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获得诺贝尔奖的论文是:《企业的性质》,《社会成本问题》。罗纳德·科斯,1932年毕业于英国伦敦经济学院,1951年获博士学位。除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服务于英国政府以外,科斯一直从事学术研究活动。先后在英园的利物浦大学和伦敦经济学院等任教。1951年移居美国,先后在布法罗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和芝加哥大学任教。1961年后任美国《法学与经济学杂志》主编。1991年被授予诺贝尔经济学奖。
一般都是长篇小说,独立成册。
《自然》杂志应该非常权威吧。可是日本一个诺奖获得者统计了历年来在《自然》杂志上收录的论文。发现其中约90%的论文有问题。这说明科研是在不断进步的。有的科研结果有问题,但是当时的水平发现不了。而另一个极端是,有的科研太超前,以至于当时的权威的都理解不了,所以发表在级别很低的刊物也正常。 像“诺贝尔和平奖”授予米国总统一样,其它的“诺贝尔奖”也会根据西方人的需要,胡乱颁发。例如:“光电效应”忽视了金属氢的“磁力矩”切割地球磁力线释放的电磁波。 这很正常。其实也就说明了,现在中国国内高等教育机构和很多科研机构普遍存在的刊物崇拜本来就是一个笑话。 要想了解其中的原因,首先必须要了解期刊发表的过程。学术刊物的选稿基本上不外乎两种类型,一种叫做编辑选稿,另一种叫做同行评议。所谓编辑选稿很好理解,就是指由期刊编辑对所有的来稿进行审查,然后决定是否刊发。同行评议指的是,期刊编辑只做一些最基础的筛选工作,一般是针对文章本身的格式规范和作者本人的资历要求进行简单的初步审查,至于论文的实际水准是否过关值得刊发则由该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在评审通过以后,则安排刊发。 同行评议是在国外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逐步成熟的一种学术刊物的选稿方式。在中国引进的时间大约是在世纪之交。就现在来看,已经成为绝大部分刊物的主流选稿方式。编辑选稿的期刊还有但是数量很少,而且学术地位普遍不高。 因此,现在要在优质期刊上发论文,就必须通过同行评议来完成。 接下来谈一谈这套制度的优缺点。 这套机制设计的初衷有两点。第一,随着科研的逐步深化和细化,学术编辑本身也不可能了解该学术领域内所有领域的发展状况,也就使其很难对非常专业细分领域的论文进行评判。在这个时候,让具有评判能力的同行专家承担这种责任,确实有合理性。第二,无论是谁来做编辑都会有自己的选稿偏好,这种偏好会带来主观方面的扭曲。引入同行评议,弱化编辑权力,可以降低编辑选稿的主观性,让学术期刊的选稿过程更加客观化。 应该说这种设想在后来的实践当中还是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所以将这种设想作为同行评议的优点来看待,其实也没有太大问题。不过同行评议同样存在着一些缺陷,随着这套制度的推行,时间越来越长,缺陷暴露的也就越来越明显。 第一,同行评议容易形成小圈子文化。因为能够参与这个评价过程的学者其实不多,很多学者相互之间都有联络,于是就会形成相互之间提携把持学术权力的小圈子现象。这实际上对于学术发展造成了很严重的负面影响,不光中国如此,西方学界也存在这种问题。 第二,同行评议模式下更倾向于支持常规研究成果的发表,而不是开创性研究成果的发表。这个原因比较简单,开创性研究成果,由于具有突破性,会使得很多既有的研究成果在短时间内立即失去价值,因此很容易受到学术领域内大量利益相关者的反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这些人又具有了同行评议的权力,那么他们就会阻止此类成果在期刊上发表。所以同行评议模式实际上是不利于开创性研究成果发表的。这也是国外很多学者对于这种选稿模式的批判所在。 除了同行评议的审稿模式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导致顶级期刊很难发表具有突破性 历史 价值意义论文的原因在于这些期刊对于研究成果的完善性要求比较高。而很多突破性研究,在短时间内没有办法实现成果的完善化,所以相比较常规研究来说,就失去了一个很重要的优势。 纵观多年来诺贝尔奖颁发的情况,这种顶级论文最后却只能到非顶级乃至于很多不知名的期刊上发表的情况并不少见。比如著名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的关于人口红利的论文是发表在一所大学学报上的。某些学者的论文甚至于没有公开发表,只是在业内传播。有一些是会议论文。甚至于某些学者的研究成果是以报告的形式传播出来的。 由此可见,目前中国大学当中普遍存在的期刊崇拜论是非常可笑的。大部分论文在发表后10年以内的引用次数是小于5次的。甚至于有相当一部分论文写完以后是没有任何引用的。而顶级期刊当中的论文,绝大部分也经受不了时间的考验,10年以后依然能够被人提及的人凤毛麟角。
这个问题还是得拿数据说话,外网上早有统计,但是诺奖并非一个文章讲的没明白,一般是一系列文章,但总有一篇开创性的“奠基文章”,也就是概念或理论被第一次提及的文章。以下横轴为奠基文章数量。
这个问题还是得拿数据说话,外网上早有统计,但是诺奖并非一个文章讲的没明白,一般是一系列文章,但总有一篇开创性的“奠基文章”,也就是概念或理论被第一次提及的文章。以下横轴为奠基文章数量。
你可以发到网上,供大家讨论,呵呵。别的地方,发了也没用。
一般都是长篇小说,独立成册。
《自然》杂志应该非常权威吧。可是日本一个诺奖获得者统计了历年来在《自然》杂志上收录的论文。发现其中约90%的论文有问题。这说明科研是在不断进步的。有的科研结果有问题,但是当时的水平发现不了。而另一个极端是,有的科研太超前,以至于当时的权威的都理解不了,所以发表在级别很低的刊物也正常。 像“诺贝尔和平奖”授予米国总统一样,其它的“诺贝尔奖”也会根据西方人的需要,胡乱颁发。例如:“光电效应”忽视了金属氢的“磁力矩”切割地球磁力线释放的电磁波。 这很正常。其实也就说明了,现在中国国内高等教育机构和很多科研机构普遍存在的刊物崇拜本来就是一个笑话。 要想了解其中的原因,首先必须要了解期刊发表的过程。学术刊物的选稿基本上不外乎两种类型,一种叫做编辑选稿,另一种叫做同行评议。所谓编辑选稿很好理解,就是指由期刊编辑对所有的来稿进行审查,然后决定是否刊发。同行评议指的是,期刊编辑只做一些最基础的筛选工作,一般是针对文章本身的格式规范和作者本人的资历要求进行简单的初步审查,至于论文的实际水准是否过关值得刊发则由该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在评审通过以后,则安排刊发。 同行评议是在国外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逐步成熟的一种学术刊物的选稿方式。在中国引进的时间大约是在世纪之交。就现在来看,已经成为绝大部分刊物的主流选稿方式。编辑选稿的期刊还有但是数量很少,而且学术地位普遍不高。 因此,现在要在优质期刊上发论文,就必须通过同行评议来完成。 接下来谈一谈这套制度的优缺点。 这套机制设计的初衷有两点。第一,随着科研的逐步深化和细化,学术编辑本身也不可能了解该学术领域内所有领域的发展状况,也就使其很难对非常专业细分领域的论文进行评判。在这个时候,让具有评判能力的同行专家承担这种责任,确实有合理性。第二,无论是谁来做编辑都会有自己的选稿偏好,这种偏好会带来主观方面的扭曲。引入同行评议,弱化编辑权力,可以降低编辑选稿的主观性,让学术期刊的选稿过程更加客观化。 应该说这种设想在后来的实践当中还是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所以将这种设想作为同行评议的优点来看待,其实也没有太大问题。不过同行评议同样存在着一些缺陷,随着这套制度的推行,时间越来越长,缺陷暴露的也就越来越明显。 第一,同行评议容易形成小圈子文化。因为能够参与这个评价过程的学者其实不多,很多学者相互之间都有联络,于是就会形成相互之间提携把持学术权力的小圈子现象。这实际上对于学术发展造成了很严重的负面影响,不光中国如此,西方学界也存在这种问题。 第二,同行评议模式下更倾向于支持常规研究成果的发表,而不是开创性研究成果的发表。这个原因比较简单,开创性研究成果,由于具有突破性,会使得很多既有的研究成果在短时间内立即失去价值,因此很容易受到学术领域内大量利益相关者的反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这些人又具有了同行评议的权力,那么他们就会阻止此类成果在期刊上发表。所以同行评议模式实际上是不利于开创性研究成果发表的。这也是国外很多学者对于这种选稿模式的批判所在。 除了同行评议的审稿模式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导致顶级期刊很难发表具有突破性 历史 价值意义论文的原因在于这些期刊对于研究成果的完善性要求比较高。而很多突破性研究,在短时间内没有办法实现成果的完善化,所以相比较常规研究来说,就失去了一个很重要的优势。 纵观多年来诺贝尔奖颁发的情况,这种顶级论文最后却只能到非顶级乃至于很多不知名的期刊上发表的情况并不少见。比如著名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的关于人口红利的论文是发表在一所大学学报上的。某些学者的论文甚至于没有公开发表,只是在业内传播。有一些是会议论文。甚至于某些学者的研究成果是以报告的形式传播出来的。 由此可见,目前中国大学当中普遍存在的期刊崇拜论是非常可笑的。大部分论文在发表后10年以内的引用次数是小于5次的。甚至于有相当一部分论文写完以后是没有任何引用的。而顶级期刊当中的论文,绝大部分也经受不了时间的考验,10年以后依然能够被人提及的人凤毛麟角。
一般都是长篇小说,独立成册。
《自然》杂志应该非常权威吧。可是日本一个诺奖获得者统计了历年来在《自然》杂志上收录的论文。发现其中约90%的论文有问题。这说明科研是在不断进步的。有的科研结果有问题,但是当时的水平发现不了。而另一个极端是,有的科研太超前,以至于当时的权威的都理解不了,所以发表在级别很低的刊物也正常。 像“诺贝尔和平奖”授予米国总统一样,其它的“诺贝尔奖”也会根据西方人的需要,胡乱颁发。例如:“光电效应”忽视了金属氢的“磁力矩”切割地球磁力线释放的电磁波。 这很正常。其实也就说明了,现在中国国内高等教育机构和很多科研机构普遍存在的刊物崇拜本来就是一个笑话。 要想了解其中的原因,首先必须要了解期刊发表的过程。学术刊物的选稿基本上不外乎两种类型,一种叫做编辑选稿,另一种叫做同行评议。所谓编辑选稿很好理解,就是指由期刊编辑对所有的来稿进行审查,然后决定是否刊发。同行评议指的是,期刊编辑只做一些最基础的筛选工作,一般是针对文章本身的格式规范和作者本人的资历要求进行简单的初步审查,至于论文的实际水准是否过关值得刊发则由该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在评审通过以后,则安排刊发。 同行评议是在国外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逐步成熟的一种学术刊物的选稿方式。在中国引进的时间大约是在世纪之交。就现在来看,已经成为绝大部分刊物的主流选稿方式。编辑选稿的期刊还有但是数量很少,而且学术地位普遍不高。 因此,现在要在优质期刊上发论文,就必须通过同行评议来完成。 接下来谈一谈这套制度的优缺点。 这套机制设计的初衷有两点。第一,随着科研的逐步深化和细化,学术编辑本身也不可能了解该学术领域内所有领域的发展状况,也就使其很难对非常专业细分领域的论文进行评判。在这个时候,让具有评判能力的同行专家承担这种责任,确实有合理性。第二,无论是谁来做编辑都会有自己的选稿偏好,这种偏好会带来主观方面的扭曲。引入同行评议,弱化编辑权力,可以降低编辑选稿的主观性,让学术期刊的选稿过程更加客观化。 应该说这种设想在后来的实践当中还是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所以将这种设想作为同行评议的优点来看待,其实也没有太大问题。不过同行评议同样存在着一些缺陷,随着这套制度的推行,时间越来越长,缺陷暴露的也就越来越明显。 第一,同行评议容易形成小圈子文化。因为能够参与这个评价过程的学者其实不多,很多学者相互之间都有联络,于是就会形成相互之间提携把持学术权力的小圈子现象。这实际上对于学术发展造成了很严重的负面影响,不光中国如此,西方学界也存在这种问题。 第二,同行评议模式下更倾向于支持常规研究成果的发表,而不是开创性研究成果的发表。这个原因比较简单,开创性研究成果,由于具有突破性,会使得很多既有的研究成果在短时间内立即失去价值,因此很容易受到学术领域内大量利益相关者的反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这些人又具有了同行评议的权力,那么他们就会阻止此类成果在期刊上发表。所以同行评议模式实际上是不利于开创性研究成果发表的。这也是国外很多学者对于这种选稿模式的批判所在。 除了同行评议的审稿模式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导致顶级期刊很难发表具有突破性 历史 价值意义论文的原因在于这些期刊对于研究成果的完善性要求比较高。而很多突破性研究,在短时间内没有办法实现成果的完善化,所以相比较常规研究来说,就失去了一个很重要的优势。 纵观多年来诺贝尔奖颁发的情况,这种顶级论文最后却只能到非顶级乃至于很多不知名的期刊上发表的情况并不少见。比如著名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的关于人口红利的论文是发表在一所大学学报上的。某些学者的论文甚至于没有公开发表,只是在业内传播。有一些是会议论文。甚至于某些学者的研究成果是以报告的形式传播出来的。 由此可见,目前中国大学当中普遍存在的期刊崇拜论是非常可笑的。大部分论文在发表后10年以内的引用次数是小于5次的。甚至于有相当一部分论文写完以后是没有任何引用的。而顶级期刊当中的论文,绝大部分也经受不了时间的考验,10年以后依然能够被人提及的人凤毛麟角。
一般都是长篇小说,独立成册。
应该是在中国报刊上登文章,然后叫主编帮你. 提名和评选程序 并非任何人都有资格作为诺贝尔奖提名人,团体提名和自我申请不被接受。文学奖的提名人资格是:①瑞典文学院院士和各国相当于文学院士资格的人士;②高等院校文学教授和语言学教授;③诺贝尔文学奖得主;④各国作家协会主席。 每年9月,徵求提名次年诺贝尔奖候选人的邀请发往世界各地,近年来仅文学奖评委会每年都发出600多份邀请,寄给各国相关团体和被认为有资格提名的个人。提名人必须递交正式提名信,并附上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如原著或译本),于当年2月1日午夜前送达相应颁奖机构,逾期则列入下一年度的名单。 除和平奖外,诺贝尔奖候选者都必须是个人,必须有书面形式发表的成果。由于每项奖金至多只可由三名得主分享,因此每项被提名的成果也至多只能归三名候选人共有,每位提名人至多也只能提出三名候选人;文学奖至多两人分享,因此每人至多可提名两人。近年来,每年收到的各项诺贝尔奖提名信分别都有数百封,文学奖提名信已高达350封以上。 各诺奖评委会于每年2月1日起开始评选工作,并于同年早秋向所属的颁奖机构提出有关推荐人选的书面报告,评委会只推荐一名候选人,由颁奖机构全体成员投票决定认可、改换或拒绝授奖。瑞典文学院从70年代起,逐渐改为如下的多步评选程序: 1. 资格确认:评委会首先是将那些不够格的提名信清理出去(例如,曾盛传美国某华人团体今年已提名王蒙,如果真是团体提名,显然过不了这一关),然后将有效提名集中登记在“初选名单”上,在2月初提交文学院审核。由于有些候选人获多人分别提名,350封提名信一般可以归并为二百人左右的“长名单”。 2. 初选:评委会根据各种判断淘汰大部份候选人,到4月份提出一份压缩到十五至二十人的“复选名单”(俗称“半长名单”),再次报文学院审批。有些落选者是因作品为科学论文,没有足够文学价值;有些人虽然是纯文学作家,但是没有达到必要的水准;有些人被提名的理由是非文学性的,如基于政治,意识形态或民族主义的理由。此外,基于以往的教训,首次获提名者现在一般也先遭淘汰(自称是首次获提名的李敖,今年恐怕就在此落马),政府高官或前政府高官基本也难过关(曾担任过文化部长的王蒙,多半会被归于此列)。在此阶段,评委会有时会就某些不熟悉的作品徵求专家的意见,或为某些缺乏适当译本的作品安排紧急翻译。 3. 复选:评委会到5月底提出一费体人的“决选名单”(俗称“短名单”),第三次报文学院审批。文学院可以在院会上修改名单,更换或添加人选。(有文章称,瑞典文学院在1988年曾初步决定把该年的文学奖授予沈从文先生,由于他5月10日去世而错过了机会。从时间上看,这种说法很难成立。沈先生去世比“短名单”的提交期限还早20天,当时中国方面并未封锁这个消息,文学院是否在近一个月后还会把死者误列入“短名单”,就已大有疑问;至于数月后仍会误作上述“初步决定”,更令人难以置信。) 4. 决选:从6月份开始,全体院士的暑期作业就是阅读五名候选人的作品,由于多数是上一年度的最后落选者,因此一般只用读那一、二位新人的作品,以及“老候选人”最近一年的新作品。每位评委还需要分别写出自己的推荐报告。文学院于9月中旬复会,开始进行决选。有关“决选者”近况的调查,也将在这三个月内完成。颁奖机构有评奖的最后决定权,可以推翻评委会全体一致的推荐,并且不接受任何上诉。文学院从复会到公布评奖结果,只有少则二周多则四周的时间。每星期四晚上进行讨论、评议、表决,直到有一名候选人得票超过投票数的半数以上(今年至少需要八票)。如果经多次投票无人过半,有时会达成妥协评出两人分享(至今有四次),有时只好当年空缺,留到下一年再评。(舒乙声称,1968年的文学奖最初是其父老舍胜出,但此后发现老舍早己在1966年去世,才重新选出日本的川端康成获奖。这种说法与评选程序出入太大。有关“决选者”近况的报告应在9月复会前已完成,文学院不等调查报告就轻率进行最后决选,然后恰恰在公布之前几天内得到老舍的去世消息,可能性太小。即使发生上述情况,最大的可能不会是当年重选,而是推迟一年再评选。据笔者的消息来源,老舍当年确实是评委“短名单”的首选,但在9月复会前,文学院就通过瑞典驻华使馆得知他的去世消息,因此就失去了由十八名院士评选的机会。“短名单”的首选比其他人的机会确实会大些,但在决选中失败的概率也不低,评奖史上不乏先例。例如,据传北岛近两年就遇到这种霉气。) 5.颁奖公告:各颁奖机构一般在10月份评出并颁布当年的诺贝尔奖得主,最迟不得晚于10月15日。文学奖的公布时间一般是在10月份的第一个星期四,有时也象今年一样定在第二个星期四。颁奖公告只公布最后通过的颁奖决定,以及相关赞辞。所有的评议和表决纪录都予以保密,有效期50年。对于颁奖结果所引起的争议,各颁奖机构及其成员都不予置评。
首先提醒你一下:斯坦利·普鲁辛纳(Stanley Ben Prusiner):简称是Stanley B. Prusiner而不是Stanley B.P Prusiner另外,你要找的论文名称?是发表在Nature的哪个刊物上的?你知道吗?去Nature找找看:
其实这些东西稍微在百度上收索一下就知道了啊~~~~~~~~~~~哥们儿~~~你那罗贝尔了??
1981- 2000 年这20 年间诺贝尔物理学奖、化学奖、生理学或医学奖获得者,
其年均发表SCI 论文数分别为3.749 篇、9.869 篇、9.095 篇。
诺贝尔奖(瑞典语:Nobel priset,英语:Nobel Prize)是指根据诺贝尔1895年的遗嘱而设立的五个奖项,包括:物理学奖、化学奖、和平奖、生理学或医学奖和文学奖,旨在表彰在物理学、化学、和平、生理学或医学以及文学上“对人类作出最大贡献”的人士;以及瑞典中央银行1968年设立的诺贝尔经济学奖,用于表彰在经济学领域杰出贡献的人
这个问题还是得拿数据说话,外网上早有统计,但是诺奖并非一个文章讲的没明白,一般是一系列文章,但总有一篇开创性的“奠基文章”,也就是概念或理论被第一次提及的文章。以下横轴为奠基文章数量。
诺贝尔 医学及生理学奖和化学奖的得奖之作都发表在什么杂志上呢?当然CNS是少不了的,确实有不少得奖佳作都刊登在Cell、Nature、Science上。推崇CNS、重视杂志的IF(影响因子),不见得完全错误或没有意义。但我想指出的是,同样有许多被诺奖委员会引述的得奖论文,是发表在优秀的专业杂志甚至是被国内某些评鉴系统认为是次等甚至是不值一提的学术刊物上的,以下我举一些例子说明。 2009年化学奖得主Ada Yonath(阿达?约纳特)关于核糖体亚基晶体学研究的关键性论文,有三篇发表于J Mol Biol(1984、1987、1991)上,也有两篇发表于现已停刊的杂志Biochemistry International(1980、1987)上。虽然J Mol Biol(分子生物学杂志)在2008年的IF只有4.146,但在上世纪80年代它是与CNS齐名的顶尖杂志,至今也仍然是结构生物学领域最好的杂志之一,可以说是该领域的旗舰。至于Biochem Int由国际生化分子生物**合会主办,其1999年IF只有0.77。这是小杂志发表大论文的又一经典案例。 2008年化学奖关于绿色荧光蛋白的发现,Osamu Shimomura(下村修)从1962年到1979年的几篇重要论文发表于Biochemistry(生物化学)、FEBS Lett(欧洲生化学会联合会快报)和J Cell Comp Physiol(细胞和比较生理学杂志,J Cell Physiol的前身)上。上述三份杂志在2008年的IF分别为3.379、3.264和4.313。虽然它们的IF都不高,但在相关领域内仍是重要的学术杂志,也以发表过诺奖得奖之作为傲。 2008年医学奖关于人乳头瘤病毒的发现,Harald zur Hausen(哈拉尔德?楚尔?豪森)教授被引述的论文有6篇发表于J Virol(病毒学杂志),有10篇发表于Int J Cancer(国际癌症(cancer))上,更有一篇发表于Arch Dermatol Res(皮肤病研究文献)上。三份杂志2008年的IF分别为5.308、4.734和1.927,再次说明重要论文也可以发表在IF较低的优秀专业期刊上。 类似的例子可以说是不可胜数。2004年几位诺奖得主有关泛素的经典论文发表在JBC(生物化学杂志)、FEBS Lett和BBRC(生物化学与生物物理研究通讯)上,我记得其他人过去也提到过。这三份杂志的IF都不高(2008 IF为5.520、3.264和2.648)。 从上述例子可见,诺奖得奖之作也可以发表在相对不太显眼的期刊上。真正划时代的突破,无论发表在大杂志或小杂志,最终同样会得到充分的肯定。从根本上说,从事或评价科研工作和论文,更重要的是其长远影响和科学价值。IF以及其他所有定量指标,只能作为参考,只能在缺乏专家、缺乏客观评价、缺乏更科学评价系统的情况下用作参考指标。即使如此,采用多个不同指标也要比采用单一IF更好一些。
科斯获得诺贝尔奖的论文:《企业的性质》、《社会成本问题》。
《企业的性质》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罗纳德·科斯25岁时构思并写就,在1937年的发表的论文。奠定了现代企业理论的基础,也成为企业家理论探讨上重要里程碑。
《企业的性质》是最终让其获得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两篇论文之一。在这篇并不长的文章里,科斯通过回答两个基本的问题从而为企业理论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这两个问题就是:企业为什么会存在?企业的规模由什么因素决定?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市场成本论与组织成本论--构成了《企业的性质》的核心内容。
《社会成本问题》是一篇讨论产权的法律界定的论文,构筑了以“科斯定理”为核心的产权理论分析框架。
《社会成本问题》体现了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往往存在外部影响,即单个消费者或生产者的经济行为对社会上其他人的福利有影响,包括“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科斯定理的提出从而解决了私人解决外部性的这条途径。
在研读《社会成本问题》之后,对这一问题体会更加深刻了。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所述的就是“外部不经济”的情况。
对这种情况,传统的经济学分析遵循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提出的观点,关于私人产品和社会产品之间的差异的例子,抓住私人产品和社会产品的矛盾,得出了要排烟的厂主应赔偿损失,或对他课征“庇古”税,或令他迁走的纠正办法。
而科斯认为,把这种问题归结为由于甲损害乙,所以应该制止甲的传统做法,错误地掩盖了问题的实质。实际上这种外部效应问题具有相互性,又称不兼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