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参考网上的希望对您有帮助: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必须提交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同时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提交彩色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二、图片或照片的首页用《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表,续页可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绘制。纸张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留有空白,左侧和顶部各5厘米,右侧和底部各5厘米。三、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四、图片的绘制1绘制要求①绘制应按照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绘制。②绘图应使用制图工具和不易褪色的黑色墨水。彩色图片应采用着色牢固、不易褪色的颜料绘制。③不得用蓝图、草图、油印件。剖视图应标明剖视方向和在被剖视的图上的位置。剖面线剖面线间的距离应与剖视图尺寸相适应,不得影响图面整洁。比例图片中各视图比例应一致。尺寸提交的图片或照片中图形的尺寸不得小于3厘米×8厘米(细长物品除外),并不得大于15厘米×22厘米,并应保证在该图形缩小到2/3(线性)时产品外观轮廓的各个细节仍能清楚可辨。五、照片照片的拍摄应按照正投影制作,轮廓应清晰,应避免强光、阴影、衬托物。照片按照顺序粘贴在本表正面,若一张表格纸不够,可用与本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贴。六、图片或照片中的文字除了一些必不可少的标记外,例如A-A,1,2,3,……外,图中不得有文字。若图片或照片需要用文字说明的,应在简要说明中加以说明,并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七、立体外观设计产品,一般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图片或者照片)平面外观设计产品,一般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六面正投影视图名称是: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各视图的视图名称应当标注在相应视图的下面。简要说明用来对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省略视图以及请求保护色彩等情况进行扼要的描述。(1) 外观设计产品的前后、左右或者上下相同或对称的情况,注明省略的视图;(2) 产品的状态是变化的情况,如折叠伞、活动玩具等;(3) 产品的透明部分;(4) 平面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四方连续等而无限定边界的情况,如花布、壁纸等;(5) 采用省略画法的细长物品的长度;(6) 用特殊材料制成的产品;(7) 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有色彩;(8) 新开发的产品的使用方法、用途或者功能;(9) 设计要点。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