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联由迁出地存查户口准迁证共有三联,第一联由发证机关存查;第二联交申请人办理户口迁移,由迁出地存查;第三联由迁入地存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2、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扩展资料迁移证办理:省内一站式办结,跨省需办理准迁证,本人提供迁移证手续,民警核实申请人身份信息,即可办理。办理准备材料:1、个人申请((未满十六周岁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 2、结婚证(夫妻投靠); 3、出生证(父母子女相互投靠); 4、户籍证明; 5、户口薄(市外、省内居民)。户口迁出:要求户口迁出人员凭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口迁出:应向户证中心或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批准后,凭《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参考资料来源:耀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户口准迁证、迁移证办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准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