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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论文范文关于是否需要家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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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论文范文关于是否需要家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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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当然有这样的义务。但是家长不应该承担太多的责任,否则老师的作用就会大大减弱,并且给家长带来太大的压力。

那你是正方还是反方? 我感觉正方好说点, 小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还不成熟,上网的时候分不清精华与糟粕,所以家长的监督之下才能健康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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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督机制论文范文资料

会计监督毕业论文范文

导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会计监督的理论和实现形式必须要随着会计生存和发展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以适应新的经济管理形势下的要求。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会计监督毕业论文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摘 要: 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有赖于完善和强化会计监督.文章界定了会计监督的涵义,剖析了会计监督的现状及制约因素,并提出了加强会计监督的措施.

关键词: 会计监督论文范文

1 概述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和普及,我国经济得到迅猛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快速提升,为各行业领域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能。会计行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和地位。就会计而言,会计监督是其一项基本职能,在日常进行会计工作过程中,会计监督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者和功能,是会计核算顺利落实基础,同时也是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进而为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良好的会计信息服务。然而,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由于一些主观或者客观因素的阻碍,导致会计监督职能越来越弱化,存在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等情况,因此,要加强会计信息监督,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从而为会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基础和前提。

2 会计监督的现状

内部会计监督形同虚设

对于会计行业来说,其内部会计监督之所以很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是因为有各种相关会计规范和法规等作为依据。会计机构与会计从业人员通过运用介质形式对生产经营等正常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监管与督促,这样可以确保维护好有关人员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最终达到双赢的目的。但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企业每步的会计监督职能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出出来,导致相关利益失衡,出现利益“一边倒”的倾向。究其原因,主要是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不依据会计法律规范进行会计工作,导致内部会计监督形同虚设。

企业外部监督机制失灵

一般情况下,企业外部监督包括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但是就目前而言,企业外部监督机制还没有完全发挥作用,一方面,导致会计审计、财政,以及税务等方面的`监督机关只顾完成各自的职能与任务,没有做到统筹兼顾,致使各监督机关之间没有及时交流和沟通,缺少配合,从而造成企业外部监督机制失灵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注册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组织起步较晚,发展缓慢,现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相关规范制度尚不健全和完善,管理力度不足,可信度比较低,致使企业外部监督机制的公正和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会计信息失真

众所周知,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是管理者、投资者,以及相关部门改善企业管理、评价企业财务状况,以及做出投资决策等的基础和前提,一旦会计信息失真,将导致不可估量的损失和麻烦。基于此,会计从业人员在进行会计工作时必须要严格遵守相关会计法规制度,注重细节,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进而为相关人员或者部门提供高质量的计信息服务。然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会计监督职能发挥力量薄弱,导致很多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比比皆是,致使很多会计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另外,会计信息失真还会对信息的使用者在进行决策时产生误导作用。

3 会计监督的制约因素

法制建设滞后,且执法不严

在会计行业中,有很多法律法规为会计从业人员与社会审计组织正常、有序地履行会计监督职能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就现阶段我国会计行业而言,很多与之有关的法律法规等还不是很完善,法制建设滞后,从而致使会计监督职能难以落实。当想相关单位泄露假的会计信息时,致使对造假者进行了处罚,却忽略了造假者对信息使用者的损失赔偿,且惩罚力度不足,这样就很难起到警示作用。此外,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疏忽现象,及时检查出问题,也会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事原则,执法不严,由此导致会计监督的作用无法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

原有的会计管理体制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在此情况下,原有的会计管理体制已不适合现代化经济发展的需求。行政管理部门职能重叠,重复监督、真空监督等现象比比皆是,对会计监督效果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另外,会计人员对企业的依赖性比较强,从而导致会计工作完全受制于企业,反而不能正常发挥会计监督的应有功能和作用。

部分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不高

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对于会计行业而言,会计人员是期工作中的核心力量,因此,会计信息质量水平的高低在极大程度上是由会计人员决定的。但是目前部分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与职业到的水平还不是很高,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能力比较低下,难以准确识别出弄虚作假的行为,会计监督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甚至有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较差,为了自身利益主动做假的账。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职业道德水平差,是致使会计监督弱化以及会计工作秩序混乱的重要因素。

4 加强会计监督的措施

第一,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法律约束。第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搞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第三,进行会计管理体制改革,使行政管理部门和会计人员能更好地行使监督职能。第四,改善会计执业环境,营造良好的会计监督氛围。会计人员应该树立严格的自律意识,自觉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提高职业到底水平,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第五,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总而言之,会计人员是会计监督的核心主旨,他们素质的高低对于能否正常行使会计监督职能具有至关重要的关系。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自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迅猛,各行业、领域的发展更突飞猛进,发展内容更加科技化、专业化、全面化。在这种情况下,极大地推进了会计行业的发展。然而,由于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比较低下,部分人员职业道德水平较差,且相关法律法规等不完善,因此导致会计监督职能无法有效发挥,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企业中内外部的会计监督如同虚设以及监督机制失灵等等。因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会计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剖析和研究,并提出加强会计监督的有效措施,从而为会计行业中会计监督职能的正常发挥提供保障。

不可忽视对市政工程质量的监督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不仅仅是城市化的人口水平,还取决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水平,而且现有的城市还有提高生活质量、环境质量的要求。要城市化,首先是城市所提供的市政基础设施要配套完善。城市的道路、桥梁、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等必须是质量优良、运转良好、效率很高的基础设施。 市政基础设施具有投资额大、涉及面广、带动作用强等特点,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与广大城市人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对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拉动作用。这些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进一步加快社会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市政工程有其独有的特点:一是市政工程是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其产品为公众使用;二是市政工程的投资效益不是在项目本身发挥,也不是短期内能产生效益。正是由于市政工程具有这些特点,长期以来,市政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体制存在缺陷,行为不规范,法规滞后和执法不严等问题普遍存在,导致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管理和素质与城市建设要求不相适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不尽人意。 一、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现状 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政府行为,建设资金大多来源于政府的财税收入。实质上市政基础设施是纳税人心血和汗水的结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社会公益性项目,工程主要服务于城市区域。由于受到环境、场地、交通等各种因素制约,市政工程的工期一般不会太长,属于“短、平、快”的建设性质。市政工程又要承受献礼、形象、政绩的考验。工程实施后,重政治、轻技术;重工期,轻质量的现象应运而生。 当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普遍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注重房屋建筑质量的监管,忽视市政工程质量的监管,市政工程建设无论从工程建设质量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还是工程实体质量都远远落后于房屋建筑工程。正是这样的忽视,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埋下了一定的质量隐患。 2005年8月,在省建设厅组织的市政工程质量检查中,抽查9个在建的市政工程项目,45项法定建设程序有20项不符合规定要求,占.其中未办理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占,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占,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占20%,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占,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占.在市政工程建设中,有相当一部分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后,仍然没有办理好相关的法定手续,使得工程无法竣工验收。抽查的三项桥梁工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市政工程因质量问题带来的社会危害案例不只一个,其社会危害性一点也不亚于房屋建筑工程。因此,作为政府履行职责,要“两手硬”、“两手抓”,不能只注重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同样要高度重视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监督工作。 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对市政工程质量的全面监管 提高市政工程质量,首先要理顺、规范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加强对质量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的监督,堵住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设施、材料进入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把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放在应有的位置上,在抓实、抓好市政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的同时,努力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的“两手都要硬”的思想。严格市政工程法定建设程序,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行为。各级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应从自身做起,按照法定建设程序办事。 (一)全面开展市政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查找和消除工程实体质量隐患。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重点检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各项工程建设程序执行情况;检查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的落实情况;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检查各相关单位、相关工程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检查工程实体质量,特别是在建工程主体结构的质量安全。清理和纠正市政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质量隐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使我省的市政工程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使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使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得到进一步保证;使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发挥最大作用。近期,省质监总站组织全省各省辖市质监站进行市政工程质量互查,各地区也已陆续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性。实践证明,这项工作很有必要,应该将其作为长效机制长抓不懈。 (二)加强市政公用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确保工程主体的结构安全。 各级质量监督站要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有针对性的质量监督方案,切实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特别是市政桥梁工程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现场抽测频次,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要进行认真核查。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的施工技术管理、质量控制进行监督跟踪、加强预控和指导。同时,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工程质量通病。 (三)切实强化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目前,尽管各地都有施工图审查机构,但是有的机构缺乏市政公用工程勘察设计的专业人才;有的审查机构没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审查的资质;另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意识淡薄,大部分建设单位虽然能够按照国家要求办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但大都存在办理手续滞后,甚至有些建设单位在工程主体结构即将完成仍未办理有关手续。有的将施工图交由没有市政工程审查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有的采用将施工图委托相关咨询机构进行复核,有的项目没有经过施工图审查即进行施工。有些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意识不强,跳过施工图审查这一法定程序;有些市、县(市)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设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审查内容。 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是保证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工程质量监管的关口。各有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配齐市政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强化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重点是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质量行为。 目前,工程建设中质量行为的不规范依然存在,特别是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表现在市政工程中尤其突出。有的施工企业不按图纸施工;有的在施工过程中,不能严格执行工程技术规范,偷工减料,埋下质量安全隐患。有的监理企业责任意识淡薄,不能起到“三控制”的实际作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制度不落实,使现场工程质量处于失控状态。因此,加大对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质量行为的监管力度显得尤为重要。 (五)加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保证政府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市政工程涉及的范围广,施工干扰大,影响因素多,专业技术性强,技术要求高。按照省建设厅的要求,除南京、无锡有专门的市政工程质监站外,各市质监站应尽快设立专门的市政工程监督科室,有条件的市、县(市)可以成立市政公用质监分站,配备能够满足开展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技术人员。 从事市政工程的质量监督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技术和方法,体现技术权威性;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要从政治的高度,树立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感;要提高监督执法能力,质监人员要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按程序执法,体现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科学、公正、权威”。 三、结语 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一项重要职责。作为市政工程建设的组织者、建设者的各级政府,对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质量责无旁贷,市政工程质量是关系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正反两方面的教训告诉我们,工程质量马虎不得。市政工程是民心工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作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履行好职责。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模式不断变化是必然的,这就要求质量监督部门和质量监督人员及时掌握新情况、了解新问题、领会新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论会计监督与监督会计 一、会计监督的提出 人们都把的职能之一监督活动,称之为"会计监督"。新修订的《会计法》第四章专门讲¨会计监督",但从其主要来看,所讲的则是对会计工作的监督,虽然二者有一定的联系,但其监督的主体与客体均不同,是两回事。对两种不同的事,运用同一个概念进行表达,在讨论问题时容易产生 "问花答瓜"的现象。为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笔者把对会计工作的监督称之为"监督会计",以便讨论问题。当然,最好的办法是运用不同的概念进行表述。 回顾,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曾经出现过"要算帐,不算经济帐"和"三年不算帐,钱也不会跑到国外去"的局面,会计监督荡然无存;对照现实,改革以来,则出现了会计工作基础薄弱、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历史与现实均告诉我们,我国经济生活中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无论是会计监督还是监督会计问题始终存在,付出了难以估量的"学费",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特别是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改革和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们 以后,又对会计监督与监督会计提出了许多新课题。这就要求我们在与实践的结合上回答这样一些问题:在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不要加强会计监督 如果要,它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会计监督在内容和要求上有没有变化 如何根据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监督 更为重要的是为什么当前必须强化监督财务会计工作,其原因何在 应当怎样进行 要做好会计监督与监督会计工作,有哪些会计理论问题需要我们重新加以认识和明确 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既有利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也将对今后会计工作产生积极。基于此,本文想就这些问题提出粗浅的意见。 二、关于会计监督 新修订的《会计法》没有明确提到会计监督职能的问题。,有的同志也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已不具有监督的职能。对这个问题应如何看 我们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是否具有监督职能的问题,既是理论问题又是实际问题,应持慎重的态度。否则,可能重犯大跃迸和文革时期那样低级的错误。实际上,会计自诞生之日起,就同简单管理监督(为富有家庭和有关组织记录、监督财富以及纳税情况)联系在一起。在今天,也就是在市场经济所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环境下,会计监督不仅存在,而且它所要履行的是一种现代管理所需要的监督。 《决定》中指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核心。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于是有人会问,为什么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 何以才能做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并便公司朝着既定的目标发展 会计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会计要不要和怎样发挥其监督的职能 公司制作为现代企业制度中一种普遍又有效的组织形式,它最大的特征是"两权分离"。历史与现实均表明,任何经营管理体制的设计与运行都有利有弊,公司制也是如此。在当前生产力水平及其所决定的思想意识水平和行为上,公司制企业就存在着这样一些矛盾或问题,一是所谓的代理问题;二是合约的不完善问题;三是人的机会主义行为问题;四是信息不对称问题,等等。如何解决上述矛盾与问题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也就应运而生。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按照一般说法,是指公司内外部的一种契约或制度安排,即指一组联结并规范所有者(股东)、支配者或经营者(董事会)、管理者(经理)、使用者(1人)相互权力和利益制度的安排。通过公司治理结构安排,它能使资产在诸方面的权利分离的状态之下,严格受到资产责任的制约,从而达到诸方面利益的均衡,以保证效率的提高和交易成本降低(经营制度的运行成本)。关于公司法人治理是公司制的核心问题,从这里得到了解释。 怎样才能便公司治理结构安排达到预期目标 关键问题是公司治理结构中各有关方面的责权利的安排,除了进行定性的描述,也就是通过有关的制度(合约)进行安排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数量的规定性,从质与量的统一中进行把握。否则,就难以操作,更难以进行考核与评价。实际上,企业作为一个契约的结合体,它包括签约、履约、计量和评价、再签约等一系列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它的计量、评价与监督工作都离不开会计。会计作为二个控制信息系统,它在减少信息不对称,以使所有者及债权人掌握更多信息起着至关重要作用,它是企业得以运行的重要一环。这样,会计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作用也就凸现出来。完全可以这样认为,没有现代会计在反映基础上所进行的监督,也就不可能有现代企业制度,二者共生共长。 那么,会计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应监督些什么 具体地看,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在反映基础上进行监督。公司最终的目标是实现利润最大化,而利润的多寡是被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各方面情况所决定的。针对国有企业的现实状况,《决定》要求每个企业必须重点抓好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这是切中时弊的。上述的各种管理都离不开会计,因为企业会计系统的每个环节均是一个控制过程。此外,会计还可以对公司的损益进行独立衡量。会计上的利润指标及其占有资产百分比指标等等,虽不是十全十美,却具有"独立性"和可加以证实,是比较客观的。 (二)对经营管理者的业绩进行考核、监督与评价。经营管理人员是受雇用的,要使公司能够有效地运行,管理者必须尽心尽责,因而对管理者进行必要的监督,这是公司治理结构中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什么和手段对经营管理者进行监督 十分重要的是要对经营者的业绩进行考核与评价。如果不对经营者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与评价,我们所说的对经营者的监督也往往会流于形式。 为此,应当建立的企业经营者评估机制,并应着重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评价指标,即以什么标准进行评价;二是评价体系,即由谁对企业家进行评价,等等。 同我们有关的是评价指标问题。在指标设计上应当注意规模评价与效益评价相结合、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宏观评价与微观评价相结合、短期效益评价与长期效益评价相结合等原则。但现实上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与评价指标一般应以财务指标为基础,如会计所提供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动信息等指标,均是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会计可以通过提出这些指标,反映情况,回答是否完成任务。这就是会计的监督。 (三)对物质利益分配的执行进行监督。谈到这个问题,有一点必须进行全面认识,也就是如何准确地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问题。现在有些学者巳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计划经济体制相比较,它不仅是一种分散决策、通过价格实现资源配置的机制,更为本质的东西是激励和约束机制在资源配置的背后起根本性作用。 市场经济的确是一种分散决策的过程,每个人都可以充分地利用自己所观察到的信息,把从一个脑袋的决策变为千百万个脑袋的决策,这是同计划经济一大根本的区别。但人们为什么愿意发现、获得并利用信息(这里所说的信息,除了专家这一重要知识外,还包含在经济活动中那种分散在大众的、非专业的本地化的知识"本地信息",它们是创造财富的重要源泉),是因为它可以从中得到物质和精神上的回报,这就是市场经济背后的激励。 约束指的是权力要受到约束。具体到市场经济里,决策者必须对自己经济决策的后果负责。约束问题在生产活动中是非常明确的,你只能花你有的钱,亏了自己要负责。经济学里所的"道德风险"就包含了正激励和负激励,后者指的是经济约柬。 要把市场经济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变为现实,涉及到方方面面。也就是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给予广大人民对生产和创新提供非常有力的激励,同时它又对经济决策者有约束。现在看来,这个事情并非我们所想象的那样简单,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制度创新,有着很多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要突破。 按照国外经验,激励与约束机制,主要是要处理好管理者的报酬问题。一般做法是通过同管理者订立管理报酬契约,其核心是通过赋予经理一定的剩余索取权,以控制代理等方面的问题。管理报酬契约在实际中由许多具体形式所构成,一般有:(1)固定工资,事先在契约中规定,一般同企业实际业绩不挂钩叫)年底分红,股票认购权、股票升值权、限制性股利计划、业绩单位以及业绩股票等这些依经理的实际表现如何而定的报酬形式。经理的业绩越好,则这些报酬形式对经理的价值越高。这些报酬的形式各有利弊,只能取长补短,结合运用。现在全国比较关心并在讨论的是股票期权制问题,它能否为我所用 它同会计的监督有无关系 。股票期权制作为一种外来品,有无借鉴的意义,这需要在把握股票期权使用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迸行具体。股票朔权这种特别的安排,它被称之为"金手铸",按照有关资料说,其优点是多方面的。首先,股票期权这种安排授予经理人员按照既定价格在规定的期限内购买公司股票权力(除特殊原因外,这期权本身不能转让)。朔权被授予时的价格称为"施权价",这个价格通常就是股票价格,也可以是另行约定价格。道理很明白,对于股票期权的受益者来说,当然希望股票上涨,这样他们就可以以较低的施权价购买股票,再以较高的价格出售,从中获益,从而迫使经营者努力改善经营,提高效益,通过企业的持续来实现本身利益的最大化。这就是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一面。还由于这种期权计划至少要在一年后才能实现,而公司股价又是长期盈利能力的反映,因此,股票期权计划还具有长期激励的特点,能引导经理将公司经营目标定位于中长期,而不仅仅是追求短期效果。这就将企业经营者的利益和企业利益牢牢地锗在一起,起到了激励和约束的双重作用。此外,股票期权还有其他优点,如公司无需提供现金就能起到激励作用;将企业经营者的薪酬"镑"在公司业绩上,这有利于克服"内部人控制"现象;有利于国家生产要素产权的明晰(能使企业家作为生产要素迸人分配),真正"拷"出企业家的价值,等等。总之,通过股票期权这个"金手烤"才能做到用一流待遇吸引一流的人才,用一流人才建设一流的企业,从而实现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双赢,企业效益和企业家权益双赢,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股票期权不是一项孤立的制度创新,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政策。最主要的有:要实行股票期权,就需要对企业职工持股制度,尤其是对内部职工股流通和转让、股票回购进行必要政策调整;股权激励是从成本中列支,还是来自税后利润,现行税法中本明确规定,因而必须明确说明。所有这些,都必须按的国情进行改革。从的角度来说,怎样有效地对企业的期权计划实行有效监督,特别是在我国证券市场还极不完善,股票价格与公司业绩并不高度相关等的情况下,会计核算与监督肩负着重任,有着许多问题需要重点加以。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企业制度下,会计监督仍然是会计最基本的职能,而且同以往的简单管理监督对比,其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是一种现代管理所需要的监督。基于会计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重要作用,有的学者提出,现存的企业是一种狭义的企业理论,应当构建一个包括会计理论在内的广义企业理论,这是非常重要的意见。 三、关于监督会计问题 前面已提到,企业是所有者、经营者、政府、债权人以及消费者和公众之间一组契约的集合点。在这些契约中,会计数据及其监督是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会计数据是由会计人员生成的,这里就存在着这样的前提,即会计必须以独立、客观的观察为基础,在不受其他管理人员控制的前提下提供客观、公正的会计信息,才能切实做好会计的监督工作。那么,难点在哪里呢 由于现代企业制度,正如我们前面所指出的,企业的所有者同企业经营者是分离的,从而出现了所谓两种控制主体。它们之间的物质利益既有一致的地方,又不会完全一致。就后者而言,它们之间的期望值和目标会产生重大差异。作为经营管理人员组成部分的会计人员,也是"人",也同样存在着动力激励和约束问题。由于利益驱动,任何环境中的会计人员总是会偏向于企业的利益,有时甚至会为企业的利益不择手段。具体地说,在不受约束的情况下,会计人员总会选择有利于企业的会计,甚至会采用欺诈性手段。这就是当前会计工作中所存在问题的"症结"。应如何解决 我们认为,在公司制企业中,不是简单地实行会计委派制就能奏效的,重要的是要研究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问题,即我们本文前面提出的监督会计问题。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理论及的经验教训,监督会计的工作必须多管齐下、全方位地进行,要防止"真空地带"或是"监督的盲点"。从上来讲,既要包括会计人员行为的规范,又要有会计程序与方法的规范;从方法手段来看,既要有与行政的手段,又要有经济和道德的手段;从监督的主体来说,除了会计人员的自我约束外,又要有政府的监督、的监督和企业内部的监督,等等。新修订的《会计法》对监督会计已作了明确又具体的规定。不过,有些问题还可以进行深入的研究,以便落实《会计法》: (一)会计人员的自我监督(约束)问题。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生成的,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可靠性的关键一环在于会计工作人员的自身。会计人员如何才能做到自我监督 相当重要的方面必须加强会计行为的研究,而我们以往在这个方面是很薄弱的。它至少要回答的问题有:何谓会计行为、会计行为要素、会计行为主体、会计行为客体、会计行为优化目标,如何才能实现会计行为的优化,等等。这样才能有利于会计人员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二)会计人员市场的培育问题。通过社会对会计监督是十分必要,但光靠社会审计是不够的,应有多种办法。比如说,我们还应当注意高级会计人员市场的培育。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劝说法及竞争机制对会计人员的监督作用。 (三)企业内部监督会计问题。对于企业内部的监督会计问题,现实有一种说法,认为它就是内部控制。诚然,内部监督会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内部控制的内容丰富,它还包含内部管理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二者不是同一概念。在理论上必须搞清楚内部控制、内部会计监督、监督会计、内部审计等之间的关系。因为理论上的混乱必然会造成实践的盲目。更为重要的是,内部监督会计的工作还应该具体与制度化,以便利操作。 四、对相关会计问题的认识 现代企业制度对会计监督所提出的要求,它会涉及到对许多会计理论问题的认识,这里就相关的两个问题提出我们的一些看法。 (一)对传统的会计模式如何评价。传统财务会计模式在会计的程序方面的主要特征,是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特别在物价变动的情况下,历史成本的计量属性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批评和指责,在现代企业制度的条件,对此问题应当如何现实地辩证地看待 在上面有关问题的讨论中,我们曾经指出,要解决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代理问题的各种措施之一,必须运用激励与约束机制。在激励机制方面,管理报酬契约不失为是一种调解股东与经营者利益冲突的一种契约。但管理报酬契约的激励作用离不开财务会计提供对经营者的业绩计量的信息。如何提供这种信息 这一点对财务会计的程序,特别是计量与确认产生了重大。管理报酬契约,无论是年薪制还是股票期权,决定经理收入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企业会计收益的数字,这就要求会计所提供的收益信息能够实事求是地反映出经理的努力程度及其努力所形成的经营成果。因为会计收益的信息与实际经营成果的辆合程度越高,则报酬契约的效益也就越高,代理成本也就越低。历史成本的计量属性在这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可以避免会计操纵的现象。只要存在利益差别,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就不可动摇。当然,对有些会计项目,由于情况的变化也可采取现值作为计量属性,如有价证券的投资就是如此。 管理报酬契约除了必须选好计量属性,它对会计利润的方式也会有所要求。我们所选择的报酬契约是应计制(权责发生制),这可以避免收付实现制所造成的利润数字波动所引起的代理成本的提高。这里给我们的启示是在制定管理报酬契约中,有关会计数字的计算程序与方式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谢德仁博士所提出的企业剩余计量规则契约安排的范式是:政府享有会计规则的制定权,企业经理享有剩余规则的的制定权。 这样看来,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及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的传统会计模式,还有其存在的客观基础。当然,随着形式发展,以及人们对会计提出的新要求,会计模式会有所变化。 (二)怎样看待会计的国际化与本地化之间的矛盾。对会计国际化与本地化的问题,我们已经写过了文章,有兴趣的读者可以,不再详述o。这里主要想介绍一下外国学者,特别是西方会计学者对此问题的看法。去年在中国会计教授会的年会上,罗彻斯特大学的教授Ray Bll训作了一个很好发言,他有一些观点应引起我们的思考。这位教授认为,到目前为止,中国会计界注意力在国际会计问题方面,尤其是中国的政策将会吸引国际投资,拓展国际贸易。也就是说,中国正在积极参与到已成为当代大趋势的世界市场的融合中。如同其他国家一样,中国的公司企业感觉到会计制度 (准则)的国际化可以为它们参加国际贸易带来优势,因为这可以带来更多的"透明度",中国在这方面进展很大。但是,这位教授认为,中国会计改革所面临的更主要挑战是如何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过程中,运用会计信息解决国内问题,因为大部分的交易都是国内的而不是国际性的。人们经常说我们生活在一个"地球村"里,虽然对很多公司和人来说,这是正确的,但当我们考虑决定一个特定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制度时,这种看法却是片面的。会计的主要运用在于国内而不是国际。虽然来自国际的信息需求相对明了而且得到大量关注,但会计信息在国内却是完全不同的。

监督学的小论文如下:

内监督严格地说来是一种自觉的、主动的过程,是在党内组织内部范围内,依靠党自身的力量实行的自我约束和完善,强调的是通过党自身的力量解决自身的问题。党内监督就其政治含义而言,它是一种预防的机制,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

加强党内监督是反腐倡廉的关键环节。我们党是执政党,执政党的党内监督,关系到执政权力的正确行使,人民的根本和人心向背,党的阶段基础和群众基础的不断巩固。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很重要的是要通过加强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集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近几年虽然党内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但在党内监督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一些领导缺乏党内平等的民主意识,自持位高权重,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只许自己监督别人,不许别人监督自己。而腐败现象又恰恰发生在这些领导干部的身上。

二是监督不了。一些领导干部往往是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集一身,“党的领导”变成“个人领导”,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三是无力监督。现行的纪检监察机关是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作为上级监督下级容易,而下级监督上级就很难。就出现人们常说的上级监督下级太远,下级监督上级太难,同级监督太软,法纪监督太晚,舆论监督太泛的现象。极易造成失监、失察、失真的现象,甚至出现所谓的监督“真空区域”。

四是监督渠道不畅。如在一些部门办事公开透明度不高,权力运作、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等工作公开性不强,公开范围不广泛,干部群众获取信息还存在不对称问题,致使在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方面受到限制。

写小论文的注意事项:

确定题目:论文题目可以从专业知识中来,也可以从时政热点中来,平常多看书、多积累、多思考,便会发现很多问题,这些问题或大或小,都可以成为论文选题的一个方向。同时,根据自身兴趣加以甄别、优选,然后确定一个合适的论文题目。要精炼论文题目,使得一看题目就很具吸引力。

细列提纲:确定题目后,要全面收集资料,最好是通过中国知网下载一些与所写论文相关的核心期刊文章;要花点时间精读文献,即便是在确定论文题目时,心中已有提纲,也必须再去阅读一些相关文献,这是列好提纲的基础,也是后面撰写论文的必要积累和热身。

关于监督的论文题目

同学你好,毕业了就需要面临写论文,对于质量监督管理论文不知道你是否确定选题,确定选题了接下来你需要根据选题去查阅前辈们的相关论文,看看人家是怎么规划论文整体框架的;其次就是需要自己动手收集资料了,进而整理和分析资料得出自己的论文框架;最后就是按照框架去组织论文了。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可以直接问我,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加强会计监督与应对金融危机摘要近年来,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案件的连续曝光,使人们更加关注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强化会计监督的呼声越来越高。本文阐述了强化会计监督职能的必要性,通过对会计监督施行的现状及其弱化原因的分析,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和完善会计监督职能的途径和对策。关键词会计监督;内部控制;必要性一、加强会计监督职能的必要性会计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监督职能,对于改善单位经营治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有非同平常的意义。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监督职能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出来。第一,有效实现单位经营方针和目标的需要。会计监督利用会计核算所提供的资金、成本、利润等价值指标,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的控制与指导调节,以此促进单位改善经营治理,提高经济效益,从而实现其经营方针和目标。第二,保护单位各项资产安全和完整的需要。会计监督职能通过对资产的控制,严格限制无关人员对资产的接触,防止贪污、盗窃现象的发生;通过定期的财产清查,确定各项资产的实存数和账面数,查明账实不符的原因和责任,从而加强对资产的保护,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第三,保证单位财务活动合法性的需要。会计工作是一切财务收支的“关口”,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只有通过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程序后,才能得以认可和实现,并在会计上进行真实、完整的反映。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便是真正起到“把关守口”的作用,财务收支中的任何违法违纪问题都会得到有效的制止和纠正,从而保证单位各项财务活动的合法性。第四,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需要。近年来,会计信息失真越来越严重,2006年审计署组织力量对1290家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发现会计表严重失真的企业占68%,各类违纪问题金额达1000多亿元,上市公司中也出现了严重的会计造假事件。会计信息失真已严重影响到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经济建设。因此,加强会计监督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有效途径。第五,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活而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各单位的经济活动必须在法律、法规、制度答应的范围内进行。只有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规范会计行为,打击违法犯罪,才能促进有序竞争和有效配置资源,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既然会计监督职能在改善经营治理、保护资产完整、控制财务收支、维护经济秩序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那近年来会计监督职能又是怎样一种状况呢?二、我国会计监督施行的现状会计监督职能伴随着会计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我国经过了二十几年的改革开放,经济生活逐步与国际接轨,会计监督体系逐渐建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现阶段也还存在着不足。目前,社会上有一些部门和单位受局部利益或个人利益的驱动,会计工作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同时也阻碍了国家宏观调控和治理的正常进行。比如,在2007年3月财政部公布的对159家企业200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抽查表明,抽查的159户企业中147户资产不实,157户利润额不真,这严重阻碍了会计工作秩序的正常进行。这些问题的发生主要体现在会计监督职能的弱化。三、会计监督弱化原因的分析我国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企业会计监督不力新的《会计法》虽已颁布,但是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却没有跟上。前几年发生的“琼民源”事件,对我国证券市场产生了巨大冲击,严重损害了公众股东的利益,但是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款对其直接责任人进行制裁,使得会计监督形同虚设。再者,在会计监督过程中有些概念很模糊,比如说会计监督、审计监督概念模糊,执法机构职责、权限有待明确。很多企业将审计监督等同于会计监督,而事实上审计监督是对会计监督的再监督,它侧重于事后监督,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对同一经济事项的监督有着截然不同的效果。因此随着我国经济多元化的发展,假如会计监督体系还不健全,也就难以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活动。企业治理体制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失调我国企业内部治理和控制制度不健全,主要体现在有的单位是根本就没有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有的单位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这些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以致会计秩序混乱,徇私舞弊现象经常发生。内部控制的缺失和缺陷难逃其咎。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有待加强一般来说,企业虚假的会计信息也是出自于会计之手,因此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职业道德观念在会计监督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的改革开放加快了会计与国际接轨的进程,因此前些年我国会计人员奇缺,而现阶段,虽解决了量方面的问题,但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偏低,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职业判定能力弱,自我治理能力差,惟命是从,在权大于法的思想支配下,有意造假,使得会计信息失真在所难免。四、加强和完善会计监督的对策会计监督的功能是指会计监督对社会经济以及企业经营的作用。从宏观上来讲,合理地利用会计监督,可以促进社会经济运行的规范化和合理化,排除社会经济运行中不必要的阻力,也能推进廉政建设,节约使用资金,使社会经济运行更加秩序化,并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从微观上讲,通过有效地履行会计监督,至少可以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有利于企业经济活动更加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利于企业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约束财产所有者、企业经营者的经济行为;有利于企业节约开支,提高经营效益。由此可见,会计监督权利的履行对国家和企业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健全会计监督法律保障体系,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离不开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必须加强我国法律体系的建设。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会计准则,满足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需要,明确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以实施清楚明了的监督职能,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赔偿和执行力度,强化相关配套法律及相关法规的实施,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强化完善内部监督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可以看作是内部控制制度在会计工作方面的具体规定,内部控制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存在企业经营活动和经营治理,就需要相应的内部控制。这就要求各单位依法建立严格的会计核算程序,提出可操作性强的防错纠弊的内部控制办法。此外,企业还应当对参与购货、销售、生产等经营活动的各部门制定互相控制、互相监督措施,建立违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追究制度,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切实执行。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治理,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强化会计监督的根本要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对财务人员的需求不断增加,一大批人员加入到会计队伍中来,使会计队伍迅速发展壮大,但就其个人素质,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另外,新的经济现象不断涌现,会计方面所涉及的学科和内容不断增加,需要进行研究,很有必要进行培训,以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水平。加大职能部门监督力度国家财政、审计、税务、银行、证券监管等职能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会计监督检查,进行宏观调控。在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础上,规定单位外部监督层次,将内部监督配合协调一致,为会计人员创造了良好的会计工作环境,为确保会计监督的有效性奠定了科学的基础。税务监督是政府部门对各企业会计工作监督的主要手段,财务会计资料是其监督的基本内容之一。因此,假如税务监督的职能到位,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财务会计工作中的违法违纪问题;财政监督应当以会计信息质量为主要对象。各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社会经济秩序,财政部门作为治理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当承担起治理和监督的职责。加强和规范社会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社会监督应该以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为主。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是一种外部监督,使得会计监督不再仅是依靠企业会计人员自身道德约束进行,而是成为一种有社会独立审计中介机构和政府官员参加的有保障的制度,也使得这种监督得以长期卓有成效地维持下去。通过注册会计师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审计,可以规范会计秩序,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纠正会计信息差错,提高会计信息信誉,促进企业内部治理水平的提高。新闻媒体监督是一种重要而有效的监督形式。由于新闻媒体是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具有导向作用,所以能够对企业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在我国,新闻媒体监督日渐成熟,许多会计造假事件就是由新闻媒体揭露出来的,体现了媒体监督的威力。因此政府监管部门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给信息传递所带来的便利优势,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从而更好地发挥媒体监督的作用,全方位地实施会计监督。综上所述,会计监督在企业的经营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不仅是企业对过去经营状态的终结,也是企业对现阶段经营发展的一种促进力量,是企业在经营发展中、在各项投资中取得最大效益的保证。企业只有扎扎实实地做好会计监督工作,才能在市场经济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潮流中取得成功。

会计专业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会计专业的论文题目是选题的直接表达,是作者想要研究的问题,题目是一篇会计毕业论文的主题。下面是我整理的会计专业毕业论文题目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财务会计方向

1、民营企业会计监督研究

2、如何提升财务会计的职业判断能力

3、浅谈如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4、小型企事业单位会计监督

5、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思考

6、集团公司会计委派制研究

7、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生存发展的探讨

8、论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

9、浅析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0、对资产减值会计有关问题的思考

11、经济环境对会计发展的影响

12、会计计量对企业会计收益的影响

13、谈会计人员的素质与能力要求

14、谈如何做好一个出纳员

15、商誉的计价与会计处理初探

16、论知识经济对财务会计的影响

17、论企业成本核算与分析

18、关于强化会计监督的思考

19、论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与对策

20、浅谈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

21、浅析如何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管

22、试论虚假信息产生的原因及治理

23、我国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现状、成因及治理对策

24、对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问题的思考

25、论会计人员基本职业道德——不做假帐

26、浅谈企业的诚信管理

27、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初探

28、新时期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问题探析

29、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探析

30、或有事项会计处理浅析

31、会计集中核算的.利弊分析

32、浅谈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选择

33、现代财务会计理论的发展趋势探讨

34、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监督的影响

35、刍议现代经济下的融资租赁

二、税务会计方向

1、所得税会计探讨

2、论纳税筹划与财务管理的关系

4、、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5、纳税人权利及其保障初探

6、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探讨

7、消费税会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8、商品包装物租金,押金涉税会计处理探讨

9、税务筹划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

10、债务重组涉税会计处理

11、论对外投资涉税会计处理

12、论企业合并与分立涉税会计处理

13、现阶段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利弊分析

15、论税收政策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17、论信息不对称与税收征管

18、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

19、论企业费用支出中税务因素的财务策划

20、税务筹划与财务管理的相容与冲突剖析

21、论视同销售涉税业务会计核算

23、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三、会计电算化方向

1、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现状与审计对策浅析

2、浅谈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

3、普及会计电算化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4、中小企业实施会计电算化的原则研究

5、解决网络会计电算化安全问题的对策

6、关于账套初始化的研究

7、硬件发展对会计电算化的促进研究

8、ERP与会计电算化

9、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研究

10、浅谈知识经济与会计电算化人员培训

11、浅议会计电算化的内部控制制度

12、手工会计与会计信息系统之比较

13、制约我国会计电算化发展的原因及对策

14、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员岗位设置问题分析

15、浅析会计电算化对会计实践的影响

16、试论我国会计电算化的发展方向

17、电算化环境下的会计核算方法

18、对电算化会计中会计方法的思考

19、会计电算化初始化应注意的内容

20、电算化环境下会计用印的管理

21、会计电算化引起的企业损失及对策

22、会计电算化替换手工账及试运行浅析

23、会计电算化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24、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员岗位设置问题分析和解决办法

25、浅析我国会计电算化现状

26、会计电算化使用方法和技巧

27、网络环境下电算会计的发展方向

28、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性分析

29、论会计电算化与企业信息管理

四、财务管理方向

1、浅谈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

2、浅议企业应收账款风险

3、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方式探讨

4、应收账款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5、关于xx公司应收账款管理问题的研究

6、浅谈企业的现金管理

7、论会计与经济效益

8、论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9、试论企业亏损的内因分析与治理对策

10、坏账损失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12、加速企业资金周转的途径与措施

13、利润操纵的现象及对策

14、对企业现金流量质量的分析

15、关于xx公司存货管理问题的研究

16、浅析企业偿债能力分析方法

17、浅谈企业财务风险

18、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

19、浅谈企业融资的途径和方法

20、论财务管理目标与资本结构优化

21、论股利政策的选择对企业和投资者的影响

22、强化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23、浅谈企业存货管理与控制

24、浅淡村级财务管理

25、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评价

26、构建企业财务管理机制

27、债务重组的利弊分析

28、成本控制的若干问题探讨

30、企业获利能力评价体系浅议

31、企业获利能力评价体系例证分析

32、企业财务目标取向分析

34、浅析企业集团财务风险

35、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思考

36、ERP系统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五、审计方向

1、浅议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和存在的问题

2、审计失败的成因及规避

3、试论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与执行

4、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思考

5、财务欺诈的成因及防范

6、浅议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7、会计报表作弊的方式及审计策略

8、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9、如何进行货币资金审计

10、论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11、识查假账的主要方法

12、货币资金审计中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13、论企业内部审计监督

14、浅谈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会计监督

15、试论会计的监督职能

16、企业偷漏税手段及其防范

17、原始凭证失真及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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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纪检监督的论文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这一重要论断,科学总结了我们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经验,深刻揭示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基本规律,是我们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遵循。我们一定要按照这些新要求,把握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规律,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增强约束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性。首先,着力抓好教育制度建设,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约束力。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建立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制度,建立基层党员轮训、流动党员教育制度,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新闻发布、对外宣传等制度,研究制定贯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的反腐倡廉教育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化水平。其次,着力抓好监督制度建设,增强反腐倡廉监督的约束力。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认真落实加强对党政正职监督的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加强党的代表大会、委员全体会议、党代表大会代表的监督作用,健全和规范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加强上级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加强巡视监督;拓宽监督渠道,构建“大监督”格局,健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第三,着力抓好预防制度建设,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约束力。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抓好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坚持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形成一套有效的预防腐败制度。第四,着力抓好惩治制度建设,增强惩治腐败工作的约束力。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健全查处案件协调机制,建立重大案件督导督办机制;建立健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纪律要求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探索建立举报人奖励制度;建立健全查办重大案件情况通报和剖析分析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与此同时,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执行力,维护反腐倡廉制度的严肃性。一是坚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制度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每项制度都要明确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三是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制度规定,发挥模范执行制度的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在执行制度上既率先垂范、又敢抓敢管,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和执行制度。四是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增强创造力,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系统性。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及时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果新经验,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目标新任务,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在制度创新中,注意抓好法规制度的系统配套,既重视基本法规制度建设,又重视具体实施细则完善;既重视实体性制度建设,又重视程序性制度配套;既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又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协调配合;既重视中央立法,又重视地方立规,做到统筹兼顾、系统推进。当前,尤其应针对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按照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相适应、重大举措相配套的要求,配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来改革创新,在群众最不满、最关切、最盼望的地方加以推进。同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理论研究,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实现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有机统一,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借鉴国外防治腐败的有益经验,不断推进制度系统创新,从而保证反腐倡廉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建立完善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法规制度实现对权力行使过程的有效监督近几年,政策理论研究部门和党政机关在理论方面对“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有效监督”这一课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科学措施并付诸反腐败工作实践。然而,就现实情况来看,社会各方面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效果并不十分理想,政治生活中权力腐败依然不容忽视,违法用权发现难、调查难、处理难的“三难”现象困扰着监督机关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究其原因,我们认为权力行使过程的暗箱操作是造成“三难”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建立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法规制度是实现对权力行使过程进行有效监督的基本前提。唯有如此,才能从源头上消除腐败,从而真正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要求,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战略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一、从反腐败角度看建立公开透明行使权力制度的必要性腐败必须借助公共权力而生存,它是权力失去监督和制约后产生的一个怪胎。腐败行为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前提条件,即腐败动机和腐败机会。腐败机会的形成则必须具备两个因素:一是权力垄断,二是暗箱操作。从已调查处理的一些腐败案例来看,对于存有腐败动机的掌权者来说,权力行使过程的暗箱操作可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良后果:可以不受法律法规和制度、纪律的约束,自由地运用权力;由于知情权限制在腐败主体范围之内,监督者无法获取监督所需要的有效信息,腐败行为不容易被发现;由于权力运行的暗箱操作,腐败行为一旦暴露,腐败主体容易形成“攻守同盟”或制造伪证、假证、销毁罪证,给查处工作带来困难,很多腐败行为因查无实据而不了了之,客观上减轻了对腐败主体应有的惩处力度;可增加腐败者的侥幸心理,而且这种侥幸心理相互影响,使腐败的领域越来越宽、人数越来越多、胆子越来越大;权力运行透明度不够,腐败主体可最大限度地增大权力的自由裁量权,影响甚至堵塞社会公务活动的合法途径,迫使或诱使他人行贿掌权者,导致腐败行为的不断产生。由此可见,尽管权力运行的暗箱操作不一定就是腐败行为,但暗箱操作是产生腐败行为的必要因素之一。没有暗箱操作,腐败行为很难形成;即使形成,其危险系数也会很高。所以说,暗箱操作给存有腐败动机的掌权者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腐败条件。相对而言,监督主体要想有效行使监督权力,就必须对监督对象有知情权。实现知情权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被监督者公开被监督的事情,二是监督者了解被监督事项的内情。这就要求被监督者的权力运行过程必须公开。如果缺乏权力运行过程的公开透明,即使法律赋予监督主体监督的权力,即使设立多元监督主体,即使监督主体主观上有强烈的监督欲望,最终也会因暗箱操作给监督带来一系列困难,大幅度降低监督的力度和效果。因此,要想从源头上消除腐败,就必须改变目前在某些方面或某些领域存在的权力行使过程暗箱操作的现状,变暗箱操作为“阳光工程”,建立完善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法规制度,把公共权力的行使纳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地减少掌权者的腐败机会。二、建立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法规制度的策略一是提高思想意识,夯实“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思想基础。特权思想是数千年来沉积在国人灵魂深处的封建思想的“硬垢”,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我们一定坚持用科学、民主的思想加强政治体制改革,从思想上、政治上逐步消除特权思想的错误观念。对此,必须在社会上普遍进行正确的权力观、监督观教育。《宪法》庄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任何公共权力的行使,无一例外地都应受到人民的监督。应该通过各种媒体宣传“人民主权”这一思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主动监督意识和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唯有如此,才会冲破和克服一些不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观念的束缚,才会对权力的监督形成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社会氛围。领导干部公开行使权力,正是正确的权力观和监督观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二是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是实现“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首先,应该把“公开透明行使权力”这一用权要求法制化,将其纳入具有最高权威的法律体系。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要尽快出台《监督法》。在《监督法》中着重明确“权力行使过程必须公开透明”这一要求,并将其上升为一项普遍原则来执行,任何掌握公共权力的人行使任何(国家规定保密事项除外,下文同此)公共权力时都必须遵守,不以任何人的个人意志为转移;同时还要加强监督,给监督主体的监督权做出具体规定。通过法律手段,一方面促使掌权者自觉规范用权行为,另一方面为公众和监督机构对用权行为的监督提供合法依据。在法制建设的基础上,要根据法律规定的要求,紧密结合不同部门、行业的权力运行特点,为不同的部门、行业分别制定关于“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专项制度。制度的制定要坚持以下准则,以把握权力行使的正确方向。①全面性。指所有公共权力和所有用权行为都应该公开透明,同时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会议内容等都应该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并且提供了解这些信息的便利条件。②全程性。指“公开透明”必须贯穿于公共权力行使的全过程。对权力公开的内容、范围、透明的程度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规范公共权力运作的程序,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严格按程序运行,使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都公开透明。③时限性。指对权力的行使结果或某些运行环节,要按制度要求的时限按时公开,不能有意拖延或隐瞒。④民主性。即充分体现“人民主权”这一思想,依法保证广大人民群众、普通党员干部职工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⑤重点性。即要抓住权力行使过程中容易产生腐败的关键点、监督盲点、难点等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科学措施,使隐蔽的权力公开化、透明化,便于监督主体监督。⑥层级性。即对不同层级的权力机构和掌权者的用权行为提出不同要求,破除权力的神秘感、封闭性,使每个层级在行使权力时都达到公开透明。尤其要抓住高层级权力机构的用权特点,用制度特有的约束力,保证高层级权力行使过程的公开透明。⑦无效性。即明确规定暗箱操作的用权行为是无效的,不合法的,任何公民都有权对暗箱操作用权行为进行监督。三是采取与内容相一致的公开形式,开辟“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途径。大体有7种公开形式:①面向社会发布党务、政务、司法公报。乡镇级以上党、政机关对一些重大的、社会关注的党政、司法等公务活动要公开,让社会对各级各部门公务活动及其合法性有所了解。公报除上下传递外,还要扩大社会各界人士的知情面。②党政会议公开。除国家规定的保密会议外,党政会议要面向社会开放,让大众及时了解会议内容。③借助新闻媒体公开。保障新闻自由和批评自由,新闻媒体可真实报道各级各部门的用权情况,对违法用权者直接曝光。对于地方、部门和个人封锁新闻采访和打击报复批评性报道行为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另外,对有关党政方面的重大问题,还应该在新闻媒体上展开探讨,百家争鸣、各抒已见,择优而从之,这样可以避免政策性重大失误的产生。④实行“电子沟通”。利用现代电子手段架起政府与公众相互沟通的桥梁,如电子会议、电子民意调查、电子政务公开等。通过电子手段,提高官方和公民之间沟通的效率和效果。⑤多向沟通。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等环节要与同级商讨、向上级请示报告、向监督机关汇报、向下级通报,使权力的运行不但公开透明,还要正确合理。⑥设立咨询机构。各级党委、政府要设立公务咨询机构,专门答复公众的咨询,依法保障公众对权力行使的质疑权和知情权。⑦设立公开栏。主要应用于村务、厂务、校务等单位的公开,机关单位也可利用这种形式。利用公开栏进行公开,一要抓重点,二要注重增大内容容量。四是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保证“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制度”的落实。落实“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专项制度,就要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使机制内部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相互驱动,促进工作有效地开展。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各地各部门都要建立领导小组,主抓制度的落实。同时,明确领导责任,各地各部门“一把手”为本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如果所辖单位不能落实“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制度,则“一把手”负主要责任。二是实行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把日常工作内容同制度的落实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出明确的制度落实目标。要把目标要求,按类分解后落实到具体责任主体头上,使定性的内容度量化、抽象的内容具体化、笼统的内容精细化,保证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对于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追究责任主体的直接责任。三是实行向上级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情况制度。各地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定期向上级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公务活动情况,对于重大事项则随时汇报,重点环节则重点汇报。经过上级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查验,然后把汇报材料编印成《党务、政务公报》,向社会公开。四是健全监督机制。建立纵横交错的监督网络,尤其要充分体现上级、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民众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用权行为的明查暗访,掌握真实情况;同时要认真对待群众的举报,倾听群众的呼声,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让群众监督各级各部门的用权行为。五是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实行日常监督检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通过察看档案资料、自查报告、征求上级意见、群众评议等手段,对各单位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在考核中,注意用事实说话,细化到具体事项,被考评单位一年做了哪些事,每件事的公开透明度怎样。通过对具体事项的分析,最后得出评估结果。评估考核机关要不怕麻烦,在真实、深入上下功夫,真正发挥评估考核结果的作用,促进权力机构和用权行为的“公开透明”,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

党风廉政建设个人总结 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行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现结合本人的实际将一年来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了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目前,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正处于关键时期,去年底新修订的三部金融法律和行政许可法开始施行,今年初《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继颁布实施,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党员干部队伍亟待解决问题的十种表现、中央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人民银行“十个严禁”、“三个不准”的规定,对切实抓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一年来我加强学习,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大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不断提高自身思想修养,与党中央和上级行保持了一致。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班子集体领导作用。相信和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班子和群众的积极性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在抓党风廉政中一是坚持以身作则不讲特殊,不把自己置于特殊地位。凡是重大决定都由集体讨论后执行,没有个人说了算的现象;二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关心职工的切身利益,贴近群众心声,特别是一些好的建议尽可能采纳;三是多与班子通气,多与班子成员沟通,增强透明度,充分发挥班子的凝聚力共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在干部公选、再贷款审定、大宗物品采购、基建招投标等的管理上,建立了较完善的实施细则,强化了监督,有效的防止了不正之风的产生。
三、廉洁自律,保持共产党员本色。按照中纪委和上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对照各项规定:1、没有收受过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2、没有到任何单位和企业报销过属于自己支付的费用;3、没有违背“十个严禁”、“三个不准”的规定;4、没有拖欠公款、将公款借给亲友或违规到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5、保持了艰苦朴素,没有奢侈浪费和到过高档娱乐场地消费活动;6、没有驾驶公车,用车实行了报告制度。
总之,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我严格执行了有关的制度规定,确保了支行无大案要案发生,无一人一例不廉洁行为,取得了一定成绩。今后我要继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全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争使全行工作跟上一个台阶。

在古代,官员的任免,自家的顶头上司说了不全算,县太爷下面都是吏,六房书吏,世代在当地打杂的,一般不受县太爷的任免,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书吏却不流,待在衙门里送往迎来。再下面是衙役,属于贱民,供站班跑腿之用,也是衙门里现成的,县太爷一般也只是用,不操心他们的人事调动。至于县太爷,都是考试得售,或者捐班买得,由中央政府(吏部)统一派下来的,他们的上司,对下属,可以参劾,但不能任免,参劾,也得有确切的证据,加上上司和下属平常各驻各地,见面不多,纵然有心拍马,机会也不多,所以,官场马屁一时半会还上不了档次。 今日一个县委一把手,对县里所有干部的职业生涯而言,都具有生杀予夺的意义。即便是县长、副书记,如果跟一把手搞不好关系,上面一般都会给一把手面子,让他走人。一个县,吃官饭的,数以千计,这么多人的命运掌握在一个人手里,说谁行,谁就行,不行也行,说谁不行,谁就不行,行也不行,想让一把手不喜欢拍马,难;想让大家不拍马,更难。但是,尽管如此,在任何地方,即便是官场风气特别差的地方,还是会存在若干不拍马,或者不太喜欢拍马的干部。 按道理,做官的人,喜欢马屁精的概率很高,能爬到某个高位,多半不是傻子,都知道拍马屁者往往动机不纯,甚至别有用心,一个把持不住,弄不好被对方忽悠了,也大有可能。不过,人之所以为人,都是有弱点的,最大的弱点,莫过于喜欢被奉承,换句话说,被拍的感觉,爽!尤其是在拍技日益提高,谀词日渐丰富的今天,拍和被拍的双方,实际上都达到了一种通体舒畅、毛孔尽张、酣畅淋漓的境界。一日没有小妞唱小曲、扭屁股就不能下饭的官员,同样也不能离开下属的马屁。所以,一位县委书记说过,用人,至少得用三分之一拍马屁的,否则,咱做官图什么? 但是,大权在握的一把手,在享受吹拍之余,还有政绩的压力。中国现阶段的现代化,是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作为火车头拉动的现代化,政府除了管政府的事,更多地要参与经济活动,甚至主要长官都投身市场,做广告,推介本地产品。在各种政绩考核指标中,GDP的指标,具有核心价值的意义。因此,我们的政府,成了世界上最繁忙的政府,不仅有彼此间的公务私务的往来,文牍成灾,公文旅行,名目繁多的礼仪活动,还有大量实务性工作,虽然这种工作有些很不必要,属于对市场的不适当管理和干预,但就工作本身而言,却是真刀实枪,附带业绩指标的。政绩指标的背后,是上级,是决定一把手命运的上级机关或者上级领导。 既然有具体的业绩指标,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就类似于公司,多少要讲求一点效率,因此,就得有人给它干活。用不着仔细考察就会发现,几乎每个机关,都有少数几个能干的,这些能干的人,支撑了几乎整个机关的业务。但是,这些人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特色,就是或多或少都有点争议,在组织人事部门那里,属于不能重用,又不能不用的一类人。要问起来,组织部门可以有一大堆说法,比如骄傲自满、目无组织、不守纪律、不拘小节等等,总之毛病很多,比任何人都多,但实际上,他们最大的毛病,就是不拍马屁,或者不习惯拍马屁。上级为了政绩,为了指标考核,不得不容忍他们,但是只能用他们干活,不能让他们掌权,所以,一般都是副职正用,小官大用,反正是活儿他们干,荣誉领导或者别人拿,还美其名曰,接受荣誉的考验。能干的人,多少有点才气,有点个性,不乐拍马,往往是个性和才气使然,对于领导重使用而不重用的做法,难免有牢骚,于是加重了领导的不悦。 领导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如果政绩管理的目标体系发生变化,可以掺水造假而较少受到惩罚,那么领导的忍耐度就更加有限,不仅不能容许顶撞,当众发牢骚,而且连腹诽也能明察于秋毫。更进一步,他们已经越来越见不得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有人不拍马了。眼见得,各个系统,各个级别的领导们,就大趋势而言,对不拍马的容忍度在下降,越降越快。政绩管理体系造假度越高,领导对不拍马的现象的容忍度就越低,如果某些领域的所谓政绩管理体系,原本就是这个领域的领导们自己杜撰出来的,本身不含多少硬通货,那么,在这个领域,领导就更加容不得下属不拍马,现在的高等教育,就是这样一个领域。 马屁只是副产品而已 现在高校的排名竞争,主要看它们在教育部的考核体系中的位置,而这个位置,主要取决于你的核心期刊发表数量,课题数量、级别,博士点、硕士点数量,一级学科数量,重点学科数量,重点学科基地数量,进没进211,是否985高校等等,谁的数量多,谁就档次高。这些指标、发表量和课题数,似乎看起来有点“干货”,其实在知情人眼里,也是“水货”,因为这些课题和发表的论文,99%以上,不仅对学术知识增量没有任何贡献,对国计民生,也毫无用处。至于其他指标,不过是中国人编出来糊弄中国人的玩意,同样一个学科,你的就是一级,我就不是,你的是重点,我的就不是,学科凭什么有级?给学科分出级别,也只有官本位的中国人才能想出来,很像是马三立的相声,逗你玩。 本来,学生的培养,理应是高校的硬指标,学生出息与否,出路好坏,有无学术成就,原本可以作为衡量学校好坏高低的标准,但是,目前的中国,还没有走出文凭时代,人们对大学的需求,还有很大的虚的成分,加之学生毕业之后怎么样,存在相对的滞后期,因此,至少到目前为止,社会上还没有以学生这种“出产”,来衡量大学的好坏的意识,因此大学可以安稳地关起门来玩虚的,自娱自乐。目前高校权重最大的学生培养指标,是看一个学校有多少获得全国博士百优论文的数量,可是百优论文怎么评出来的呢?依旧是学术官僚们自己的事,跟所有类似的评审没有两样。所以,这样培养指标,也依旧是马三立的相声,逗你玩。 因此,可以理解,为什么原本最不应该有官气的大学,衙门化推进速度如此之快,官本位意识如此流行,在社会上似乎还有点名气的教授们,为了一个处长、副处长打得头破血流,各级学官们,官架子摆得十足,手里不仅权力大了,而且可以支配的资金也多了,先要求听话,继而接受拍马,不听话,不拍马,认真作学问,就什么都没有,迅速边缘化,再不就自己走人。教授在他们眼里,不仅成了下属,而且成了差役,到了这步天地,教授们自然无师自通,拍起来了。无论任何场合,开会只要座中有领导,教授们自然会让领导先说,无论领导懂还是不懂,领导说完了,教授们再说的时候,都会自觉重复领导讲话精神,言必称“正如某某领导所说”,领导听了,舒服,而且自得,时间一长,觉得自己什么都懂。 教授都有专业知识,社会科学的教授,大多熟知制度主义的理性选择理论,按理性选择原则,拍马屁的投入小,收益高,不拍的反之,所以人们理应趋向拍才是。其实,官场中人,虽然不谙这样的洋理论,但操作起来,也没有不明白的,谁都知道以小博大的便宜,都知道在人屋檐下做人的道理,所以,大趋势,向着拍马的方向前进,早觉悟者,早得济。 虚假的政绩,不仅催生出虚伪的人际关系,而且催生出虚胖的学校,于是大学扩张再扩张,比师资扩张快的是建筑,比建筑更快的是各种“点”和基地,比谁都快的是“科研成果”的数量,这些数量,转化为新的政绩,再催生更高、更大、更快的高等教育。周而复始,循环升级,几年功夫,中国大学的毛入学率,就增加了十几个百分点,博士生的总量,超过了美国。在中国,谁敢说教育是个慢功细活?我们不仅有跃进的速度,更有跃进的气度和胆量。 当一个社会,知识分子成堆的大学,风气堕落得居然比官场还快的时候,是可怕的。当一个社会,官场上除了上级之外,没有任何人或者机制,可以制约一把手的权力的时候,更可怕。如果连上级的制约,都没有了硬指标可供操作,指标不过是可以相互哄的游戏时,尤其可怕。马屁,仅仅是个副产品而已。 回答者: oldbridge - 童生 一级 5-28 12:12我来评论>>相关内容• 求两千字以内的邓论,万分谢谢~ • 廉洁修身作文,3000千字内 • 熊振林图片 • 网上投稿有稿费吗?哪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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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忽视对市政工程质量的监督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不仅仅是城市化的人口水平,还取决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水平,而且现有的城市还有提高生活质量、环境质量的要求。要城市化,首先是城市所提供的市政基础设施要配套完善。城市的道路、桥梁、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等必须是质量优良、运转良好、效率很高的基础设施。 市政基础设施具有投资额大、涉及面广、带动作用强等特点,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与广大城市人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对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拉动作用。这些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进一步加快社会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市政工程有其独有的特点:一是市政工程是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其产品为公众使用;二是市政工程的投资效益不是在项目本身发挥,也不是短期内能产生效益。正是由于市政工程具有这些特点,长期以来,市政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体制存在缺陷,行为不规范,法规滞后和执法不严等问题普遍存在,导致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管理和素质与城市建设要求不相适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不尽人意。 一、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现状 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政府行为,建设资金大多来源于政府的财税收入。实质上市政基础设施是纳税人心血和汗水的结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社会公益性项目,工程主要服务于城市区域。由于受到环境、场地、交通等各种因素制约,市政工程的工期一般不会太长,属于“短、平、快”的建设性质。市政工程又要承受献礼、形象、政绩的考验。工程实施后,重政治、轻技术;重工期,轻质量的现象应运而生。 当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普遍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注重房屋建筑质量的监管,忽视市政工程质量的监管,市政工程建设无论从工程建设质量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还是工程实体质量都远远落后于房屋建筑工程。正是这样的忽视,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埋下了一定的质量隐患。 2005年8月,在省建设厅组织的市政工程质量检查中,抽查9个在建的市政工程项目,45项法定建设程序有20项不符合规定要求,占.其中未办理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占,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占,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占20%,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占,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占.在市政工程建设中,有相当一部分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后,仍然没有办理好相关的法定手续,使得工程无法竣工验收。抽查的三项桥梁工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市政工程因质量问题带来的社会危害案例不只一个,其社会危害性一点也不亚于房屋建筑工程。因此,作为政府履行职责,要“两手硬”、“两手抓”,不能只注重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同样要高度重视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监督工作。 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对市政工程质量的全面监管 提高市政工程质量,首先要理顺、规范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加强对质量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的监督,堵住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设施、材料进入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把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放在应有的位置上,在抓实、抓好市政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的同时,努力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的“两手都要硬”的思想。严格市政工程法定建设程序,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行为。各级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应从自身做起,按照法定建设程序办事。 (一)全面开展市政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查找和消除工程实体质量隐患。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重点检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各项工程建设程序执行情况;检查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的落实情况;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检查各相关单位、相关工程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检查工程实体质量,特别是在建工程主体结构的质量安全。清理和纠正市政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质量隐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使我省的市政工程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使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使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得到进一步保证;使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发挥最大作用。近期,省质监总站组织全省各省辖市质监站进行市政工程质量互查,各地区也已陆续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性。实践证明,这项工作很有必要,应该将其作为长效机制长抓不懈。 (二)加强市政公用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确保工程主体的结构安全。 各级质量监督站要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有针对性的质量监督方案,切实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特别是市政桥梁工程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现场抽测频次,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要进行认真核查。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的施工技术管理、质量控制进行监督跟踪、加强预控和指导。同时,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工程质量通病。 (三)切实强化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目前,尽管各地都有施工图审查机构,但是有的机构缺乏市政公用工程勘察设计的专业人才;有的审查机构没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审查的资质;另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意识淡薄,大部分建设单位虽然能够按照国家要求办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但大都存在办理手续滞后,甚至有些建设单位在工程主体结构即将完成仍未办理有关手续。有的将施工图交由没有市政工程审查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有的采用将施工图委托相关咨询机构进行复核,有的项目没有经过施工图审查即进行施工。有些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意识不强,跳过施工图审查这一法定程序;有些市、县(市)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设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审查内容。 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是保证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工程质量监管的关口。各有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配齐市政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强化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重点是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质量行为。 目前,工程建设中质量行为的不规范依然存在,特别是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表现在市政工程中尤其突出。有的施工企业不按图纸施工;有的在施工过程中,不能严格执行工程技术规范,偷工减料,埋下质量安全隐患。有的监理企业责任意识淡薄,不能起到“三控制”的实际作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制度不落实,使现场工程质量处于失控状态。因此,加大对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质量行为的监管力度显得尤为重要。 (五)加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保证政府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市政工程涉及的范围广,施工干扰大,影响因素多,专业技术性强,技术要求高。按照省建设厅的要求,除南京、无锡有专门的市政工程质监站外,各市质监站应尽快设立专门的市政工程监督科室,有条件的市、县(市)可以成立市政公用质监分站,配备能够满足开展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技术人员。 从事市政工程的质量监督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技术和方法,体现技术权威性;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要从政治的高度,树立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感;要提高监督执法能力,质监人员要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按程序执法,体现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科学、公正、权威”。 三、结语 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一项重要职责。作为市政工程建设的组织者、建设者的各级政府,对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质量责无旁贷,市政工程质量是关系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正反两方面的教训告诉我们,工程质量马虎不得。市政工程是民心工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作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履行好职责。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模式不断变化是必然的,这就要求质量监督部门和质量监督人员及时掌握新情况、了解新问题、领会新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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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司法论文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谈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

当代社会,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发展,为新闻舆论监督提供了有利的实现 渠道 。我国法学界普遍承认舆论法律监督。舆论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新闻媒介进行的法律监督,属于广义的法律监督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可以在法律监督方面起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作用。[1]因此,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之间在理论上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冲突,相反,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

但实践中远非如此。记者对于社会 热点 的追求,促使他们以“新闻自由”为依据不断介入政治、经济、 文化 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司法过程所蕴含或展示的内容以及司法过程本身所显示的刺激性,对于传媒来说具有永恒的吸引力;司法所衍生的事实与问题从来都是媒体关注的热点”[2]。而媒体的强大力量,在对司法过程的报道中暴露出职能越位、充当法官审判等问题。而这种强大的舆论引导功能,会在不同程度上对司法审判造成压力,对司法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造成了冲击。因此,司法机关出于对新闻媒体的抵触心理而要求其“闭嘴”,但这种行为着实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

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本属于宪法赋予的两项基本权利,为何会在实践过程中形成如此强烈的冲突?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司法独立与新闻舆论监督的冲突

司法独立是为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重要原则。《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此外,《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条也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因此,司法独立应该排除利益和情感的影响,也自然应当排除新闻媒体的影响,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对案件事实的忠诚。与此同时,英国古谚讲:“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而“看得见的方式”就需要新闻媒体对案件的报道将正义实现的过程置于公众的视野之内,在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同时,其肩负的舆论监督作用对促进司法公正有着积极作用。但媒体却凭借其强大的介入力量,不断向司法入侵,最终由新闻舆论监督发展成为“新闻审判”。

“新闻审判”本为舶来品,传入国内后即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新闻审判”的含义指新闻媒介超越正常的司法程序对报道对象所做的一种先在性的“审判预设”。[3]从曾经的张金柱案到近年来的药家鑫案、李启铭案等,每一宗案件都被媒体倾注入过度的热情――新闻媒体在新闻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对审判前或者审判中的刑事案件,失其客观公正立场,明示或暗示,主张或反对被告罪行,或处何种罪行,其结果或多或少影响审判。[4]正是基于新闻媒体强大的引导和评价功能,将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过程置于舆论的重压之下,最终的裁判或多或少的受到舆论的影响。

二、新闻舆论监督的意义

(一)新闻舆论监督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

“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5]而我国《宪法》第125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正是由于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使法院的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有效的遏制了司法权行使过程中的不当内容,推动实现司法公正。

(二)新闻舆论监督有利于防止司法腐败

司法腐败始终是司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问题。司法腐败不仅损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损害国家的司法权威,而且侵蚀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心。美国著名记者指出,“罪恶、卑鄙和腐败最害怕的就是报纸,因而任何法律、伦理和制度都无法和报纸相比。”新闻媒体对司法腐败现象的报道,往往能够引起公众的普遍关注,同时会引发相关部门的重视,政府和公众的合力使腐败分子身败名裂。如此大的腐败成本,有效的防止了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有利于推动司法改革

新闻媒体对于司法体系的分析和评述,为司法改革提出了宝贵的借鉴意见,有助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

三、司法独立对新闻自由的限制

司法独立包括审判独立和检察独立。《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13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由此看来,新闻自由并非是绝对的,新闻媒体行使法律监督权也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一)司法独立在一定程度上排斥新闻自由

司法审判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司法审判要求法官依靠“理性和良知”,忠于法律和事实,排除任何形式的干扰后做出谨慎且公正的判断。而新闻媒体则通过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 文章 ,有失公允的评判案件,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带动性的舆论压力,成为法官裁决时的障碍,使其失去独立审判的立场。

(二)法官审判与新闻采编之间的矛盾性

司法审判与新闻采编之间,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对立性。由于司法审判关乎人的生死、权利与义务的承担,因此必须是理性判断的过程;而新闻媒体的宣传却带有很强的感性因素,往往掺杂了道德情感于其中,其语言也强调标新立异、扣人心弦。因此,对于同一个问题,法官与记者基于不同的立场与视角,关注点自然不同,这种差异势必导致新闻舆论监督过程中的对立和冲突。

四、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之间的平衡

卢卡斯曾经深刻的揭示了司法所要求的专业性:“一个看重正义、法律和自由的国家,在一个重要的意义上必定是不平等的,即法官必须占据实权地位,而且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成为法官。”因此,新闻媒体应当认识到其新闻审判的越位行为,重新回归到法律监督主体的地位。对于寻求新闻审判与司法独立之间的平衡的问题,应从以下方面入手解决:

(一)加强立法规范,填补法律空白

二者冲突的根源在于缺少法律规范对于二者关系的协调。立法机关可以借鉴相关的域外 经验 并结合中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新闻舆论的监督设置合理的界限,以消除当前司法机关和新闻媒体之间的对立冲突关系。

(二)强化新闻从业者相关的 法律知识 ,引导遵从职业规范

通过强化其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其遵从职业规范,使其从内心遵从法律,维护司法的独立地位,并严格遵循职业道德法规,避免对案件做出有失公允的报道,做事实的传播者而非情感的传递者。

(三)加强司法机关与新闻媒体的交流

二者之间不存在根本上的对立和冲突。因此,关于媒体如何介入、如何报道以及如何评论等关键性的问题,应当由二者坐下来进行交流和沟通,共同研讨解决方案,制定出一个双方认同的规则,并按照规则规范双方的行为,共同促进司法文明和司法公正。

司法能动与司法克制之探讨

一、司法能动主义和司法克制主义的基本内涵

所谓司法能动主义(judicial activism)是指“一种司法理论,它鼓励法官摆脱对于司法判例的严格遵从,允许法官在制作判决时考虑其个人对于公共政策的观点以及以其他因素作为指导,通过对于判决来保护或扩展与先例或立法意图不符的个人权利。遵循该理论会造成某些判决侵犯立法权和行政权的结果。”[1]

《布莱克法律词典》是这样定义的,司法能动主义是指:“司法机构在审理案件的具体过程中,不因循先例和遵从成文法的字面含义进行司法解释的一种司法理念以及基于此理念的行动。当司法机构发挥其司法能动性时,它对法律进行解释的结果更倾向于回应当下的社会现实和社会演变的新趋势,而不是拘泥于旧有成文立法或先例以防止产生不合理的社会后果。因此,司法能动性即意味着法院通过法律解释对法律的创造和补充。”[2]

与此相反,法官在执法的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循已经确立的规则来办案,反对法官充当立法者的角色,反对法官融入个人的价值观以及他本人对法律的理解与信仰。这被称为司法克制主义(judicial passivism)。施克莱认为:“所谓守法主义是指一种伦理态度,它把是否遵循规则当做判断道德行为的标准,将道德关系视为由规则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像所有被强烈感受并广为接受的道德守法主义不仅体现为个人行为,也表现为哲学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社会制度。”[3]其本质为社会生活中涉及法律的问题与现有法律规定和判例相背离的地方,应当通过立法等方式解决,而非司法机关主动改变既存之规定。在外观上表现为“司法机构的自我约束或自我克制”[4]。

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主义并非针对具体的法律进行解释,而是在现存法律规定或判例与实际生活的新趋势不符的背景下,法官在进行法律解释时所享有的创造性之界限问题。司法能动主义强调法官要为了实现正义,在服从法律基本原则和理念的前提下,可以不受现有规定和判例的约束,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对司法权的限制;司法克制主义强调法官只能严格依法裁判,法官不能创制法律,而只能服从法律,制定法是法律的唯一渊源,法律解释只局限于文义解释,并努力探询立法者的原意。“司法克制主义则倾向于强调在民主国家中对司法权所应该进行的限制,并通过各种方式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限制”[5]2。因此,“司法能动或司法克制是法官在进行自由裁量时享有多大的自由或者受到多大的限制的程度问题”,即“能动和克制的区别更多只是一个程度不一而非性质不同的问题。”[5]2-3

二、司法能动主义和司法克制主义各自的价值分析及局限性

(一)司法能动性的价值分析及局限性

在现今社会,简单依靠法律条文来处理案件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诉讼需求,条文的固定性及有限性往往会使我们的司法裁判者在某些个案的处理上寸步难行。假若为了使所有案子都“有法可依”而不停修改或增减法律条文,不仅会造成社会行为规则观念的动荡,而且会大大损害法制稳定的威信力。司法能动在法律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有着诸多的适用价值,但是司法能动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司法能动性与司法者自身的素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些年来,我国的司法者慢慢由以前的非法律人转换为法律人,即大部分司法者接受过一定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受过一定的法律实务的培训,自身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的储备。当所面临的案件没有直接可以遵循的法律条文的情况下,可以结合自身的法律技能运用适当的法律 方法 ,经过一定的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续造、法律发现等方式分析案情,在已有的法律法规中探求最为适当的条款来处理案件。但是,由于法律没有直接明细的法律法规可以遵循,对于同一案件司法裁判者运用法律方法有可能因为个人法律素质的不同而产生截然不同的裁判,这样往往会产生司法的不稳定性,影响法律的可预测性及对民众行为的指导性。

其次,司法能动性与司法者的思想道德价值倾向有着一定的关系。当司法者运用司法能动这一自由利器时,高比例的法律裁判结果就握在了法官的手中。法官是倾向公序良俗还是机械性地被舆论牵着鼻子走,更或是倾向于权力而非权利时,案件的裁判结果是截然不同的,甚至大相径庭。既可能裁判顾及多方利益,采取较为平衡的裁量方式判案,也有可能产生令大众哗然的结果,更或顺应民意的裁判结果。因此,司法能动性是否得以真正意义上的实现和司法者的思想道德倾向是密不可分的。

再次,司法能动性需要司法者具有较丰富的司法经验,以及严谨的辩证 逻辑思维 。但是,在我国,法官不是像美国那样经验丰富的律师担当,而是学校法学系 毕业 生或者其他并不是很权威的法律人担当。由于没有丰富的法律经历,或者还未被培训出缜密的思维逻辑,在判案时很容易产生疏漏或不足,影响法律运用的质量。法律思维被异化,法律思维立场的变化而产生的异化,以及法律操作技巧的程度都将影响司法能动性的发挥,局限其作用的范围及程度。

司法能动性的发挥虽然可以弥补我国法律的某些漏洞和不清晰,但是并不是可以随意使用。只有在上述条件都较完备的情况下才能有效发挥其能动性,使之法律实质化,司法能动权利化而非权力化,能动性科学有效、正义合法地在案件的集结点为司法者解围,给当事人化解案情予以合法的裁判,以达到说服当事人、惩罚犯罪人、震慑社会其他成员的作用。

(二)司法克制性的价值分析及局限性

在司法能动性实现其法律价值的时候,司法克制性往往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能动性的发挥,或者说是抑制司法能动性的过分发挥。

司法克制主义强调法官在解释的过程中应探询立法者的原意,体现了对规则的尊重[6]。司法克制主义要求法官对法律要忠诚;要克己守法,廉洁自律,尊重法律规则;要对立法权、行政权和其他 社会公共权力保持谦抑的姿态。司法克制虽然在司法活动中不可或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诸多的局限性。

第一,司法克制必须结合本国的国情及司法能动的 发展程度。在我国,司法克制是相当必要的:我国人口众多,民俗繁杂,部分地区的法律实施还比较落后,或者说地方控制主义比较严重。如果在处理法律问题时,仅注重司法能动性而忽视司法克制性,将造成严重的后果。掌权执位者极有可能将法律作为其实现某些不正当、不合法目的的工具,正如文强案中,作为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和黑道勾结,强奸女学生等恶行,其行为的保护伞就是他手中的权力,作为一个法律人,偷天换日,坏事做尽,司法能动在他的手中变成了凶器,此时若无司法克制、法律来惩处他的行为,该恶行岂不是会被他的虚言假语蒙混过去?

第二,司法克制对于法律条文的理解因不同法律人而有迥异结果,因此需要社会大众的监督与建议。此时,所说的大众监督并不是说司法活动被民众牵着鼻子走,而是司法活动在一定意义上需要考虑民众意见,利于将裁判结果均衡于法律与社会利益,达到利益衡量的最佳状态。

正如,南京醉酒驾车案中,张明宝造成五死四伤的惨剧,但是在2009年12月23日的一审判决中却只是判处了无期徒刑。对于此,笔者认为,张明宝明知我国法律严禁醉酒驾车,并且造成如此惨剧,虽然事发之后张明宝认罪态度良好,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了罪行,愿意接受法律的惩处,但是,对于此案判处无期徒刑显然没有实现法律所追求的实质正义,严重偏离了利益衡量的轨道。因此,笔者认为,为了达到法与正义的契合,实现社会的正义,实现法律的实效价值,应在司法克制的前提下发挥司法能动,判处极刑。司法克制不应成为实现实质利益的绊脚石或是借口。

结语

综上所述,司法能动与司法克制在我国现阶段的法律发展中缺一不可,法律规则是规范的固定化文字,而法律人的法律思维是思辨灵活的,但是对于法律问题这一严谨的问题来说,法律人在处理某些法律问题时需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以妥善处理案件,实现当事人利益、法制要求和惩罚罪恶的平衡。但是,司法能动性过度必然会产生权力泛滥性地被利用,法律成为凶器而丧失了其本来存在的意义。因此,在司法能动地适用过程中是伴随着司法克制行为的,法律人必须以立法原意为基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司法能动与司法克制融合适用,结合实际适度加大或减小司法能动或克制的运用比例,在法治社会中逐步完善法制。

监督学的小论文如下:

内监督严格地说来是一种自觉的、主动的过程,是在党内组织内部范围内,依靠党自身的力量实行的自我约束和完善,强调的是通过党自身的力量解决自身的问题。党内监督就其政治含义而言,它是一种预防的机制,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

加强党内监督是反腐倡廉的关键环节。我们党是执政党,执政党的党内监督,关系到执政权力的正确行使,人民的根本和人心向背,党的阶段基础和群众基础的不断巩固。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很重要的是要通过加强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集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近几年虽然党内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但在党内监督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一些领导缺乏党内平等的民主意识,自持位高权重,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只许自己监督别人,不许别人监督自己。而腐败现象又恰恰发生在这些领导干部的身上。

二是监督不了。一些领导干部往往是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集一身,“党的领导”变成“个人领导”,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三是无力监督。现行的纪检监察机关是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作为上级监督下级容易,而下级监督上级就很难。就出现人们常说的上级监督下级太远,下级监督上级太难,同级监督太软,法纪监督太晚,舆论监督太泛的现象。极易造成失监、失察、失真的现象,甚至出现所谓的监督“真空区域”。

四是监督渠道不畅。如在一些部门办事公开透明度不高,权力运作、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等工作公开性不强,公开范围不广泛,干部群众获取信息还存在不对称问题,致使在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方面受到限制。

写小论文的注意事项:

确定题目:论文题目可以从专业知识中来,也可以从时政热点中来,平常多看书、多积累、多思考,便会发现很多问题,这些问题或大或小,都可以成为论文选题的一个方向。同时,根据自身兴趣加以甄别、优选,然后确定一个合适的论文题目。要精炼论文题目,使得一看题目就很具吸引力。

细列提纲:确定题目后,要全面收集资料,最好是通过中国知网下载一些与所写论文相关的核心期刊文章;要花点时间精读文献,即便是在确定论文题目时,心中已有提纲,也必须再去阅读一些相关文献,这是列好提纲的基础,也是后面撰写论文的必要积累和热身。

不可忽视对市政工程质量的监督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不仅仅是城市化的人口水平,还取决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水平,而且现有的城市还有提高生活质量、环境质量的要求。要城市化,首先是城市所提供的市政基础设施要配套完善。城市的道路、桥梁、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等必须是质量优良、运转良好、效率很高的基础设施。 市政基础设施具有投资额大、涉及面广、带动作用强等特点,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与广大城市人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对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拉动作用。这些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进一步加快社会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市政工程有其独有的特点:一是市政工程是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其产品为公众使用;二是市政工程的投资效益不是在项目本身发挥,也不是短期内能产生效益。正是由于市政工程具有这些特点,长期以来,市政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体制存在缺陷,行为不规范,法规滞后和执法不严等问题普遍存在,导致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管理和素质与城市建设要求不相适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不尽人意。 一、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现状 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政府行为,建设资金大多来源于政府的财税收入。实质上市政基础设施是纳税人心血和汗水的结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社会公益性项目,工程主要服务于城市区域。由于受到环境、场地、交通等各种因素制约,市政工程的工期一般不会太长,属于“短、平、快”的建设性质。市政工程又要承受献礼、形象、政绩的考验。工程实施后,重政治、轻技术;重工期,轻质量的现象应运而生。 当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普遍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注重房屋建筑质量的监管,忽视市政工程质量的监管,市政工程建设无论从工程建设质量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还是工程实体质量都远远落后于房屋建筑工程。正是这样的忽视,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埋下了一定的质量隐患。 2005年8月,在省建设厅组织的市政工程质量检查中,抽查9个在建的市政工程项目,45项法定建设程序有20项不符合规定要求,占.其中未办理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占,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占,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占20%,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占,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占.在市政工程建设中,有相当一部分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后,仍然没有办理好相关的法定手续,使得工程无法竣工验收。抽查的三项桥梁工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市政工程因质量问题带来的社会危害案例不只一个,其社会危害性一点也不亚于房屋建筑工程。因此,作为政府履行职责,要“两手硬”、“两手抓”,不能只注重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同样要高度重视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监督工作。 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对市政工程质量的全面监管 提高市政工程质量,首先要理顺、规范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加强对质量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的监督,堵住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设施、材料进入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把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放在应有的位置上,在抓实、抓好市政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的同时,努力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的“两手都要硬”的思想。严格市政工程法定建设程序,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行为。各级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应从自身做起,按照法定建设程序办事。 (一)全面开展市政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查找和消除工程实体质量隐患。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重点检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各项工程建设程序执行情况;检查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的落实情况;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检查各相关单位、相关工程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检查工程实体质量,特别是在建工程主体结构的质量安全。清理和纠正市政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质量隐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使我省的市政工程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使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使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得到进一步保证;使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发挥最大作用。近期,省质监总站组织全省各省辖市质监站进行市政工程质量互查,各地区也已陆续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性。实践证明,这项工作很有必要,应该将其作为长效机制长抓不懈。 (二)加强市政公用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确保工程主体的结构安全。 各级质量监督站要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有针对性的质量监督方案,切实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特别是市政桥梁工程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现场抽测频次,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要进行认真核查。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的施工技术管理、质量控制进行监督跟踪、加强预控和指导。同时,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工程质量通病。 (三)切实强化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目前,尽管各地都有施工图审查机构,但是有的机构缺乏市政公用工程勘察设计的专业人才;有的审查机构没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审查的资质;另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意识淡薄,大部分建设单位虽然能够按照国家要求办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但大都存在办理手续滞后,甚至有些建设单位在工程主体结构即将完成仍未办理有关手续。有的将施工图交由没有市政工程审查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有的采用将施工图委托相关咨询机构进行复核,有的项目没有经过施工图审查即进行施工。有些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意识不强,跳过施工图审查这一法定程序;有些市、县(市)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设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审查内容。 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是保证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工程质量监管的关口。各有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配齐市政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强化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重点是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质量行为。 目前,工程建设中质量行为的不规范依然存在,特别是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表现在市政工程中尤其突出。有的施工企业不按图纸施工;有的在施工过程中,不能严格执行工程技术规范,偷工减料,埋下质量安全隐患。有的监理企业责任意识淡薄,不能起到“三控制”的实际作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制度不落实,使现场工程质量处于失控状态。因此,加大对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质量行为的监管力度显得尤为重要。 (五)加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保证政府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市政工程涉及的范围广,施工干扰大,影响因素多,专业技术性强,技术要求高。按照省建设厅的要求,除南京、无锡有专门的市政工程质监站外,各市质监站应尽快设立专门的市政工程监督科室,有条件的市、县(市)可以成立市政公用质监分站,配备能够满足开展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技术人员。 从事市政工程的质量监督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技术和方法,体现技术权威性;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要从政治的高度,树立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感;要提高监督执法能力,质监人员要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按程序执法,体现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科学、公正、权威”。 三、结语 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一项重要职责。作为市政工程建设的组织者、建设者的各级政府,对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质量责无旁贷,市政工程质量是关系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正反两方面的教训告诉我们,工程质量马虎不得。市政工程是民心工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作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履行好职责。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模式不断变化是必然的,这就要求质量监督部门和质量监督人员及时掌握新情况、了解新问题、领会新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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