)(西安医科大学学报)、《湖南医科大学学报》、《山东大学学报》(医学版)(山东医科大学学报)3、军医大学类:《第一军医大学学报》、《第二军医大学学报》、《第三军医大学学报》、《第四军医大学学报》4、中医院校类:《京中医药大学学报》、《上海中医药大学学报》、《广州中医药大学学报》、《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5、药学院校类:《中国药科大学学报》附注:判断是否国家级医学期刊的依据是: 以职称评审有关文件附录中国家级期刊的定义为依据,其中的国家一级学会指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中医药学会.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 中国针灸学会, 由这些学会单独或协同共他单位主办的学术期刊(不包括科普期刊)才能判定为国家级期刊.上述期刊名单只供参考.评审时以刊登该文章的期刊的主办单位为判断依据。论文著作条件有关文件规定的论文、著作条件及附录的有关解释,并对如下问题作进一步明确:1、关于国家一级学会和国家级期刊问题。结合卫生系列实际情况,在执行中原则上可按以下规定把握:国级一级医学专业学会在现阶段是指: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药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针灸学会。国家级期刊是指:由国家一级医学专业学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办并出版的医学专业学术期刊,以及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属本科以上医药院校、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中国中医研究院、中国药科大学以及第一、二、三、四军医大学主办的学报。参考名单见“国家级医学期刊目录”。2、在经出版主管部门审批的医学专业期刊增刊(不包括论文集、专辑、特刊)上发表的论文,在申报评审时有效,不受数量限制。3、在外文医学专业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凡被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的,可按国家级论文对待;没有被收录的,按省级论文对待。4、多人完成的著作中,只有著作的章节有署明作者姓名的、或书中有明确界定的,才能计算编著者完成的字数,申报评审时有效,没有明确界定的无效。
现担任中华医学会上海市泌尿外科分会青年委员、中华医学会上海市器官移植学分会委员、《中国外科年鉴》专业编辑、《肿瘤学杂志》编委。先后以第一完成人获上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各1项,以第二完成人获军队医疗成果奖一等奖1项,以第三完成人获军队医疗成果奖一等奖、中华医学科技奖三等奖各1项;主编、参编专著5部,5年以第一作者于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5篇,其中2篇发表于国际著名的肿瘤学专业杂志Cancer Gene Therapy和J Cancer Res Clin Oncol;2002年获“上海市医苑新星”称号,2005年荣获第十届上海市卫生系统银蛇奖一等奖,被评为年度上海市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并记大功一次。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二项。共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上海市科委科技攻关重点项目基金、军队“十·五”、“十一·五”重点攻关项目基金等多项基金,资助总额达100万元。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集体三等功一次。现享受军队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津贴。主编、参编专著5部,以第一作者发表于国内外核心期刊论文60余篇,其中有关肾癌基础临床研究的论文发表于国际著名的肿瘤学专业杂志Cancer Gene Therapy和J Cancer Res Clin Oncol上。2006年获总后勤部优秀专业技术岗位特殊津贴。
你好,目前该院泌尿外科拥有在职医师32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0人,副高级职称7人;博士生导师7人,硕士生导师6人;具有医学博士学位医师23人。在职护士88人,其中主任护师1人,主管护师9人,本科及以上学历23人,另外还有在职技师3人。
中华现代系列医学杂志 简介中华现代系列医学杂志包括《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中华现代外科学杂志》、《中华现代内科学杂志》、《中华现代儿科学杂志》、《中华现代眼耳鼻喉科杂志》、《中华现代妇产科学杂志》、《中华现代中医学杂志》、《中华现代临床护理学杂志》、《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和《中华现代影像学杂志》,为中华临床医药学会主办的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系列刊物具有ISSN/CN标准刊号。本刊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反映我国临床科研工作的重大进展,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刊登外科学、皮肤科学、儿科学、内科学、眼科和耳鼻喉-头颈外科学、中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等领域的科研成果和临床诊治经验、学术研究、技术改进、以及对临床有指导作用的专家评论,等等。 主要读者对象是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医务工作者。主要栏目:论著、综述、 临床医学、诊治经验、管理、专题讲座、病例报告、继续教育园地、会议纪要、读者·作者·编者等(详见各个专科杂志稿约)。本刊发表周期短,免收审稿费。论文发表后颁发论文证书。对省/部级以上部门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论文优先刊登。
2007年核心期刊目录2(共485种)序号 期刊名称 被引频次 影响因子肿瘤医学类 1、 中华肿瘤杂志 1948 0.8882、 癌症 1534 0.7073、 中华放射肿瘤学杂志 626 0.7064、 中国肺癌杂志 313 0.4445、 肿瘤 498 0.3906、 中国肿瘤生物治疗杂志 256 0.3527、 现代肿瘤医学 236 0.3308、 癌变�6�1畸变�6�1突变 240 0.2969、 中国肿瘤临床 1040 0.29110、中国癌症杂志 395 0.28511、肿瘤防治研究 436 0.28012、中国肿瘤 580 0.27513、肿瘤学杂志 196 0.19514、中国肿瘤临床与康复 362 0.13715、白血病�6�1淋巴瘤 151 0.131中医类 1、 中国中西医结合急救杂志 622 0.7962、 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 2709 0.7403、 中国中药杂志 2587 0.5794、 中国中西医结合肾病杂志 536 0.5745、 中西医结合学报 125 0.5216、 中草药 3696 0.5197、 中国针灸 1125 0.4668、 中国中西医结合消化杂志 347 0.4269、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 692 0.39710、中药材 1192 0.37211、中西医结合肝病杂志 373 0.36612、针刺研究 332 0.33613、中华中医药杂志 511 0.31914、中国实验方剂学杂志 370 0.27215、湖南中医学院学报 256 0.24116、广州中医药大学学报 336 0.23617、中国骨伤 487 0.22718、上海中医药大学学报 145 0.22519、中国中医骨伤科杂志 323 0.22320、天津中医药 209 0.21221、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 323 0.20322、中国中医急症 322 0.19623、世界科学技术—中医药现代化 166 0.19524、中国中医药科技 406 0.18325、中医杂志 1020 0.17526、中医药学刊 480 0.16927、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报 325 0.16028、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 195 0.15729、上海中医药杂志 505 0.14230、安徽中医学院学报 244 0.12831、云南中医学院学报 95 0.12431、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 494 0.12433、浙江中医学院学报 279 0.10434、贵阳中医学院学报 100 0.044特种医学类 1、 中华放射学杂志 2975 1.225 2、 中国内镜杂志 1919 0.8203、 中华超声影像学杂志 861 0.7634、 中华核医学杂志 582 0.7105、 中国医学影像技术 1620 0.6206、 介入放射学杂志 501 0.5917、 临床放射学杂志 1104 0.5278、 实用放射学杂志 1025 0.5009、 中国超声医学杂志 1121 0.46210、中国医学计算机成像杂志 295 0.40611、中国激光医学杂志 259 0.38912、中国医学影像学杂志 350 0.32813、医学影像学杂志 317 0.30814、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 531 0.29315、中华航空航天医学杂志 224 0.29116、临床超声医学杂志 170 0.28217、中华航海医学与高气压医学杂志 199 0.26718、放射学实践 389 0.25519、中国法医学杂志 214 0.21120、放射免疫学杂志 312 0.208生物学类 1、 遗传学报 1642 1.0502、 动物学报 1084 0.8673、 CELL RESEARCH 213 0.7644、 生物化学与生物物理学报 694 0.6715、 中国科学C 433 0.6446、 病毒学报 401 0.5897、 遗传 836 0.5358、 生物化学与生物物理进展 1014 0.5289、 动物学研究 644 0.48610、中国生物工程杂志 673 0.48211、中国实验动物学报 165 0.41112、中国病毒学 346 0.40413、动物学杂志 697 0.40114、生命科学研究 171 0.34315、细胞生物学杂志 223 0.25816、生物学杂志 233 0.17117、中国比较医学杂志 155 0.15618、实验动物科学与管理 111 0.14819、生命科学 220 0.14220、实验动物与比较医学 145 0.140以上数据摘自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2006年)
主任医师简介科室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心脏外科擅长疾病先天性心脏病,瓣膜病,冠状动脉病,大血管疾病,心脏移植个人简介王越,男,主任医师,教授。 1987年毕业于首都医科大学。从事心脏外科临床工作二十余年。对各种先天性心脏病、瓣膜病、冠心病、大血管疾病及心脏移植手术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尤其擅长于各种心脏移植手术。曾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参与编写学术专著四部。现担任中国医师协会心血管外科分会常务委员、北京医学会心血管外科分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心胸外科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胸心血管外科分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健康协会常务理事等学术职务。
王越是位癌症患者,她得了胃癌。
大学毕业前,王越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王亮,2008年两人步入婚姻殿堂。结婚四年后,他们在北京安了家。
2012年,31岁的王越正准备要一个宝宝,也就在此时,她被查出胃癌晚期,已转移至盆腔,医生说可能活不到一年。12月,王越做了子宫、卵巢和五分之一胃的切除手术。
为了给王越治病,爱人王亮卖掉了北京的房子,陪着妻子抗癌。尽管如此,还是没能阻止病情的恶化。
2016年1月,因连续几天不排便、不排气,腹内大量积水,王越的肚子鼓的像个皮球,病痛的折磨令她几度想自杀。医生说,这是晚期症状的表现,如果她有想做的事情尽量满足,时间不多了。
半个月后,王越为自己举办了一场告别会,她希望趁自己身体还行的时候见一见自己至亲至爱的人。现场上,有朋友的鼓励,也有不舍的泪水。2016年5月,王越因医治无效去世,年仅35岁。
王越抗癌期间的经历:
除了积极的配合治疗之外,她和老公开始弥补曾经错过的蜜月之旅,从天津出发,一一走过大连、上海、厦门、台湾、柬埔寨、马尔代夫那些曾经一直向往但为了挣钱没时间去的地方。王越坚持在“生命的最后时光”里,让每一天过得有意义。
她和老公打扮成40年后的样子,完成自己想要和他白头偕老的爱情梦想;她将自己的眼角膜捐献给了两个失明的孩子,让他们带着自己的梦想继续生活;她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召开了开头的那场“人生告别会”,笑着说要带着他们的爱飞向天堂。
中国胸心血管外科临床杂志 体外循环下手术治疗主动脉窦瘤破裂合并妊娠2001年2月 第8卷 第1期p53国际心血管外科进展研讨会 冠状动脉搭桥术后狭窄静脉桥的细胞外基质改变及意义大会发言 2000年6月 北京中华实验外科杂志 2002年9月第19卷第5期 P502自体血管移植中TGF β1和受体的表达哈尔滨医科大学学报 2002年第36卷 第一期 P32自体血管移植后内膜增生与PDGF-A表达的变化及意义中华实验外科杂志 2001年第18卷第5期 P476自体血管移植后内膜增生与内皮素mRNA表达关系中华胸心血管外科杂志 2002年第18卷第1期 P63静脉内血管平滑肌瘤延伸至右侧心腔临床报道中国急救医学 2001年第21卷第2期P103急诊冠状动脉搭桥三例报告中华国际医学杂志 2002年第1卷第5期P461微创心脏手术166例临床应用报告第二届全国心脏移植学术研讨会 2002年4月 哈尔滨TGFβ1、 TGFβR1 、TGFβ1mRNA在自体血管移植后的表达 大会宣读第二届全国心脏移植学术研讨会 2002年4月 哈尔滨自体血管移植后内膜增生与bFGF表达的变化及意义第二届全国心脏移植学术研讨会 2002年4月 哈尔滨心脏移植后移植物血管病动物模型的建立第二届全国心脏移植学术研讨会 2002年4月 哈尔滨心肺联合移植术实验研究体会* 肺苓酸对人类周血T细胞线粒体功能的影响提高冠脉搭桥术远期疗效的临床实验研究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攻关) 合同编号: GC05C40301 6万元 2006—2009年 著作:《非体外循环下不停跳冠状动脉搭桥术》 主编卫生部视听教材 2004年 人民卫生出版社《实用心肺移植手术学》主编 1999年12月 内蒙古科学技术出版社《新编英语介词短语》副主编 2000年5月 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心脏外科主治医生900问》编委 1998年2月北京医科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联合出版社《现代心脏移植》编委 1998年9月 人民卫生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