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既然要求填写项目齐全,计量单位应该填写而不填写的,我认为是不能抵扣的。记住我说的是应该填写而不填写的,我认为包含的内容应该是所有购买的货物都应该填写。至于能不能认证,我认为填不填写计量单位跟能不能认证和验票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要发票开具正确都能认证通过。这时特别要说明的是,认证和抵扣根本不是一码事,但是能否抵扣就要看开具的票是否违反相关规定,内容是否与生产经营有关了,作为一个会计这才是要严格把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