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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的法律文献对后世的影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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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的法律文献对后世的影响论文

你好罗马法对后世法律的影响:罗马法为其本质所规定,能够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促进资本主义制度的形成、巩固和发展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推动了资产阶级统一国家法制的客观进程。中世纪后期,西欧各国资本主义经济在简单商品生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为调整层出不穷的民事法律关系,他们从罗马法中找到了现成的法律形式,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先后在各国取得胜利,建立统一的法制成为迫切的需要。1804年,一部统一的、反映资产阶级革命成果的《法国民法典》产生了。这个法典的蓝本就是罗马法(《法学阶梯》),它对维护、巩固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产阶级社会的经济秩序,对法国及整个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瑞士、丹麦、意大利、希腊等国仿效《法国民法典》,制定了本国的民法典,甚至英美法系国家也不同程度地受其影响。由此可见罗马法对资产阶级统一法制的重大影响。总之,罗马法对后世法律,不管在原则还是制度上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罗马法的复兴直接促成了大陆法系的形成,使大陆法系始终体现着罗马法的主要精神。此外,罗马法对英国法中的衡平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因此,罗马法可以被称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共同的历史渊源,只是罗马法对大陆法系的影响要大于英美法系。

德国著名的法学家耶林说:“罗马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是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和平、最为持久的征服。”这句话是对罗马法影响的高度赞扬。当今大部分国家的法律和法律制度都借鉴了罗马法,罗马的法典、法律制度、司法制度都成为了世界的渊源和典范。

前6世纪,罗马进入了共和国时代(前509~前 27年)。共和国时代,贵族借助特权不断欺压平民。政治上,贵族掌握了国家大权;经济上,贵族兼并了大量的土地,并通过高利贷,将大量的平民沦为了债务奴隶;在法制方面,贵族垄断立法和司法大权。当时罗马只有习惯法,所谓的习惯法就是从氏族部落时代遗传下来的习俗和规矩。由于没有成文法,贵族可以随意解释法律,平民的利益得不到保护。

在这种的背景下,贵族和平民的斗争也日趋激烈起来。前5世纪前期,罗马经常和周边的伊达拉里亚人、高卢人、埃魁人、沃尔斯奇人等战争,罗马平民则利用外敌进攻罗马城的时候离开罗马,让贵族陷入生死存亡的境地,这种斗争方面被称为“撤离运动”。通过“撤离运动”,罗马的贵族不得不向平民妥协。罗马平民在撤离运动中争取到了许多法律方面的权益,如表所示。

罗马贵族在平民的压力下开始启动制定成文法,但当时的罗马还没有制定法律的经验。于是,罗马在前460年派遣立法委员会到雅典学习、收集法典。3年后,立法委员会回国,他们根据结合罗马的实际情况,起草了成文法。前449年,该法典经过元老院和百人队大会通过后,被公布在了罗马广场的十二块大板上,因而被称为《十二铜表法》,从此罗马的成文法就诞生了。

《十二铜表法》的公布,是罗马法制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式的事件,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让罗马的审判、量刑有法可依,改变了贵族随意解释法律的现象,并且还出现了一些保护平民利益的条文;第二,它的内容广泛,包括宗教法和世俗法、公法和私法、实体法和程序法,是未来罗马法分化发展的雏形。第三,罗马法从此成为了统治者稳定统治的重要工具,罗马开启了制定、完善成文法的历史传统。

不过,由于《十二铜表法》是第一部成文法,因此也具有许多的缺陷。法律根本上是为了维护贵族的利益,如其中不准平民和贵族通婚、对平民犯罪的处罚远远比贵族犯罪的出发残忍。另外,《铜表法》还延续了许多氏族时代的野蛮习俗,如规定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同态复仇”、债权人可以任意处置不还债的债务人等。不过随着罗马社会的不断发展,罗马的法律也不断完善和修改,如前445年通过的《卡利努斯法》取消了平民和贵族的通婚限制。

从前3世纪中期开始,罗马开始了大规模的扩张,经过了布匿战争和马其顿战争,罗马已经将地中海变成了一个“内湖”。到前27年,罗马帝国正式建立起来。随着罗马的扩张,地中海世界越来越多的民族被纳入到了罗马的统治范围。在这种情况下,过去适用于罗马城邦的“公民法”已经不适用。

罗马的扩张

所谓的公民法就是过去颁布的一切适用于罗马城邦的法典,它们都具有比较大的缺陷。首先,公民法只适用于罗马公民,无法解决本邦人和外邦人、外邦人和外邦人之间的关系;第二,公民法产生的时代,罗马尚处于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而公民法也注重公法建设,强调公民的权益和义务,但是在私法方面的建设比较缺乏。在共和国晚期,罗马的商品经济空前发展,需要私法来解决日益复杂的经济纠纷和矛盾;第三,公民法比较重视形式主义,缺乏灵活变通。于是,罗马帝国开始出现一种适用于全帝国的法律,人们将之称为万民法。

万民法的出现具有一定的社会和法律基础。首先,在希腊化时代,斯多亚学派广泛传播。到了帝国时代,斯多亚学派思想成为了帝国的官方思想,他们的立法思想也被帝国接受。斯多亚学派主张自然法和世界主义。自然法就是立法要遵循大自然,符合大自然的基本原则,如理性、平等等,这些成为了后来罗马法的基本内涵。

自然法的主张者——西塞罗

其次,在征服地中海的过程中,罗马派遣到各省的官员在地方颁布了“长官谕令”,这些“长官谕令”既重视公法,也重视私法。在征战时期,“长官谕令”弥补了公民法的不足。另外,共和国后期的学者开始解释、传授法律知识,这些人后来成为了“法学家”。帝国建立后,屋大维经常授予有名望的法学家以“公开解答权”,使得法学家的解释拥有了一定的法律作用。“法学家”的活动为法律的修订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帝国建立后,罗马开始推行由国家统一制定的万民法。不过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万民法和公民法都是同时并行的。直到公元212年,卡拉卡拉皇帝将罗马的公民权授予给了所有帝国境内的自由民,公民法和万民法之间的区别才消失,两者融合在了一起。

从罗马帝国后期开始,罗马法的发展随着罗马帝国的衰落而衰落。这个时代的皇帝以及法学家都开始致力于对罗马颁布以来的各种法典的系统汇编,罗马法进入了汇编阶段。罗马法的汇编将过去的法律进行了系统整理、澄清混乱,形成了一个完善的系统,有利于罗马法的流传。西罗马帝国由于灭亡较早,其整理的《格莱格里努斯法典》和《摩西法与罗马法的合编》只留下了少数抄本或者残篇,而真正流传下来的就是东罗马的《民法大全》。

《民法大全》

6世纪,东罗马的皇帝查士丁尼组织大量的法学家进行了全面的法律整理工作,编成了《查士丁尼一世修正法典》《查士丁尼一世学说汇编》《查士丁尼法学纲要》等,可谓卷帙浩瀚,人们将这些法典统称为《查士丁尼法典》或者《民法大全》。由于东罗马帝国的长期稳定和繁荣,使得《民法大全》得以保存至今。

查士丁尼

1453年,东罗马帝国最终灭亡,但是罗马的法律却开始对全世界产生了影响了。早在欧洲中世纪,由于商品经济的复苏,欧洲的君主不得不采用罗马法,使得罗马法传入了日耳曼统治的西欧各国。12世纪,拜占庭被西欧的“十字军”攻陷,大量的罗马典籍传入了西欧,其中就包括许多法典。也就是12世纪,意大利法学家创立了欧洲最早的大学——波隆纳大学,该大学专门从事《民法大全》研究,成为了欧洲的法学研究中心。

近代以来,罗马法和罗马法开始在欧洲全面复兴,以罗马法为基础的大陆法系产生。大陆法系强调民法、私法建设,因此也被称为民法法系。英国近代的私法参考了罗马法的原则,法国拿破仑的《民法典》就是以罗马法为蓝本的,后来法国《民法典》又成为了欧美各国编撰法典的基础。因此,可以说,近代西方国家的民法就是在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的。

在东方国家,古代出现了中华法系、印度法系、阿拉伯法系,但是这些法系基本都是重视刑法建设,忽视了民法建设。随着西方文明的扩张,罗马的民法被带到了全世界,这就是叶林说的“罗马法征服了世界”。明治维新时期,日本对罗马法的研究风行一时。此后,罗马法的研究又从日本传入了中国。民国时期颁布的一系列法律都参考了罗马法和欧美各国的法律。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民法通则》《继承法》《民法典》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受到了罗马法原则的影响。

2020年的今天,中国已经开始了《民法典》的实施,这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大进步。中国《民法典》的实施表明了罗马法在世界上具有着深刻的影响力,同时也证明了中国文化具有兼容并蓄的特点。任何一个国家或者民族在发展历史上都必须要吸收他国的先进文明成就,避免闭门造车、坐井观天,如此,才能在世界发展的涛涛大浪中永葆生机。

罗马法的复兴是指罗马法的复兴,也是指罗马法的发展,或者是指罗马法的进步。 对于这一问题,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但是笔者认为这一问题主要是指罗马法在历史上的演变对后世法律产生了巨大而深远影响。 罗马法与民法。这两个法律制度在近代都曾受到过质疑。 第一,由于历史原因,在近代以来,民法、刑法对西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都产生了巨大而深远影响; 第二,自19世纪以来,随着西方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发展和变化,这些理论观点也得到了发展和完善; 第三,在这些理论观点中,有的得到了法学领域里最先进学者的认可; 第四次世界大战后又有一批新的民法学人对他们进行研究。其中就包括一些具有卓越贡献并对民法有重要影响的学者如:美国法学家格老秀斯、法国法学家卢梭、德国法学家耶林等。

罗马法复兴背景主要是指欧洲的民族国家从中世纪的封建割据状态发展到近代资本主义国家,然后再经过19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才最终完成统一的过程。因此,罗马法复兴的背景主要是指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罗马法复兴。 一战时期由于资本主义迅速发展,导致战争中出现了各种新问题。比如:如何合理解决战前存在的奴隶制土地制度;如何解决战前城市和乡村之间存在冲突;怎样才能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等一系列新问题。 由于这些原因,导致战后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所采用的法律方法与之前并不相同。在此期间,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诸如:土地私有化、废除奴隶制等改革措施。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由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变化,人们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原来所持有的法律观念,因此出现了对法律新认识、新观念和新方法的渴望。

罗马法的复兴与当时的社会状况是分不开的。 在当时的欧洲大陆,罗马法曾经遭到过人们的冷落,罗马法也一度被人们认为是封建社会、神权统治时期、封建专制时代所制定出的法律和制度。 到了近代时期,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建立,封建国家开始走向衰落并出现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工业企业大量增加而工人数量却急剧减少;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财富使他们对城市管理方式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为保护私有财产);社会分化加剧而造成阶层利益对立严重,出现新的不平等。 这样就迫切需要建立新的法律体系以调整人们之间和社会内部之间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而法律制度就是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和实现社会体目的最重要、也是最基本方式之一。 罗马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复兴起来。

罗马法的复兴,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罗马法的进步,是其法律制度的进步。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对法律思想观念、法律理论产生很大影响。

《罗马法的复兴对法律的影响论文》是一篇关于罗马法的复兴如何对当代法律产生重大影响的论文。本文将分析罗马法的复兴对法律的总体影响,以及它如何改变当代法律的特点和功能。首先,本文将探讨罗马法复兴对法律体系的总体影响。罗马法复兴使当代法律体系具有以宪法为核心的结构、以判例为基础的灵活性、以历史为根据的持久性等不同特点。其次,本文还将描述罗马法复兴如何促进法律发展进入新时代。罗马法复兴有助于改变传统的审理方式和防止法律滥用,并为法律的解释和发展开辟新的方向。最后,本文将对罗马法复兴如何改变法律的功能进行分析。罗马法复兴使得法律不仅可以用来保护国家的秩序也可以用来维护公民的权利。本文的内容将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罗马法复兴在法律发展中所带来的重大影响。

罗马文化对后世的影响论文素材

浅析斯巴达教育古代希腊最强大的的城邦中,雅典第一,斯巴达第二。 斯巴达的教育以培养凶悍的军士著称于世。 斯巴达是公元前8世纪左右建立的古希腊奴隶制最大城邦国之一,为了镇压奴隶的反抗和异邦的侵袭,斯巴达把每个城邦变成了一个大军营,每一个斯巴达人都将通过长期严格的军事体育训练而成为士兵。所谓城邦,就是一个国家,它以城市为中心,周围是乡镇。斯巴达位于希腊半岛南部的拉哥尼亚平原。拉哥尼亚三面环山,中间有一块小平原。“斯巴达”原来的意思就是“可以耕种的平原”。约在公元前11世纪,一批叫做多利亚人的希腊部落,南下侵入拉哥尼亚,他们毁掉原有的城邦,在这里居住下来,这就是多利亚人的斯巴达城——不过它既没有城墙,也没有象样的街道。斯巴达人就是指来到这里的多利亚人。 斯巴达人在征服拉哥尼亚的过程中,把原有的居民变成奴隶,称作希洛人。公元前8世纪,斯巴达人又向邻邦美塞尼亚发动长达10年的战争,最后征服了美塞尼亚,将多数美塞尼亚人变成奴隶,并为希洛人。希洛人被固定在土地上,从事艰苦的农业劳动,每年将一半以上的收获缴给奴隶主,自己过着半饥半饱、牛马不如的生活。有一首诗中写道; 像驴子似地背着无可忍受的负担, 他们受着暴力的压迫; 从勤苦耕作中得来的果实, 一半要送进主人的仓屋。 斯巴达人经常对外发动战争,因此希洛人的军役负担十分沉重。希波战争期间,斯巴达人一次就征发了3.5万希洛人随军出征。他们被迫去打头阵,用自己的生命去探明敌方的虚实,消耗敌方的兵力。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希洛人忍受不了斯巴达人的残酷剥削和野蛮暴行,经常举行武装起义。再加上希洛人在数量上比斯巴达人多得多,斯巴达人就用一种叫“克里普提”的方法来迫害和消灭希洛人。克里普提是秘密行动的意思,史诗中记载:“长官们时常派遣大批最谨慎的青年战士下乡,他们只带着短剑和一些必需的给养品。在白天,他们分散隐蔽在偏僻的地方,杀死他们所能捉到的每一个希洛人。有时,他们也来到希洛人正在劳动的田地里,杀死其中最强壮最优秀者”。在斯巴达和雅典的一次战争中,2000希洛人立下战功,斯巴达人答应给他们自由,把他们带到大庙中给神谢恩。但他们被埋伏在大庙中的奴隶主屠杀了。希洛人作为所有斯巴达人的公共财产,个别斯巴达人无权买卖希洛人,但可以任意伤害希洛人。在节日里,斯巴达人常用劣酒灌醉希洛人,把他们拖到公共场所肆意侮辱。希洛人既使没有过错,每年也要被鞭笞一次,目的是要希洛人记住自己的奴隶身份。为了维持对希洛人的压迫与剥削,镇压希洛人的反抗,斯巴达人需要一只强壮的军队。斯巴达人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政治制度,整个社会过着军事化的生活,孩子们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军事训练。为了防止斯巴达人内部贫富分化,斯巴达人不许从事工商业,不用金银做货币,而用价值低廉的铁币。斯巴达人除了军事外,不得从事其它生计。斯巴达人崇尚武力精神,整个斯巴达社会等于是个管理严格的大军营。在斯巴达,国家实行全民皆兵的制度,斯巴达人不从事任何生产活动,而是全力以赴地投入军事训练以备战争,因而他们的教育宗旨就是锻炼强壮的体魄、坚韧的毅力和顽强的精神,培养合格的军人。围绕这一宗旨,他们实行严酷的人种淘汰:斯巴达的男孩子在婴儿时要由烈酒验洗选拔出来,从小训练他们不怕黑暗、不怕孤独、不爱哭、不急躁的性格。 男孩子七岁前,由双亲抚养。 男孩七岁后即进入国家组织的少年团,接受严格艰苦的训练。他们要求对首领绝对服从,要求增强勇气、体力和残忍性,他们练习跑步、掷铁饼、拳击、击剑和殴斗等。为了训练孩子的服从性和忍耐性,他们每年在节日敬神时都要被皮鞭鞭打一次。他们跪在神殿前,火辣辣的皮鞭如雨点般落下,但不许求饶,不许喊叫为了培养其吃苦精神,训练中让他们光头、赤脚、单衣、洗冷水澡、睡粗苇席;为培养其毅力,实行鞭打制度;为训练其敏捷与机智,让他们去行窃,如果行窃时没有被抓住,就会受到赞扬和奖励,否则会被看成是愚笨而受罚。斯巴达男子在18—20岁时接受正规的武装军事训练,参加实战演习,以培养其适应战争环境的能力。20岁时成为正式军人,一直服役到60岁,在这期间结婚的男子只能偷偷地与妻子相会。他们平时整日在军营生活,丧失了个性的活泼与自由,把一生都献给了军营。常年累月的顽强训练,培养出了他们坚忍不拔的精神和为国效忠的品质。在军事训练同时,斯巴达人还向儿童灌输斯巴达人高贵、希洛人低贱的观点。教官常在儿童面前任意侮辱和鞭打希洛人,甚至带他们参加“克里普提”活动,直接屠杀希洛人。男孩到12岁,编入少年队。他们的生活更严酷了,光头赤脚,无论冬夏只穿一件外衣,平时食物很少,但鼓励他们到外面偷食物吃。如果被人发现,回来要挨重打,因为他偷窃的本领不高明。传说有一个少年,偷一只狐狸藏在胸前,狐狸在衣服内咬他,为了不被人发现,他不动声,直至被狐狸咬死。 满20岁后,斯巴达男青年正式成为军人。30岁成亲,但每天还要参加军事训练。60岁时退伍,但仍是预备军人。斯巴达女孩7岁仍留在家里,但她们不是整天织布做家务,而是从事体育锻炼,学习跑步、竞走、掷铁饼、搏斗等。斯巴达人认为只有身体强健的母亲,才能生下刚强的战士。斯巴达妇女很勇敢和坚强,她们不怕看到儿子在战场上负伤或死亡。一个斯巴达母亲送儿子上战场时,不是祝他平安归来,而是给他一个盾牌,说:“要么拿着,要么躺在上面。”意思是说,要么拿着盾牌光荣胜利归来,要么光荣战死被别人用盾牌抬回来。 斯巴达人轻视文化教育。青少年只要求会写命令和便条就可以了。斯巴达人要求他们的子弟语言简明,直截了当,从小养成沉默寡言的习惯。他们的说话就象军事口令一样。有一次,一个国王威胁斯巴达国王,要斯巴达听从他的命令,否则把斯巴达夷为平地,斯巴达国王的回答是:“请!”这种简洁的回答后来被称做斯巴达式的回答。同样,斯巴达人轻视文学艺术、自然科学。斯巴达城里,几乎看不到一座宏伟的建筑物,斯巴达人也没有制作出一件精致的艺术品传到后世。斯巴达人实行“二王制”。两个国王只有在打仗时才拥有无限的权力,一个国王充任统帅,一个国王留守国内。平时,一切重大问题都由30个人组成的“长老会议”决定。有5个执政官协助国王处理政务。一切有关城邦的重大事务,均由长老会议作出决定。然而,名义上还要由公民大会通过,方可有效。斯巴达在长期的对外战争中,不断加剧对希洛人的压迫和剥削。英勇的希洛人多次举行起义。约公元前640年,希洛人发动长达十几年的武装起义。公元前464年,斯巴达境内的希洛人再次起义。他们英勇顽强,直逼斯巴达城下,坚持了长达10年的斗争。斯巴达人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给了起义军自由。斯巴达的统治也因此受到沉重的打击。公元前4世纪中叶以后,斯巴达一天天走向衰亡。尽管斯巴达教育有着不足,但是就斯巴达的教育体系,就最切近的目标而言,它是非常成功的。几个世纪里,公民们都是富于服从、节俭和自我牺牲精神的。普鲁塔克说,他们象蜜蜂一样,只为公共利益而行动;他们渴望荣誉,行动中带有近乎疯狂的热情,除了他们的国家别无他念。坚定不移的最高价值观念,对痛苦和艰辛无怨无忧地忍受,为整体生存不变的献身精神,这些都是斯巴达人所特有的。在许多希腊城邦丧失独立,以及他们的风俗和观念解体后很久,斯巴达人还拥有相当程度的自主。许多年间。斯巴达人始终保持精神观念的统一,即使置身于个人主义泛滥,社会分崩离析的形势下,仍然如此。

公元前3世纪早期,罗马人统一了意大利半岛,成为地中海强国。此后,罗马开始了长期的对外扩张历程。罗马扩张的第一个对象是当时地中海一个强国迦太基,陆续夺取了西西里岛、科西嘉岛、撒丁岛以及阿尔卑斯山以南的一些地方,最终攻占迦太基城。迦太基统治下的广大地区从此成为罗马人的阿非利加省。与此同时,罗马还在向东部扩张,通过同马其顿人的三次战争,控制了希腊,然后,又派兵侵略叙利亚,控制了西亚部分地区。在西部,罗马人也侵占了许多地方,今天法国、西班牙等欧洲国家的很多地方都被纳入罗马的版图之内。凯撒统治时期,还两次派兵侵入不列颠。屋大维率领的罗马军队又灭亡了埃及,把埃及并入罗马。公元前2世纪下半期,罗马已经成为一个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国,当时,罗马帝国的版图东起幼发拉底河上游,西临大西洋,南抵非洲的撒哈拉大沙漠,北达莱茵河和多瑙河 A.时间:罗马帝国最初约二百年间; B.原因:战争停止、统治政策加强: C.表现:局势安定,经济繁荣 罗马帝国的扩张对世界历史的发展产生了哪些影响?(一方面,罗马帝国的征服和统治伴随着暴力、奴役和压迫,充满着暴力;另一方面,罗马文化渗入到它统治过的广大地区,在客观上也导致了不同文化的交流与融合。) 怎样评述罗马帝国的扩张及其影响?(采用一分为二法) A.暴力征服造成灾难: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 B.促进东西方文化交流:丝绸之路、道路建筑、拉丁文字、基督教会、罗马法律等

罗马文化虽比不上希腊文化的博大精深,但却是希腊文化的传播者。罗马人的系统健全的法律体系、拉丁文学成就以及基督教等,均对西方政治、法律、价值观念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其建筑以宏伟庄严著称。

在音乐上也是如此,古罗马音乐文化主要来自古希腊、巴比伦、埃及、叙利亚、西班牙等地,但却失去希腊文化全民的、健康清新的性质。古罗马音乐崇尚娱乐性,拥有庞大的歌队和乐队,军队中用以炫耀军威,宫廷贵族们用以炫耀权势或将音乐沦为纯娱乐的工具。他们拥有水压风琴和阉人歌手,大商人还拥有奴隶乐队。在民间,伴有歌唱和喧闹的乐队伴奏的假面即兴滑稽戏和独舞哑剧也获得发展,演出于露天。之所以如此,与统治阶级对有民主倾向的文艺进行镇压有关,在公元前450年公布的《十二铜表法》中就有处死编造或歌唱含有诽谤或侮辱他人的歌词的人的条律。中世纪音乐二、中世纪音乐拜占庭音乐君士坦丁登上罗马帝位后,不仅实行君主“专制”,而且将帝国的首都从罗马迁到东方的拜占庭,改名为君士坦丁堡(今名 伊斯坦布尔)。他于313年颁布了所谓的“米兰敕令”,将从诞生起状况就悲惨的基督教的存在合法化,323年他又在尼西亚召开了有318名基督教主参加的会议,即基督教历史上第一次宗教大集结,制定了基督教的正统教义,基督教始与政治发生了关系。 392年罗马皇帝提奥多西一世又将基督教正式定为国教。476年西罗马帝国覆灭后,拜占庭帝国却一直延续到1453年君士坦丁十一世战死军中,君士坦丁堡陷落而消失在历史的云雾之中。君士坦丁堡成为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首都。

拜占庭皇帝加冕仪式上吹喇叭的乐手们

1、建筑艺术

在建筑、艺术方面,罗马人也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如:圆形大剧场和建于公元前27年的罗马万神殿以及女狼雕塑等。中世纪的建筑与艺术主要是罗马式的和哥特式的,他们都是古典艺术的延伸。

2、文学创作

在文学创作方面,出现了长篇的史诗(Epic)。日耳曼人的一支盎格鲁萨克逊人的史诗《贝欧伍尔夫》是流传至今的早期英雄史诗最完整的一部。而《罗兰之歌》则是法国史诗中最著名的。

3、文艺复兴

在欧洲其它许多国家相继发展起来的一次资产阶级性质的思想文化运动。

4、法典

罗马人对欧洲文化所作的最重要的贡献是它所创立的罗马法律。

5、文艺复兴的发源地

在欧洲文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他发展了中古短篇故事的传统,为意大利散文奠定了基础。彼特拉克在诗歌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十四行诗成为欧洲的重要诗体。

丝路重镇金昌将打造国内唯一古罗马文化主题景区

第三届中国金昌骊靬文化国际旅游节在甘肃永昌境内的骊靬古城开幕。甘肃金昌市提出将 “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大景区核心景区之一的骊靬文化产业园,打造成国内唯一的以中西传统文化融合为背景、古罗马文化中国化为主题的国际化景区。

本届旅游节以“感知骊靬文化、畅享金昌旅游”为主题,是甘肃省第四届“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的重要组成部分。

旅游节活动包括“中国·金昌第三届骊靬文化国际旅游节开幕式”、“《丝绸古道·神秘骊靬》文艺晚会”、“中意文化交流电影周”、“高雅艺术走进金昌暨金昌大剧院启动仪式演出季活动”、“丝路古道骊靬汽车越野拉力赛”、“金昌市旅游宣传推荐会”等系列活动。

在开幕式上,来自意大利的32名角斗士“探亲”古罗马后裔骊靬人,在戈壁上表演贩卖奴隶、皇帝游行、军团士兵格斗等历史事件情景。

永昌,古称骊靬,是古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2000多年前,古罗马军团远征失利,数千名将士突围后几经辗转进入西汉版图,汉王朝在今永昌县焦家庄乡骊靬村,专门设置“骊靬县”安置他们。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骊靬人逐渐和汉族及其他民族相融合,现存的骊靬遗址成为中西文化交融的见证。骊靬文化因其唯一性、独特性、国际性和神秘性,已成为中西文化交流的热点。

意大利驻华使馆文化参赞史芬娜说:“骊靬文化国际旅游节搭建了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平台,架起了中西方文化互动的桥梁。”

金昌市委书记吴明明在开幕式上表示,金昌是丝绸之路河西走廊中部重要的节点城市,境内冰川雪山、森林草原、红色文化、赏食中草药园林和现代工业文明交汇融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资源。

特别是颇具神秘色彩的骊靬文化,以其在中西文化交流中的独特渊源,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吴明明说,近年来,金昌市委、市政府把旅游业作为全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第三产业的支柱产业来抓,出台优惠政策、采取有力措施,

投资数十亿元精心打造了骊靬文化产业园区、北海子湿地风景区、武当山宗教文化旅游区、御山峡圣容寺旅游区、金川国家矿山公园、金水湖景区等一批各具特色的旅游景区,依托祁连山、巴丹吉林沙漠等周边旅游景点,初步形成了南线骊靬探秘游、北线生态观光游两条精品旅游线路。

据介绍,金昌市永昌县于2010年8月启动实施了骊靬文化产业园项目,园区规划面积21.6平方公里,概算总投资50亿元。2013年,骊靬大景区被列入“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大景区11个综合景区和19个核心景区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罗马文化

西方对马可波罗的影响研究论文

马可波罗游记,对于西方列强入侵中国,起到了一些诱惑的作用,因为这本游记说的,是中国遍地是黄金,非常的富有。

马可波罗的《马可波罗行纪》介绍了中国、中亚、西亚及南亚地区的地理状况和繁荣富庶景象,说中国边地是黄金,客观上促进了西方殖民者对中国的侵略

《马可波罗游记》是马可波罗在游历中国时所写的传记。这也是西方人首次如此全面的了解到中国。在西方完成了工业革命之后,他们就想来到中国看一看这个东方神秘的土地。

这本书问世之后,反响不大。它引起人们的关注是在一百多年后,关注的原因是当时欧洲在资本主义萌芽出现之后,对于制造货币的贵金属黄金的需求量大增,《马可波罗行纪》一书,为欧洲人指出了一个方向,东方市黄金遍地的天堂。

罗马法的论文题目

劳教制度探讨

古罗马国家建立有意大利半岛上,原是半岛西部台伯河东岸的一个小城帮。当罗马国家的版图只包括意大利本土的时候,如隶主统治集团利用贵族共和制的形式维持自己的统治,和罗马奴隶制国家产生发展的同时,罗马法也形成并不断发展变化,它继承和发展了古化亚非国家和希腊国家的法律,经过几个世纪的演变,最终成了奴隶制国家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体系,对后世各国剥削阶级的法律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所谓罗马法,指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全部法律,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奴隶主为了维护其阶级统治,将现行法规加以系统整理,并用汇编形式固定下来,借以维持其统治地位,当时先后编出《查士丁尼法典》、《钦定法学阶梯》、《学说汇篡》和《新律》等部汇编,中世纪称之为《国法大全》,其卷 浩繁,内容丰富,是历史上一部最完备的成文奴隶制法典,标志着罗马法本身发展到达最发达,最完备阶段,是研究罗马法的基本依据和极为宝贵的文献立法资料。罗马法学家从不同角度,将罗马法划分为四类:公法和私法;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市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市民法和长官法。关于罗马法的种种分类方法,在历史上有可借鉴之处,发生过重大影响。其中罗马私法的基本制度最为完备,将罗马私法的结构和体系分为人法,物法和诉讼法三部份,人法是关于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人的法律地们,各种权利的取得和丧失以及婚姻家庭关系等方面的法律,人法的基本任务是巩固社会上各阶级的不同地位,确保奴隶主对奴隶的统治,同时也调整自由民内部的社会关系和财产关系。罗马法律中的人法将权利主体分为自然人和法人。在古化罗马,自然人的含义有二,一是生物学上的人,包括奴隶在内,二是指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主体,不包括奴隶,在法律上奴隶被视为物件,不是权利主体。古化罗马没有形成完整的法人制度,也没有产生法人的概念和术语,根据市民法的规定,法律上发生的关系均属个人关系。到了共和国时期,开始承认某些特种团体享有独立的人格,各种具有独立人格的团体大量涌现。罗马法上的婚姻有两种,一种是夫权婚姻,一种是无夫权婚姻。上古时候,婚姻的家庭的利益为基础,以承祭祀和继血统为目的,涉及宗教和人事关系。古化罗马所称的家庭是指在家父权支配下的一切人和物的总和,包括家父、妻、子女、孙子女,奴隶和牛、马、土地等,其重要特点是以家父权为基础,对所属成员和一切财产享有管辖和支配权力。随着社会、法律的进步,所有权、夫权、主人权先后从家父权中分化出来,家庭组织日益缩小,仅限于家长支配下的家属。进入帝国主义时期,家父权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也负有一定义务,如法定抚养,为女儿出嫁资,立遗嘱时要给法定继承人保留特定份额等等。物法在罗马私法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罗马私法的主体,实体法的核心,对后出民法的影响最大,物法由物权、继承和债法三部份组成。物权是指权利人得直接行使物上的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不是由私人 设的,只有法律上所规定的物权才受到法律的保护,物权在罗马有五种:所有权、役权、地上权、永佃权、担保物权,其中所有权是物权的核心,是权利人直接行使于物上最完全的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及永续性三个法律特征。继承被置于罗马法的物法中,充分体现出它的私有财产关系性质,是所有权的引申。继承方式有两种,即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罗马法上没有专门的表示债的名词,在立法文献和法典中有过债的定义,《查丁尼法典》给债下的定义是“债是依国法得使他人为一定给付的法锁”,所谓法锁就是指特定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用法律来连接和约束的意思。与人法、物法相比,虽不如前两者那样发达完备,但它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许多方面的规定也比较详尽,提出的一些诉讼原则具有独特特点,对保证司法审判活动起了不少的作用。罗马法将法分为公法与私法的同时,也将诉讼分为公诉和私诉,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个人案件进行的审查。罗马国家制定了各种各样的诉讼程序,特别是在私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复杂的诉讼制度和程序。后来,随着奴隶制国家阶级斗争的日益加剧,时常发生值得保护的利益不能用一般的司法程序,方式来保护,于是,最高审判官又凭借其权力,发布强制命令来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或方法,而不能用一般的程序来进行审理,这种程序称为特别诉讼,它在罗马帝国后期成为唯一通行的诉讼制度。罗马法适应罗马奴隶制社会相为发达的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要求,终于形成发达和完备的法律形式和完整的法律体系,维护了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保证了罗马国家机关的权力行以实现;罗马法的内容和立法技术也远比其他奴隶制法更为详尽,高速和发达,尤其是它提出的自由民在私法范围内形式上平等,契约以当事人同意为生效的主要条件及财产无限制私有等重要原则,对于后来欧洲许多酱主义国家的法律,特别是民法上的发展都有很大的影响,在整个中世纪占重要地位的教会法中也不乏罗马法的影响,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罗马法的影响超出了欧洲,遍及亚、非、南北美各国,形成具有世界影响的罗马日耳曼法系,德国、法国等资产阶级掌握政权以后,都以罗马法为基础,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先后制订了民法典。公元1804年法国民法典就是以罗马法《法学阶梯》为蓝本,从结构、体系、内容、基本原则到法律术语均继承了罗马法,1900年德国实施的德国民法典,同样渊源于罗马法,具有“现代罗马法”之称,其他如比利时、荷兰、意大利、波兰、瑞士等国也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罗马法的影响,就是英美等胃也不能排除这种影响,英国的契约原则,遗嘱制度和信托规则均来源于罗马法,就连旧中国的立法也深受罗马法的影响。总之,罗马法法理精深,内容丰富,体系完整,措词确切,结论清晰,其在历史上的作用,影响不仅在于它曾服务于罗马奴隶制社会,而且还通过各种形式间接的促进新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形成,推动资本主义和货币关系户关系的发展,为后世调整和保护商品生产提供了贷鉴的现成形式。

可以写关于减刑、假释等的论文,也可以写一下民法中的不当得利、合同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写论文主要是作者的看法,不要照抄网上的一些论文。

1.论罗马法的基本精神2.西方法治文明的特征3.罗马法的复兴4.中世纪商法及现代民商分立传统5.雅典宪法的民主内涵6.大陆法系的演变7.英美法系的演变8.英国信托制度的发展及意义9.判例法传统简析10.英美法程序先于权利原则的内涵及意义11.英美陪审制度历史比较12.美国联邦宪法的灵活性、开放性13.从西方法治发展看公、私法分离的意义14.德法民法典的时代特征之比较15.美国宪法中的违宪审查权16.论自然法思想及其历史价值17.古典自然法学和近现代法制18.重新认识萨维尼及其思想的借鉴意义19.东西方平等观念的异同分析20.简析经济分析法学21.中国古代防治官吏腐败的对策22.中国古代的官吏管理23.中国近代继承制度的变迁24.中国古代的继承制度25.中国古代婚姻法的特点26.中国传统债权制度27.中国传统的家庭制度物色28.秦朝法制关于自然资源的保护29.《唐律疏议》中的正统法律思想30.沈家本的法律思想31.梁启超的法律思想32.孙中山王权宪法理论33.章太炎的中华民国的设计34.洋务派的法律思想35.黄宗义对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批判36.包拯的法律思想37.董仲舒与“春秋决狱”38.柳字之的法律思想39.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40.论WTO框架下中国经济法的发展41.论经济法的责任42.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43.论经济法的地位44.论经济法的价值与功能45.论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46.论经济法与商法的关系47.论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48.论经济法的体系49.论经济法的实施50.论经济法律关系51.论经济法主体52.论经济法主体的权利53.论经济职权54.论经济法主体的义务55.市场准入理论与主体规则56.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问题研究57.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研究58.企业集团内部运作中的法律问题59.企业集团组建中的反垄断法问题研究60.论私营企业的法律地位61.论我国公司立法的完善62.论公司的基本制度63.公司变更制度研究64.董事会制度研究65.论破产法的性质66.我国竞争立法的现状与完善67.论反不当竞争法的价值取向68.论反垄断法的性质69.论行政性垄断70.论经济性垄断71.企业合并对竞争的影响用法律调控72.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地位与作用73.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现途径74.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比较研究75.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现状与完善76.论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保护77.论产品质量法的理论基础78.论产品缺陷责任79.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80.我国产品质量立法的现状及完善81.论违反新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82.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83.论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84.论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85.论国有资产管理法的基本制度86.论我国环境法律制度的创新87.论当代环境法学的发展88.论金融风险的法律防范89.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90.论税收法定原则91.论医疗保险法律制度92.论我国对外商投资的管理及完善93.论婚姻的目的和意义94.婚姻的伦理本质95.论婚姻家庭制度的立法价值取向96.论第三者破坏他人婚姻家庭的民事责任97.论我国婚姻法的伦理精神98.婚姻登记制度在婚姻法中的定位99.事实婚姻100.婚姻无效与婚姻的撤销101.家庭暴力问题研究102.重婚的认定与处理103.婚姻法在民法典中的立法定位104.论婚姻利益及其救济105.夫妻财产制研究106.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立法选择107.约定财产制108.论特有财产制109.对我国现行婚姻登记制度的评价110.论配偶权111.亲权制度研究112.监护制度研究113.收养制度研究114.寄养关系研究115.对继父母与继子关系问题的探讨116.论亲属关系发生的根据与立法界定117.论离婚的条件118.对缺席判决离婚问题的研究119.精神病人在离婚案件中的诉讼地位问题研究120.论探望权121.论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122.论跨国婚姻的法律规则123.人口老龄化的立法思考124.论家庭暴力中的“冷暴力”125.现代科技的发展与婚姻家庭制度126.生育制度问题研究127.论夫妻间的忠实义务128.同居关系问题研究129.同性“婚姻”研究130.论变性手术的条件及其对婚姻关系的影响131.与婚姻关系有关的利害关系人的介定132.论违反结婚形式要件的法律后果133.论夫妻共同财产134.夫妻个人债务的介定135.论离婚损害赔偿136.论夫妻忠实义务与隐私权冲突的法律协调137.论夫妻的法定代理权138.女权主义与婚姻家庭立法139.保护军婚与诉权冲突的问题140.离婚自由权及其限制141.婚姻关系的法律定性研究142.婚姻规律与婚姻立法143.婚姻法与民法的关系144.再婚问题研究145.论我国婚姻法的完善146.婚姻仪式的价值研究147.生育权的法律定位148.夫妻间的相互债权债务关系问题研究149.论人大在民主政治中的地位150.论宪法实施的保障151.谈如何健全人大制度152.正确行使公民的自由与权利153.试论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154.试论行政强制措施155.试论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特色156.试论我国的行政立法体制157.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158.论法院独立审判159.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160.判例与中国法制建设161.市场经济与法制观念162.犯罪本质特征之我见163.试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164.试论犯罪的着手165.也谈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166.也论上诉不加刑原则167.论辩护律师的诉讼地位与职能168.论直接言词原则169.论民法中的推定制度170.论表见代理制度171.论民法上的情事变更原则172.违约金、赔偿金的比较研究173.论民事权利和私力救济174.论新民事诉讼法的变革175.论现行民事诉讼制度的新特点176.民事诉讼目的论177.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178.明清律对我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影响179.试论中国对国际法的贡献180.论国际经济法制及其发展方向181.市场经济体制下民法观念的更新182.论我国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完善183.试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184.论法制统一185.略论法的特征186.法制与人权187.论法制改革188.略论身份犯189.刑罚职能初探190.刑罚目的论191.罪疑惟轻论192.论死刑193.论累犯194.论公开审判195.论无罪推定196.抵押制度研究197.论隐私权198.论定金的适用199.论免责条款200.论诉权

毕业论文的成绩对以后的影响

毕业论文分数高低会影响毕业论文的成绩。

毕业论文分数高低的影响,毕业答辩应该只可能对毕业论文成绩有影响,而毕业论文的成绩也只是影响到这门课(毕业论文,一般在8个学分左右,比其他普通课程要高)的学分,当然也会影响到奖学金的情况或者其他奖项评定的情况。

毕业论文(graduation study),按一门课程计,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专业教育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总结性独立作业、撰写的论文。

从文体而言,它也是对某一专业领域的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进行 科学研究探索的具有一定意义的论文。一般安排在修业的最后一学年(学期)进行。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撰写并提交论文。

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论文题目由教师指定或由学生提出,经教师同意确定。均应是本专业学科发展或实践中提出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通过这一环节,应使学生受到有关科学研究选题,查阅、评述文献,制订研究方案,设计进行科学实验或社会调查,处理数据或整理调查结果,对结果进行分析、论证并得出结论,撰写论文等项初步训练。

不会,虽然考研复试会看本科毕业论文,但是不绝对,有很多跨考本科毕业论文也没什么用,主要是你的思维逻辑和你的知识掌握好不好。本科毕业论文谁都知道怎么写出来的,之所以考虑本科毕业论文主要是考察个别优秀人才,普通人都一样烂。没什么大不了

您好,影响不是特别大。至少初试的时候不会有任何影响。等到复试的时候,如果导师问起来,自己想想怎么圆过去。一般来说导师也不会太纠结这件事哈

本科毕业论文的成绩不好的话,可能会影响考研的。不过如果你考研的成绩特别好的话,那就不应该有什么不好的,就不用担心太多,他只是一点作为参考的也不是完全看那个成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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