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方法:1、修补处理2、加固处理3、返工处理4、限制使用5、不作处理⑴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⑵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⑶法定检测机构合格的⑷出现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6、报废处理扩展资料:事故类别: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2、按事故责任分类(一)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二)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三)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一)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二)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三)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程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