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发了offer不录用的情形,其offer是可以作为一种邀约的,当受要约人以通知的方式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后,其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合同才会成立,对双方均产生约束力。对于收到offer后用人单位反悔的情形,其用人单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具体赔偿几个月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赔偿金额请以实际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