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专利是指获得授权并在20年有效期内。申请已经受理、还没有通过实质审查、还没授权,当然不算“有效的专利”。
「专利法」第十七条规定,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需要指出的是,依照本条的规定,在专利申请提出以后,授权以前,由于尚未获得专利权,申请人不得将该申请号作为专利号标注在其产品或包装上。同时,我国「广告法」第十二条规定,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做广告。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一项发明正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但还未得到相关专利部门的授权(即申请还未成功)。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专利实施许可的人是专利权或者其他权利人,所以没有授权的专利是不能许可的。法律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三条 专利实施许可的许可人应当是合法的专利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以共有的专利权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第四条 申请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347 浏览 3 回答
303 浏览 2 回答
183 浏览 4 回答
330 浏览 2 回答
315 浏览 3 回答
142 浏览 5 回答
144 浏览 3 回答
118 浏览 4 回答
101 浏览 2 回答
227 浏览 1 回答
281 浏览 5 回答
300 浏览 9 回答
107 浏览 4 回答
100 浏览 8 回答
349 浏览 9 回答
269 浏览 12 回答
282 浏览 8 回答
321 浏览 3 回答
229 浏览 9 回答
275 浏览 5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