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的含义是指在法定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愿望的人们所从事的为获取报酬或经营收入进行的活动。如果再进一步分析,则需要把就业从三个方面进行界定:一是就业条件,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愿望;二是收入条件,指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三是时间条件,即每周工作时间的长度。就业应具备的条件:就业能力是指获得某项岗位的全部能力的总称。一个人想要顺利地找到工作,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就必须具备一定的就业能力。就业能力包括一般就业能力和特殊就业能力。 [3] 一般能力:一个人的态度、世界观、价值观、习惯;与工作有关的一些能力,主要是指处理与周围的人和工作环境的关系的能力,如怎样进行工作,如何与人相处等;自我管理能力,如决策能力、对现实的理解能力、对现实资源的利用能力,以及有关自我方面的一些知识、对学校所学课程与工作中具体运用之间的关系的理解能力。扩展资料:企业界学术界提出了“可就业性”新概念。具体说来,劳动者随时有“下岗”另谋职业或改变工作岗位的可能,但每个人必须提高自己的“可就业性”,意味着人人都要争取掌握两项或两项以上的专业和技能。现在,许多行业的雇主和工人们很欣赏“灵活劳动”这个新概念,甚至认为机动灵活的用工方式是“新世界经济的现实”。一些企业正在向双轨雇佣制方向发展。其核心轨道是全日制的正式雇员队伍,辅助轨道是机动灵活的临时工队伍,每天约有200万临时工在企业里忙碌。同时还存在着规模庞大而又种类繁杂的散工队,其中有秘书、保安人员、工程师、校长、总裁等,他们灵活地用不同方式(以钟点计、以天数计、以工作项目计等)为企业或社会服务。这个散工队伍约占劳动力大军的1/3,到2000年“散工”将超过正式工的人数。失业人员认为,提高素质(主要是知识的技能),以适应就业市场的需要,是就业的关键。由于对领取失业救济金有规定期限,所以失业者有尽快找到工作的强烈愿望真是一个头疼的话题。就是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的劳动年龄之内依法从事某种有报酬的社会职业。是劳动者的权利。参考链接:百度百科-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