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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务毕业论文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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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务毕业论文3000字

[毕业论文]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初探”(之一)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下称《准则》),对于规范和完善法官职业道德标准,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质,维护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它既是一个独立的警种,又是人民法院内部的一个部门;它既要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又要完成自己的业务工作和业务训练;既要接触案件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又要为法院内部其他人员服务。因此,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与法官职业道德,既有内在的联系,又有具体内容上的区别。 当前,人民法院加大改革步伐,致力于建设一支精英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新的形势对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建设,对于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那么,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有哪些基本要求呢?根据司法警察自身职业特点,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应有以下5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一、忠于职守、服务审判、公正执法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组织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地位和作用是法官和其他法院干部所不可替代的。司法警察应当热爱这个职业,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职业操守。司法警察还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这就要求每个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不怕艰险、勇于献身的精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基本职责,是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服务审判应作为法警工作的指导思想,体现在职业道德规范中,司法警察应当具有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司法警察职业活动的主要形式,是依法执行各项警务,从事执法活动,公平和正义应当成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理念。忠实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司法机关的公正和权威,既是司法警察的职责要求,也是其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二、规范执勤、保障诉讼、注重效率 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主要是提押、值庭、临时看管、送达诉讼文书、执行死刑和协助民事执行等,这些工作大多是依照有关程序法的规定,进行规范性的操作。因此,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熟悉与警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并使之形成一种职业修养和职业习惯。司法警察没有裁判权和决定权,在履行职务中往往是根据法官的指令行事,为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警察应充分尊重法官对案件的裁判和决定权,不得随意发表对案件处理的看法,更不得泄露具体案情。同时,应注意在诉讼程序上与法官协调配合,完成送达、提押、值庭、执行等工作,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注重效率,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和法官安排,及时、有效、审慎、适当地完成保障工作。 三、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 这一基本要求是司法警察职业特点决定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带有武装性质的组织,实行单独序列、编队管理、双重领导,其组织管理和职务行为,体现出一定程度的军事化并具有明显的强制性,而且还面临着各种复杂的不确定的突发情况。所以,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对于司法警察来说尤其重要,这是司法警察履行特定职责的必然要求。这一基本要求体现在职业道德上,就必须有高度的依法办事意识和很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特别是执行重要警务或者遇到重大情况,必须听从指挥,不可擅自行事;在处置突发性事件中,要注意协调配合,发扬团队精神。 四、注重仪表、文明礼貌、方便群众 司法警察是一种面对社会公众的职业,其职业活动反映人民法院的作风形象,也体现了司法警察自身的文化修养和道德水准。司法警察在日常警务活动中,要与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群众打交道,有时甚至会遇到一些很难处理的棘手问题。因此,司法警察在执勤中,要注意警容严整,按照规定着装并佩戴警种、警号、警衔标志,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接待旁听人员和来访群众时应谦虚热情、慎重处事,防止简单粗暴、推诿搪塞、敷衍了事;即使遇到一些不讲道理、不听劝阻的人和事,也要态度冷静,保持有理有节,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司法警察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必须按照司法理念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充分尊重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的诉权,并保障其人权,以维护人民法院公正、文明的形象。 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清正廉洁 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司法警察应当像法官一样清正廉洁,在行使职务活动中必须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腐蚀,做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 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约束机制,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在职业实践活动中,通过道德评价、道德规范、道德教育、道德修养和道德监督等途径建立起来的。要使司法警察队伍真正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约束机制,还需要研究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学习教育、自我修养和制度监督等方面的内容和问题。 职业道德的教育和监督,是形成职业道德约束机制的外部条件;职业道德的自我修养,是形成职业道德约束机制的内在动力。为了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最高法院要求全国法院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一项主题教育。在司法警察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是加强法警队伍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教育的内容,要以《准则》为基本依据,并突出法警工作的特点,加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从当前法警队伍职业道德现状看,应重点抓好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理念、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风范教育。 职业道德约束机制的形成,还需要实施有效的监督。要把职业道德教育与目标管理考核结合起来。在对司法警察进行目标管理考核中,应增加“职业道德”的项目,并把这一内容放在重要位置,使之制度化、经常化,从而建立全面、系统的司法警察职业道德考核监督机制。 [毕业论文]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初探”(之二)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和完善法官职业道德标准,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质,维护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准则》不仅是法官职业道德的操守和规范,也是全体法院干部包括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参照标准。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是为人民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 作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一个重要部门,司法警察的性质和所担负的任务,决定其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的行政人员和法警,参照执行本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文结合法警工作特点和《准则》基本要求,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有关问题作一些初步探讨。 一、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 大家知道,所谓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由于一定的职业要求和职业关系,在长期职业实践活动基础上形成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并为业内人员普遍遵守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的总和。在我国,司法警察是现行人民警察序列中一个独立的警种,是国家司法机关担负特定任务的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是司法警察的职业性质和职责任务决定的,属于国家司法人员职业道德体系。因此,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除应当具有公民道德和其他职业道德的共性要求外,还应体现出司法警察在职业道德上独具的特征: 1、司法警察职业道德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具有职业性质上的共同性。警察职业活动是社会生活的一个特殊领域,较之其他职业活动,有着特殊的社会职能,即执行国家强制和保障人民民主这两个最基本的社会职能。这种特殊性,要求人民警察必须遵守一些特殊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具有特殊的道德品质。人民警察是带有武装性质的国家组织,担负着社会公共安全管理职能,具有很强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中统一的活动方式,在履行职务中经常面临着比其他职业更为危险的考验,这就要求人民警察具有英勇顽强、无私无畏、反应快速、令行禁止、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等品德。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要履行提押、值庭、临时看管、送达、执行死刑和协助民事执行、安全保卫、处理突发事件等职责,其职业活动与人民警察的职业活动有着共同的性质。这就要求司法警察具有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能够承受体力上和精神上的巨大压力,具备超乎一般人的吃苦精神和战胜困难的勇气。体现在职业道德上,对于司法警察来说,也就有不同于其他职业人员的特殊要求。

这篇在3000字左右,您可以加一些自我发挥,希望对您有帮助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直接领导和管理的一支准军事化武装力量,是人民警察一个独立警种。其兼负着维护国家法律的实施和尊严,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特殊司法职能。由于司法警察职能和身份的特殊性,因此,加强法院司法警察的队伍建设,铸就一支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需要,高素质的现代法警队伍,对于践行科学发展观,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至关重要。一、队伍建设规范化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它既是一个独立的警种,又是人民法院内部的一个部门;它既要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又要完成自己的业务工作和业务训练;既要接触案件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又要为法院内部其他人员服务。因此,对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规范化要求,既要体现人民法院和人民警察的共性特点,又要具有法警独具的个性特征。《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服从命令,严格执法”。其中,“ 服从命令”最能体现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准军事化的内在要求。要打造一支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的有较高政治素质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必须进行队伍规范化建设。笔者认为,在当前形势下至少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仪表规范。仪表规范是司法警察精神面貌的外在表现,司法警察在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提押、看管人犯,值庭时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民事执行,执行传唤、拘传、拘留,执行死刑,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工作中要做到:执勤中警容严整,按照规定着装并佩戴警种、警号、警衔标志,行为得体,既要举止文明,又不失庄严。在接待旁听人员和来访群众时应谦虚热情、慎重处事,防止简单粗暴、推诿搪塞、敷衍了事;即使遇到一些不讲道理、不听劝阻的人和事,也要态度冷静,保持有理有节,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二是管理规范。要按照法院的统一要求实施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用制度约束法警的日常工作和行为。三是纪律规范。法警要有铁的纪律,实行“警营式”集中训练,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奉为天职,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特别是执行重要警务或者遇到重大情况,必须听从指挥,不可擅自行事。在处置突发性事件中,更要注意顾全大局,协调配合,发扬团队精神,公克难关。四是装备规范。创造条件改善法警物质装备,改善法警警械、交通、通讯设施,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二、队伍管理制度化队伍管理制度化是管理规范的具体体现。要结合法警自身特点,形成制度化管理长效机制。在制度面前没有特殊,一律平等。要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完善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工作制度,包括考勤制度、学习制度、警卫制度、值庭制度、送达制度、安全保卫制度、文明办案制度等等。在执行制度中一要自觉,二要坚决。从执行的角度来说,要提倡法警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是制度禁止的,坚决不做,凡是制度要求做到的,努力去做。例如,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要与本院政治理论学习的部署和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学习计划、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坚持不懈地教育法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宗旨,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明确职业责任。特别要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教育干警自觉地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的侵蚀,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从管理的角度来说,要加强对制度实行的监督和指导,坚决抓好落实,对模范遵守制度者,要及时予以肯定和表扬,对违反制度者,要及时教育和批评,对违纪性质严重的要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对违法者要坚决绳之于法。三、队伍素质职业化首先,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加强法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法警队伍具备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职守, 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讲文明、英勇果断、无所畏惧的政治素质。其次,要加强道德修养,养成自律意识。道德修养是个人品行的自我完善,加强道德修养是适应法警工作必备的前提条件。司法警察只有不间断地提升道德修养,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从细微之处着眼,从一点一滴的小事情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时时处处都严格要求自己,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不断进行自我反省、自我解剖,不断去除思想中不道德的意识、观念和情感,久而久之,潜移默化,成为道德行为习惯,形成法警特有的职业道德。 再次,要加强业务训练,提升专业能力。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一支准军事化的力量,是带有武装性质的组织,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 的规定,实行单独管理、编队管理、双重领导,其组织管理和职务行为,体现出一定程度的军事化,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因此,加强业务训练,提升专业能力显得尤为重要。一要加强心理训练。心理训练的内容主要有:自我意识、情绪控制、抗干扰能力、应急反应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记忆力训练、思维分析训练、社会工作训练、解救人质训练等。既重视认知训练又要重视行为训练。二要加强体能训练。司法警察的身体素质与执法工作紧密相连,是执行警务活动的基本保障,需要长期的、自觉的、刻苦的锻炼。法警支队、法警大队都要制定培训计划,要明确训练内容,让法警学会并掌握训练方法,并在日常工作中养成锻炼的习惯,这样才能不断增强体能,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为社会稳定和谐服务。三要加强技能训练。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试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训练计划。全年每人训练必须达到100小时,其中队列训练20小时,擒敌训练40小时,实弹训练8小时,警械具训练4小时,通信常识训练4小时,卫生训练4小时,强制措施的训练4小时,参与执行的训练4小时,值庭训练 4小时,处理突发事件的演练8小时。要以队列、擒敌、实弹射击、执行死刑的训练为主要内容,以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我防护能力为重点,弱是导致我国民警伤亡人数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而的主要手段和有效途径.通过强化训练,有意识的加强法警抗击打、摔能力和自卫能力,使每个法警对重点科目都能够达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动作达到规范和整齐划一,要达到动作熟练,能独立完成任务的水准。四、队伍装备现代化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装备现代化建设是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坚持警用装备配备“保障必需、不断完善、实用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由各法院指定专人负责本院警用装备经费的计划、请示、装备的购置及配备,应当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数量配齐、配全,保障司法警察能够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护司法警察的人身安全。要根据警用装备的年度配备计划,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设立警用装备专项资金,并做到专款专用,按照标准配备,并根据相关规定和使用情况,对警用装备及时进行更新换代。要依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公务用枪配备标准》进行武器的配备,司法警察部门配备的枪支,只由司法警察部门使用,司法警察部门不具备保管条件而由其他部门保管的,要保证司法警察公务用枪。要加强对警用装备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及使用制度。防止警用装备丢失、损毁,严格禁止非警务人员使用警械具,严格禁止司法警察违法使用警械具。要根据案件数量和工作的需要,结合本院车辆的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专用囚车和指挥车,以保证押解、执行、送达等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不得私自对囚车等警用车辆进行改装,以保证工作安全和管理秩序。在队伍装备现代化进程中如果遇到问题,应及时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主管部门。

司法警务专业毕业论文

A. 司法警务是什么专业 我觉得应该是公安类的。 你也可以问问那些比较大的政法大学里有没这个专业,或者问问公安类大学有没这个专业,如果有,看他属于哪种学校的,应该就可以确定了吧! 毕业后,司法警务的方向是司法警察 在法院和检察院 监狱工作 B. 司法警务专业是否属于公安类专业 司法警务专业属于公安专业类 主要课程:刑法原理与实务、司法机关组织法、警察学、警察管理学、司法心理学、司法文书写作、刑事被告人概论、押解原理与实务、执行原理与实务、值庭原理与实务、刑事图像技术、缉捕战术、警械具实战技术、射击技战术、 *** 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思想修养与法律基础、计算机应用、英语、大学语文、法律逻辑、警察体育、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警察学、司法口才学、证据学、警务礼仪、查缉战术、射击与警械具使用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能成为司法警察一线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专业人才,为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机关和公安机关培养司法警察后备力量。就业岗位如:人民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等部门司法警察及基层司法机关相关岗位。 C. 司法警务专业是否属于公安类专业 不属于。 法律实务类,属法律类,非公安类。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熟练掌握司法警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马列主义、 *** 思想、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精通司法警察业务,熟练掌握司法警察技能的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 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适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戒毒工作需要,胜任司法警务工作的高等应用型人才。 拓展资料: 公安类专业包括: 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警犬技术、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公安管理学、公安情报学、公安视听技术、犯罪学、侦查、治安管理、刑事技术、涉外警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的通知 ,法律大类包括法律实务类、法律执行类、司法技术类专业。 其中法律实务类包括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专业; 法律执行类包括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专业; 司法技术类包括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专业。 法律实务类即在法律领域的操作性\务实性\需求性\使用性较强的专业。 D. 请问司法警务专业属于公安专业类吗毕业后就业怎么样 司法警务专业属于公安专业类 主要课程:刑法原理与实务、司法机关组织法、警察学、警察管理学、司法心理学、司法文书写作、刑事被告人概论、押解原理与实务、执行原理与实务、值庭原理与实务、刑事图像技术、缉捕战术、警械具实战技术、射击技战术、 *** 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思想修养与法律基础、计算机应用、英语、大学语文、法律逻辑、警察体育、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警察学、司法口才学、证据学、警务礼仪、查缉战术、射击与警械具使用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能成为司法警察一线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专业人才,为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机关和公安机关培养司法警察后备力量。就业岗位如:人民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等部门司法警察及基层司法机关相关岗位。 E. 司法警务属法学类 的专业吗 1、专科类法学: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涉外经济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律师事务,行政法律事务,法律,书记官,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查事务,经济法律事务,法律事务(行政法律事务方向),法律事务(公证律师事务方向),经济法,商贸法律,刑事侦查技术,法学类新专业。2,、本科类法学:法学(含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方向法学),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诉讼法,法律(事务),国际法,刑事司法,律师,涉外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法律,法学,大法学,法学类新专业。3、研究生法学类:比较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中国刑法学,国际法,经济刑法学,犯罪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法学理论,法理学,法律史,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航空法与空间法,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WTO法律制度,中国司法制度,比较司法制度,比较刑法学,法律硕士,司法制度,法律逻辑,知识产权,民族法学,法学类新专业。 F. 司法警务属于什么专业 专业名称:司法警务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司法警察业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从事司法警察业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核心能力:司法警察业务技能。 就业面向: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岗位。 G. 司法警务属于什么专业 根据公务员招考专业划分, 七十六、法律实务类 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 H. 司法警务是什么专业 专业名称:司法警务 专业代码:690103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司法警察业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从事司法警察业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专业核心能力:司法警察业务技能。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刑法概论、刑事诉讼法、警体、警察学、法警业务、押解原理与实务、执行原理与实务、值庭原理与实务、防范技术、现场处置、射击与警械具、押解、看管、缉捕技能训练、模拟法庭、司法警察业务综合实训、毕业论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就业面向: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岗位。 I. 大专司法警务属于公安类专业吗 属于。 司法警务的方向是司法警察在法院和检察院, 监狱工作。 1995年颁布的《人民警察法》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即“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从中可以看出,公安机关所有成员都属于人民警察。 司法警务专业,专业类型:法律实务类(大专属法律类,非公安类。但有的地方将此专业划归公安类,依当地标准。) J. 司法警务属于什么专业科类别 司法警务专业属于法律实务类

司法警务这个专业未来几年就业压力会有一些大,据我一个这个专业的朋友说,他们这个专业相对来说比较冷门。

首先肯定是基础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这一些都是要学的。

然后就是这个专业的主干课程,宪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法律文书写作,证据法、刑事侦查、犯罪心理学、治安管理处罚法、预审学、狱政管理学、劳动教养管理学、公共安全管理、警察法学保卫学、法警业务知识等课程。这一些关于理论课程都是要学要背诵的。

还有实践类课程,押解原理与实务、执行原理与实务、值庭原理与实务、防范技术、现场处置、射击与警械具、押解、看管、缉捕技能训练、模拟法庭、司法警察业务综合实训、毕业论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总之是非常的多了,需要有耐心,所以得看你自身能不能坚持下来啦。

1.公务员,一般来说司法类警校生可以通过司法考试和社招(国省考)来入警或者入公的。正常来说,这两种考试难度都不低。所以说,如果你想考公务员,还是需要多下点功夫,早做准备的。

2.当辅警,法院辅警有可能会分去安检岗位,安检也是法警的一个职能,除此之外还有提押嫌疑人出庭、值庭、配合执行、看监控等,具体看法院的安排。

3.专升本,专升本考的是刑法,民法加英语三科。司法警务这个专业就业比较狭窄,建议最好是专升本找个好一点的专业继续学习啦。

学校里面平时确实很苦,军训也很难坚持,但是这要看你怎么想了,我朋友进学校的目标从来就不是只拿一个毕业证书,而是去考公务员,专科司法会有优势。大学文凭从来就不是你的护身符,只是你去更大的平台展示自己的跳板。

因为大专警校只能拿个相关专业的大专证书,无缘入警率高的公安联考。

但有相关专业教育经历可以报考相关专业的公务员,竞争小很多,考上公务员的几率大。

如果你愿意努力深造,不想只是一个专科生的话,你的人生还有很多种可能,不过得看你自身条件与想法了。

司法警校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初探”(之一)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下称《准则》),对于规范和完善法官职业道德标准,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质,维护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它既是一个独立的警种,又是人民法院内部的一个部门;它既要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又要完成自己的业务工作和业务训练;既要接触案件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又要为法院内部其他人员服务。因此,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与法官职业道德,既有内在的联系,又有具体内容上的区别。 当前,人民法院加大改革步伐,致力于建设一支精英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新的形势对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建设,对于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那么,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有哪些基本要求呢?根据司法警察自身职业特点,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应有以下5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一、忠于职守、服务审判、公正执法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组织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地位和作用是法官和其他法院干部所不可替代的。司法警察应当热爱这个职业,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职业操守。司法警察还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这就要求每个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不怕艰险、勇于献身的精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基本职责,是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服务审判应作为法警工作的指导思想,体现在职业道德规范中,司法警察应当具有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司法警察职业活动的主要形式,是依法执行各项警务,从事执法活动,公平和正义应当成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理念。忠实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司法机关的公正和权威,既是司法警察的职责要求,也是其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二、规范执勤、保障诉讼、注重效率 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主要是提押、值庭、临时看管、送达诉讼文书、执行死刑和协助民事执行等,这些工作大多是依照有关程序法的规定,进行规范性的操作。因此,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熟悉与警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并使之形成一种职业修养和职业习惯。司法警察没有裁判权和决定权,在履行职务中往往是根据法官的指令行事,为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警察应充分尊重法官对案件的裁判和决定权,不得随意发表对案件处理的看法,更不得泄露具体案情。同时,应注意在诉讼程序上与法官协调配合,完成送达、提押、值庭、执行等工作,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注重效率,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和法官安排,及时、有效、审慎、适当地完成保障工作。 三、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 这一基本要求是司法警察职业特点决定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带有武装性质的组织,实行单独序列、编队管理、双重领导,其组织管理和职务行为,体现出一定程度的军事化并具有明显的强制性,而且还面临着各种复杂的不确定的突发情况。所以,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对于司法警察来说尤其重要,这是司法警察履行特定职责的必然要求。这一基本要求体现在职业道德上,就必须有高度的依法办事意识和很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做到

1.高瞻远瞩:站得高,看得远,不要就事论事。有时看上去好像没有什么,但认真分析一下还是能够发现问题。在看似没有问题的问题中发现了问题,这就是高瞻远瞩。2.见微知著:也就是说,要从报微小的事物中看到一种发展的趋势,看到一种大的事情。3.由表及里:要从表面深入到事物的本质进行分析。4.由此及彼:有时两个事物看上去没有什么联系,其实他们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你要能把他们挂起钩来。注意材料1.占有材料2.库存材料:当今社会是信息化社会,信息对做什么事情都很重要,也要以信息化来促进教学质量。信息是仓库,有的同学说来说去就那么几句话,就因为摄入的信息量少,所以要善于捕捉信息,占有库存材料。3.运用材料:在写作时,要对储存的材料库进行筛选,提取你所需要的材料。语言表达分析提炼出了观点,又筛选好了材料,接下来就是语言表达了。语言不在华丽,关键是准确、简洁,历来大作家们的作品看起来都不是很华丽,但却读起来琅琅上口,耐人咀嚼,而且能经得起时代的考验,就像如今我们读鲁迅的作品,一样能感到语言很优美。其实,大部分同学语言表达不成问题,主要的问题就是材料少,立意不高。

司法警务专业论文参考文献

看这篇论文最早法兰克人来自于莱茵河下游的日尔曼人的部落,这是一个很广泛地部落联盟,其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撒利法兰克,居住于莱茵河口的海滨地区,势力较为强大;另一部分为利浦阿法兰克。4-5世纪罗马帝国开始衰弱,法兰克人正是在这时开始强大起来,到克洛维担任氏族军事领袖时期,也就是大约五世纪左右,法兰克成为一个统一的国家。虽然法兰克人是在克洛维的领导下不断壮大的,但克洛维只是氏族的军事首领。作为一个军事首领,克洛维的权力并不大。在一次分战利品时,由于一个士兵的反对意见,克洛维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这件事可以充分说明克洛维的权力并没有达到如同中国君主一样——无所不能的地步。克洛维带领军队打败了很多敌人,占领了广阔的领地,为了得到天主教会的支持而皈依了基督,并打败了东哥特人等,获得众多的城市……由于克洛维的赫赫战功,其所掌握的权力也日益膨胀,克洛维逐渐从一个氏族军事首领转变为一个世袭专权的国王。国王作为法兰克国家的代表,拥有广泛的权力:立法权、最高司法权以及任命国家官吏权力和行政管理权,并且克洛维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编纂了著名的撒利克法典。但克洛维的权力并没有达到无所不能的地步,国王的立法权还要受到封建贵族会议的限制。国王颁布的涉及国家的重大举措的敕令须经过封贵族会议通过,与会者可以向国王提出意见与建议,甚至可以提出异议,会议实质为一个封建主对国王的监督机构。在墨洛温王朝国王之下设有宫相,代表国王行使行政、司法、财政乃至军事等大权,后来随着权力的增大,作为宫相的丕平取代了国王并建立了自己的王朝。墨洛温王朝后期的宫相查理·马德掌握着国家大权,同样作为宫相的其子丕平推翻了墨洛温王朝并建立了加洛林王朝。查理·马德作为宫相时颁布的政策使王权有所被削弱,如将世袭领地改为“采邑”,使受赐人为国王承担一定的义务,虽然规定了封建领主的义务,但其未必会为国王效忠。伴随采邑制度出现了欧洲封建骑士制度,骑士只为自己的贵族封君服务。同时又出现了封建领土的豁免权。“凡享有豁免权的地区,国王不再派遣官吏去执行有关行政、司法、警务、监督等事务,由享有豁免权的领主全权处理。有的国王甚至把应交国王的资金也都一概加以豁免。这些享有豁免权的领地,便都成为一块块分裂豁据的独立王国,领主在自己的领地上组织装,设立法庭,任意征税……”①可见豁免权的出现极大的削弱了王权,国王不能控制这些“独立王国”了,而由于每个豁免区里都有自己的武装,因此王权多少会受到一定的威胁。丕平将入侵法兰克的阿拉伯人全部逐出高卢,并得到了教会的支持而成为国王,建立了加洛林王朝。鉴于宫相的权力过于强大,威胁王权,丕平将宫相一职取消,出设立了宰相。宰相的权力相对于宫相来说权力不大,主要负责行政事务,另外设宫内大臣宫廷伯爵,尚书大臣,财务大臣、元帅、大主教等。这有利于将各种权力分散而不会威胁到王权。但后来王权被消弱,以上的职务仅能在国王的领地内实行,并不能过问各封建主的内部事务,可见此刻法兰克仍存在着许多“独立王国”。查理大帝时期,将全国分为九十八郡,每郡的最高管理者为伯爵,伯爵的本质其实仍为大封建主,他们可以在自己的领地内行使很大的权力。虽然查理大帝为设立了巡使制度,使得各个郡在自己的掌控之下,但效果并不明显,而且在以后这些郡又相继成为豁免区。查理大帝之子路易继位后不理朝政,在划分领地的问题上引起了儿子们的不满,而此引发生了战争并导致法兰克王国的消失。最后于843年根据凡尔登和约法兰克王国分为三部分,至此法兰克王国不复存在。法兰克时期,氏族军事首领转化为国王,虽然权力有所扩大,但由于王国是由许多个封建主领地构成,国王的领地与其他封建主的领地差不多大,由于实力相当,所以国王不能过多的干涉其他封建领地内部的事务,而且中世纪的欧洲有这样的规则“我的陪臣的陪臣不是我的陪臣”,国王只能对自己的陪臣发号司令,而许多更低层的陪臣则不必为国王承担义务的,因而王权也是有限的。而且在墨洛温王朝时期,国王将大量的土地赐给侍从,官吏与教会,这更使王室的力量大为消弱,而拥有土地的贵族与教会的实力却与日俱增。后期墨洛温王朝的国王又将大权交与宫相,自己不问政事,成为懒王,权力也所剩无几。法兰西王国是根据凡尔登和约出现的,是在法兰克帝国的西部地区的基础上形成的。法兰西王国在9-11世纪时期实质上是许多分裂的封建割据的国家,有“公国”、“伯爵国”,直到后来法兰西的国王的权力逐渐变强时法兰西王国才形成为一个统一强大的国家。法兰西王国形式上虽然是统一的国家但实际上分为许多封建割据的国家。加佩一朝有五个伯爵领地。名义上为国王但其力量微弱权力极其有限。封建领主都是独立的,他们只承认国王为他们“同等者中的第一个”,这与法兰克王国很相似。在法兰西,国王仍将土地分封给公爵、伯爵等。各种陪臣对国王承担一定的义务,但封建主并不会全部都履行义务,因此,此时的君主权力和法兰克王国的君主没有多少差别。早期的法兰西国王由于王权衰弱,国王的重大措施必须要由封建主代表大会——库里亚大会讨论并通过。“库里亚大会不仅享有决定国家一切重大政治措施的权力,而且还有权罢免国王和选举新的国王。”②11世纪开始,法国出现了新兴城市,由此而产生了一个新的阶级——市民阶级。市民要求消除封建割据以满足商品流通的需求。由于自身力量弱小,他们便寻求国王的帮助,而国王也有获得权力的欲望,于是两者为了共同的利益而站在同一站线上。合作的结果时王权得到加强,这在后面会论及到。加佩王朝的路易六世为加强王权而进行斗争,并且取得了卓越的成绩。他与王室领地内部的封建主进行斗争,最终实现了王室领地内部的统一。腓力二世是路易六世的孙子,其在位期间继续采取措施来增强王权。其中有不再把扩大的王室领地分封给封建领主,而是由自己来控制,将其划分为国王直接控制的行政区。行政区内的各级官司吏由国王任命,而且必须为国王负责。在法兰克王国时期以及腓力二世以前,国王都是把土地赐与自己的陪臣,而王室地领地十分有限,由于土地面积小,因此王室可以利用的资源也是有限的,不利于实力的增行,可见腓力二世的这个措施对于王权的加强是十分有利的。另外,腓力二世还取消了“我的陪臣的陪臣不是我的陪臣”的原则,使得一切封建领主都要听命于国王,为国王效忠,这样国王就可以控制下臣。当然,这个措施能够得以实施的前提是国王的实力有所增强的结果。路易八世的不断努力使得王室的领地超过了任何一个封建领主布成为最大的,国王的地位自然也得到极大的提升,至此,王位的继承也不再需要库里亚大会的干涉了。路易九世继续为加强王权而采取了不少措施。路易九世改组了权力相当大的库里亚大会,“使库里亚大会完全成为听命于国王的咨询机构和贯彻执行国五旨意的行政机构与司法机构”。库里亚大会被划分为财政、司法两院。军队的实力是权力的重要支柱。只有军事实力的强大才能保证王权的强大。在法兰克时期,氏族军事首领只有在战时才能指挥众多的军队,在平常时期只能调用自己领地内的军队,却无权调用其他领主的军队。而且军队中的为义务兵,武器装备要自己提供,因此条件差的农民根本没有财力支持。军队在战时可以略夺敌方的财物以获得需求,但在和平时期,许多兵人就成了强盗。由于占时的军队是由各个封建主提供的,国王自己没有强大的军队,因此需要依靠封建主,但封建主为了各自的利益并不会完全效忠于国王,同时有可能用自己的军事实力来威胁的国王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于是路易十九开始招募自己的军队,国王的军事实力得以提升,利于王权的加强。路易九世还制定了“国王四十日”制度。“即王室领地之外的封建领主,如发生必须用战争才能解决的争议,必须从宣战时的40日内,将争执的问题提交国王裁决,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封建领主之间的相互兼并,进一步确立了王室对各个封建主的至高地位”③。各个封建主在自己的领地内有着自己的司法权,王室无权过问,同样教会和新兴城市一样都有自己的司法权。路易九世进行了司法改革,将封建领主的司法权置于王室之下。路易九世还对货币进行改革,来排挤各封建领地的货币。路易九世的种种努力使得国王的权力得到了很大的加强。教会在西欧有着很特殊的地位,最初的克洛维为了得到天主教会的支持而皈依基督,可见教会与国家的政治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教皇可以为国王加冕,在各个教会的领地内,主教和封建领主一样有着相当大的权力。教会在经济、政治、司法等上有着一定的独立性,同时也有自己的武装,有时也会与国王产生矛盾,并不时地干涉国王的政事。腓力四世采取的措施中就有对教会的斗争。腓力四世对教会的财产征所得税,这引起了教会的反对,而教皇则宣布取消了腓力四世的教籍。腓力四世与教会产生了激烈地冲突,逮捕了教皇,并将教庭从罗马迁至法国的阿维农城。至此曾经不可一世的教会再也不能对王室有任何影响了国王在为加强王权而与封建领主进行斗争的时候需要得到市民阶级的支持,而市民阶级也同样需要国王的帮助,于是两者产生了合作。国王给了市民阶级一定的权力,如召开三级会议。“法国的三级会议最初是封建君主为了对抗教权,加强王权而设立的,它只是作为君主制度的一个补充而出现的,因此,它通常要根据君主的意志才能召开”④虽然如此,但三级会议对制约君主的权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如新增税收等决定要经过三级会议的批准。由于在英法百年战争中,王室需要向三级会议寻求帮助,三级会议趁此机会获得了很多的权力,但后由于法国在英法百年战争中取得胜利,王室的地位空前提高,国王的权力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三级会议的权力也就相对地被消弱了。虽然多了一个三级会议来限制君主的权力,但国王利用三级会议内部的矛盾使自己不断地获得好处,同时又借助三级会议的帮助消弱的封建领主的力量,而自己的力量则是得到了空前的提升。此刻,法兰西进入了君主专制时期,国王的权力开始走向巅峰,王室成为整个王国内最为强大的了,任何一个封建领主再也不能与之抗衡。法兰西一世时,王室的领地扩张到几乎整个法兰西。国王有了绝对立法,行政,司法,军事权。对各种制度进行了改革,如废除男爵审判权,派官吏干预自治市的司法权,“自此,最高司法权力完全录属于中央,一切重大案件都须交由王室法庭审判,并只有王室法庭才能做出最终判决”⑤路易十三时,处死了多名公爵、伯爵、男爵、子爵,并拆了封建领主的堡垒,一切贵族要向国王效忠,至此,封建领主几乎失去了所有的权力,完全不能对王权造成威胁。到路易十四时期,君主权力达到了顶峰,路易十四称自己为“君权神授”,为自己的权的披上一合法性的外衣,神圣不可剥夺。路易十四采取多种措施强化中央集权,独揽大权。从法兰克到法兰西,国王的权力是一个增长的趋势,每一代的国王都为达到权力的高峰而不断地努力,他们会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地削弱地方的权力。王权得到加强的另一个结果是国家因此得到更加的统一。但权力的过于强大而不受任何限制时,君主会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借助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给国家、民族,人民带来不可预料的灾难。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虽然采取严厉措施打击了种种不与国王合作的贵族势力,使贵族丧失独立地位,但国王还是维护其所在的阶级的特权和秩序。当资产阶级的势力进一步发展起来之后,资产阶级必然与专制王权彻底决裂,并将君主和专制王权作为资产阶级革命的对象。而历史的发展趋势是正民主与自由,因此,君主专制迟早会被推翻的。参考文献:①《西方政治制度史》,55页。②《西方政治制度史》,63页③《西方政治制度史》,65页④《西方政治制度史》,67页⑤《西方政治制度史》,75页

1.高瞻远瞩:站得高,看得远,不要就事论事。有时看上去好像没有什么,但认真分析一下还是能够发现问题。在看似没有问题的问题中发现了问题,这就是高瞻远瞩。2.见微知著:也就是说,要从报微小的事物中看到一种发展的趋势,看到一种大的事情。3.由表及里:要从表面深入到事物的本质进行分析。4.由此及彼:有时两个事物看上去没有什么联系,其实他们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你要能把他们挂起钩来。注意材料1.占有材料2.库存材料:当今社会是信息化社会,信息对做什么事情都很重要,也要以信息化来促进教学质量。信息是仓库,有的同学说来说去就那么几句话,就因为摄入的信息量少,所以要善于捕捉信息,占有库存材料。3.运用材料:在写作时,要对储存的材料库进行筛选,提取你所需要的材料。语言表达分析提炼出了观点,又筛选好了材料,接下来就是语言表达了。语言不在华丽,关键是准确、简洁,历来大作家们的作品看起来都不是很华丽,但却读起来琅琅上口,耐人咀嚼,而且能经得起时代的考验,就像如今我们读鲁迅的作品,一样能感到语言很优美。其实,大部分同学语言表达不成问题,主要的问题就是材料少,立意不高。

司法警察的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泛指专科毕业论文、本科毕业论文(学士学位毕业论文)、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等,即需要在学业完成前写作并提交的论文,是教学或科研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本专业工作和进行相关的基本训练。其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本专业工作和进行相关的基本训练。毕业论文应反映出作者能够准确地掌握所学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学会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对所研究的题目有一定的心得体会,论文题目的范围不宜过宽,一般选择本学科某一重要问题的一个侧面。 毕业论文的基本教学要求是: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学生处理数据和信息的能力;2、培养学生正确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3、培养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研究;文献资料收集、阅读和整理、使用;提出论点、综合论证、总结写作等基本技能。毕业论文是毕业生总结性的独立作业,是学生运用在校学习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去分析、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过程,也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果的综合性总结,是整个教学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撰写毕业论文对于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有着重要意义。 毕业论文在进行编写的过程中,需要经过开题报告、论文编写、论文上交评定、论文答辩以及论文评分五个过程,其中开题报告是论文进行的最重要的一个过程,也是论文能否进行的一个重要指标。

1.高瞻远瞩:站得高,看得远,不要就事论事。有时看上去好像没有什么,但认真分析一下还是能够发现问题。在看似没有问题的问题中发现了问题,这就是高瞻远瞩。2.见微知著:也就是说,要从报微小的事物中看到一种发展的趋势,看到一种大的事情。3.由表及里:要从表面深入到事物的本质进行分析。4.由此及彼:有时两个事物看上去没有什么联系,其实他们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你要能把他们挂起钩来。注意材料1.占有材料2.库存材料:当今社会是信息化社会,信息对做什么事情都很重要,也要以信息化来促进教学质量。信息是仓库,有的同学说来说去就那么几句话,就因为摄入的信息量少,所以要善于捕捉信息,占有库存材料。3.运用材料:在写作时,要对储存的材料库进行筛选,提取你所需要的材料。语言表达分析提炼出了观点,又筛选好了材料,接下来就是语言表达了。语言不在华丽,关键是准确、简洁,历来大作家们的作品看起来都不是很华丽,但却读起来琅琅上口,耐人咀嚼,而且能经得起时代的考验,就像如今我们读鲁迅的作品,一样能感到语言很优美。其实,大部分同学语言表达不成问题,主要的问题就是材料少,立意不高。

[毕业论文]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初探”(之一)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下称《准则》),对于规范和完善法官职业道德标准,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质,维护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它既是一个独立的警种,又是人民法院内部的一个部门;它既要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又要完成自己的业务工作和业务训练;既要接触案件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又要为法院内部其他人员服务。因此,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与法官职业道德,既有内在的联系,又有具体内容上的区别。 当前,人民法院加大改革步伐,致力于建设一支精英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新的形势对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建设,对于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那么,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有哪些基本要求呢?根据司法警察自身职业特点,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应有以下5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一、忠于职守、服务审判、公正执法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组织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地位和作用是法官和其他法院干部所不可替代的。司法警察应当热爱这个职业,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职业操守。司法警察还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这就要求每个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不怕艰险、勇于献身的精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基本职责,是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服务审判应作为法警工作的指导思想,体现在职业道德规范中,司法警察应当具有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司法警察职业活动的主要形式,是依法执行各项警务,从事执法活动,公平和正义应当成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理念。忠实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司法机关的公正和权威,既是司法警察的职责要求,也是其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二、规范执勤、保障诉讼、注重效率 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主要是提押、值庭、临时看管、送达诉讼文书、执行死刑和协助民事执行等,这些工作大多是依照有关程序法的规定,进行规范性的操作。因此,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熟悉与警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并使之形成一种职业修养和职业习惯。司法警察没有裁判权和决定权,在履行职务中往往是根据法官的指令行事,为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警察应充分尊重法官对案件的裁判和决定权,不得随意发表对案件处理的看法,更不得泄露具体案情。同时,应注意在诉讼程序上与法官协调配合,完成送达、提押、值庭、执行等工作,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注重效率,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和法官安排,及时、有效、审慎、适当地完成保障工作。 三、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 这一基本要求是司法警察职业特点决定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带有武装性质的组织,实行单独序列、编队管理、双重领导,其组织管理和职务行为,体现出一定程度的军事化并具有明显的强制性,而且还面临着各种复杂的不确定的突发情况。所以,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对于司法警察来说尤其重要,这是司法警察履行特定职责的必然要求。这一基本要求体现在职业道德上,就必须有高度的依法办事意识和很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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