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号编号规则 在标准封面中标准类别的右下方为标准编号,标准顺序号与年号之间用“—”连接,企业产品标准编号按下面规定执行。如果有标准重新修订或改版时,需要标注被代替标准的编号,被代替标准的编号,应在标准编号之下另起一行。“代替”两字之后接排代替标准的标准编号,标准编号和代替标准编号右端对齐。 标准文献分类号 (1)企业标准文本封面的左上角应标注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应不留行空,左端对齐。在企业标准备案时,《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表》中的“标准文献分类号”也应填写,且与企业标准文本封面的标准文献分类号一致。 (2)标准文献分类号是由一级类目与二级类目组成,且应符合《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的规定。一级类目用字母表示所属行业大类(如A:综合;B:农业、林业;G:化工;J:机械;K:电工;L: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N:仪器、仪表;W:纺织;Y:轻工、文件与生活用品);二级类目用双位数字表示专业范围(如J机械大类下,50/59金属切削机床下共分有10类,J50为机床综合、J51为机床零部件、J52机床辅具与附件、J53为车床、J54为钻、镗、铣床、J55为磨床、J56为齿轮与螺纹加工机床、J57插、拉、刨、锯床、J58组合机床、J59特种加工机床)。 例1:B13,表示该企业产品标准为一级类目为B农业、林业;二级类目13为肥料与土壤调理剂类; 例2:J58,表示该企业产品标准为一级类目为J机械;二级类目58为组合机床类; (3)标准文献分类号的查询 查询企业产品标准的文献分类号,可以通过查阅工具书《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