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发明专利申请的一个中间文件,表明发明专利现在所处的阶段。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及涉及的主要中间文件有: 受理(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初步审查(发明专利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补正通知书); 公布(发明专利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 实质审查(第N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登记、公告、授权(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