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涉及专利的纠纷有下列几种:(1)关于是否应当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的纠纷。中国专利局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或实质审查时,认为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即作出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局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2)关于撤销或维持专利权的纠纷。(3)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纠纷。(4)关于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纠纷。(5)关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实施发明的费用纠纷。(6)关于专利侵权的纠纷。(7)关于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合同纠纷。(8)关于专利申请权纠纷和专利权属纠纷。专利申请权的纠纷包括:关于是职务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纠纷;谁是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纠纷;关于协作完成或者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谁有权申请专利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