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6日,备受关注的《侵权责任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这部与《物权法》一样核心在于保障私权、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跨两届人大、历经4次审议后终于面世。它对包括生命权、健康权、隐私权、专利权、继承权等一系列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提供全方位保护,其中许多内容是法律上第一次作出明确规定。 2002年12月,民法典草案首次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共九编、有 1200多条、10余万字。其中第八篇的“《侵权责任法》编”有68条。2008年12月,《侵权责任法》二审稿才进入了立法机关的视野,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了审议。第二次审议之后,进入了起草的第三阶段,对《侵权责任法》草案进行了反复研究,召开了一系列的国际、国内研讨会,充分进行论证,在2009年10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在2009年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四审通过立法。投票的结果是139票赞成,10票反对,15票弃权,赞成比例是7%,属于高票通过! 《侵权责任法》的最终通过,标志着我国民商事法律体系得到最终完善,向最终完整民法典的目标进一步迈进,标志着中国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得到进一步贯彻实施,标志着在民事侵权专门法的最终诞生,有利于更好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是中国法制化进程中的一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