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信息化建设,系统是档案信息化项目的直接产物和结果,前面所述三项要素均为系统建设提供基础和保障。在系统建设过程中,档案部门应负责提出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就功能要求而言,可重点参考《电子文件管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GB/T 29194-2012)、《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企业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指南》《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等文件。目前市面上的档案信息系统的功能模块,往往大同小异。若要有些不同,可能会体现在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模块,这也是领导和其他部门工作人员所关注的地方。若有可能,可以在这部分做些创新和有意义的工作。就性能要求而言,则需要借鉴其他单位的经验,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主要包括系统兼容性、并行用户数量、并行事务处理能力、海量检索响应时间、存储容量、数据库管理能力、可持续服务时间、可持续保管文件能力、可容忍的最长停机中断时间、宕机后系统恢复时间等指标。另外,系统建设的方法论可参考《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建设指南》(GB/T 3191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