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们热议的焦点是,论文没有错别字,非常的工整,就像用电脑打上去的一样,而且绘图也特别的完美。
浙江大学博士毕业要求发表的论文不同院系的标准是不完全相同的,博士生学术水平不同,有的可以发表几十篇,有的只能达到三五篇,一般来说,基本会要求发表3-5篇SCI论文。除国内期刊外,还要求有SCI收录或EI收录的论文,对论文篇数也要求不同,所以最好向本学院或本系的研究生秘书咨询确认。
单位评职称也好,博士论文也好,对论文发表的时间都是有要求的。现在很多的学术期刊,排版得很晚,所以论文发表前,不妨先咨询下刊物的排版时间,尽量选择能早点出刊的杂志。另外,很多单位对刊物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大部分刊物都要求刊物是省部级以上的。还有单位要求发专业相关的期刊,比如评工程师发到教育类的刊物上,或教师职称发到工程类的期刊上,那样的学术成果可能会不被算数,尽管刊物是没有问题。还有单位对论文的字符数也有一定的要求,大部分单位是要求2000字以上,也有单位是要求3000字以上。还有单位对发表论文的数量也有要求,高级职称一般是要求3篇,中级是要求2篇,当然这个具体还是的看单位的要求,每个地方的要求会有不同的。详细的更多论文发表相关问题可以咨询我们【中国论文榜】在线编辑。
网友们热论的焦点是,他为何能写得这么快?所以我觉得他的实力是很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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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后果?后果已经出来了,法院判决其停止侵权并公开道歉,赔偿了11.5万元。
其实原告黄阳阳(现就职于某律所,爱丁堡大学博士)为“博士论文被抄袭”这个事坚持了11年,终于维权成功,实属不易啊。
黄阳阳曾在爱丁堡大学读博,王超曾在港城大读博,两人时常通过邮件进行学术交流。2011年,黄阳阳在撰写博士论文期间发现,此时王超已经从港城大毕业,其发表的博士论文有很多内容和自己的论文草稿高度相似甚至相同,这或许是因为黄阳阳曾经把论文草稿发给了王超。
王超给黄阳阳发的邮件
王超给黄阳阳发的邮件
2013年,黄阳阳开始向港城大投诉王超论文抄袭一事,港城大也认定了王超论文剽窃,论文也被移除了学校官网。我去,就这样处理吗?是个正常人都会觉得处理太轻,何况是博士黄阳阳,于是就将王超起诉到法院,一审、二审均胜诉。
2022年6月23日,二审维持一审判决,认为王超博士的论文剽窃了黄阳阳的论文观点,侵犯了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判王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登报公开致歉,并赔偿11.5万元。
这样的判决属于民事责任,法院判决是完全合理的,根据《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某某市版权局的答复》中将“抄袭”定义为“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论文属于文字作品,而我国《著作权法》有规定,作者对自己的论文有完整的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及获得报酬权等。
论文剽窃从《著作权法》来看,肯定是作品剽窃行为,王超教授没有经过原作者同意,摘抄、复制原论文内容,这不是很明显嘛,侵犯著作权。《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剽窃他人文字作品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民事责任已经承担了,但论文剽窃还涉及到行政责任,而学校目前还没有做出任何行政处罚或处分,只是暂停了王超的教学工作,也可能在调查。
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3条中规定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其中一条就是“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
发现作假怎么处理呢?第7条规定,申请学位的论文如果出现剽窃等情形,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申请资格;如果已经获得学位了,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其学位证书。而且要向社会公布。从处决当日开始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能再接受剽窃人的学位申请。
还有要说明的是,学位申请人员如果是在读学生,那么学校或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如果是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纪律处分,还要通报所在单位。
如果按照这样的规定,学校是不是应该给予王超教授行政责任,撤销其博士学位是不是合情合理,而且要公之于众。
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都在不断完善,现在咱们国家对论文剽窃在法律、法规层面都有明确的判定标准,按这些标准来完全没毛病,既然剽窃人家论文就应该要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如果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再说了,法院已经判了,学校是不是该回应一下了。
应该就是这个论文的内容,而且也佩服这个网友的精神。
赵永志,1977年6月生,山东聊城人,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2005于西安交通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清华大学化工系做博士后研究,2007年调至浙江大学化工系化工机械研究所做教学、科研工作,多年来主要在氢能高压储存及安全、化工过程装备、计算颗力学等方面开展研究。目前正在承担1项国家863计划课题(高压储氢、输氢、加氢安全保障技术装备与应用示范,2012AA051504)及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高压氢充放过程中的热物理学机制与热转换规律研究,51206145),作为负责人完成1项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热量自平衡型金属氢化物储放氢工艺基础理论研究,Y1100636)、1项博士后科学基金(复杂气固体系流动及传热的离散颗粒动力学模拟,2005038061)、以及多项横向技术开发课题,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参与多项国家863计划、973计划课题,包括国家863计划目标导向课题1项(加氢站关键技术及加氢系统,2007AA05Z152)、国家973计划课题(高密度车载储氢新体系及其安全性预测理论研究,2007CB209706)等。针对高压储氢、氢安全、化工过程装备、及计算颗粒力学等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研究成果得到了国内外同行的肯定,在《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ydrogen Energy》、《Journal of Loss Prevention in the Process Industries》、《AIChE Journal》、《Powder Technology》、《物理学报》、《Chemical Engineering Science》、《Particuology》、《化工学报》等国内外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92篇,其中58篇被SCI、EI收录(SCI收录30篇,EI收录28篇),发明专利3项,参与出版教材1部。2010年获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第四完成人)1项。2)受教育经历1994年~1998年,西安交通大学,化工机械与设备系,学士;1998年~2001年,西安交通大学,化工过程机械专业,硕士;2001年~2005年,西安交通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博士。3)研究工作经历2005年~2007年,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博士后;2007年至今,浙江大学,化工系化工机械研究所,副教授。4)主要科研成果①获省部级一等奖1项:70MPa高压气态储氢系统关键技术及应用,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2010年,获奖人员:郑津洋,王新华,刘鹏飞,赵永志,叶晓茹,姜将,魏春华,张立芳,徐平,杨健,陈立新,吴庆锋,刘延雷,刘贤信,别海燕,叶建军。②发表论文92篇,其中58篇被SCI、EI收录(SCI收录30篇,EI收录28篇),近三年主要代表性论文如下(*为通讯作者):[1] Yongzhi Zhao, Gesi Liu, Yanlei Liu, Jinyang Zheng*, Youchuan Chen, Lei Zhao, Jinxing Guo, Yuntang He. Numerical study on fast filling of 70 MPa type III cylinder for hydrogen vehicl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ydrogen Energy, 2012, 37: 17517-17522.[2] Yongzhi Zhao, Yi Cheng*, Changning Wu, Yulong Ding, Yong Jin. Eulerian–Lagrangian simulation of distinct clustering phenomena and RTDs in riser and downer, Particuology, 2010, 8: 44-50.[3] Yongzhi Zhao*, Maoqiang Jiang, Yanlei Liu, Jinyang Zheng. Particle-scale simulation of the flow and heat transfer behaviors in fluidized bed with immersed tube, AIChE Journal, 2009, 55(12): 3109-3124.[4] Maoqiang Jiang, Yongzhi Zhao*, Gesi Liu, Jinyang Zheng. Enhancing mixing of particles by baffles in a rotating drum mixer, Particuology, 2011, 9: 270-278.[5] Youchuan Chen, Yongzhi Zhao*, Hongli Gao, Jinyang Zheng. Liquid bridge force between either two unequal-sized spheres or a sphere and a plane, Particuology, 2011, 9: 374-380.[6] Gesi Liu, Yongzhi Zhao*, Yanlei Liu, Jinyang Zheng, Shuiping Sheng, Shuxin Han. Numerical and experimental study of the explosions caused by residual pressure in quick actuating vessels, Journal of Loss Prevention in the Process Industries, 2011, 24: 156-165.[7] Yongzhi Zhao, Yulong Ding, Changning Wu, Yi Cheng*. Numerical simulation of hydrodynamics in downers using a CFD-DEM coupled approach, Powder Technology, 2010, 199: 2-12.[8] Yan-Lei Liu, Yong-Zhi Zhao, Lei Zhao, Xiang Li, Hong-gang Chen, Li-Fang Zhang, Hui Zhao, Run-Hua Sheng, Tian Xie, Dong-Hao Hu, Jin-Yang Zheng*. Experimental studies on temperature rise within a hydrogen cylinder during refueling,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ydrogen Energy, 2010, 35: 2627-2632.[9] Jinyang Zheng, Haiyan Bie, Ping Xu*, Pengfei Liu, Yongzhi Zhao, Honggang Chen, Xianxin Liu, Lei Zhao. Numerical simulation of high-pressure hydrogen jet flames during bonfire test,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ydrogen Energy, 2012, 37: 783-790.[10] Zequn Cui, Yongzhi Zhao*, Youchuan Chen, Xiao Liu, Zhengli Hua, Chilou Zhou, Jinyang Zheng. Transition of Axial Segregation Patterns in a Long Rotating Drum, Particuology, 2013, in press.
最近,在互联网上搜索“浙大”,出现了很多有关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涉嫌论文造假的帖子,甚至有网友用了很极端的词语:“李连达院士的研究成果=剽窃+造假+一稿多投。”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昨天,记者就此事展开了调查。 浙大校长收到两封信 “李连达院士论文造假”第一封信:李连达署名的三篇论文学术造假11月18日,全欧中医药联合会中药特别专家小组的祝国光教授在芬兰给浙江大学的杨卫校长发去了一封题为《提倡严谨治学,反对学术造假》的信。信中祝国光告诉杨卫:有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署名的三篇论文有学术造假问题。经全欧中医药联合会中药特别专家小组认真研究认为,论文作者不仅一稿多投,而且还存在严重造假。曾经刊登该研究小组论文的德国《NSA药理学杂志》、荷兰《人种药理学杂志》、英国《本草疗法研究》、波兰《药理通报》等先后公开发表声明,称这是“科学的欺诈行为”,并将这些已发表“学术论文”删除,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目前,国际上深入调查正在进行中。祝国光教授在信中表示,“浙江大学一直以严格治学著称于世,我们一直引以为荣,想不到会发生这论文造假之事,并出于中国工程院院士之名下。”第二封信:一稿多投,损害我国中医药在欧洲声誉正当浙江大学对此事展开调查之际,12月6日晚,祝国光教授又给浙大杨卫校长发去一封信。信中说,我们又发现李连达院士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的两篇文章,先以英文发表在国外期刊,然后隔数月或年余,又在国内以变换第一作者为李连达院士的名义发表,并且中文的论文没有提及任何该文已经用英文在国外期刊上发表,甚至在其参考文献中也未列上。“说明作者是有意避开已经发表的相同文章!”祝国光教授表示,李连达院士研究组的造假论文一案,已经严重损害我国科学技术人员在欧洲的声誉,损坏了我们中医药产品在欧洲市场的形象,影响了我们的中医药市场。 论文造假是其所带的博士后所为浙江大学新闻发言人以书面的形式就此事对媒体公布了学校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称“论文造假事件”主要是李连达院士所带的博士后贺海波个人行为,其他作者并不知情。文中说,“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常务副院长收到某教授的邮件,投诉他已经毕业的博士生、原浙大博士后、时任浙大副教授贺海波在论文中末经他本人同意使用了他的研究组的数据,属剽窃行为。浙江大学药学院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十分重视,当即开始了调查。贺海波已向学院承认了自己所犯的错误,并向他的博士导师当面作了检讨。“贺海波于2006年6月进入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2008年7月被浙江大学聘为副教授。浙江大学药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查明:贺海波在浙大进行博士后研究期间,其论文存在剽窃、一稿二投、擅署他人名字,擅署基金支持、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文的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11月13日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依据《浙江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撤销其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如发现任何与此相关的学术不道德的行为问题,都将一查到底。”浙大方面还表示,国外的这些期刊并没有刊登,只是录用。新闻发言人表示,抵御学术腐败,维护学术道德,是包括浙江大学在内的高等学校的共同责任。浙江大学一贯十分重视学术道德规范建设。学校把此事作为学术不端行为的反面教材,加强对博士后和新进教工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的教育,采取进一步措施严惩学术不端行为。 调查结果有疑点不过,也有专家对该处理结果不满意。有专家认为:几篇论文中,其科研设计、思路、检测方法及项目,实验选择及搭配都有一定水平、英文水平也很好,不像出自博士后学生一人之手。而且,一个如此多项目的药学试验,并非一个人所能完成。而且,论文立项必须通过层层审批,其他作者不可能不知道,所获科研经费也不可能被某个人所用。而前三篇论文的中心课题,是李院士近几年最核心、最重要的课题,“不知情”有点说不过去。不少专家认为,从学术规范来说,只要论文的作者对用自己的署名没有异议,一旦论文出问题任何人都难逃其责,而非一人承担。 与高校教授考核体系有关事实上,有知情人士称,之所以造成这样的不良后果,是高校对旗下老师的考核体系造成的,老师发表论文数量直接跟收入、晋升等有关。在浙江某高校的考核体系上看见,申报正教授要求的论文基数是:文科8篇以上,理工科6篇以上,其中权威核心刊物2篇以上。其中,每一类刊物的发表都被分别记分。此外,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省、部级科研课题等也被分别记分。最后的总分将决定该教授在学校里的升迁。因此,国内高校的普遍做法是,学生在一些核心期刊上刊登论文,老师会要求学生带上自己的名字,有时候还是第一作者。“每学年论文数量这么多,教授根本无法仔细查看每篇论文,涉及一些试验数据等更无法短时间内核实真伪。”浙江某高校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说,也正因为如此,国内高校有不成文的规定,如果论文主要是学生完成的,无论指导教授名字放在什么位置,出了问题均只处理学生不处理教授。
国家没有具体量化的指标,各校有不同,比如字数、发表SCI论文甚至要求影响因子之类。可以查阅学校的研究生工作手册。
博士论文要求如下:
1、论文字数根据专业及课题不同要求在8000字以上。
2、论文内容应完整、准确,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练,分析透彻,推理严谨,立论正确。
3、论文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简化汉字、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制图标准。
4、论文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全文必须统一,并符合规范要求。论文中使用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习惯用语,应加以注释。
5、文稿中的插图、照片,必须确保能复制或微缩。
注意事项:论文投稿前,须提交课题组老师审阅,所投期刊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
浙大微纳电子学院博士毕业要求如下。1、在规定年限内要修满所有的学分,通过答辩以后,才能毕业。2、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两篇以上论文,这是硬性要求。3、没有学术不端的记录。4、发表论文需要保证论文科学可靠,不能造假。5、博士的标准学制年限是三年,硕博连读就是两年。
学位论文评阅时间:3月28日-4月30日,学位论文答辩时间:5月1日-5月25日。答辩材料归档时间:答辩结束后3日内答辩秘书将学位申请书、答辩申请报告、答辩记录和表决票等材料送学院研究生管理办,研究生管理办负责整理交档案馆归档。
2021年秋学期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有关事宜如下:一、拟2021年9月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须于2021年9月10日前答辩归档完毕。9月23日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务期间(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7日)暂停受理博士论文送审及答辩申请等工作。拟2021年12月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须于2021年12月初答辩归档完毕。12月21日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务期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7日)暂停受理博士论文送审及答辩申请等工作。二、为提高工作效率,自2021年秋学期开始,受理时间范围内每周二上午集中审核学术成果,周四上午集中送审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