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计算方法在确定了赔偿的原则、明确了赔偿的范围后,司法实践中对损害赔偿的具体计算就是关键问题。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散见于各个知识产权法、法规和司法解释中。这些计算方法主要有:1、专利侵权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有三种: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即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的赔偿额,即侵权人从每件侵权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3)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对于上述三种计算方法,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的不同情况选择适用。4)当事人双方商定用其他计算方法计算损失赔偿额的,只要是公平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2、商标侵权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有两种。(1)按被侵权人所受的实际损失额请求赔偿;(2)将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的利润指成本外的所有利润作为赔偿额。3、对著作权侵权的损害赔偿,著作权法仅规定了侵权造成损失应当负赔偿民事责任的原则。一般认为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范围,应当包括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商业信誉损失,必要用于诉讼的费用等。赔偿的数额,应将侵权人的非法所得与被侵权人通常行使著作权或与著作邻接权收益接合起来考虑确定。4、反不正当竞争损失赔偿的计算有两种。1)按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计算赔偿,该损失范围应当包括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2)受侵害的经营者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以及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二、审判实践中还适用的计算方法除上述规定以外,各地人民法院在审判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实践中还创造积累了其他一些赔偿的计算方法。这些关于赔偿计算方法的规定和经验,不仅涉及了赔偿的计算方法,还显然包括了赔偿的其他问题,如赔偿范围、计算方法适用的顺序等等。概括以上法律或司法解释关于赔偿计算方法的规定,除去当事人自愿达成按照其他方法计算赔偿额外,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额的计算应当主要从三个方面掌握:一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二是侵权人的非法获利;三是受到侵犯的知识产权公平合理的使用费或转让费。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是损害赔偿计算的中心。任何一种方法都不能脱离实际损失或者损害事实而单独存在,否则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之所以是中心,就在于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构成的首要条件。法律即使规定了法定赔偿制度,法定赔偿额标准的制定依然应当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作为基础和依托,然后再考虑知识产权的市场因素、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侵权状况等诸多因素来决定。应当指出,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的实际损失应当由受害人提出,并举证证明。因为只有受害人自己最了解自己损失的情况,请求赔偿的请求权也只有由其自己行使和提出才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开始一定法律程序。对方当事人与人民法院不承担对原告损害事实的证明责任。即使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下,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也不会转移为侵权人的举证责任。受害人作为原告提出的实际损失证明,经过法庭质证、辩论后,查证属实的予以认定,不属实或部分不属实的,不予认定或部分不予认定。对于虽有侵权行为但没有实际损失的,应当适用停止侵权等其他的民事责任形式,而不应当适用赔偿的民事责任形式。对于有最低赔偿额规定的,方可予以不问实际损失按照最低赔偿额予以赔偿。概括起来,对实际损失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以权利通常、合理的转让费、使用费、许可费等收益报酬作为标准进行赔偿。知识产权的使用费、转让费等一般有关主管部门都有一定的标准,或者当事人之间存有可以比照的合同标准,以及同行业、同等水平的其他单位的使用费标准。这些标准一般是客观的,不会受到当事人之间纠纷因素的影响。如专利权的转让费、使用费,著作权的稿酬、著作财产权的转让费,商标的许可使用费,技术秘密的转让费、使用费等等。据一位德国知识产权专家介绍,德国的法官在处理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时最常用的办法就是以被侵害的权利的使用费作为赔偿金进行赔偿,他们认为这是最简洁、最易操作,也是公平、合理的赔偿方法。(二)以权利人知识产权产品或作品的载体销售量在被侵权期间下降或减少的数额乘每件权利产品或正版作品载体利润之积,作为赔偿额。(三)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实施侵权行为所获扣除税收等合理成本的全部利润。如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案件均可适用。(四)以权利人每件权利产品合理的平均利润或该行业该产品的每件平均利润,与侵权人侵权产品数量之积作为赔偿数额。专利、商标、计算机软件等侵权案件赔偿均可适用。此种方法对侵权人经审计亏损或利润过少致使赔偿额过低的情形使用很有效。(五)以版税率与总码洋(总预售额即单价承以印刷册数)之乘积作为赔偿额,参考的版税率根据不同情况一般为6%-15%掌握。著作权侵权案件可以适用。(六)为调查和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权利人为购买侵权商品证据的支出、为收集证据而作的证据保全公证费用、为审查证据购买的设备、消除侵权影响费广告、合理的差旅费等。(七)发行侵权图书的总金额减去合理的成本印刷成本和税金所得的数额,加上其合理银行利息。适用于图书出版侵权案件。(八)侵权行为人所获得的利润作为赔偿数额计算,视具体案情经营费用不作为合理成本扣除。三、对知识产权中人身权的赔偿对知识产权人身精神权益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应当掌握以下要点:(一)知识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只能限定在对知识产权人身精神权益的损害,即主要是对著作人身权的损害赔偿以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中涉及公民、法人姓名权、名称权等商誉的损害赔偿。超出此范围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二)对知识产权精神损害应当根据损害的情况首先适用其他民事责任方式,如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非财产责任方式。仅对情节严重,使用非财产责任形式明显不足以保护受害人的精神权益时,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三) 对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主要由法官根据侵权情节、损害后果、当地的经济与文化水平,以及受害人与侵权人的情况等因素斟酌确定。受害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情况主要包括:受害人的职业、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商誉状况、经济状况等。这些情况通常与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结果有一定联系。侵权人的情况主要包括: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如是故意或过失、侵权具体情节、认错态度、经济负担能力等。四、结论对知识产权侵权损害损失赔偿额的计算,应当根据损害赔偿的几个原则,结合每起损害赔偿案件的具体案情,综合考虑予以确定。承办案件的法官或法官集体,以及参与对具体案件处理并作出司法决策的法官或法官集体,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最大限度地追求公平、公正与正义,努力作到既合法又合情合理,将知识产权法律的基本原则与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指导思想贯彻案件处理的始终。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数额的计算,是法官根据法律、法规和法学理论确定或确立的法律和法学原则,法官的法律意识以及丰富的审判经验等,在透彻掌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超强度思维的科学、精细的工作。不能设想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固定的计算方法,简单得就像套用数学数表。此种设想实际上是否定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复杂性和法官在审判案件中的特殊作用。为了作好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工作,在审判中除应注意收集、询问双方当事人关于赔偿范围、数额等方面的陈述、证据材料外,还要作好一些准备工作。如对权利人提出的因侵权造成的经济盈亏、财产损失情况及侵权人侵权所得、收入和利润等情况的审计、鉴定工作;对作为争议标的知识产权整体或某部分权利进行必要的专业评估和估价;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社会有关行业在正常情况下,对所争议知识产权的使用费、转让费、报酬和单位价格等标准的规定和惯例行情等等。
专利技术转让需要增值税。营改增后,企业转让专利技术,属于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税率是6%。但是也存在一些免缴增值税的情况,如果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以免缴增值税:一是技术内容与技术转让密切相关,是为技术转让而实施的售后服务,即技术转让合同中应该包括相关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的条款;二是形式上这部分技术咨询或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的价款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只有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技术咨询与服务才能享受免税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个人专利转让,根据收入,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进行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的,专利转让记载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挂号簿之日起生效。因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归属纠纷请求调解的,当事人可以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理通知书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中止该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有关程序。【法律依据】《专利行政执法办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七条因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归属纠纷请求调解的,当事人可以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理通知书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中止该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有关程序。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持调解协议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恢复手续;达不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撤销案件通知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恢复手续。自请求中止之日起满1年未请求延长中止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自行恢复有关程序。
法律没有规定转让专利权的费用,该费用由当事人自行在转让合同中进行约定,双方可以按照该专利的市场价值、转让人的商业信誉等因素综合认定转让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转让同样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点的,因为专利技术可以交易就想一件商品一般。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提供专利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转让专利的所有权,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为转让收入扣除专利权研发成本及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个人转让专利,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自然人转让专利技术,属于销售无形资产范围,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随同增值税一并征收。
专利权属于无形资产,其实就是处理无形资产借:银行存款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摊销营业外支出(借方差)贷:无形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业外收入(贷方差)
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同;3、应把合作放在首位-专利开发的目的,除了是对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对生活有益处和贡献,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市场容量的专利技术,在没有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之前,只能是技术,因此实现产业化才是造福于社会和人类的最高标准,在某种程度上适当退让和调低一些标底,同样是很必要的,毕竟合作是需要双方拿出诚意的;4、做好相关记录-尽可能做好转让过程中的记录,这对于后续问题以及收益分配都是很重要的;在转让之前,不要轻易进行价值评估等操作、尤其是不要轻易根据对方要求进行此类操作,如果确实需要进行评估,尽量明确评估费用担负原则和担负比例、以免上当;在没有完全完成转让手续前,不要轻易交付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等具体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金融类的是不可以开增值税发票的参考资料: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身份不具备或未能证明身份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二)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三、可开普通发票的服务行为 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提供旅游服务,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对外支付旅游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四、金融商品转让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是出售专利所有权,属于让渡资产所有权取得的收入,如果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是专门卖专利,则该收入属于偶然发生的利得,该项收入在会计上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是出售专利使用权,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如果该业务不是贵司的主营业务,该项收入在会计上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1、取得专利权时借:无形资产 4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 2、每年的摊销额=40000/8=5000元 ,当年摊销无形资产分录为借:管理费用 5000 贷:无形资产 5000 3、销售该专利权时,无形资产已经摊销了两年,帐面价值为40000-5000-5000=30000借 银行存款 35000贷 其他业务收入 35000同时借 其他业务支出 30000贷 无形资产 30000不考虑税金影响,转让的净收益为35000-30000=5000元。
如果是出售专利所有权,属于让渡资产所有权取得的收入,如果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是专门卖专利,则该收入属于偶然发生的利得,该项收入在会计上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是出售专利使用权,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如果该业务不是贵司的主营业务,该项收入在会计上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而如果某公司转让一项技术专利的使用权,由于一般技术专利的使用权是进入到无形资产中去的,所以应该做的分录是借银行存款10万贷其他业务收入10万。另外再根据照片上这个专利权使用权的价值,转到其他业务成本中就可以了。
您好!深圳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为您解答!专利转让其实就是专利权人的变更,所以程序方面也相对简单,费用也不高。就做一个专利变更即可,费用构架是官费200元+代理300元以上。
无形资产,5%营业税,营业税金附加税,个人所得税20%
转让专利权的使用权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摊销营业外支出(借方差)贷:无形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业外收入(贷方差)拓展资料:会计分录亦称“记帐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帐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帐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会计分录的编制步骤: 分析经济业务涉及的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还是收入、费用(成本)、利润;确认会计科目,记账方向(借或贷);确定记入哪个(或哪些)账户的借方、哪个(或哪些)账户的贷方;确定应借应贷账户是否正确,借贷方金额是否相等;、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一般来说,如果是企业使用过的专利权,出售产生的净损益计入其他收益账户; 如果不是企业使用过的专利权,出售产生的净损益计入营业收入账户。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4-2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借:银行存款20万 贷:营业外收入5万 贷:无形资产15万 借:营业外支出 1万贷:银行存款1万
个人转让专利,需要交税。1、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照“转让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费(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综合所得。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合法拥有专利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申请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合同成立后,受让人将合法拥有专利的申请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二条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中关于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