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越是尽快告诉人家,越能降低人家的损失。当然我也理解,很多同学,是将这个OFFER当备胎养着,“我下个礼拜去面试更好的公司,我想等面试完,再确定是接受这个OFFER还是拒绝”。这种情况我也理解,毕竟,宁愿亏了别人,咱也别亏了自己。不过你总得有个截止日期,比如截止下周三,我就得回复人家,这就是最基本的礼貌。那么我还是建议用以下步骤做到“尽快”:首先,24小时回复人家:我已经收到您的OFFER,非常感谢。我会在下周三之前回复去人您,辛苦您等待。等到下周三或周四上午,就回复你去还是不去。这件事如果你想清楚了,我就是不去,那么别因为“不知道怎么拒绝”就拖着人家,这实在不为人民服务,也许对方HR已经在安排你入职了呢。所以尽快告知,是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