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稿应思想健康、主题鲜明、立论新颖、论述清晰、体例规范、富有新意。文字一般不少于3800字为宜。2、题名(文章标题)应简明、确切、概括文章要旨,一般不超过20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名。文末标明作者单位及联系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如为基金资助项目应加以注明,并提供项目编号。3、2600字以上文稿请附200字以内的文章摘要和3—5个关键词。4、参考文献在正文的引文处以方括号加序号的方式上角标注。文末依次排列参考文献时,按作者、书刊名或出版社、出版年(期)、起讫页顺序标注。5、关键词:3-5个,以分号相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