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参赛办法: 1、参赛方式:以学校或文学社为单位集体组织参赛,至少50人,每生限交作品一篇。 2、征稿要求: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大赛主导思想和基本理念,题材、文体、风格不限(鼓励小小说等叙事类作品、哲理性散文及新诗创作)。每篇字数:初中600至1000字(诗歌每首20~40行),高中800至1500字(诗歌每首30~50行)。必须是原创新作,不得一稿两投。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严禁抄袭或套用现成作品,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3、小作家评选:写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经学校推荐,参加“全国十佳小作家”评选,参选者需填写《申报推荐表》,提交地市级以上正式报刊(需两家以上)已发表作品的复印件(至少5篇)或正式出版的个人专集1部,并提交新作10篇。入围者按组委会统一要求进入网上评选和现场决赛评定。 三、评奖办法及奖项: 1、初评、复评:学生可使用参赛稿纸,也可使用平时作文方格稿纸(参照注明有关信息)。学校组织初赛、初评后,将稿件寄往《中学生》编辑部,由编辑部填写《初评情况汇总表》及《初评入围作品目录》,提交大赛组委会,复评后发给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证书。 2、决赛终评:复评获奖学生接到通知后,可自愿进京参加现场决赛,角逐“全国十佳小作家”、特等奖和一等奖,由资深编辑、特高级教师、作家组成评委会,评定各项奖次,分别颁发奖杯、奖品及决赛获奖证书。 3、每校可从初赛入围作品中选出1~10篇作品重点推荐,作为组委会编辑大赛书刊时的备选作品。(详见附表) 4、根据学校参与情况,评出指导教师、组织教师和集体奖若干。申报组织教师和集体奖的学校或文学社需同时寄送含比赛组织情况的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