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进一步整合科技资源,提升创新能力,加速成果转化,根据《XX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相关规定,设立XX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专项。为此制订本办法。第二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是指已取得科技成果,进入产业化示范或推广,具有形成产业规模的基础和能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第三条:成果转化项目的资金是一种引导性资金,其目的是鼓励和引导各级政府、企业、院校、科技创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民间组织和境外资金对成果转化的投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成果转化投入机制。第四条:成果转化项目遵循诚实申报、公正受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科学管理、绩效评价、整合联动、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五条:XX省科技厅是成果转化项目的管理部门,负责发布年度项目指南,组织项目申报、评审、验收等工作,会同财政厅批准项目年度计划。第六条:XX省科技厅每年定期向社会发布成果转化年度支持项目名单,接受社会监督。第七条:XX省财政厅、XX省科技厅是成果转化资金的监管部门,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监督、检查。 第1页 共14页第八条:成果转化项目资金采取一次性编制预算、滚动支持或一次支持方式给予项目承担单位无偿资助。原则上每个项目支持额度控制在100万元左右,且企业须有5倍以上的自有匹配资金。第九条:市州及扩权县(市)科技局应当对成果转化项目进行资金匹配,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监督检查项目进展和财务管理情况,并及时向省科技厅报告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第三章:支持范围第十条:通过技术转移落户XX的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国家资助的重大科技项目成果,通过应用开发,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第十一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授权发明专利和新品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产权关系明晰,产学研结合,有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成果示范推广和工程化应用项目。第十二条:省级认定的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的能力建设项目。 第四章:项目申报第十三条:由省科技厅发布成果转化项目年度申报指南,明确支持项目范围,申报时间和要求。第十四条:符合指南要求的项目,由申报单位按XX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和渠道提供相应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书及经费预算表; (二)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企业与技术依托方的合作协议;(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前两年度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 第2页 共14页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五)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第十五条:申报单位应是在XX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单位应当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第十六条:项目由省级有关部门、市州及扩权县(市)科技部门推荐(中央部属单位直接推荐),向省科技厅申报。第十七条:项目推荐单位应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认真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出具推荐意见。 第十八条:省科技厅受理项目申报并负责项目资料的形式审查,组织有关专家统一进行项目评审。省科技厅根据评审意见,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查,提出成果转化资金年度支持项目,报省财政厅共同行文。省科技厅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合同。合同内容由项目申报书直接生成,作为项目完成情况的验收依据。第十九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合同书签订前,提供资金预算表和匹配资金证明,落实自筹资金、部门计划等项目实施条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第二十条:科技成果及各种无形资产的使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有序地进行,不得侵犯成果持有者的合法权益。对有各种形式的侵权行为和成果权属纠纷的项目不予立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侵权行为的,将终止或者取消项目的执行,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二十一条:成果转化项目资金实行统一预算、核算,专帐管理。 第3页 共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