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电子政务与电子政府的区别关于电子政务与电子政府的不同主要有:第一,概念不同。关于二者的概念参见概述。电子政府是一个实体概念,电子政务是一个程序概念;电子政府是一个理想化的目标,而电子政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第二,理念上的差异。电子政务的根本目标或者其核心的价值就在于政府通过电子化的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和完善的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的基本内容就是政府对内部管理、政府之间连通、政府对社会事务的管理和对公众的公共服务等方面。而电子政府将实现的是——扁平型网络结构、分权化、无缝隙的政府这就意味着公众参与、公众——政府的互动、责任政府等等,这都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内涵或要素。电子政府将在电子政务的优越公共服务基础上,超越政府服务的范畴,实践民主化政治的理念。第三,范围上的不同。就范围而言,电子政务的内容主要集中在行政领域,具体为:政府对内部管理、政府之间连通、政府对社会事务的管理和对公众的公共服务等方面。很少涉及到司法、立法等方面,在我国尤为如此。而电子政府的内容将要广泛的多,如立法、选举、司法、监督等活动,都渗透着电子化的涵义。第四,价值性的差异。我们目前所提到的电子政务,主要集中在政府行政领域,通过行政技术手段的革新,创造高效能、服务型政府。可以这样认为,电子政务是政府自身试图实现功能转换和效率提升的手段而已,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为了通过提升政府效能而提高政府能力,扩展政治合法性来源,实现政府统治方式的从管理型乃至统制型向服务型转变,缓解因公众需求膨胀而渠道滞塞所产生的政治压力,这里电子政务的工具性体现的极为明显;而电子政府将完全超越了这种工具性,而具有某种终极性价值。从政府本身的结构和功能来看,电子政府意味着政府体系构造的根本变革,这种变革将积极推动电子政府去实践其根本理念——民主化政治;电子政府完全超越工具性,而具有民主政治的价值追求。其次电子政务与电子政府的联系任何事物都不是完全对立的,正如电子政务与电子政府一样,虽然二者明显的区别,但是毋庸置疑的是,它们是紧密想联系的。电子政务与电子政府两者的共同之处主要体现在:都是政府信息化过程的具体表现,都是社会信息化对政府发展的不然要求,艘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目标,都必须利用网络和通信等技术。此外,二者的联系还体现在:从内容上讲,可以说电子政府包含了电子政务,政府电子化的必由之路是政务电子化,电子政务是电子政府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构建比较完全意义上的电子政府的基础,而同样,电子政府也正是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的方向或目标。 然而电子政府包含着电子政务,代表着电子政务的发展方向或目标,但并不能决定了电子政务必然地、自然地导向电子政府。可以这样认为,电子政务是一种手段或工具,适用于任何性质的制度、体制下,只要具备良好的电子、信息、通讯硬件及相应软设施,加上政府的适当引导,电子政务就可以成为政府实现科学高效的公共管理、提供优质全面公共服务的有效载体,从而为电子政府的构建创造条件。由此可见,电子政府是电子政务的发展方向,电子政务是够架现实政府与电子政府的一座桥梁,是实现电子政府的前奏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