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党委主管党建工作、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
1、党员教育管理
⑴负责全校的党员教育工作。制定和实施组织生活计划并进行督促、检查,并组织全校党课等党员教育活动。
⑵负责全校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和党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⑶负责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收缴、管理党费,订、发党刊。负责流动党员的管理、党员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有关工作。
⑷建立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党内的统计工作。
2.发展党员工作
⑴负责全校的发展党员工作。对各党委的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和手续。负责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核工作。
⑵负责全校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与党校一起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集中培训工作。
3.基层党组织建设
⑴负责指导各党委按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⑵负责对各党委进行目标管理和工作考核。
⑶负责基层党务干部的教育培养。
4、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⑴负责中层干部的推荐、考察、选拔、调整和办理任免手续等工作。
⑵负责中层干部的教育培养工作,对中层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培训。
⑶负责中层干部的考核、奖励、待遇等方面的各项具体工作,如:评定职级、岗位津贴等等。
⑷负责中层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培养等工作。
⑸负责向校外推荐、输送干部。负责选派科技副县(市)长和扶贫队员的工作。
⑹办理干部离休的有关手续。
5、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⑴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方面的具体工作。
⑵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的换届以及校级干部推荐、考察等工作。
6、知识分子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工作。
提问
县组织部
回答
稍等
(一)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规划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二)研究提出乡镇、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部委办局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县委管理的干部考察和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协助市委组织部和按县委安排考察并承办市管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报批手续。(三)研究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意见。组织落实培养和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四)宏观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五)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的情况,提出建议。(六)研究和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工作,拟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县管干部和有关党政干部进行培训;指导、协调、检查本县的干部教育工作;协助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搞好干部培训基地、乡(镇)党校及其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七)负责全县知识分子工作的指导、督查、综合、协调;代县委管理一批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并组织开展有关活动。(八)指导全县退(离)休干部工作。(九)研究指导全县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工作,干部审查、历史遗留问题的审理工作,管理党员、县管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十)完成市委组织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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