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对于个人申请及小实体(员工人数少于500人)申请有费用减免的政策专利申请程序提交美国专利申请后,在两个月左右,将会取得受理通知书。在取得申请日后,在一年半左右将会有审查结果,该审查结果包括:准予专利(Allowance)与驳回专利(Rejection)。申请人对于美国专利局发出的核驳通知书,通常会有两次答辩的机会,例外的可能会有三到四次。第一次核驳通知书叫 “First OA”, 最后一次为 “Final OA”。如果Final OA仍然没有通过,官方会发出一份建议性答辩通知书,即 “Adversary Response”, 针对这种通知书是不需要做出答辩的,其功能类似于中国的驳回通知书。这时候,我们可以再提出继续审查请求(即RCE),与答辩不同,提出RCE的时候可以对权利要求做出修改。最后,申请一经核准,申请人须先支付领证费用,才可于核准日后3~4 个月左右收到专利证书;若未在期限内缴纳领证费,则该申请将视同放弃。美国专利申请途径向美国申请专利有三种途径: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需要在中国专利局预先做保密审查,保密审查通过后,即可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通过巴黎公约向美国申请专利(优先权只有12个月);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向美国申请专利(优先权可以达到3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