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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复兴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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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复兴论文参考文献

《十二铜表法》罗马法 所属分类: 法律 法律术语 法律知识 法律词汇 提问 添加摘要 罗马法 罗马法,狭义上说是罗马共和国及罗马帝国所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罗马法的系统推广历史开始于东罗马帝国时期,于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时期达到鼎盛。之后东罗马帝国自我封闭,西罗马帝国灭亡,欧洲大陆进入文化文明相对黑暗的中世纪,罗马法的主体一度失传超过600年之久。 目录 [隐藏] 1 历史起源 2 史学价值 3 完善因素 4 借鉴价值 5 相关词条 6 参考文献 罗马法-历史起源 罗马帝国 罗马法发源于罗马城邦。随着罗马疆域的不断扩大,从统一意大利,垄断地中海,到建立地跨欧、非、亚三洲的奴隶制帝国,罗马法也由狭隘的城邦习惯法、市民法,发展为万民法,最后形成为第一个具有世界性质的法律制度。罗马法形成以后经过了“王政”时期,共和国时期与帝国时期几个阶段。罗马法产生后,随着罗马国家历史的延续,适应罗马政治、经济与统治阶级的需要而不断发展。公元前5世纪,罗马共和国元老院设置了法典编纂委员会,并于公元前451年制定了法律十表,次年又补充了二表,构成了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十二铜表法》 。该法是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块里程碑,它对罗马社会早期的习惯法作了初步总结,并为以后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罗马共和时代后期,法学研究活动开始兴起,有力地推动着罗马法的发展。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统治时期,皇帝查士丁尼亲自主持编纂了由《查士丁尼法典》 、 《学说汇纂》和《法学阶梯》等组成的《国法大全》 ,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成熟|、完备的阶段。这部法典完整地和系统地保留了罗马法的精华,对于欧洲各国的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具有无与伦比的影响。恩格斯称之为“第一个世界性法律”。 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罗马法在辉煌了几百年之后因日尔曼帝国的入侵而随着罗马帝国的衰落逐渐被岁月所尘封。”然而,罗马法在西欧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并没有完全消失。公元12至16世纪欧洲各国和自治城市兴起了研究罗马法的典籍,并将其基本原则和概念适用到法律实践中去的学术运动,史称“罗马法复兴”。[1]这场运动,最早始自意大利北部的波伦那大学,然后迅速传遍整个欧洲,以致波伦那大学成为研究罗马法的中心。13世纪波伦那法学家亚左著有法律界必读书《法律大全》和《法典研究讲义》。法学家伊那鲁斯以《学说汇纂》为基础,对其中内容逐句注释、解释,并以他为首形成了“注释法学派”。14世纪,在法国兴起了一个独立的法学派,即“罗马法学派”,16世纪时,法国的罗马不研究居全欧洲最前列。在荷兰则以格老秀斯为代表的“理性法学派”从人类理性出发研究罗马法。在德国以萨维尼为代表的“历史法学派”研究罗马法。罗马法研究的进程,大致分为三个历史阶段:注释法学派时期、评论法学派时期与人文主义法学派时期。罗马法研究工作带动了罗马法的复兴与繁荣。罗马法复兴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罗马法作为世界古代最为发达和完备的法律,不仅积极地影响了中世纪很多国家,推动了西欧法制度建设的发展进程,而且也对近代以来的法律与法学产生了重大影响,尤其对近代以来私法的建设与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2]以上是罗马法的发展历程,那么,为什么要对罗马法进行价值分析呢?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因素:第一,法制史命题研究的必然性要求从唯物史观出发,深刻理解罗马法的价值内涵;第二,中国法制建设的客观性要求对世界法制文明史上的发达的法制文明进行深入研究,而罗马法是欧洲古代最发达的法律制度,这就要求对罗马法进行科学完备地研究;第三,罗马法制度的文明性要求有必要对罗马法进行系统化、理论化与科学化地价值分析。 罗马法-史学价值 《瑞士债法典》 罗马法的史学价值主要是指罗马法在世界法制史中的基本特征与历史地位。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制度文明罗马法的制度文明,主要是指罗马法具有深湛的原则与制度,科学的概念和术语,并在世界法制史上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与影响力,从而促进人类法制文明的进步。罗马法具有丰富的制度和原则,例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契约自由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自由人在私法范围内权利平等原则、契约自由原则,财产权不受限制原 则,遗嘱自由原则、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诉讼中的不告不理原则;权利主体中的法人制度,物权中有关所有权的取得与转让制度,他物权中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制度;债权中的契约制度,侵权行为的责任原则;诉讼制度中的委托代理、抗辩;以及时效与私犯等制度。罗马法的制度文明不仅体现在原则与制度的丰富性,而且体现在概念和术语的科学性上。先占、添附、善意、过失、违约金、定金、特留份等一系列法律概念和术语,都为后世民法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二)体系科学罗马法的法律体系具有科学性,具体表现在三方面:首先,公私法界线分明,私法极为发达,而公法却相对滞后。[3]古罗法家乌尔比安将罗马法区分为公法和私法,从而在法学理论界第一次提出了公私法划分的标准。罗马的私法体系以权利主体、权利客体和私权保护为编制体系,分为人法、物法和诉讼法三部分,包罗了权利主体资格、家庭与婚姻、监护与保佐、物权、继承、债权等详细而周密的制度,以及权利的各种保护措施等内容。而公法却发展的相对滞后。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一,罗马帝国的侵略扩张性,促使经济贸易发达;基二,罗马飞速发达的商品经济,为私法的发达提供了根本条件。其次,罗马法大多以法典形式出现,这些法典是一个从法学家们的著作和法律中筛选的片段组成的崭新体系。最初这些“法典”还是私人作品,以其编纂者的名字而命名。后来,才由官方出面,从事此项编纂工作。公元4世纪末和5世纪初,还出现了一些皇帝敕令和法学家著作合集。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查士丁尼亲自主持编纂了由《查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和《法学阶梯》等组成的《查士丁尼国法大全》。该法典编纂可谓规模宏大、卷轶浩繁,促成了罗马法体系的成熟与完备。最后,法律体系还表现在法律的分类方面。关于罗马法的分类有三种学说:其一,盖尤斯说,即主张将罗马法分市民法和自然法;其二,托莱芬林说,即主张将罗马法分为市民法、万民法与自然法;其三,乌尔比尔说,即主张将罗马法分为公法和私法两部分,公法主要是指万民法,而私法体系由人法、物法和诉讼法三部分构成。(三)底蕴深厚罗马法博大精深,堪称世界法律制度史苑中的一朵艳丽奇葩和人类文明历史长河中的一颗璀璨明珠。罗马法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主要体现在三方面:首先,罗马法的历史源远流长,是第一个世界性的法律制度,并且具有极强的时代适应性。其次,罗马法的法学理论成熟,法制建设与法学研究紧密结合,相辅相成。罗马法取得的辉煌成就与罗马法学家的研究成果密不可分,他们继承和发展了古希腊法学思想成果,进一步将法的正义学说、法治理论与自然法思想的研究引向深入,使罗马法具有成熟的法学理论。最后,罗马法蕴含着深刻的法律思想,这些法律思想成为罗马法永恒的价值基础。罗马法思想的内核由理性法思想和自然法思想构成。罗马法的理性思想产生于希腊哲学,并以此为基础产生了伟大的理性法,创造了正义的法观念。以西塞罗为代表的罗马法学家主张法的平等与正义,提倡法治。他们认为,正当的理性就是法,法即为最高之理性,并且它固植于支配应该做的行为和禁止不应该做的行为的自然之中。自然理性法学派则认为,罗马法的大部分内容都符合“自然法”理念,并且以此为基础重建了罗马法。罗马法所蕴涵的自然法思想及其所内蕴的抽象正义观决定了罗马法在世俗社会推行法治的理念。

《罗马法的复兴对法律的影响论文》是一篇关于罗马法的复兴如何对当代法律产生重大影响的论文。本文将分析罗马法的复兴对法律的总体影响,以及它如何改变当代法律的特点和功能。首先,本文将探讨罗马法复兴对法律体系的总体影响。罗马法复兴使当代法律体系具有以宪法为核心的结构、以判例为基础的灵活性、以历史为根据的持久性等不同特点。其次,本文还将描述罗马法复兴如何促进法律发展进入新时代。罗马法复兴有助于改变传统的审理方式和防止法律滥用,并为法律的解释和发展开辟新的方向。最后,本文将对罗马法复兴如何改变法律的功能进行分析。罗马法复兴使得法律不仅可以用来保护国家的秩序也可以用来维护公民的权利。本文的内容将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罗马法复兴在法律发展中所带来的重大影响。

《十二铜表法》 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共和时代前期的法典,公元前450至449年制定的。因法典全文刻在铜板上,共十二表,故名。它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成为“罗马法”的渊源之一。《十二铜表法》也是世界“古代法”中最著名的法典之一。在世界法律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积极——使平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空前提高,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他们的爱国热情和参政的积极性;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国内民族的共同发展;对私有财产加以保护,在理论上承认公民平等权利,利于帝国的长治久安;为后世资产阶级战胜封建势力提供理论武器;奠定了近代欧洲法律体系的基础;局限性——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保护奴隶制度,对被统治者是不公平的。

希腊罗马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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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威布(德)《古希腊神话与传说》 荷马(古希腊)《荷马史诗》 维吉尔(古罗马)《埃涅阿斯记》 奥维德(古罗马)《变形记》 卜迦丘(意)《异教神系谱》 以上为权威版本

1.论文格式——题目:题目应当简明、具体、确切地反映出本文的特定内容,一般不宜超过20字,如果题目语意未尽,用副题补充说明。2.论文格式——作者:署名的作者只限于那些选定研究课题和制订研究方案、直接参加全部或主要研究工作、做出主要贡献,并了解论文报告的全部内容,能对全部内容负责解答的人。其他参加工作的人员,可列入附注或致谢部分。3.论文格式——摘要: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有数据结论,是一篇完整的短文。摘要一般200-300字.摘要中不用图、表、化学结构式、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4.论文格式——正文:论文中的图、表、附注、参考文献、公式等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编码,其标注形式应便于互相区别,如图1,图2-1;表2,表3-2;附注:1);文献[4];式(5),式(3-5)等.具体要求如下;4.1论文格式——图:曲线图的纵.横坐标必须标注量、标准规定符号、单位(无量纲可以省略),坐标上采用的缩略词或符号必须与正文中一致。4.2论文格式——表:表应有表题,表内附注序号标注于右上角,如“XXX1)”(读者注意:前面“”引号中的实际排版表示方式应该是“1)”在“XXX”的右上角),不用“﹡”号作附注序码,表内数据,空白代表未测,“一”代表无此项或未发现,"0"代表实测结果确为零。4.3论文格式——数学、物理和化学式:一律用“.”表示小数点符号,大于999的整数和多于三位的小数,一律用半个阿拉伯数字符的小间隔分开,不用千位擞“,”,小于1的数应将0列于小数点之前。例如94,652应写成94 652;.319,325应写成0.314 325。应特别注意区分拉丁文、希腊文、俄文、罗马数字和阿拉伯数字;标明字符的正体、斜体、黑体及大小写、上下角,以免混同。4.4论文格式——计量单位:论文中使用的各种量、单位和符号,必须遵循国家标准GB3100-82, GB3101-82,GB3102/1-13-82等的规定.单位名称和符号的书写方式,一律采用国际通用符号。没有相应符号的非物理量单位可使用中文(如“件”、“台”、“人”等),它们可以与其他单位的符号构成组合单位(如“件每秒”的符号为“件/S”)。

浅析斯巴达教育古代希腊最强大的的城邦中,雅典第一,斯巴达第二。 斯巴达的教育以培养凶悍的军士著称于世。 斯巴达是公元前8世纪左右建立的古希腊奴隶制最大城邦国之一,为了镇压奴隶的反抗和异邦的侵袭,斯巴达把每个城邦变成了一个大军营,每一个斯巴达人都将通过长期严格的军事体育训练而成为士兵。所谓城邦,就是一个国家,它以城市为中心,周围是乡镇。斯巴达位于希腊半岛南部的拉哥尼亚平原。拉哥尼亚三面环山,中间有一块小平原。“斯巴达”原来的意思就是“可以耕种的平原”。约在公元前11世纪,一批叫做多利亚人的希腊部落,南下侵入拉哥尼亚,他们毁掉原有的城邦,在这里居住下来,这就是多利亚人的斯巴达城——不过它既没有城墙,也没有象样的街道。斯巴达人就是指来到这里的多利亚人。 斯巴达人在征服拉哥尼亚的过程中,把原有的居民变成奴隶,称作希洛人。公元前8世纪,斯巴达人又向邻邦美塞尼亚发动长达10年的战争,最后征服了美塞尼亚,将多数美塞尼亚人变成奴隶,并为希洛人。希洛人被固定在土地上,从事艰苦的农业劳动,每年将一半以上的收获缴给奴隶主,自己过着半饥半饱、牛马不如的生活。有一首诗中写道; 像驴子似地背着无可忍受的负担, 他们受着暴力的压迫; 从勤苦耕作中得来的果实, 一半要送进主人的仓屋。 斯巴达人经常对外发动战争,因此希洛人的军役负担十分沉重。希波战争期间,斯巴达人一次就征发了3.5万希洛人随军出征。他们被迫去打头阵,用自己的生命去探明敌方的虚实,消耗敌方的兵力。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希洛人忍受不了斯巴达人的残酷剥削和野蛮暴行,经常举行武装起义。再加上希洛人在数量上比斯巴达人多得多,斯巴达人就用一种叫“克里普提”的方法来迫害和消灭希洛人。克里普提是秘密行动的意思,史诗中记载:“长官们时常派遣大批最谨慎的青年战士下乡,他们只带着短剑和一些必需的给养品。在白天,他们分散隐蔽在偏僻的地方,杀死他们所能捉到的每一个希洛人。有时,他们也来到希洛人正在劳动的田地里,杀死其中最强壮最优秀者”。在斯巴达和雅典的一次战争中,2000希洛人立下战功,斯巴达人答应给他们自由,把他们带到大庙中给神谢恩。但他们被埋伏在大庙中的奴隶主屠杀了。希洛人作为所有斯巴达人的公共财产,个别斯巴达人无权买卖希洛人,但可以任意伤害希洛人。在节日里,斯巴达人常用劣酒灌醉希洛人,把他们拖到公共场所肆意侮辱。希洛人既使没有过错,每年也要被鞭笞一次,目的是要希洛人记住自己的奴隶身份。为了维持对希洛人的压迫与剥削,镇压希洛人的反抗,斯巴达人需要一只强壮的军队。斯巴达人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政治制度,整个社会过着军事化的生活,孩子们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军事训练。为了防止斯巴达人内部贫富分化,斯巴达人不许从事工商业,不用金银做货币,而用价值低廉的铁币。斯巴达人除了军事外,不得从事其它生计。斯巴达人崇尚武力精神,整个斯巴达社会等于是个管理严格的大军营。在斯巴达,国家实行全民皆兵的制度,斯巴达人不从事任何生产活动,而是全力以赴地投入军事训练以备战争,因而他们的教育宗旨就是锻炼强壮的体魄、坚韧的毅力和顽强的精神,培养合格的军人。围绕这一宗旨,他们实行严酷的人种淘汰:斯巴达的男孩子在婴儿时要由烈酒验洗选拔出来,从小训练他们不怕黑暗、不怕孤独、不爱哭、不急躁的性格。 男孩子七岁前,由双亲抚养。 男孩七岁后即进入国家组织的少年团,接受严格艰苦的训练。他们要求对首领绝对服从,要求增强勇气、体力和残忍性,他们练习跑步、掷铁饼、拳击、击剑和殴斗等。为了训练孩子的服从性和忍耐性,他们每年在节日敬神时都要被皮鞭鞭打一次。他们跪在神殿前,火辣辣的皮鞭如雨点般落下,但不许求饶,不许喊叫为了培养其吃苦精神,训练中让他们光头、赤脚、单衣、洗冷水澡、睡粗苇席;为培养其毅力,实行鞭打制度;为训练其敏捷与机智,让他们去行窃,如果行窃时没有被抓住,就会受到赞扬和奖励,否则会被看成是愚笨而受罚。斯巴达男子在18—20岁时接受正规的武装军事训练,参加实战演习,以培养其适应战争环境的能力。20岁时成为正式军人,一直服役到60岁,在这期间结婚的男子只能偷偷地与妻子相会。他们平时整日在军营生活,丧失了个性的活泼与自由,把一生都献给了军营。常年累月的顽强训练,培养出了他们坚忍不拔的精神和为国效忠的品质。在军事训练同时,斯巴达人还向儿童灌输斯巴达人高贵、希洛人低贱的观点。教官常在儿童面前任意侮辱和鞭打希洛人,甚至带他们参加“克里普提”活动,直接屠杀希洛人。男孩到12岁,编入少年队。他们的生活更严酷了,光头赤脚,无论冬夏只穿一件外衣,平时食物很少,但鼓励他们到外面偷食物吃。如果被人发现,回来要挨重打,因为他偷窃的本领不高明。传说有一个少年,偷一只狐狸藏在胸前,狐狸在衣服内咬他,为了不被人发现,他不动声,直至被狐狸咬死。 满20岁后,斯巴达男青年正式成为军人。30岁成亲,但每天还要参加军事训练。60岁时退伍,但仍是预备军人。斯巴达女孩7岁仍留在家里,但她们不是整天织布做家务,而是从事体育锻炼,学习跑步、竞走、掷铁饼、搏斗等。斯巴达人认为只有身体强健的母亲,才能生下刚强的战士。斯巴达妇女很勇敢和坚强,她们不怕看到儿子在战场上负伤或死亡。一个斯巴达母亲送儿子上战场时,不是祝他平安归来,而是给他一个盾牌,说:“要么拿着,要么躺在上面。”意思是说,要么拿着盾牌光荣胜利归来,要么光荣战死被别人用盾牌抬回来。 斯巴达人轻视文化教育。青少年只要求会写命令和便条就可以了。斯巴达人要求他们的子弟语言简明,直截了当,从小养成沉默寡言的习惯。他们的说话就象军事口令一样。有一次,一个国王威胁斯巴达国王,要斯巴达听从他的命令,否则把斯巴达夷为平地,斯巴达国王的回答是:“请!”这种简洁的回答后来被称做斯巴达式的回答。同样,斯巴达人轻视文学艺术、自然科学。斯巴达城里,几乎看不到一座宏伟的建筑物,斯巴达人也没有制作出一件精致的艺术品传到后世。斯巴达人实行“二王制”。两个国王只有在打仗时才拥有无限的权力,一个国王充任统帅,一个国王留守国内。平时,一切重大问题都由30个人组成的“长老会议”决定。有5个执政官协助国王处理政务。一切有关城邦的重大事务,均由长老会议作出决定。然而,名义上还要由公民大会通过,方可有效。斯巴达在长期的对外战争中,不断加剧对希洛人的压迫和剥削。英勇的希洛人多次举行起义。约公元前640年,希洛人发动长达十几年的武装起义。公元前464年,斯巴达境内的希洛人再次起义。他们英勇顽强,直逼斯巴达城下,坚持了长达10年的斗争。斯巴达人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给了起义军自由。斯巴达的统治也因此受到沉重的打击。公元前4世纪中叶以后,斯巴达一天天走向衰亡。尽管斯巴达教育有着不足,但是就斯巴达的教育体系,就最切近的目标而言,它是非常成功的。几个世纪里,公民们都是富于服从、节俭和自我牺牲精神的。普鲁塔克说,他们象蜜蜂一样,只为公共利益而行动;他们渴望荣誉,行动中带有近乎疯狂的热情,除了他们的国家别无他念。坚定不移的最高价值观念,对痛苦和艰辛无怨无忧地忍受,为整体生存不变的献身精神,这些都是斯巴达人所特有的。在许多希腊城邦丧失独立,以及他们的风俗和观念解体后很久,斯巴达人还拥有相当程度的自主。许多年间。斯巴达人始终保持精神观念的统一,即使置身于个人主义泛滥,社会分崩离析的形势下,仍然如此。

罗马共和制论文的参考文献

人是 文化 的存在物,文化是人的存在样式,一部人类历史就是各种文化相互渗透、不断发展创新的历史。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欧洲文化入门论文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欧洲文化入门论文篇1 浅析欧洲认同的文化根源 摘 要:欧洲认同价值观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欧洲人对其同源文化的延伸。作为欧洲文明的渊源,古希腊罗马文化奠定了欧洲的文化传统。在中世纪__大一统的文化氛围中,基督__成为欧洲人长期共同秉承的精神家园。古希腊罗马文化和基督__响早已深入到了欧洲人的血液中,成为欧洲认同的重要文化根源。 关键词:欧洲认同;文化根源;古希腊罗马文化; __ 欧洲,不仅是一个地理概念,更是一种文化凝聚的象征,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欧洲认同是欧洲人对自身特性的定位,更是对欧洲超越经济范畴的强大文化凝聚力的肯定。“欧洲在伦理领域存在着某种文化的共同性。”[1] (P251) 要正确认识欧洲认同的深刻内涵就必须探究其历史发展中的文化共同性。从整个欧洲的历史演变及其文化传统来看,欧洲认同的实质即是对希腊罗马文化和__文化的认同。 一、欧洲文明的起源—古希腊罗马文化 在古希腊时代,现在“欧洲”所指的这片土地被称作“欧罗巴”,来源于希腊神话。随着地中海地区以及现在的中欧、西欧广大地区被罗马帝国所征服,希腊罗马文明也随之而来。人类文明的中心开始由地中海区域向西转移,希腊的文化成就和罗马的帝国统治长远而深入地影响着“欧罗巴”地区,为其同源性文化与社会意识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诚然,对古希腊罗马文明的高度认同成为了欧洲认同形成的根本因素。恩格斯曾指出:“没有希腊文化和罗马帝国所奠定的基础,就没有现代的欧洲。”[2] (P506) 古希腊文化是欧洲文明之源,它在诸多领域如哲学,艺术,自然科学等领域的研究成就以及其繁荣发达的城邦政治文化为欧洲创立了规范。对真理的不懈追求和理性精神是古希腊文化的核心,也构成了欧洲文化的精神主线。古希腊重视对各种知识进行分类研究,将哲学独立为一门科学。此外,古希腊的民主政治制度构成了其发达城邦文化的精髓。 它所体现的平等和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民的权益。古希腊的民主制度开创了世界民主政治的先河,是现代民主制的基石。它促进了近代欧洲文化中民主,平等,自由等思想的诞生。正如欧洲人所言,“由于精神上和思想上的继承性,我们的身上有着希腊的传统,它的深远影响历经世纪的更替而不衰,它以理性的光芒和没的甘露感染了所有的欧洲人,即使我们想要避开它的影响也不可能。”[3] (P2) 总之,古希腊文化在诸多领域的成就对欧洲文化产生的影响构成了欧洲认同文化根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古罗马文化对欧洲文明的影响不亚于古希腊文化。罗马人征服了欧洲这块土地,并在其统治范围内推行其高度文明的制度和文化,促进了欧洲地区同一性的文化传统的形成与发展。古罗马文化对欧洲文明的最主要贡献是罗马法和共和制。 颁布于公元533年的《查士丁尼法典》中许多原则和制度被近代以来的欧洲法制所采用,如其在诸如公民权利平等原则上所倡导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精神,权利主体中的法人制度,物权制度,契约制度等。罗马法奠定了欧洲文化中强调个人自由与权力的传统,成为欧洲法律制度的蓝本。罗马共和制有利于政治权力的分割,使权力相互制衡,相互监督,为近代欧洲各国所效仿。古罗马文化对欧洲文明的影响涉及到欧洲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西方任何一个重要城市都可找到某些罗马的东西。”[4] (P96) 二、欧洲认同的精神家园—— __ __在欧洲人共同的习俗, 思维方式 ,价值观的形成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些都是“在__文明若干个世纪的浸染渗透之中积累起来的欧洲人特有的‘思想底格’和‘心性’”。[5](p135-136) __文化将欧洲各民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对“欧洲观念”的形成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欧洲,统一的__世界的形成是在中世纪。“欧洲认同是由基督__来和地中海各民族与北方部落的人们独特的混合而决定地形成的”。[6](P118) 基督__符合在精神上教化公民的原则,被确定为罗马的国教。教会和政权相结合,政教合一,教会的权力大大增强,使得基督__响得到最大化的实现。 因此,在罗马的统治下,__广泛传播,欧洲地区的各个蛮族相继信奉基督__会的各个阶层民众都成为了基督__基督__,系统而富有逻辑性的教义将欧洲人征服,“不仅成为他们的启蒙思想,还成为了他们精神世界和现实生活指导原则。”[7]基督__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高级文化的载体,它促进了欧洲人的思想开化。 这一过程使得__成为欧洲人精神世界的统治者,奠定了其在欧洲人统一意识形态与价值观念中的统治地位。作为中世纪意识形态的主导,基督__条成为了欧洲文化中伦理道德的规范。基督__世纪时期有着其整体化的机构与活动。其教义的传播者教士是文化的象征,而其物质载体修道院则成为教化民众的场所,是当时社会主要的文化中心。修道院因其重要的文化地位和影响成为现代大学的前身。可以说,基督__洲人统一性的精神统治在欧洲认同观念的形成中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 综上所述,欧洲认同观念有着深刻的文化根源。古希腊罗马文化是欧洲文明的起源,__文化是欧洲人共同的精神家园,二者为欧洲认同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只有深入探究欧洲认同形成的文化根源才能深刻地认识欧洲及其不断加强的一体化进程。 参考文献: [1] 郑晓云. 文化认同与文化变迁[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 [2] 马克思, 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2. [3] 伊迪丝·汉密尔顿. 希腊方式—通向西方文明的源泉 [M]. 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 [4] W. Fleming. Arts and Ideas [M]. New York, 1968. [5] 陈乐民,周弘. 欧洲文明扩张史 [M]. 北京:东方出版中心,1999. [6] Anthony Pagden. The Idea of Europe [M]. Woodrow Wilson Center Press an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U.K. 2002. [7] 惠一鸣. 欧洲联盟发展史(上).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1版. 欧洲文化入门论文篇2 欧洲社会福利制度文化渊源探究 摘 要:从福利文化的角度出发,探索欧洲社会福利制度背后的文化渊源,通过对北欧、西欧和南欧福利文化的解读,发现福利文化对福利制度产生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巨大力量,从而对我国构建社会福利文化得出启示。 关键词:福利文化;福利理念;欧洲社会福利制度 欧洲是福利制度的诞生地,也是福利制度发展和改革的集中地。然而欧洲内部的社会福利制度也存在着差异性。随着学者们对欧洲社会福利制度的研究,福利文化逐渐成为全新的且不可忽视的因素。本文试图从欧洲社会福利文化出发,将欧洲福利制度发展源头追溯至欧洲福利文化渊源,由此来探索欧洲社会福利制度在产生和演进过程中的差异性。 一、欧洲社会核心文化价值观 欧洲社会的科学、法律和伦理的源头都可以追溯到希腊哲学、罗马法律和__道德这三者。希腊哲学指导人们区分真假,罗马法律则用来指定规则,基督__教伦理主要用来辨别善恶,这三者是欧洲社会起源的是非标准。欧洲社会文化发展的渊源也必然追溯到古希腊文化、古罗马文化以及古希伯来文化。 (一)“个人为本”的价值观 欧洲 传统文化 的主流价值观具有明显的个人主义色彩。古希腊文化中倡导发扬个人人格。而__教义中宣称人人平等,人生来就有罪,但只要能过通过苦难的考验,即可进入天堂。个人为本价值观最直接的体现就是文艺复兴运动,其倡导的科学、自由和个性解放的人本精神是整个欧洲或西方文化个人之上特征的基础,“天赋人权”的思想理念开始渗入到欧洲文化的各个方面,欧洲社会福利文化也不例外。 (二)“博爱互助”的价值观 欧洲传统文化与东方传统文化最明显的不同在于,东方传统文化过于强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差序之爱,欧洲则主张淡化血缘,主张普遍的博爱精神。__主张不分远近亲疏的普遍之爱,强调对弱者的爱。基督__不嫌弃罪人等被社会遗弃的人,也不敌视和自己意见不合的人。基督__普遍的博爱精神带有浓厚的普世主义色彩。这种以博爱为基础的基督__和互助的价值观也成为欧洲社会福利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基础价值观。 (三)“自由民主”的文化传统 民主和自由是欧洲社会文化标榜的基础价值观。民主最初发源于古希腊文化中,最初只是具有社会学意义,后来则形成政治生活中的原则和体制。古希腊文化中的民主指一种由公民集体行使政治权力的统治形式,从而把民主与专制独裁和无政府状态区分开来。古罗马的罗马法确立的公民的合法权利和义务较早地论证了国家和个人的全系,以及政体思想中的分权和制衡观念,构成了现代民主政体的重要基础。 此外,文艺复兴运动和新教徒的理论与实践破除了中世纪等级制度,提高了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价值,促进了有利于民主成长的观念和形势的发展。 二、欧洲核心文化对构建福利制度的影响 在欧洲社会发展过程中,其核心文化基本上是围绕着宗教教义的发展和变化而产生的,尤其是在欧洲占统治地位的__就是当时社会福利制度的福利文化来源,基督__直接指导这各种宗教团体的慈善活动。 (一)宗教关怀形成福利萌芽 __教义强调“爱人如己”,认为人类生命价值的神圣与善待需要帮助之人的可贵,并用行善作为基本教义来约束教徒。随着基督__的扩展,“爱人如己”的博爱精神也开始扩展。初期的“爱人如己”只是体现在基督__对贫困者的关爱或信徒之间的扶持。而之后基督__数量的增长也促使基督__的加强,基督__也开始拥有越来越多的行政权力,关爱社会所有贫困者也逐渐成为基督__任。即使在宗教改革后,教会权利缩小的情况下,宗教的慈善救助依然是社会福利制度的重要环节和补充保障。 早期的__教会所开展的福利保障主要体现了对社会弱者的关爱,如由教会创办老年之家收留孤寡老人,满足老年人的生存需要;教会创办孤儿院来救济孤儿等。此外,基督__关注对病人的关注与救治,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志愿性质的机构――医院。 (二)博爱互助推动社团保障 随着宗教慈善活动在社会发展中越来越多,其救助弱者的理念逐渐开始派生出弱者互助的概念,形成帮助有困难的人是一种自愿的、合乎道义的行为准则。行业协会作为社团保障的雏形开始出现。商业的发展、商品经济的繁荣促使了商人行会、手工业者行会的空前发展。这些行会的产生和发展都具有民主和互助的精神,行会一方面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再发展,另一方面保障了行会内部成员的经济安全。从本质上而言,行会是一种由团体对其成员所保证的基本生存保障制度,也是现代社会 保险 制度起源的组织渊源。 (三)个人权利弱化了家庭保障功能 欧洲家长制的价值观认为,家长权利的获得不是基于血缘关系而是基于财产占有权,以此拥有人身支配权。而随着私有制进入家庭内部,个体家庭中父子、兄弟乃至夫妻各自拥有私人财产,这就为每个成员的人格独立奠定了基础。法律关系、权利关系也就必然进入家庭内部,成为家庭成员的主要关系。独立人格促使人们对个人权利非常重视,公民意识的觉醒也促使人们对自我权利的要求更为细致和精确,越来越多的社会保障责任由政府和社会进行分担,从另一个方面而言,家庭的保障功能逐渐弱化。这对欧洲社会福利制度的形成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三、欧洲社会福利制度的思想渊源 由于地域、宗教、历史发展等因素的差异,欧洲社会福利制度的思想来源也各不相同。尤其是北欧国家、西欧国家和南欧国家在社会福利文化的形成与构建过程中有很大不同,因此导致了这三个地域的社会福利制度上的差异性。 (一)北欧:合作的社会民主主义 以瑞典为代表的北欧国家属于典型的合作式集体主义福利文化,瑞典政府为全体国民建立了“从摇篮到坟墓”的全方位的社会福利制度,其不仅保障覆盖面很宽,其保障水平也很高。这种全方位的国家化福利模式的基础就是来源于新教路德教义的“合作”的集体主义福利文化。 瑞典是典型的__信仰的国家,其国民大部分信仰基督__教派。路德教义个人与教会好不妥协的精神导致了教会和国家的民主原则。路德教义中不排斥政府对国民的福利保障责任,而且不主张教会有超越国家的垄断权利。在路德教义的影响之下,瑞典形成了“合作”的文化传统,并且对社会民主党价值观的形成产生了深刻影响。社民党执政的理念奉行“中立”政策,对内实行“团结、合作”的政策,倾力于建立完善的、高水平的、覆盖全民的福利国家,并由国家供给福利资源。 瑞典福利国家制度的价值观念是合作、博爱、自由与平等。在对待社会福利方面,社会民主党强调平等与民主化,认为福利国家能够通过和平手段达到消除贫穷和实现平等,并最终形成社会一体化的价值理念。正是这些主张构成了瑞典社会民主党的指导思想原则和追求的价值目标,并通过长期执政将其有机结合到瑞典的福利制度安排中,从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瑞典合作式国家化福利模式。 (二)西欧:自助的保守主义 德国是西欧国家中社会福利制度比较有特色的国家,其原因在于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以社会保险作为制度保障的国家,其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其自助的福利理念有很大关系。 德国是以“法团主义”的保守主义意识形态观作为其福利文化基础,强调国家、家庭与市民社会的协调与平衡。保守主义文化观强调阶级协调、社会团结,倡导集体主义,崇尚社会团结,把社会保障的制定看作是阶级之间相互妥协的过程,这种福利文化观鼓励强有力的市民社会的形成。 德国构建社会保障的思想主要来源于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思想,其基本特点是在强调市场作用的同时,注意社会公正与社会平等的发展。德国强调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的一致性,社会福利政策执行的效率取决于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社会政策不能间接损害国民经济生产率,也不能违背市场经济制度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也就决定了德国在面临危机时仍能从容面对,仅仅通过政策的调整来缓解并走出危机,并保障其经济发展的有序。此外,德国主张个人享受福利权利必须与义务相对应,集体性社会福利必须有限度。政府通过有效的社会福利政策,促使国民摆脱原始的利己主义、进行自我发展。 (三)南欧:父爱主义的天主教福利观 以希腊为代表的南欧国家社会福利文化的核心是天主教福利观形成的国家非干预意识形态观,施行家庭―市民社会主供的福利资源供给制度,家庭和教会在福利供给方面占主导地位。天主教的意识形态观强调社会网络、社会互动和社会意义,倡导家庭伦理,主张家庭福利和使用社会资源。天主教坚持家庭时最基本的社会单位,反对国家干预,倡导国家“辅助性原则”的意识形态。因此,希腊最初的福利文化来源于天主教意识形态观,强调家庭伦理观念的家庭福利主义。 四、欧洲社会福利文化对中国的启示 社会福利制度安排是其自身所具备的福利文化的外在反应,深厚的福利文化根基对构建社会福利体系具有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欧洲社会福利制度文化渊源进行探究和分析,从而针对我国未来构建社会福利文化得出一些启示和 经验 。 (一)坚持发扬传统核心文化理念 根据前文对瑞典、德国和希腊社会福利文化的分析,可以看到各国的社会福利思想理念都和本国的传统文化中密不可分,甚至可以说正是传统文化的精髓在历史的沉淀中逐渐形成了社会福利思想理念。在国家发展过程中,文化作为软实力一直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每一代国民,因此,传统文化的力量不可忽视。尤其就我国目前的状况而言,国家经济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公民意识逐渐觉醒,市民社会的力量在加强,在这种社会转型的复杂背景下,外来思想理念的诱惑力极强,在吸收其他福利思想的同时,必须要保持传统文化的精髓,发扬中国本土文化对国民的强大影响力,将传统文化与现代理念结合起来,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福利文化。 (二)引进多元保障新理念 孝道的家庭福利文化是中国自古以来形成的最为深入人心的理念,家庭保障作用在中国社会福利发展过程中一直呈现出强大的力量。而随着我国发展面临的新环境和新问题,家庭保障已经无法支撑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尤其随着公民意识的觉醒,政府对社会保障的承担责任过重,这就导致了社会保障的水平过低以及不公平现象的出现。因此,中国未来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的一个重要理念就是多元化主体参与的多元福利,即引入政府、社会、个体与家庭等多个主体参与社会保障。 参考文献: [1]林闽钢.福利多元主义的兴起及其政策实践[J].社会2002:36-37. [2]张军.从慈悲正义到公民权利:西方福利文化下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J].学习与实践.2013(1):97-103. [3]张军,陈元刚.中西社会保障制度的福利文化比较论纲[J].社会保障研究.2011(1):77-87.

①王政时代:BC753~BC509;②共和国时代:BC509~BC27;③帝国时代:BC27~AD476;④拜占庭时代:AD395~AD1453最初城小人少,国王制,人多了就共和了,几次战争后领地变大人更多了,出现了独裁者,内战,奥古斯都,再次内战统一,东西罗马罗马 正式名称为元老院与罗马人民,王政后出现的元老院制是古典共和制的表现,并且一直延续到罗马帝国的灭亡,你着重写下元老院的权利的变化和原因就行了

文艺复兴 古罗马文学指纪元前后繁荣于古罗马政权(包括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治下的文学。其主要语言是拉丁语。尽管古罗马共和国诞生于公元前510年(摆脱伊特鲁利亚王朝的统治),但按照惯例,真正意义上的古罗马文学则从公元前240年算起。 起源与概述 罗马城建立于公元前8世纪。在古罗马人生活的伊特鲁利亚以南、台伯河以西地区,包含文艺活动的拉丁朱庇特庆祭节的设立应该不迟于公元前7世纪。受伊特鲁利亚文明的影响,包括罗马人在内的拉丁人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乡土文化。 古罗马的文化主要是继承希腊文化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在希腊化时期,罗马就输入了许多希腊作品,加以翻译和摹仿。在公元前146年罗马灭亡希腊之后,更是将全部希腊神话、诗歌和戏剧据为己有,找了许多从希腊俘虏来的奴隶来做家庭教师,让他们编剧作诗,并研究各种科学,这使得古罗马文学染上了浓厚的希腊色彩。以神话为例,同希腊文化接触后,许多罗马的神祗便同希腊的神祗结合起来。如罗马人信奉的主神朱庇特便等同于希腊的宙斯,他的妻子朱诺则等同于赫拉。至于太阳神阿波罗和文艺女神缪斯等则直接进入罗马神话,连名字都没有变。 当然,古罗马文学也并非全是古希腊文学的仿造品,因为它毕竟是罗马社会的产物,其采用的语言是拉丁语。在西方学术界,古罗马文学被认为是广义的拉丁文学的一部分。与古希腊海洋民族不同,古罗马属于内陆民族,主要以耕牧方式生存,具有上古农民和牧民粗鄙、蒙昧、淳朴的特点。建国之后的古罗马崇尚武力,追求社会与国家、法律与集权的强盛与完美,其文学具有更强的理性精神和集体意识,具有庄严崇高的气质,却也缺少希腊文学生动活泼的灵气和无拘无束的儿童式的天真烂漫。古罗马文学在艺术上强调均衡、严整、和谐,重视修辞与句法,技巧上偏于雕琢与矫饰。 历史沿革 古罗马文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共和时代、黄金时代和白银时代。应该指出的是,“共和时代”是一个政治概念,而“黄金时代”和“白银时代”则是两个主要根据拉丁语言的发展和问题特征定性的名称。共和时代止于公元前30年,实际上也包含了70年的黄金时代。此外,作为一个政治概念,共和时代始于公元前510年,但作为一个与文学发展相关的名称,它的起始则从前240年算起。而尽管以罗马为首都的西罗马帝国覆灭于公元476年,学术界通常仍习惯于将公元2世纪中期(130-150)作为古罗马文学的终点。2世纪中期以后的拉丁语文学被定义为“后古典拉丁文学”,这一时期的拉丁语文学已经开始向中世纪基督教文学过渡,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古罗马文学了。 共和时代(前240年-前30年) 古罗马文学的正式形成与一位生活在公元前3世纪的叫做利维乌斯·安德罗尼斯库的希腊人密切相关。他是古罗马文学的奠基人,翻译了荷马史诗《奥德赛》和大量古希腊抒情诗。利维乌斯的功绩主要在于把古希腊文学中的某些精品介绍给了缺少书面文学传统的罗马人,把古希腊文学的某些主要形式移栽到了缺少骨干文学类型的古罗马。 诗歌 早期的古罗马诗人中颇多全能型作家。诗人埃纽斯(前239-前168)不仅改写和创作过悲剧,而且还写过戏剧和4至6卷讽刺诗。他的史诗《编年史》追溯罗马的历史,始于埃涅阿斯的经历,止于作者生活年代的战争,洋洋18卷篇幅,不过已基本散佚,仅剩不到600行传世。从文学史角度看,《编年史》摈弃了古老的神农格,采纳了荷马史诗所用的六步音长短短格。但在风格上,有明显的模仿荷马的痕迹。埃纽斯对古罗马文学影响深远,西塞罗、卢克莱修和维吉尔都表示自己曾受其影响,他被尊为“古罗马文学之父”。 喜剧 普劳图斯(约前254年-前184年)精通古希腊文,是共和时代最著名的剧作家。相传普劳图斯著有戏剧130部,但据考证仅有21部出自他的手笔,其他均系后人伪作。他的喜剧主要以希腊新喜剧作家米南德的风俗喜剧为蓝本改作,讽刺罗马社会的腐化风习。其主要作品包括《孪生兄弟》、《俘虏》、《商人》、《驴》、《蝗虫》等。 泰伦提乌斯(前190年-前159年)生于迦太基,本是奴隶,后来获释。他一生共写过六部喜剧,包括《婆母》、《两兄弟》等代表作品都是从古希腊新喜剧改编或翻译过来的。其喜剧结构严谨、语言文雅但欠生动,人物内心矛盾刻画细腻,人物形象自然。他的喜剧不如普劳图斯的滑稽有趣,在当时仅受到有教养的观众喜爱。泰伦斯对后世的喜剧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法国的莫里哀、英国的斯梯尔和谢里丹都曾模仿过他的作品。 黄金时代(前100年-17年) “黄金时代”即拉丁语和广义的拉丁文学(包括修辞、历史和哲学)发展史上的古典或辉煌时期,涵盖两位著名人物的活动年代,即“西塞罗时期”(前70-前30)和“奥古斯都时期”(前31-14)。这一时期的罗马进入了大规模扩张阶段,并于公元前27年结束了共和制政体,建立了帝国。古罗马帝国在奥古斯都(即屋大维)治下(前31-14)进入前所未有的繁荣时期,拉丁语文学和艺术也出现了空前的繁荣。 屋大维统治时期采取了稳定社会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措施,使得一度动荡的古罗马社会呈现出和平稳定的景象。屋大维本人十分重视文化建设,他笼络文人墨客为自己的文化政策服务,这一时期的大文豪维吉尔、贺拉斯、奥维德等都曾是他的御用作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这一时期的文学作品缺乏共和时代的哲学探索精神和政治辩论热情,而更多的肯定现存秩序所带来的和平生活和强大国力。文学风格也不及前一时期遒劲豪放,但技巧却更趋成熟,追求形式的完美。 诗歌 卢克莱修(前99年-前55年)生于共和国末期,唯一的传世之作《物性论》(一译《论自然》)共六卷,每卷千余行,是一部哲理诗。全诗着重阐述伊壁鸠鲁的哲学思想和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表示物质不灭、凡人不必惧怕死亡的生活观。卢克莱修是古罗马文学史上著名的智者,维吉尔曾称羡慕他知晓事物的起因,是个“幸福的人”。 卡图鲁斯(前84年-前54年)生于意大利北部维罗那一个富有的家庭,经常出入罗马上流社会,是黄金时代成就最高的抒情诗人。他是坚定不移的共和派,曾公然反对过恺撒,曾创作过许多辛辣的讽刺短诗。卡图鲁斯的诗作现存116首,他善用警句式的语言表达浓郁热烈、复杂微妙的感情。他的抒情诗对后世欧洲许多伟大诗人都产生过影响。 贺拉斯(前65年-前8年)出生于拍卖商家庭,是和卡图鲁斯齐名的抒情诗人。他幼年受过良好的教育,通晓拉丁语和希腊语,能诵荷马史诗原文,并到雅典学过哲学。他的代表作品包括《长短句集》17首和《闲谈集》18首。前者表明作者反对内战,幻想黄金时代到来的思想;后者则讽刺罗马社会的恶习。但贺拉斯最著名的作品是后期的《歌集》(一译《颂歌集》)和《诗艺》。贺拉斯的抒情诗改造了希腊抒情诗的格律,构思巧妙,语言优美,优雅庄重,以有意、爱情、诗艺为题,融哲理和感情于一路,不少人竞相模仿。《诗艺》则是古罗马时期文艺理论上的最高成就,被古典主义文学视为经典。 维吉尔(前70年-前19年)是古罗马最伟大的诗人,其史诗《埃涅阿斯纪》是西方文学史上第一部文人史诗。维吉尔出生于农民家庭,其抒情诗充满浪漫的田园风光。代表作品包括《牧歌》、《农事诗》和《工作与时日》,主要抒发对爱情、时政以及乡村生活的种种感受。然而,维吉尔成就最高的作品却是史诗《埃涅阿斯纪》。全诗计12卷,长达近万行,是遵照奥古斯都的旨意创作出来的。史诗讲述特洛伊王和女神维纳斯所生之子埃涅阿斯到意大利建立新王朝的故事,歌颂罗马祖先建国的功绩和罗马的光荣。诗人把埃涅阿斯写成恺撒和屋大维的祖先,因而肯定了屋大维的“神统”。维吉尔在创作《埃涅阿斯纪》的时候虽有意摹仿荷马史诗,但全诗强调使命感、责任感,洋溢着严肃、哀婉和悲天悯人的情调,是典型的罗马风格。在语言特色和艺术手法上,《埃涅阿斯纪》辞藻华丽,行文略显呆板。维吉尔对后世的影响是巨大的。但丁认为维吉尔最有智慧,最了解人类,因而在《神曲》中让他作为地狱和炼狱的向导。斯宾塞的《仙后》和弥尔顿的《失乐园》也有模仿《埃涅阿斯纪》的痕迹。 黄金时代的另一位伟大的作家是奥维德(前43年-18年),年轻时曾在罗马学习修辞。不过成年以后,他却并没有按照父亲的意愿成为诉讼师而是成为一位诗人。他的代表诗作包括《爱情诗》49首以及《爱艺》和《古代名媛》。然而奥维德最著名的作品则是神话诗《变形记》,以史诗格律写成,包括250个神话故事,集希腊、罗马神话之大成,为后世文学家提供了重要的材料和创作灵感。《十日谈》、《坎特伯雷故事集》等故事集都在框架上模仿《变形记》。此外,但丁、莎士比亚、蒙田、莫里哀、歌德等大文豪的创作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他的影响。 黄金时代的抒情诗人还包括普洛佩提乌斯(前50-前15)和提布鲁斯(前54-前19)。前者以抒写感情细腻的爱情诗而著称,而后者则擅长描写淳朴的田园风光。 散文 古罗马的散文发源于加图(前234-前149)的演说文,繁荣于“黄金时代”,即共和国末期和屋大维执政时期。这一时期罗马的政治斗争、阶级矛盾一场激烈,统治阶级的法律体系已经开始形成,这就使得许多政治家热心于雄辩术的研究,致使散文这一文体得以迅速发展。 西塞罗(前106年-前43年)是这一时期最著名的散文家。他年少时曾学习哲学和法律,并做过一段时间律师。43岁进入政界任执政官,后任西西里总督。内战时期他追随庞培反对恺撒,维护贵族元老派的立场,后来在政治倾轧中被刺杀。 西塞罗的主要散文成就是演说词和书信。他的书信现存约900封,主要包括《致阿提库斯书》16卷、《致友人书》16卷。这些书信反映共和国末期的社会生活,描绘形形色色的政治人物,风格接近口语。其演说词传世58篇,分为法庭演说和政治演说两类。西塞罗的散文注重材料的程式组织,句法考究,词汇丰富,段落对称,音调铿锵,被成为“西塞罗句法”。他的演说具有很强的鼓动力量,有时甚至不惜用侮蔑和歪曲事实的手段来感染观众的情绪。 西塞罗对拉丁语散文的贡献非常之大,他确立了拉丁语文学语言“准确、流畅、清新、雄浑”的原则。其散文风格对后世影响深远,成为欧洲诸民族散文的楷模。他的政敌恺撒甚至曾公然称赞他:“你的功绩高于军事将领,扩大知识领域比之于扩大罗马帝国的版图,在意义上更为可贵。” 恺撒(前102年-前44年)是奥古斯都的养父,古罗马历史上有名的军事家、政治家、独裁者,于前44年被共和派刺杀。他在散文上的贡献主要包括历史著作《高卢战记》七卷和回忆他和庞培之间战争的《内战记》三卷。其散文语言简洁凝练,朴实无华,体现了和西塞罗迥异的风格。 此外,历史学家萨卢斯特(生卒年不详)和李维(前64-17)也发展了拉丁语文体。 白银时代(17年-130年) 屋大维死后的一百年间,史称罗马文学的“白银时代”。这一时期罗马在政治上不断衰弱,内部矛盾日趋激烈,其文学发展的特点是宫廷趣味日趋浓厚,崇尚文风的花哨和滥用修辞,使得文体显得逼挤、臃肿。这一特点在2世纪前半叶达到高潮。贵族青年以公开朗诵空洞无物的诗歌为时髦,文学更成为少数人的消遣。白银时代成就最高的文学样式是反映奴隶主下层思想的讽刺文学和反映旧共和派不满情绪的作品。 诗歌 卢肯(39年-65年)是白银时代最出色的诗人之一,创作了继《埃涅阿斯纪》之后最优秀的史诗《法萨利亚》。马提阿利(40-104)则是这一时代最优秀的碑铭体诗人,主要诗作是《碑铭体诗集》(一译《警句诗集》)12卷,1500余首。其风格短小精悍,含蓄突兀,富于机智和幽默。朱文纳尔(60-127)则以讽刺诗著称。他长于借古喻今,诗风严峻而尖锐,其诗句“即使没有天才,愤怒出诗句”已经成为名言。19世纪欧洲资产阶级革命高涨的年代,朱文纳尔的作品受到人们极大的重视,席勒、雨果和别林斯基都曾给予他很高的评价。 在抒情诗方面,斯泰提乌斯(45-95)几乎是唯一有成就的诗人,擅长描写有闲阶层生活情趣。 戏剧 塞内卡(4年-65年)是古罗马最重要的悲剧作家,他受斯多葛哲学影响,精于修辞和哲学,并曾担任过著名暴君尼禄的老师。他主张人们用内心的宁静来克服生活中的痛苦,宣传同情、仁爱。他一生共写过9部悲剧和1部讽刺剧,多半取材自希腊悲剧。其作品风格崇高严肃,夹杂大量的道德说教,使得其笔下的对话和人物都缺乏真实感。其代表作是悲剧《特洛伊妇女》。塞内卡晚年因参加元老院贵族反对尼禄暴政而被尼禄赐死。 散文 这里的“散文”并非现代文学上所讲的狭义上的散文,而是泛指拉丁语文学中的“散文体”,和诗体相对,包括散文、小说、传记文学和编年史等。 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欧洲文学史上“小说”这一体裁就诞生于古罗马时期。彼特隆纽斯(生卒不详)的《萨蒂里卡》是传奇式小说,现存两章残篇,广泛记录了意大利南部半希腊化城市流行的享乐生活。书中人物语言符合方言特点,文笔典雅,机智风趣。尽管其形式和传统意义的小说还存在差别,但学术界还是倾向于将它看作欧洲文学史上的第一部流浪汉小说。 然而公认的“小说之父”却是阿普列尤斯(124年-175年),他出生于北非的军官家庭,曾漫游各地,研究过哲学和幻术。他最著名的作品是小说《金驴记》,用自叙形式写成,是西方文学史上第一部产生了深远影响的长篇小说。 在编年史和传记文学方面,代表人物包括塔西佗(55年-118年)、普鲁塔克(46年-120年)和苏维托尼乌斯(69年-140年)。 塔西佗是共和贵族派的最后一个代表,主要著作包括《历史》和《编年史》。这两部著作虽然都是历史著作,却具有强烈的文学性,其历史观源于“个人创造历史”,其中对历代帝王将相的实录描写非常真实且具感染力。普鲁塔克的代表作品是《希腊、罗马名人传》,记载从半神话人物一直到1世纪的罗马皇帝的生平,莎士比亚、歌德等人均曾从中取材创作。但这部著作在史实上有诸多失真的地方,从19世纪之后影响力逐渐减弱。苏维托尼乌斯则著有《罗马十二帝王传》,记述了罗马社会及自恺撒到图密善共12个皇帝的概况,行文朴实流畅,是古罗马文学中难得的不事辞藻的作品。此外,他还著有《名人传》,后世对古罗马文学家的生平的了解几乎都出自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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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斯巴达教育古代希腊最强大的的城邦中,雅典第一,斯巴达第二。 斯巴达的教育以培养凶悍的军士著称于世。 斯巴达是公元前8世纪左右建立的古希腊奴隶制最大城邦国之一,为了镇压奴隶的反抗和异邦的侵袭,斯巴达把每个城邦变成了一个大军营,每一个斯巴达人都将通过长期严格的军事体育训练而成为士兵。所谓城邦,就是一个国家,它以城市为中心,周围是乡镇。斯巴达位于希腊半岛南部的拉哥尼亚平原。拉哥尼亚三面环山,中间有一块小平原。“斯巴达”原来的意思就是“可以耕种的平原”。约在公元前11世纪,一批叫做多利亚人的希腊部落,南下侵入拉哥尼亚,他们毁掉原有的城邦,在这里居住下来,这就是多利亚人的斯巴达城——不过它既没有城墙,也没有象样的街道。斯巴达人就是指来到这里的多利亚人。 斯巴达人在征服拉哥尼亚的过程中,把原有的居民变成奴隶,称作希洛人。公元前8世纪,斯巴达人又向邻邦美塞尼亚发动长达10年的战争,最后征服了美塞尼亚,将多数美塞尼亚人变成奴隶,并为希洛人。希洛人被固定在土地上,从事艰苦的农业劳动,每年将一半以上的收获缴给奴隶主,自己过着半饥半饱、牛马不如的生活。有一首诗中写道; 像驴子似地背着无可忍受的负担, 他们受着暴力的压迫; 从勤苦耕作中得来的果实, 一半要送进主人的仓屋。 斯巴达人经常对外发动战争,因此希洛人的军役负担十分沉重。希波战争期间,斯巴达人一次就征发了3.5万希洛人随军出征。他们被迫去打头阵,用自己的生命去探明敌方的虚实,消耗敌方的兵力。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希洛人忍受不了斯巴达人的残酷剥削和野蛮暴行,经常举行武装起义。再加上希洛人在数量上比斯巴达人多得多,斯巴达人就用一种叫“克里普提”的方法来迫害和消灭希洛人。克里普提是秘密行动的意思,史诗中记载:“长官们时常派遣大批最谨慎的青年战士下乡,他们只带着短剑和一些必需的给养品。在白天,他们分散隐蔽在偏僻的地方,杀死他们所能捉到的每一个希洛人。有时,他们也来到希洛人正在劳动的田地里,杀死其中最强壮最优秀者”。在斯巴达和雅典的一次战争中,2000希洛人立下战功,斯巴达人答应给他们自由,把他们带到大庙中给神谢恩。但他们被埋伏在大庙中的奴隶主屠杀了。希洛人作为所有斯巴达人的公共财产,个别斯巴达人无权买卖希洛人,但可以任意伤害希洛人。在节日里,斯巴达人常用劣酒灌醉希洛人,把他们拖到公共场所肆意侮辱。希洛人既使没有过错,每年也要被鞭笞一次,目的是要希洛人记住自己的奴隶身份。为了维持对希洛人的压迫与剥削,镇压希洛人的反抗,斯巴达人需要一只强壮的军队。斯巴达人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政治制度,整个社会过着军事化的生活,孩子们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军事训练。为了防止斯巴达人内部贫富分化,斯巴达人不许从事工商业,不用金银做货币,而用价值低廉的铁币。斯巴达人除了军事外,不得从事其它生计。斯巴达人崇尚武力精神,整个斯巴达社会等于是个管理严格的大军营。在斯巴达,国家实行全民皆兵的制度,斯巴达人不从事任何生产活动,而是全力以赴地投入军事训练以备战争,因而他们的教育宗旨就是锻炼强壮的体魄、坚韧的毅力和顽强的精神,培养合格的军人。围绕这一宗旨,他们实行严酷的人种淘汰:斯巴达的男孩子在婴儿时要由烈酒验洗选拔出来,从小训练他们不怕黑暗、不怕孤独、不爱哭、不急躁的性格。 男孩子七岁前,由双亲抚养。 男孩七岁后即进入国家组织的少年团,接受严格艰苦的训练。他们要求对首领绝对服从,要求增强勇气、体力和残忍性,他们练习跑步、掷铁饼、拳击、击剑和殴斗等。为了训练孩子的服从性和忍耐性,他们每年在节日敬神时都要被皮鞭鞭打一次。他们跪在神殿前,火辣辣的皮鞭如雨点般落下,但不许求饶,不许喊叫为了培养其吃苦精神,训练中让他们光头、赤脚、单衣、洗冷水澡、睡粗苇席;为培养其毅力,实行鞭打制度;为训练其敏捷与机智,让他们去行窃,如果行窃时没有被抓住,就会受到赞扬和奖励,否则会被看成是愚笨而受罚。斯巴达男子在18—20岁时接受正规的武装军事训练,参加实战演习,以培养其适应战争环境的能力。20岁时成为正式军人,一直服役到60岁,在这期间结婚的男子只能偷偷地与妻子相会。他们平时整日在军营生活,丧失了个性的活泼与自由,把一生都献给了军营。常年累月的顽强训练,培养出了他们坚忍不拔的精神和为国效忠的品质。在军事训练同时,斯巴达人还向儿童灌输斯巴达人高贵、希洛人低贱的观点。教官常在儿童面前任意侮辱和鞭打希洛人,甚至带他们参加“克里普提”活动,直接屠杀希洛人。男孩到12岁,编入少年队。他们的生活更严酷了,光头赤脚,无论冬夏只穿一件外衣,平时食物很少,但鼓励他们到外面偷食物吃。如果被人发现,回来要挨重打,因为他偷窃的本领不高明。传说有一个少年,偷一只狐狸藏在胸前,狐狸在衣服内咬他,为了不被人发现,他不动声,直至被狐狸咬死。 满20岁后,斯巴达男青年正式成为军人。30岁成亲,但每天还要参加军事训练。60岁时退伍,但仍是预备军人。斯巴达女孩7岁仍留在家里,但她们不是整天织布做家务,而是从事体育锻炼,学习跑步、竞走、掷铁饼、搏斗等。斯巴达人认为只有身体强健的母亲,才能生下刚强的战士。斯巴达妇女很勇敢和坚强,她们不怕看到儿子在战场上负伤或死亡。一个斯巴达母亲送儿子上战场时,不是祝他平安归来,而是给他一个盾牌,说:“要么拿着,要么躺在上面。”意思是说,要么拿着盾牌光荣胜利归来,要么光荣战死被别人用盾牌抬回来。 斯巴达人轻视文化教育。青少年只要求会写命令和便条就可以了。斯巴达人要求他们的子弟语言简明,直截了当,从小养成沉默寡言的习惯。他们的说话就象军事口令一样。有一次,一个国王威胁斯巴达国王,要斯巴达听从他的命令,否则把斯巴达夷为平地,斯巴达国王的回答是:“请!”这种简洁的回答后来被称做斯巴达式的回答。同样,斯巴达人轻视文学艺术、自然科学。斯巴达城里,几乎看不到一座宏伟的建筑物,斯巴达人也没有制作出一件精致的艺术品传到后世。斯巴达人实行“二王制”。两个国王只有在打仗时才拥有无限的权力,一个国王充任统帅,一个国王留守国内。平时,一切重大问题都由30个人组成的“长老会议”决定。有5个执政官协助国王处理政务。一切有关城邦的重大事务,均由长老会议作出决定。然而,名义上还要由公民大会通过,方可有效。斯巴达在长期的对外战争中,不断加剧对希洛人的压迫和剥削。英勇的希洛人多次举行起义。约公元前640年,希洛人发动长达十几年的武装起义。公元前464年,斯巴达境内的希洛人再次起义。他们英勇顽强,直逼斯巴达城下,坚持了长达10年的斗争。斯巴达人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给了起义军自由。斯巴达的统治也因此受到沉重的打击。公元前4世纪中叶以后,斯巴达一天天走向衰亡。尽管斯巴达教育有着不足,但是就斯巴达的教育体系,就最切近的目标而言,它是非常成功的。几个世纪里,公民们都是富于服从、节俭和自我牺牲精神的。普鲁塔克说,他们象蜜蜂一样,只为公共利益而行动;他们渴望荣誉,行动中带有近乎疯狂的热情,除了他们的国家别无他念。坚定不移的最高价值观念,对痛苦和艰辛无怨无忧地忍受,为整体生存不变的献身精神,这些都是斯巴达人所特有的。在许多希腊城邦丧失独立,以及他们的风俗和观念解体后很久,斯巴达人还拥有相当程度的自主。许多年间。斯巴达人始终保持精神观念的统一,即使置身于个人主义泛滥,社会分崩离析的形势下,仍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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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输入你的答案... 罗马帝国的衰亡 伟大的罗马,衰败的罗马 公元前三世纪中叶的一个秋天,亚平宁半岛正值收割季节。迦太基将军汉尼拔率军翻越阿尔卑斯山,陈兵意大利,发动了针对罗马人的第二次布匿战争。在罗马城郊外的一次战役中,汉尼拔以.... 论农业文明国家机器的坐寇性——兼论罗马帝国为什么会灭亡 治乱交替、盛衰兴亡,是中国历代王朝无法摆脱的宿命。其实,其他农业帝国也都难逃此律,包括一度似乎天下无敌的罗马帝国。为什么会发生这种现象?在这种现象背后是什么社会机制在起作用?这是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 罗马帝国沿海路向东方的探索 (一) 罗马帝国自海路向东方的探索,最初以印度为目标。它的出发点有两个:一是由红海出曼德海峡和亚丁湾,然后入阿拉伯海和印度洋;一是经两河流域入波斯湾,出霍尔木兹海峡,然后入阿拉伯海和印度洋。 红海和波....

罗马法的论文题目

劳教制度探讨

古罗马国家建立有意大利半岛上,原是半岛西部台伯河东岸的一个小城帮。当罗马国家的版图只包括意大利本土的时候,如隶主统治集团利用贵族共和制的形式维持自己的统治,和罗马奴隶制国家产生发展的同时,罗马法也形成并不断发展变化,它继承和发展了古化亚非国家和希腊国家的法律,经过几个世纪的演变,最终成了奴隶制国家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体系,对后世各国剥削阶级的法律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所谓罗马法,指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全部法律,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奴隶主为了维护其阶级统治,将现行法规加以系统整理,并用汇编形式固定下来,借以维持其统治地位,当时先后编出《查士丁尼法典》、《钦定法学阶梯》、《学说汇篡》和《新律》等部汇编,中世纪称之为《国法大全》,其卷 浩繁,内容丰富,是历史上一部最完备的成文奴隶制法典,标志着罗马法本身发展到达最发达,最完备阶段,是研究罗马法的基本依据和极为宝贵的文献立法资料。罗马法学家从不同角度,将罗马法划分为四类:公法和私法;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市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市民法和长官法。关于罗马法的种种分类方法,在历史上有可借鉴之处,发生过重大影响。其中罗马私法的基本制度最为完备,将罗马私法的结构和体系分为人法,物法和诉讼法三部份,人法是关于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人的法律地们,各种权利的取得和丧失以及婚姻家庭关系等方面的法律,人法的基本任务是巩固社会上各阶级的不同地位,确保奴隶主对奴隶的统治,同时也调整自由民内部的社会关系和财产关系。罗马法律中的人法将权利主体分为自然人和法人。在古化罗马,自然人的含义有二,一是生物学上的人,包括奴隶在内,二是指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主体,不包括奴隶,在法律上奴隶被视为物件,不是权利主体。古化罗马没有形成完整的法人制度,也没有产生法人的概念和术语,根据市民法的规定,法律上发生的关系均属个人关系。到了共和国时期,开始承认某些特种团体享有独立的人格,各种具有独立人格的团体大量涌现。罗马法上的婚姻有两种,一种是夫权婚姻,一种是无夫权婚姻。上古时候,婚姻的家庭的利益为基础,以承祭祀和继血统为目的,涉及宗教和人事关系。古化罗马所称的家庭是指在家父权支配下的一切人和物的总和,包括家父、妻、子女、孙子女,奴隶和牛、马、土地等,其重要特点是以家父权为基础,对所属成员和一切财产享有管辖和支配权力。随着社会、法律的进步,所有权、夫权、主人权先后从家父权中分化出来,家庭组织日益缩小,仅限于家长支配下的家属。进入帝国主义时期,家父权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也负有一定义务,如法定抚养,为女儿出嫁资,立遗嘱时要给法定继承人保留特定份额等等。物法在罗马私法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罗马私法的主体,实体法的核心,对后出民法的影响最大,物法由物权、继承和债法三部份组成。物权是指权利人得直接行使物上的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不是由私人 设的,只有法律上所规定的物权才受到法律的保护,物权在罗马有五种:所有权、役权、地上权、永佃权、担保物权,其中所有权是物权的核心,是权利人直接行使于物上最完全的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及永续性三个法律特征。继承被置于罗马法的物法中,充分体现出它的私有财产关系性质,是所有权的引申。继承方式有两种,即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罗马法上没有专门的表示债的名词,在立法文献和法典中有过债的定义,《查丁尼法典》给债下的定义是“债是依国法得使他人为一定给付的法锁”,所谓法锁就是指特定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用法律来连接和约束的意思。与人法、物法相比,虽不如前两者那样发达完备,但它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许多方面的规定也比较详尽,提出的一些诉讼原则具有独特特点,对保证司法审判活动起了不少的作用。罗马法将法分为公法与私法的同时,也将诉讼分为公诉和私诉,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个人案件进行的审查。罗马国家制定了各种各样的诉讼程序,特别是在私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复杂的诉讼制度和程序。后来,随着奴隶制国家阶级斗争的日益加剧,时常发生值得保护的利益不能用一般的司法程序,方式来保护,于是,最高审判官又凭借其权力,发布强制命令来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或方法,而不能用一般的程序来进行审理,这种程序称为特别诉讼,它在罗马帝国后期成为唯一通行的诉讼制度。罗马法适应罗马奴隶制社会相为发达的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要求,终于形成发达和完备的法律形式和完整的法律体系,维护了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保证了罗马国家机关的权力行以实现;罗马法的内容和立法技术也远比其他奴隶制法更为详尽,高速和发达,尤其是它提出的自由民在私法范围内形式上平等,契约以当事人同意为生效的主要条件及财产无限制私有等重要原则,对于后来欧洲许多酱主义国家的法律,特别是民法上的发展都有很大的影响,在整个中世纪占重要地位的教会法中也不乏罗马法的影响,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罗马法的影响超出了欧洲,遍及亚、非、南北美各国,形成具有世界影响的罗马日耳曼法系,德国、法国等资产阶级掌握政权以后,都以罗马法为基础,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先后制订了民法典。公元1804年法国民法典就是以罗马法《法学阶梯》为蓝本,从结构、体系、内容、基本原则到法律术语均继承了罗马法,1900年德国实施的德国民法典,同样渊源于罗马法,具有“现代罗马法”之称,其他如比利时、荷兰、意大利、波兰、瑞士等国也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罗马法的影响,就是英美等胃也不能排除这种影响,英国的契约原则,遗嘱制度和信托规则均来源于罗马法,就连旧中国的立法也深受罗马法的影响。总之,罗马法法理精深,内容丰富,体系完整,措词确切,结论清晰,其在历史上的作用,影响不仅在于它曾服务于罗马奴隶制社会,而且还通过各种形式间接的促进新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形成,推动资本主义和货币关系户关系的发展,为后世调整和保护商品生产提供了贷鉴的现成形式。

可以写关于减刑、假释等的论文,也可以写一下民法中的不当得利、合同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写论文主要是作者的看法,不要照抄网上的一些论文。

1.论罗马法的基本精神2.西方法治文明的特征3.罗马法的复兴4.中世纪商法及现代民商分立传统5.雅典宪法的民主内涵6.大陆法系的演变7.英美法系的演变8.英国信托制度的发展及意义9.判例法传统简析10.英美法程序先于权利原则的内涵及意义11.英美陪审制度历史比较12.美国联邦宪法的灵活性、开放性13.从西方法治发展看公、私法分离的意义14.德法民法典的时代特征之比较15.美国宪法中的违宪审查权16.论自然法思想及其历史价值17.古典自然法学和近现代法制18.重新认识萨维尼及其思想的借鉴意义19.东西方平等观念的异同分析20.简析经济分析法学21.中国古代防治官吏腐败的对策22.中国古代的官吏管理23.中国近代继承制度的变迁24.中国古代的继承制度25.中国古代婚姻法的特点26.中国传统债权制度27.中国传统的家庭制度物色28.秦朝法制关于自然资源的保护29.《唐律疏议》中的正统法律思想30.沈家本的法律思想31.梁启超的法律思想32.孙中山王权宪法理论33.章太炎的中华民国的设计34.洋务派的法律思想35.黄宗义对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批判36.包拯的法律思想37.董仲舒与“春秋决狱”38.柳字之的法律思想39.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40.论WTO框架下中国经济法的发展41.论经济法的责任42.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43.论经济法的地位44.论经济法的价值与功能45.论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46.论经济法与商法的关系47.论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48.论经济法的体系49.论经济法的实施50.论经济法律关系51.论经济法主体52.论经济法主体的权利53.论经济职权54.论经济法主体的义务55.市场准入理论与主体规则56.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问题研究57.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研究58.企业集团内部运作中的法律问题59.企业集团组建中的反垄断法问题研究60.论私营企业的法律地位61.论我国公司立法的完善62.论公司的基本制度63.公司变更制度研究64.董事会制度研究65.论破产法的性质66.我国竞争立法的现状与完善67.论反不当竞争法的价值取向68.论反垄断法的性质69.论行政性垄断70.论经济性垄断71.企业合并对竞争的影响用法律调控72.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地位与作用73.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现途径74.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比较研究75.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现状与完善76.论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保护77.论产品质量法的理论基础78.论产品缺陷责任79.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80.我国产品质量立法的现状及完善81.论违反新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82.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83.论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84.论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85.论国有资产管理法的基本制度86.论我国环境法律制度的创新87.论当代环境法学的发展88.论金融风险的法律防范89.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90.论税收法定原则91.论医疗保险法律制度92.论我国对外商投资的管理及完善93.论婚姻的目的和意义94.婚姻的伦理本质95.论婚姻家庭制度的立法价值取向96.论第三者破坏他人婚姻家庭的民事责任97.论我国婚姻法的伦理精神98.婚姻登记制度在婚姻法中的定位99.事实婚姻100.婚姻无效与婚姻的撤销101.家庭暴力问题研究102.重婚的认定与处理103.婚姻法在民法典中的立法定位104.论婚姻利益及其救济105.夫妻财产制研究106.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立法选择107.约定财产制108.论特有财产制109.对我国现行婚姻登记制度的评价110.论配偶权111.亲权制度研究112.监护制度研究113.收养制度研究114.寄养关系研究115.对继父母与继子关系问题的探讨116.论亲属关系发生的根据与立法界定117.论离婚的条件118.对缺席判决离婚问题的研究119.精神病人在离婚案件中的诉讼地位问题研究120.论探望权121.论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122.论跨国婚姻的法律规则123.人口老龄化的立法思考124.论家庭暴力中的“冷暴力”125.现代科技的发展与婚姻家庭制度126.生育制度问题研究127.论夫妻间的忠实义务128.同居关系问题研究129.同性“婚姻”研究130.论变性手术的条件及其对婚姻关系的影响131.与婚姻关系有关的利害关系人的介定132.论违反结婚形式要件的法律后果133.论夫妻共同财产134.夫妻个人债务的介定135.论离婚损害赔偿136.论夫妻忠实义务与隐私权冲突的法律协调137.论夫妻的法定代理权138.女权主义与婚姻家庭立法139.保护军婚与诉权冲突的问题140.离婚自由权及其限制141.婚姻关系的法律定性研究142.婚姻规律与婚姻立法143.婚姻法与民法的关系144.再婚问题研究145.论我国婚姻法的完善146.婚姻仪式的价值研究147.生育权的法律定位148.夫妻间的相互债权债务关系问题研究149.论人大在民主政治中的地位150.论宪法实施的保障151.谈如何健全人大制度152.正确行使公民的自由与权利153.试论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154.试论行政强制措施155.试论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特色156.试论我国的行政立法体制157.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158.论法院独立审判159.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160.判例与中国法制建设161.市场经济与法制观念162.犯罪本质特征之我见163.试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164.试论犯罪的着手165.也谈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166.也论上诉不加刑原则167.论辩护律师的诉讼地位与职能168.论直接言词原则169.论民法中的推定制度170.论表见代理制度171.论民法上的情事变更原则172.违约金、赔偿金的比较研究173.论民事权利和私力救济174.论新民事诉讼法的变革175.论现行民事诉讼制度的新特点176.民事诉讼目的论177.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178.明清律对我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影响179.试论中国对国际法的贡献180.论国际经济法制及其发展方向181.市场经济体制下民法观念的更新182.论我国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完善183.试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184.论法制统一185.略论法的特征186.法制与人权187.论法制改革188.略论身份犯189.刑罚职能初探190.刑罚目的论191.罪疑惟轻论192.论死刑193.论累犯194.论公开审判195.论无罪推定196.抵押制度研究197.论隐私权198.论定金的适用199.论免责条款200.论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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