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机构未取得执业资格或有志于从事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的人士,必须通过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考试合格征,并按程序向国家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才能从事采访编辑和播音主持工作 报名条件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每年10月3日至10月15日。参加考报名人员可在预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按照填表说明和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在报名是提交审验;也可直接在报名点领取、填写报名表,并提交审验。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应届毕业生可凭学生证报名)。 (四)报名人员报名时,当场摄取本人证件照片。 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自治区广电局发给准考证; 参加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人员需缴纳考试费,用于命题、阅卷、租用考试场地、聘请监考老师等相关支出。 (一)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公共科目:综合知识; (二)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专业科目考试:1、新闻基础知识,2、广播电视新闻业务 (三)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专业科目考试:1、新闻基础知识,2、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加口试) 报名参加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可根据广电总局制定的《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