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经营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身体状况良好,能胜任评审工作;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以上(含大学)学历,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相关专业技术职务; 3、兼职评审专家具有至少5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或安全管理现场工作经历,须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认; 4、评审员通过评审组织单位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和标准化等知识的培训,并考试合格; 5、熟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评定标准等,掌握相应的评审方法; 6、具有与评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观察、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够协助或独立开展对申请单位的文件评审和现场评审等工作; 7、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8、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