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属于无形资产,其实就是处理无形资产借:银行存款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摊销营业外支出(借方差)贷:无形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扩展资料: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其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并不经过实质审查,因此其专利权的“稳定性”相对较差,受让人应充分了解所转让的专利权的类型,权衡转让的潜在风险,必要时可要求专利权人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检索报告。受让人应通过法律状况检索,以证实待转让的专利是有效专利,并确认专利权的剩余有效年限。对于受让人来说,应注意专利权的转让人是否是专利的合法持有人、该专利权是否还存在其他共有人、是否存在职务发明的性质、专利权的转让人是否为国有企业,如果是国有企业,则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有关国有资产转让的规定而履行国有资产流转的手续。参考资料:会计分录_百度百科
而如果某公司转让一项技术专利的使用权,由于一般技术专利的使用权是进入到无形资产中去的,所以应该做的分录是借银行存款10万贷其他业务收入10万。另外再根据照片上这个专利权使用权的价值,转到其他业务成本中就可以了。
个人转让版权规定的税率,因为版权是涉及到作品收益的,所以对著作权进行转让的时候不可避免的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那么个人转让版权规定的税率是多少?个人转让版权规定的税率个人转让版权规定的税率: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4、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因此,个人转让著作权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属于技术转让,具体应该是专利转让或专利许可,需要签订相应的专利转让或专利许可合同,并在合同内约定相关技术转让和实施的细节。
转让专利的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的出租问题,具体的会计分录分为以下几步: 1、取得出租收入: 借:银行存款 金额 贷:其他业务收入 金额 2、结转应交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金额 (应交营业税金额=租金×营业税税率) 3、摊销专利权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金额 制造费用 金额 贷:累计摊销 金额 (如果是生产产品的专利权,需要先计算出单位产量摊销额,然后将摊销额分为出租应承担的和自用应承担的。 单位产量摊销额=该专利权的初始成本÷预计生产产品产量 出租专利权应负担的摊销额=出租企业产量×单位产量摊销额 自用专利权应负担的摊销额=本企业产量×单位产量摊销额) 注意:企业出租无形资产后,无形资产的摊销根据重要性原则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 1、全部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由取得的收入来补偿; 2、一部分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由取得的收入来补偿,另一部分计入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等。 3、全部计入管理成本或制造费用。
如果企业不是专门的研发公司转让专利等无形资产的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
如果是出售专利所有权,属于让渡资产所有权取得的收入,如果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是专门卖专利,则该收入属于偶然发生的利得,该项收入在会计上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是出售专利使用权,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如果该业务不是贵司的主营业务,该项收入在会计上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按照6%缴纳增值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同时按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收入扣除缴纳的相关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后,区别不同收入分别处理:(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应纳税所得=收入*(1-20%)(3)、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20%
属于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等,而转让一项专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属于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所以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专利权的转让视为销售,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纳税范围,因此转让专利权也是需要纳税的。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同时按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属于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等,而转让一项专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属于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所以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专利权的转让视为销售,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纳税范围,因此转让专利权也是需要纳税的。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同时按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涉及专利的纠纷有下列几种:关于是否应当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的纠纷;关于撤销或维持专利权的纠纷;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纠纷;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出售专利所有权收入属于财产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 明确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转让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核准登记之日时起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转让专利权的,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登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并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无形资产是非流动资产,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该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成本减去累计摊销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处置损益)。无形资产的特征①非实体性,一方面无形资产没有人们感官可感触的物质形态,只能从观念上感觉它。它或者表现为人们心目中的一种形象,或者以特许权形式表现为社会关系范畴;另一方面,它在使用过程中没有有形损耗,报废时也无残值。②垄断性。无形资产的垄断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有些无形资产在法律制度的保护下,禁止非持有人无偿地取得;排斥他人的非法竞争。如专利权、商标权等。③不确定性。一方面,无形资产的有效期受技术进步和市场变化的影响很难准确确定;另一方面,由于有效期不稳定,其实际价值也不容易确定。
取得专利权的会计分录如下:借:无形资产——专利权贷:银行存款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贷:累计摊销
专利技术转让需要增值税。营改增后,企业转让专利技术,属于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税率是6%。但是也存在一些免缴增值税的情况,如果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以免缴增值税:一是技术内容与技术转让密切相关,是为技术转让而实施的售后服务,即技术转让合同中应该包括相关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的条款;二是形式上这部分技术咨询或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的价款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只有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技术咨询与服务才能享受免税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技术转让税收优惠汇总 A公司于2014年3月用该公司自有的染料产品与一家企业交换了一项尚未经权威部门认定的非专利技术。A公司产品成本53万元,市场不含税价100万元,取得技术转让普通发票117万元。A公司会计处理为:借:无形资产70万元;贷:库存商品53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7万元,当期申报了增值税。2014年7月,因客户需求,A公司准备转让该项技术,预计可以取得收入140万元(含税)。对于此笔业务,A公司该如何缴税? 换出产品应视同销售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用于交际应酬;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用于股息分配;用于对外捐赠;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A公司用产品换技术,换出产品应作为收入处理,既要缴纳增值税,又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A公司作账时,已申报了增值税,但尚未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少计了产品视同销售的利润:100-53=47(万元),涉及的企业所得税47×25%=75(万元),应补充申报一季度的企业所得税季度报表。 “营改增”转让技术应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文件所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对“技术转让服务”进行了解释:“技术转让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类别,是指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公司转让技术在“营改增”范围内,应该缴纳增值税。 技术转让税收有优惠 财税〔2013〕106号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第一条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免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 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 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 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A公司公司转让的是非专利技术,由于未经权威部门认定,因而技术转让业务不符合免征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条件,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技术转让应确认的收入:1400000÷(1+6%)=72(元),应缴增值税:72×6%=28(元);技术转让成本为117万元,转让技术所得:收入72-成本1170000=72(元),应缴企业所得税:72×25%=68(元)。应缴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合计为28+68=96(元)。 如果A公司在转让之前进行合理地税收筹划,按照政策要求,持转让技术合同到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办理技术认定,并持有关认定文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即可享受免征技术转让业务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这样就能为企业带来96元的节税效应。
专利权转让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核准登记之日时起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转让专利权的,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登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并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法律分析: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可以。专利申请权,是指发明人就其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向专利局请求授予其专利权的一种请求权。专利权,是指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时,由专利局依据申请人的请求授予其排他的独占性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