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嗯,应该
今天早上收到据稿信,心情有些低落!文章两个审稿人,一个建议修改,已经给出很多善意的修改意见!另一个没有意见,直接说论文意义不够。这篇文章从实验,写作到投稿,已经近7个月,在经过导师和其他教授们修改后,建议投在这个期刊上的,如果是论文方法或技术上的问题,那么被据也是心服口服,但第二个审稿人直接以论文研究意义不够为理由,学生觉得心里有些说不过去!客观的讲,这篇论文从创新性和工作量上来讲,我们心里还是有底气的,但仅仅因为意义不够就被毙掉,是在有些冤枉!
理论上是不可以的。任何公开发表的学术内容,不论会议还是期刊,英文还是中文,都只能发表一次。否则就是一稿多投。但是现在监管很松,英文文章用中文在国内再发一遍,也没人看得出,看出来也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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