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科学成果不能授予专利权: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动物和植物品种、疾病的诊断方法、科学发现、疾病的治疗方法(生产方法除外)、原子核变换方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