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的职责是:在编委会或总编辑领导下,按编辑方针实施某个方面的具体业务。其工作内容为研究、制订某一方面的工作计划,组织并领导日常编辑事务,如审稿、审样、撰写重要言论等。有些编辑部门不设总编辑,主编是该部门的负责人,其职权相当于总编辑。评审的重点是鉴定文稿的学术质量和价值,包括理论与方法的创新性、数据的准确性、结论的可靠性,以及图、表与文字表达是否符合学术论文规范等。除新闻、出版部门外,编纂专著有时也设主编,由编纂委员会指定专家担任。专著主编召集有关编务会议,主持拟定编辑计划,审定书稿。
总编辑作为"编辑工作的决策人,出版社的主要负责人",他们所履行的是"各项编辑工作的指挥者,出版方向的把握者与选题的总策划,书稿审读加工的终审者,编辑责任制度的负责人"职责。新形势下的总编辑,应定位于出版社技术上的总负责人,出版社法人经营上的得力助手,通过掌控出版方向,进行选题总体设计,使出版社的发展战略落到实处。对总编辑工作作一概括就是:把握出版方向,负责图书质量,营造发展环境,参与出版经营管理,带好编辑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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