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右往左,自上往下中国古代书法书写格式一直是,“自右往左,自上往下”,不用打标点。从正文开始写,一直写到文末,不用空格。如若文末下还有足够的空间就可以落款,落款包括摘录的古诗词题目及其作者,(一般是敬录某某诗或词一首)还有你的名字和摘录的日期,如若空间不足,则可以适当省略诗词题目,就是敬录某某诗或词一首,还可省略书写的日期。题目和作者一般是不省略的,否则就不是一幅完整的作品。你也可以把落款另起一行,比正文的字略小,低于正文一个半字开始书写。(1)书为心画。书法是一种心灵的艺术,是人的精神美的表现。作为书法艺术的最高要求仍在于它的精神内涵,即书法所表达的意蕴、情趣。(2)书肇于自然,书法是自然的节奏化。唐张怀瓘论述书法与自然的关系是:“囊括万殊,裁成一相。”书法的这种高度概括性,为欣赏者提供了想象的广阔的天地。(3)鲜明地体现了形式美的基本法则多样统一。杰出的书法作品都是一个有生命的整体。美在于整体的和谐。书法艺术是在点画的运动变化中达到统一,是一种造型运动的美。中国书法是一门古老的汉字的书写艺术,从甲骨文、石鼓文、金文(钟鼎文)演变而为大篆、小篆、隶书,至定型于东汉、魏、晋的草书、楷书、行书等,书法一直散发着艺术的魅力。中国书法是一种很独特的视觉艺术,汉字是中国书法中的重要因素,因为中国书法是在中国文化里产生、发展起来的,而汉字是中国文化的基本要素之一。以汉字为依托,是中国书法区别于其他种类书法的主要标志。中国五千年璀璨的文明及无与伦比的丰富文字记载都已为世人所认可,在这一博大精深的历史长河中,中国的书画艺术以其独特的艺术形式和艺术语言再现了这一历时性的嬗变过程。而具有姊妹性质的书画艺术在历史的嬗变中又以其互补性和独立性释读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内涵。由于书、画创作所采用的工具与材料具有一致性。《历代名画记》中谈论古文字、图画的起源时说:“是时也,书、画同体而未分,象制肇创而犹略,无以传其意,故有书;无以见其形,故有画”。书画虽然具有同源的可比性,但以后的发展状况是以互补的独立性发展变化的。中国书法艺术的形成、发展与汉文字的产生与演进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连带关系。那么究竟什么是“书法”呢?我们可以从它的性质、美学特征、源泉、独特的表现手法方面去理解。书法是以汉字为基础、用毛笔书写的、具有四维特征的抽象符号艺术,它体现了万事万物的“对立统一”这个基本规律又反映了人作为主体的精神、气质、学识和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