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需要被公司或者单位聘用,签订聘用协议或者劳务合同后,公司或单位人事部方可开具聘用证明。聘用证明需载明被证明职工的名字、身份证号码、聘用起始时间以及结束时间、从事的部门以及工作、聘用单位签字并盖章,出具该证明的日期,法人章前面还要写一句“特此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