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儿科杂志》为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儿科专业学术期刊,以广大儿科医师为主要读者对象,报道儿科领域领先的科研成果和临床诊疗经验,以及对儿科临床有指导作用的基础理论研究。本刊的办刊宗旨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在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重在提高;基础与临床相结合,重在临床。为促进我国儿科医学领域的学术交流服务;为我国儿科医学事业的发展与提高服务;为培养我国儿科医学人才服务;为保障我国儿童的健康服务。 一、本刊欢迎论著、论著摘要、病例报告、临床经验交流、讲座、综述、会议(座谈)纪要、临床病理(病例)讨论、国际学术交流、专家释疑、新技术等栏目的稿件,尤其欢迎前瞻性、大样本、长期随访的临床研究类文稿。对于有重大创新和国内首创的文稿,本刊将于4个月内,在“快速通道”栏目中刊出。 二、伦理问题及知情同意 根据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的相关规定,当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的试验时,作者应该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并提供该委员会的标准文件,及受试对象的知情同意书。 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并附基金审批文件的复印件。 来稿应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打印稿,另一份可为复印件。特殊文种、上下角标符号、需排斜体等应予注明。巧本刊实行同行审稿制,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委会终审),双盲审稿制。因此,论文首页请单独打印文题、作者姓名、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正文页中,只打印文题与论文的全部内容,不要打印作者姓名、单位、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等。对不拟刊用的稿件本刊将采用平信寄还作者。 来稿须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评审意见以及“未一稿两投”。凡来稿在接到编辑部回执后满3个月未接到退稿,则表明稿件仍在处理中,作者欲投他刊,应事先与本刊编辑部联系并申述理由。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对造成重复发表事实者,本刊进行如下处理:(l)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并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上通报;(2)2年内拒绝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发表该作者作为第一作者,所撰写的一切文稿。 经审核初步拟定刊用的稿件按退修意见修改整理后,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请将修改稿以Word格式存人5寸软盘,与修改稿打印件(注明文章的字数)一并寄回本刊编辑部,同时注明联系电话、传真号码、Email地址,备用。 三、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四、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1500字以下20元,1500以上40元),第一作者为中华医学会会员者减半(需附会员证复印件)。稿件确认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版面费。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赠当期杂志1册(论著类文章加赠抽印本20册)。 五、来稿一经接受刊登,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专有使用权授权书,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华医学会所有。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等其他方式出版接受刊登的论文,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六、本刊录用的所有稿件均另以电子期刊、光盘版方式出版。所付稿酬中已含电子期刊及光盘版稿酬。 地址:北京东四西大街42号中华儿科杂志编辑部。邮政编码:100710。请勿寄给个人。 主管单位: 中国科协主办单位: 中华医学会编辑单位: 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地址: 北京东四西大街42号邮政编码: 100710电话: 010-85158220传真: 010-85158359电子邮件: 国际刊号: 0578-1310国内刊号: 11-2140/R单价: 13期刊种类: 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