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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调解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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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调解问题研究论文

可以写调解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主席令第44号发布 自1991年4月9日起施行)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十一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第十三条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第十五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如有违背法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纠正。第十七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二章管辖第一节级别管辖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二十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节地域管辖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八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一条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二条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三十九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三章审判组织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第四十二条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第四十三条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应当依法秉公办案。审判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回避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第四十六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第四十七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第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第五章诉讼参加人第一节当事人第四十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第五十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第五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第五十二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第五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第五十五条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第二节诉讼代理人第五十七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第六十条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第六十一条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六章证据第六十三条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第六十六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第六十七条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第六十八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第六十九条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七十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及其指定的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鉴定人鉴定的,应当由鉴定人所在单位加盖印章,证明鉴定人身份。第七十三条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第七十四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第七章期间、送达第一节期间第七十五条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二节送达第七十七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七十八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七十九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第八十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一条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第八十二条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或者劳动改造单位转交。受送达人是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所在劳动教养单位转交。第八十三条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四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八章调解第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八十六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第八十七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第八十八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第八十九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九十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九十一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第九章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第九十四条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学术堂整理了一份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希望对你的写作有所帮助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基于互联网背景下探讨大学行政管理面临的挑战与变革摘要: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大学行政管理中注重对现代技术的运用,通过将网络技术运用于大学行政管理中,不仅改变了大学行政管理模式,还提升了大学行政工作的管理效果。互联网背景下,为了稳步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及时采用网络技术、信息化手段改进管理方式,积极应对互联网环境下对大学行政管理带来的挑战,促进行政管理变革。关键词:互联网环境;行政管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应对措施互联网背景下,大学行政管理中,严格遵照《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导意见》的规定,及时明确互联网在行政管理中运用的必要性。互联网背景下,大学行政管理人员及时认识到将信息技术运用于行政管理环节的重要作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政管理方案,注重体现互联网在大学行政管理过程的战略地位和指导作用。行政管理中,相应人员及时了解当前大学行政管理现状,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行政管理模式,提高大学行政管理能力。1 互联网环境下大学行政管理面临的发展机遇1.1 互联网为行政管理提供了新技术当前大学行政管理中,管理人员逐渐意识到将互联网技术引入行政管理的必要性,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云联网技术在行政管理中的渗透途径和主要方法。互联网背景下,在某大学行政管理环节中,先了解云联网在行政管理中运用的主要途径和具体过程,促进学校行政管理过程的流程化和规范化,便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互联网的运用为大学行政管理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撑,促进大学行政管理质量的稳步提升。1.2 互联网为行政管理提供新的管理手段互联网环境下,大学行政管理中相应人员先分析如何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的问题,仍实际情况出发,注重改进行政管理手段。现阶段行政管理过程中,某些人员及时借助互联网背景开展大学行政管理活动,运用互联网技术改变传统的行政管理手段,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大学行政管理手段,由此推动大学行政管理活动的高效开展。1.3 互联网的运用有助于提升行政管理效率互联网背景下,某大学行政管理活动中,相应人员从思想上意识到:互联网技术渗透于行政管理中的必要性,高度重视行政管理效率提升方案的优化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政管理方案,注重行政管理中关于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借助互联网背景,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提升行政管理效率,这有助于大学行政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2 互联网环境下大学行政管理面临的挑战2.1 行政管理中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行政管理中,缺乏完善的制度作为保障,比如行政管理信息的采集和管理不合适追,行政工作信息的发布不及时,不能及时为大学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某大学行政管理中,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作为保障,现行制度无法为大学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参考信息,平台信息的发布布不及时,无法及时体现互联网时代行政部门信息传播的特点和优势,还是以官方网站发布为主,未能展示出行政管理制度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性作用。2.2 管理人员对互联网技术的掌握不够互联网技术能够促迚大学行政管理工作的稳步开展,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互联网背景,某大学行政管理人员将主要精力都集中在提高行政管理速度方面,缺乏对互联网技术运用方面的了解和掌握。当前大学行政管理人员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不够、没有及时把握互联网技术在行政管理中运用的有效途径,部分人员自身掌握的互联网技术有限,这无法为行政管理提供准确、科学的参考信息,影响学校行政工作的高效运行。2.3 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不够互联网背景下,大学行政管理人员还意识不到个人能力与行政管理效果的直接联系,认识不到个人能力提升的必要性,现阶段工作中,对行政管理工作内容及管理任务的掌握不够,某些人员的专业能力无法满足岗位工作需求。由于个人工作能力不够,某些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不够高,无法为行政管理工作提供专业的参考意见,个人能力不够,仍而影响整体工作的有效进展。3 互联网环境下大学行政管理面临的挑战的应对措施3.1 完善行政管理信息大学行政管理中,相应人员充分借助互联网背景发展自身,扩展行政管理的服务渠道,保证行政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克行政管理信息失真。为了扩大行政管理工作信息的传播渠道,管理人员提出将云联网渗透于行政管理中的创新思路,注重云联网在行政管理中的运用,为行政管理提供科学的参考意见。行政管理人员积极发挥个人的职能,利用云联网技术将行政管理信息直接传递至决策层,帮助决策人员实时掌握行政管理信息,根据行政管理现状,改善行政管理斱案,借助云联网技术最大限度地采集行政部门信息。行政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云联网技术在行政管理信息完善中的运用,仍而确保行政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和完善性。3.2 创新行政管理斱式大学行政管理环节,管理人员首先仍思想上意识到,行政管理方式创新的必要性,并加强行政管理信息的采集和补充,平时工作中以改变行政管理模式为主。改变行政管理斱式的环节,及时渗透互联网技术,借助云联网背景创新大学行政管理模式,增强现代网络技术在大学行政管理中的运用实敁。鼓励行政部门人员参与其中,扩大学校行政管理队伍,提高云联网技术在实际工作中的服务范围,便于增强学校全体人员对行政管理工作的全面认知。改变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广泛利用网络平台发布学校的行政部门工作信息,改变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方式和工作进度,保证行政部门人员对相应信息的知情权,积极发挥互联网在行政管理环节的指导性作用。3.3 建立并健全行政信息公开制度互联网背景下,大学行政管理过程中,相应人员及时将大数据运用于行政管理中,根据大学行政管理现状,及时考虑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的必要性。利用大数据加快行政部门信息共享,及时建立并健全行政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完善、有效的行政信息公开制度,有效约束并规范行政部门人员,利用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为行政部门人员提供真实、完整的工作信息。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及时考虑行政部门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作用,在互联网辅助下,部门人员逐渐意识到行政部门信息公开的必要性,保证行政部门信息的透明化和真实性,实时把握行政部门工作内容,进一步提升学校行政管理质量。3.4 提高行政部门人员的综合能力学校行政部门人员主动参与到集体培训中,借助统一培训的机会提高自身,在培训环节主动接受专业知识和行政部门工作模式创新的有效方法。行政部门人员利用培训机会增强专业技能,在平时工作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主动掌握与行政管理方面的知识,以提高个人的综合能力为主,将个人工作目标融入行政管理中,利用云联网技术广泛开展大学行政管理活动,在培训的过程中注重行政管理理论知识与实践内容的相互结合,采取融合形式改变行政管理模式,将大数据、多媒体等广泛运用于行政管理部门培训环节,由此创新行政管理知识的培训斱式,增强行政管理知识的培训质量,便于增强大数据在行政部门知识培训中的渗透效果。4 结束语本文以某大学的行政管理为例,分析互联网背景下某大学行政管理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提出有效的改善策略,注重对互云联网技术的学习和吸收。相应人员充分借助云联网背景发展自身,利用云联网技术将行政管理信息直接传递至决策层,提高现代网络技术在大学行政管理中的运用实效,平时工作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重视大数据在行政管理培训中的运用,由此提升大学行政管理质量。参考文献:[1]罗睿.互联网环境下行政管理面临的挑战与发展机遇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7,20(16):126-127.[2]张琳,曹卫,刘真,等.互联网环境下行政管理的挑战、机遇和发展策略[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54-57.[3]陈媛媛.互联网+政务服务:现状、挑战及发展思路[J].石家庄铁道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1(3):88-93.[4]刘广.基于云计算的高校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实践与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7,20(2):156-157.[5]杜汉东.浅谈新时代背景下高校行政管理中的不足和改善措施[J].智富时代,2018(4):239-239.[6]邓文,潘君.放管服视域下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困境及出路[J].当代经济,2018,474(6):121-123.

不腥的的活害怕黄昏果然这只能归咎于中课间谈天个笑;为么·中记的一么被她锁在门中的这个

先行调解法律研究论文

法律分析:先行调解程序期限为30日,当事人有权拒绝先行调解、申请终止先行调解、申请延长调解期限的权利,当事人拒绝先行调解、申请终止先行调解程序的,本院在3日内审查立案,案件转入诉讼程序审理。因而先行调解程序属于案件受理后到作出立案决定前的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价格也是第一哈哈写论文,到知道来很不明智,费劲,首先这事不够说事的,男方只是有过失,但没有什么其他法律责任。大主题只能框在,要不要为一句话负责。还是不够深。不够具体。此种论文,以实例入手也是必然,但是重在推敲。而不是分析权责上。

你上面讲的,首先没有 刑事责任,要是追究的话,顶多算民事.等,我给你写论文呢 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与执行若干问题的思考论文提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七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这就确立了我国立法对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失的经济救济途径为附带民事赔偿,而在司法实践中,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与执行存在着诸多问题,笔者通过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的调解模式、精神损害赔偿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难等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一些看法,希望能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及执行有所帮助。全文共8100字。对于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失的被害人的救济途径,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设计了一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是指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由于被告人(含法人犯罪)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判处被告人刑罚时对被告人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一并做出裁判的案件。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七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由此可见,我国的刑事犯罪引发的民事诉讼进行的前提是:一、要在刑事诉讼启动后才能进行;二、要与刑事审判一并进行,例外的才能在刑事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笔者也仅针对所在基层法院在审理与执行刑附民案件过程中存在的调解模式、精神损害赔偿及执行难等问题进行分析,希望能够对刑附民案件的审理及执行有所帮助。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模式从近年来的刑事审判实践来看,被告人如果能够积极参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向被害人支付民事赔偿金一般都能作为酌定的量刑情节给予从轻处理,特别是在涉及到死刑案件时常常把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能否调解结案作为适用死缓或无期徒刑的一个关键因素。这样做的好处与依据在于对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被告人从轻处罚,能够节约社会司法资源,降低国家与社会在治理打击犯罪方面的成本,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同时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是其悔罪的客观表现之一,这表明了被告人主观恶性的减少,其所应受的社会非难与谴责也应相应的减少,其所应受的刑罚也应相应的降低。而且,从我国当前的宽严相济、限制死刑、控制死刑的社会大环境出发,对积极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被告人从宽处理也是对国家、社会、个人都有益的事情。 但是,在适用民事赔偿这一刑罚裁量情节时,仍然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在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质疑之声。诸如,适用这一量刑情节是否存在花钱买命、以钱买刑的情况,是否存在被害人强迫要挟被告人甚至法官从而造成对被告人不公平的情况。笔者认为,作为一个基本原则必须承认与重视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民事赔偿金的支付情况对被告人刑罚裁量影响的积极意义,同时也要正视在适用这一量刑情节中所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影响。在笔者所在的基层法院,涉及到伤害、交通肇事等附带民事案件的数量约占受理案件总数的70%,笔者认为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分为以下两类,采用不同的诉讼调解模式。 1、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而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主要适用当事人为主导,人民法院积极参与、正确引导的诉讼调解模式。这类案件的发生往往是因某种琐碎小事而引发,被告人一时意气用事,酿成悲剧,被告人往往会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其负罪感、悔罪意识较强,较容易主动向被害方请求民事和解。而从被害方来讲,其也较容易接受对方的悔罪。但是,被害人这种易接受悔罪的心理在客观方面却往往表现为相互矛盾的两种行为,一是积极主动地接受对方的和解,二是基于因与被告人的特殊关系,虽然内心愿意接受和解,但是,考虑到面子或其他周围环境的压力而表示出不愿和解的意向。由此,对这类案件在调解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当事人之间存在的特殊的亲情、友情、邻里等特殊关系,发挥当事人自我协商、自行和解的主动性、积极性,尊重当事人自行选择的调解时机、调解协商形式,同时人民法院并不是消极等待,而是在调解的启动、进程、终结等方面积极参与,正确引导。但要注意这种诉讼调解模式存在的主要缺点就是调解的启动难,优点是一旦启动较容易达成调解协议。对此,人民法院在适用这一模式时应注重做被害人的思想工作,要使被害人认识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结案与判决结案都是结案的法定方式之一,两者之间不存在法定效力的不同,更不存在调解是惧怕被告人的问题,而且调解结案有利于民事赔偿金的有效支付。2、对于有预谋地实施杀人、抢劫、绑架等恶性犯罪案件引发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主要适用人民法院主导,当事人参与的诉讼调解模式。这类案件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较大、犯罪手段较为残忍、社会危害性也较大,其悔罪的动机较为复杂,被害方与被告人一般无特定的亲情友情等特殊关系,这类案件调解的启动较为容易,但是达成调解协议较为困难。而且在调解过程中易发生损害一方当事人利益或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及法律的统一与尊严的行为。对这类案件进行调解时要强调人民法院的审判职权在调解中的主导作用,在具体工作方式上一方面要注重对被告人进行法律、伦理道德教育,促使被告人首先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使被告人真心悔罪服法,使其认识到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是自己真心悔罪的具体表现之一。另一方面对于被害方因犯罪所受到的伤害应当表示同情,但要明确具体民事赔偿的数额要体现法律的原则与精神,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要依法索赔,不能因为被告人受到了刑事追究而提一些不合实际、违反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甚至以此要挟被告人。在具体的步骤上要把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见汇总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将汇总、梳理后的调解意见、要求再反馈给相应的当事人,以防止出现以调解为名损害另一方当事人或国家法律的统一与尊严的行为的发生。 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我国立法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基本上是一致的,就是法院对于精神损害赔偿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又进一步明确:对于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笔者认为我国的立法在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规定是有缺陷的,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基于个案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是正当的,应受到法律保护。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出发,应允许其就精神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有这样,才符合社会利益、被告人利益、被害人利益三者冲突平衡的需要。 有的人认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已经承担了刑事责任,如果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对被告人就是二次惩罚。本人对这种观点持反对态度。诚然,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尽管的确能够抚慰被害人受到的精神伤害,但是在有些案件中,仅靠刑罚惩罚尚不足以达到消除被害人内心痛苦的目的。有些案件甚至在被告人被依法判刑后,自己的痛苦可能还会加深。尤宗智教授曾提出“多年来,我们国家以国家利益与个人正当利益完全一致为理论依据,在公诉案件中强调社会普遍利益的维护,强调公诉机关可以代表被害人的要求,却多少忽视了社会利益的多元化和矛盾性,忽视了被害人的独特要求……”。 按一般人包括法律专业人士的常识,杀人、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远远大于一般的侵权行为,犯罪行为对被害人所造成的精神痛苦肯定比一般侵权更为严重,如果将犯罪行为强行排除在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之外,将会造成这样一种现象: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如果侵害程度较轻而不构成诽谤罪,被害人有权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如果程度较重而构成了诽谤罪,被害人却无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受到一般侮辱,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遭到了强奸,却无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以财产作为补偿精神损害的一种方式,其用意不在于单纯将被害人的人格等同于商品。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和其他弥补精神损害的方式,如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一样,是作为抚慰被害人精神痛苦的一种形式。 实践证明,在许多案件中, 仅仅有被告人的赔礼道歉是不足以达到消除被害人内心痛苦的目的,甚至在被告人被依法判刑,受到国家公力惩罚的情形下,这种痛苦仍然深深存在。而对被害人加以财产补偿,以被实践证明是一种有效的抚慰方式,这种方式已经作为现代各国精神损害赔偿的主要方式,所以,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是正当的,也是必要的。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难的现状及成因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相对于一般民事执行案件而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执行一般难度较大,通常无法全部执行甚至根本得不到执行,致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随着严打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数量越积越多,这对原已堆积的大量得不到实际执行的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来说,无异是雪上加霜。笔者所在基层法院受理刑事附事民事执行案件约占总受案数的5%左右,且有一部分为外地法院委托执行案件,而这些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基本上从立案后就难以执行,因此绝大部分案件都会成为积案.(一)被执行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此类案件执行难度大附带民事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性质,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因为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的,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其被执行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属于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在执行实践中,往往会导致以下几种情况出现: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执行人绝大多数在执行前已因犯罪行为被判处刑罚,除现实的赔偿能力外,因其生命、人身自由已被剥夺,其已不可能再创造价值来履行债务。2、被执行人思想上有抵触情绪。作为被执行主体的被告人一旦被定罪量刑,认为自己被判处了刑罚,附带民事赔偿就不管了, 如有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人说:“案子已经审结了,我现在就欠你几个钱,你法院反正不能再重新判我刑,我不给,能怎么着!” 或声称等刑期服满出狱后再赔。也有的被告人在案子审结后,认为法院处理不公,对履行法律文书产生对抗情绪,拒不履行。3、被告人家属不理解、不配合。认为犯罪是被告人个人的行为,“一人做事一人当”,与家人无牵连,造成受害人经济损失由被告人自己承担。4、相当一部分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被执行人(被告人)为居住在农村的农民,文化素质低,经济收入水平不高,犯罪前本身就没有多少财产,犯罪后,有些被告人及其亲属又搞假分家,假离婚来规避执行,有些甚至通过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来逃避执行。5、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审判人员一般就民事赔偿部分先行调解,为了达到从轻处罚的目的,被告人往往不顾自己的赔偿能力,同意原告人的赔偿要求,案件判决后对调解协议反悔,或者无赔偿能力而不履行。另外,被告人自身和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差,犯罪所得在案发前早已被挥霍一空,或隐匿不交,家中也无其他财物可供执行。6、申请人提供执行线索困难。由于申请人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受害人,受各种条件和因素的影响,难以掌握被告人及其家庭经济情况。(二)执法思想认识不到位加剧了执行难目前,有相当一部分执行人员对附带民事诉讼执行的重大意义没有深刻领会,导致工作不能积极主动开展,被执行主体一般在看守所或监狱,会见手续比较麻烦,既使会见到被告人也往往徒手而归,误时费力,执法人员对此类棘手案件搁之一旁,领导多次催办,申请人多次来院要求执行,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诿责任。 有些执行员在思想上对刑事附带民事执行认识不到位,觉得这类案件标地小,执行起来费时费力,有点得不偿失,不愿下工夫去执行。有些执行员受“罚了不打,打了不罚”的思想影响,认为既然判了刑,就不能再赔偿。还有些执行员对此类案件有畏难思想,一听说自己分了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就头疼,不愿执行这类案件。(三)公检法三家协调力度不够人为造成执行难作为刑事案件,从侦查、起诉到审理,每个过程和环节,由于司法机关对案件处理角度的不同,对于附带民事赔偿的重视程度也不一样,公安和检察机关侧重刑事犯罪事实的查处,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权利,要么不告知,要么对其请求置之不理,使受害人往往在法院审理阶段才能够行使赔偿诉讼权利。一般民事案件,作为原告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等强制保护措施,而作为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在公安、检察阶段不能提出保全措施,只有到了诉讼阶段才能提起,由于我国《刑诉法》对该问题并没有明确规定,受害人的权利难以保障,导致附带民事赔偿执行风险比一般民事案件风险大的多。四、解决刑事附带民事执行难的对策刑事附带民事执行难的问题已不是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单方面的努力所能解决的,以往解决刑事附带民事执行难的对策过多地局限在执行阶段,以致于难以有所改变。笔者认为,解决执行难应当将视野扩展到整体运行机制中。(一)层层分流,缓解执行重压1、建立财产状况协作调查制度从刑事案件侦查立案开始,由侦查机关对可能会被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犯罪嫌疑人的财产状况,包括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等进行调查,并开具清单,随卷将调查结果移送后继机关,以便于后继机关进一步了解、查清财产状况。这一制度应当贯穿于整个诉讼活动中,这样,一方面执行人员在执行初期便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执行方向有了一个初步的概念,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在申请执行前就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也能正确对待执行结果。建立这一制度的意义在于为刑事附带民事的执行提供财产线索。2、完善财产保全制度财产保全制度,对控制被告人的财产,防止其转移、隐匿财产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刑事附带民事执行强有力的保障。因此,不断完善财产保全制度,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将有效地缓解刑事附带民事执行难的压力。(1)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阶段,被害人一方在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时,可以一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将被害人财产保全申请移交人民法院执行。(2)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至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前的财产保全,由被害人一方直接向审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为了督促被害人尽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规定在保全措施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限,逾期不起诉的话,就解除财产保全。(3)人民法院在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的财产保全,这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相一致。3、适用先予执行制度对于那些如果不先行给付将影响被害人生活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应将执行的时间前移,在诉讼中采用先予执行制度,以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在诉讼中,被告人基于对量刑情节的顾忌,在履行义务时会比较积极,对执行也较为有利。在今后的执行中,可将定期金赔偿方式与先予执行联系起来,使执行更加灵活和实际。4、注重诉讼中调解(1)全程加强调解工作。除了人民法院在附带民事案件审理中主持调解工作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阶段针对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也应当主持调解。公安、检察机关对附带民事诉讼及时进行调解处理,有利于解纷息讼,使被害人及时得到赔偿。(2)给付方式上要有利于执行。在调解时应注意给付方式的可行性,一般要求即时给付,对于分期支付或在一定时限内支付的,则应当提供担保。(二)改进刑事附带民事执行的方法1、建立协助义务人制度。由于被执行人的财产由其家属实际保管和使用,因此有必要在执行中建立协助执行义务人制度,即在被执行人服刑期间,由被执行人财产的管理人(通常为被执行人的家属)以被执行人的财产代为履行赔偿义务,该财产管理人便是协助义务人。这和负有协助查封、冻结等义务的银行、房地产交易中心等单位一样。这种协助是一种义务,无论其是否愿意都必须履行,如果其不配合甚至阻挠抗拒,就要承担协助义务人妨害执行应承担的责任,如罚款、拘留等。如果其擅自转移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限期追回相关财产,在限期内不能追回的,应当在所转移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这时协助义务人就变更为被执行人。此种制度将被执行人家属从原来的案外人上升到协助义务人,其责任的加重可以有效地防止被执行人家属不配合执行的现象发生。2、进一步完善委托执行。从目前刑事附带民事执行的委托案件来看,效果不甚理想。因此,委托执行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受托法院应该在思想上重视起来,并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同时,笔者认为还应在以下几方面予以完善:(1)简化委托手续。根据规定,现在委托案件由各省市高级法院统一委托给受托地区的高级法院,然后再委托到具体法院,手续复杂,耗时较长,影响了委托执行的效率。因此可以改为直接委托当地法院同时报备高级法院。这样缩短了委托的时间,便于和委托法院之间的联系,又不影响高院对委托案件的监督。(2)改变现在平级委托的原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执行。委托执行的目的在于节约成本,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但平级委托使受托的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与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仍然相距甚远,还是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在路途上,体现不出委托执行的优势。因此,应委托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执行,这样就近执行,更利于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这也是世界各国的立法潮流。(3)委托法院应加强对委托案件的监督。包括由专人负责处理案件的委托和催告,对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中止或终结执行加强把关审查,必要时可以到被执行人住所地了解情况等。3、建立财产追踪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人民法院在采取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根据该条规定,对于那些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中止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并不代表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责任就此结束。所以无论被执行人是在服刑期间或是在刑满释放后,任何时间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人民法院都可以继续执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以较完善的财产追踪制度为前提。如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追踪,单靠人民法院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人民法院不可能了解被执行人的动向,而且有的被执行人在监狱内服刑较长时间,人民法院没有精力这么长时间地对被执行人进行追踪,这就需要群策群力,包括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都积极参与,同时应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网络体系。4、将刑罚执行与附带民事执行相结合。执行人员应将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的相关情况及时通报被执行人所在的刑罚执行机关,在被执行人申报减刑、假释时,刑罚执行机关及相关人民法院,应综合考虑其服刑表现及履行附带民事赔偿的表现,特别是对那些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在决定是否减刑、假释时,应从严掌握。当然,被执行人履行赔偿义务的表现仅仅是刑罚自由刑变更的参考因素,而不是必要条件,在处理时应视不同情况加以区分。

调解这一理念在我国可谓源远流长,追求和谐与调争息诉是中国传统学观的特质之一,它是我国数千年来的传统。直到它仍然在我国法律文化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在国际上也有“东方经验”的美称。法院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指对民事案件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主持下,诉讼当事人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许可,以终结诉讼活动的一种结案方式。法院调解有两层含义,其一是说,法院调解是一种诉讼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的活动;其二,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诉讼活动,行使审判权,审理结案的一种方式,具有特殊的司法救济价值①。但是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推进,现行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缺陷也日益显露,因此,应进一步改革完善调解制度,以建立现代化调解制度,进而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一、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发展及其现实意义法院调解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和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重要方式,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从案件性质上说,凡属于民事权利义务争议而引起的民事案件,都可适用调解方式解决;从诉讼程序上来说,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以及审判监督程序中,都可适用法院调解。因此,法院调解是法院运用最多的一种处理民事诉讼的结案方式。调解在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早在抗日战争时期,马锡五审判方式就确立了“调解为主”的方针。新中国成立后,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有效方式更是受到高度重视。1956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解调为主”的民事审判工作方针;1964年这一方针被发展为十六字方针,即“依靠群众、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调解为主”②。至此以后很长一段时间,调解成为我国民事诉讼中法院审判工作的基本政策导向,但在该政策的指导下,一些法院片面追求调解率,以至产生了相当数量的强迫调解。为此,我国在1979年起草《民事诉讼法》时,对“调解为主”这项原则进行了修改,把“调解为主”改为“着重调解”。这一原则的核心是要求法院立足于调解处理民事案件,但它仍然保持着调解为主、调解优先的基调,实践中仍有大量为盲目追求调解率而产生的强迫调解。因此,1991年4月9日我国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其中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理论界将其称为自愿合法调解原则。将调解规定在总则部分,避免了审判人员将调解误认为是开庭前的必经程序。自愿合法调解原则突出了自愿调解,从而使调解原则更加符合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本质。自1991年以来,审判实践中以调解方式结案始终是我国民事诉讼中审理案件的一个重要手段。但由于我国曾经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制度以及对法治的相对忽视,法院调解制度也不可避免地打上了计划经济的烙印,使其具有强烈的职权主义特点。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进行,调解制度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调解制度本身也遇到了一些难题。如有的法院提出“强化审判,弱化调解”的改革思路,片面强调快审快结和当庭宣判率,渐渐显露出重判轻调的倾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我国的民事权益之争虽然日趋复杂化、多样化,但是,以调解的方式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案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仍然具有判决结案方式所不可替代的优越性。因为民事案件,一般是人民内部矛盾,这种矛盾可以通过法制宣传教育,用民主协商的方法和思想疏导方法来解决,存在着进行调解的基础。当事人对发生争议的民事权益具有任意性,权利主体可以自己决定是否行使和如何行使,可以自由处分,因而,民事案件存在着调解解决的可能性。从司法实践看,法院调解深受当事人欢迎,也是由人民法院的性质和职能决定的。为人民服务,替人民排难解忧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采用调解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解决纠纷,是保护人民利益,增强人民内部团结的一种好的工作方法。实践证明,坚持和强调法院调解具有以下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彻底解决纠纷。法院调解的核心是通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和说服教育工作,促使双方平等协商,互相谅解,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这样,纠纷解决得就比较彻底,也不存在上诉问题,调解协议也能够顺利履行。二是有利于增强人民内部团结,维护社会安定。民事纠纷虽属人民内部矛盾,但如果处理不当或处理不及时,也会影响当事人之间的团结,甚至使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安定。人民法院通过调解,采取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的方法,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和思想觉悟,平等协商,解决纠纷,能够不伤和气,增强团结,维护社会安定。三是有利于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守法观念,使当事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人民法院调解的过程,也是向当事人和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通过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使当事人和周围群众受到很好的法律政策教育,可以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使他们了解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从而可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③。二、现行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调解适用过于宽泛,有失法律严肃性。一方面,法院调解的原则是我国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原则,贯穿于民事审判活动的全过程。法院调解可以在诉讼终结前的任何阶段进行,在审判实践中大致可分为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调解等。另一方面,法院调解无审级的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此条规定显示:只要当事人自愿,不管是一审、二审还是再审,任何审级和审判阶段都可以依法进行调解。从表面上看,这是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也是缓和当事人之间矛盾的方式,但实质上无审级和审判阶段限制的调解隐藏着许多弊端。法院设置二审、再审程序的目的是为了纠正一审或已经生效判决的错误,而不是为了再给当事人一次调解的机会。如一些当事人当得知判决对双方都不利时,他们可能会合意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规避不利的后果。当事人也可能通过调解的方式合意推翻一审的判决。因此,只要一审或已生效判决实体正确、程序合法,二审或再审就应当驳回上诉或申请,这有利于维护法院判决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也是严肃执法和维护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规定调解必须是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这与调解的目的和初衷不符,而且也与处分原则相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若照此来看,事实在未查清楚的情况下,即便是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的也不能结案。但我国法律规定调解的目的,就是为了既解决民事纠纷又不伤当事人双方和气,即达到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诉讼成本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而如果一味地强调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那么就会造成当事人被迫继续举证,法院被迫继续组织质证、认证。如果这样,调解的效率和效益也会大打折扣,难以实现运用调解迅速、高效地解决民事纠纷的目的。而且此条款规定也违背了民事权利合法自由处分的原则,不符合现代契约自由的精神。《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调解是当事人合意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也是处分自己权利的一种表现。由此,当事人在诉讼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是调解抑或是判决。即当事人在法院没有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情况下,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及不伤和气的心态,对事实不再调查,对责任不再追究,无论在何种程度上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都是当事人依法行使处分权的体现。因此,对案件事实的查明不能构成调解的前提,由法院分清是非也无助于调解协议的达成。3、自愿合法原则在调审合一模式中的异化。自愿合法原则是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自愿原则在实践中体现为程序上的自愿和实体上的自愿两层含义④。在程序上,这种自愿原则体现为当事人主动向人民法院申请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或者同意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但我国现行的是调审结合的审判模式,在民事案件审理中,法官担任着调解人和裁决者的双重角色,而法官基于追求结案率或对错案追究责任等多方面的考虑,便会首当其冲地选择结案快、风险小、可规避法律问题以及省时省力的调解诉讼模式。在调解过程中由于其身份和地位上的优势,往往会使以当事人合意为基础的调解,演变为在以法官主持引导下的强制性调解。虽然有些当事人当时不愿意调解,但一般最终还是会接受,毕竟现在的调解者就是将来的裁判者。在实体上,这种自愿原则应该体现为当事人双方在人民法院调解下达成的协议必须是自愿协商的结果。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经常会利用其特殊地位向当事人施压,促使调解成功,这就容易产生强制合意。在这种情况下达成的协议虽然也是当事人同意的,但决非是真正意义上的自愿。合法原则是调解有效的前提条件,它也包括程序上的合法和实体上的合法。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调解贯穿于审判程序的全过程。这也就是说,调解可以在审判程序的任何一个阶段进行,那么程序上的合法也就无具体标准了。这也给法官提供了过大的任意空间,从而导致一些案件反复调解、久调不决、诉讼率低下;尤其是在调审合一的模式下,基于法官的双重身份,更容易造成人情案、关系案,甚至可能侵犯当事人的权利。4、“反悔权”应用的任意性造成调解协议生效时间的不确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第三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91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据此规定可知,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其并无约束力,只有当调解书被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能生效,在调解书送达时,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以任何理由反悔拒绝签收,这就很容易让个别当事人将此做为一种手段不正当地予以利用。譬如,有个别当事人故意先达成调解协议,过后即反悔不签收调解书,以此试探对方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和底细,揣摩法官可能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此反反复复,把调解书当作谈判中讨价还价的筹码,造成当事人拖延诉讼的借口。我国法律规定,调解书需经当事人本人签收后才生效。因而不能用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即使委托送达和邮寄送达也存在诸多不便。而且按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最后一方当事人签收时间作为调解书的生效时间。当一方当事人先签收时,调解书有无效力以及何时生效都不确定,而后一方当事人在签收时就有更多的时间对调解书内容进行权衡利弊,造成了客观上的不公平。有很多案件,虽然当事人在法庭上达成了调解协议,但调解书很难快速送达到双方当事人本人,使调解协议的效力长期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民事法律文书“送达难”在我国已成为不争的事实。。5、法院调解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都未明确规定诉讼调解应采用的方式,在司法实践中用的最多的则是所谓“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即法官与当事人各自协商,在双方之间穿针引线,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实际上采用这种方式达成的协议大多数是双方当事人都不知道对方的真实意思下形成的,这样便很容易出现“和稀泥”的现象,也让一些徇私枉法者有机可乘,造成一些人情案、关系案,极易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对构建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模式的思考要想改革和完善现行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建立现代的法院调解机制,提高诉讼调解功效,使我们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在调解程序中要充分体现自愿则,弱化法官的主导地位,强化当事人在案件调解过程中的主动权现行调解制度的本质是当事人自由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调解程序的启动和调解的内容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所以就要赋予当事人以程序选择权。对一审普通程序而言,进入诉讼程序后,选择合意解决纠纷还是审判,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决定,并以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申请为条件,法官无权主动召集当事人调解。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也应由双方当事人提出,并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法官不能以自己的职权身份提出调解方案,法官只作为一个公正、中立和消极的第三方,可以提出建议,可以为双方调解创造条件,以促进案件调解的成功。一旦当事人不愿用此种方式解决纠纷,案件即转入审判程序。对当事人的“反悔权”应加以严格限制诉讼调解是一项严肃的司法行为,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当事人之间就权利义务关系达成调解协议,是当事人自由处分自己合法权利的一种体现⑤。如果允许当事人一再反悔,不仅损害了法院的权威,也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我国《民法通则》第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而调解协议是当事人双方为妥善解决纠纷,在意思表示真实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一种协议。所以只要双方当事人在达成的调解协议上签字,该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做不仅使调解协议有了明确的生效时间,而且还可以有效的利用现有的有限司法资源,加强法院对当事人调解的约束力,使当事人注重调解,明白达成调解协议的权利和责任,有效避免当事人滥用调解权和反悔权。3、缩减诉讼调解的范围诉讼调解在实际运用中的过度膨胀,是诉讼调解饱受指责和批评的原因。按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调解似乎可以运用于一切民事案件,而且在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都一律适用。笔者认为此范围过于宽泛。建议对于涉及婚姻家庭关系的民事纠纷,如婚姻、抚养、赡养、收养、监护等均能适用调解,但对于涉及社会公益的民事冲突,如人事、公害等诉讼则不适用调解。而且调解具有反程序性和流动性,应把它维持在一个适当的限度内,这样才能保持诉讼的平衡而不至于引起混乱,诉讼调解才会恰如其分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笔者认为,诉讼调解应仅限定在一审程序中适用。在二审尤其是再审程序中则不适用诉讼调解,因为再审程序一般是由指定的国家机关依法提起,是一种事后纠正程序,充分体现了国家的意志,有错必究,才能充分体现其程序价值,因此不应适用诉讼调解。4、规范调解的进行方式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重心在庭审上,调解工作作为活动的组成部分,也应当在庭上完成。当事人自愿同意调解的意思要表达在庭上,自愿解决纠纷的协议要达成在庭上,对于这“两头”之间的说服工作可以视情况灵活处置,能在庭上完成的尽量在庭上完成;难以在庭上达成协议的,则可以休庭,变换场所,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创造和谐的氛围,做深入细致的调和工作。这样既为当事人程序上的自愿和实体上的自愿提供了较严肃的氛围,又去掉了以往庭下“背对背”调解中存在的弊端。5、将调解程序与审判程序分离调审合二为一是造成违法调解、以判压调、强制调解的原因所在,直接影响到法院判决的公正性和稳定性,所以应将调解程序与审判程序分离,调解法官与审判法官分离,这样做不仅能提高办案效率,而且能防止案件承办法官不公正、不廉洁现象的发生,保证当事人在案件调解过程中的主动权,确保调解功能的有效发挥。6、应将“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的条款在《民事诉讼法》中删去在诉讼调解中“事实清楚”毫无意义,怎样才能事实清楚?这只有等诉讼按法定程序进行完毕后才能得出清楚的结论,那么所有调解的案件也只有等到开庭之后方可进行。开了庭,查清了事实,一判即可结案,再进行调解还有多大价值呢?所以,既然自愿原则是调解的首要原则,也就没有必要非得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进行,当事人想怎样处分自己的合法权利就怎样处分,这才是自愿的真正内涵,《民事诉讼法》中“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的条款已显多余。民事诉讼调解具有特殊的司法救济价值,长期以来,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制度以其固有的灵活性及高效率,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虽然民事诉讼调解存在一些弊端,但它仍将是与审判并立的另一种纠纷解决机制。要使法院民事诉讼调解制度适应市场经济要求,适应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对现行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制度进一步改革、完善是十分必要的。注释:①沈伟主编《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②邱星美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释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4。③柴发邦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8。④马原主编《中国民法教程》人民法院出版社1989年7。⑤《改革与完善诉讼调解制度的思考》人民法院报2002.5.3。参考文献:柴发邦主编《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邱星美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释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江平主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发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版。沈伟主编《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马原主编《中国民法教程》人民法院出版社1989年版。《改革与完善诉讼调解制度的思考》人民法院报200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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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政管理学的角度,审视当代中国环境行政管理的现状, 总结 我国环境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行政管理调查 报告 范文 ,欢迎阅读。 行政管理调查报告范文篇1:行政管理专业社会调查报告 一、调查的原因及目的 百年大计,以人为本。企业的发展说到底是人的发展。企业竞争归根到底也是人才的竞争。当代社会,面对日新月异的发展和进步,学习速度和培训速度也是提升人才速度的重要参数。培训则常常是提供信息、知识及相关技能的重要途径,有时甚至是唯一途径。在当今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的企业必定是那些能够使其员工充分发挥自己全部潜能的企业。这意味着,企业员工必须接受培训作为继续学习的一种手段,员工培训在帮助公司迎接竞争性挑战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员工培训可以有效地帮助公司创造价值或赢得竞争优势,重视员工培训工作的公司会比他们的竞争对手表现出更好的经营业绩,更有信心迎接竞争性挑战。培训不仅通过员工自觉性、积极性、创造性的提高而增加企业产出的效率和价值使企业受益,而且增强员工本人的素质和能力,使员工受益。故有人说,培训是企业送给员工的最佳礼物。培训是管理的前提、培训是管理的手段。培训不仅为管理创造了条件,其本身就是一种管理的手段,即培训通过满足员工高层次的精神 文化 需求来激发员工的干劲和热情。企业同时应把培训作为管理的机会和途径,以及完成任务的 方法 和手段,围绕企业的任务和目标来实施培训,并通过培训沟通上下级的联系,掌握工作进展状况,达成相互理解与支持,共同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为了充分了解公司员工思想现状,了解公司对员工培训要求和规划,建了解统化、结构化的公司内部培训体系。本人在xx制药有限公司范围内采取问卷的方式进行了一次培训需求调研,共发出问卷36份,回收问卷35份,其中有效问卷34份,中层管理人员问卷4份,主管级及员工级30份,现简要对问卷结果加以统计与分析。 二、调查时间、地点、方法 1.调查时间:2007.08. 2、调查地点:xx制药有限公司 3、调查方法:采取问卷式调查 三、调查内容及分析 xx制药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抗肿瘤药物为主的制剂生产厂家,药品的生产质量和管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用药的安全问题,对于加强职工的质量意识的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加强员工的培训工作十分必要。 (一)公司发展理念与文化 1、 企业发展方向较为明晰。根据调查资料显示,约有95%左右的员工认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表示了解或十分了解,这主要是与公司目前的业务重点和工作目标有关,但剩余的5%左右员工表示了困惑,这必然会造成实际工作缺乏目标,或者人力资源的较大浪费。 2、 将近九成员工熟知企业的精神和价值取向。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因而“不断进取,永臻完美”的管理思想几乎感染了公司的所有员工,可见 企业文化 对员工的敬业度和忠诚度起到了较大的凝聚作用。 3、 企业在制度建立及文化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调查数据显示,认可公司有一个非常健康文化的比例达到85%,而15%左右员工则认为一般,没有员工对此表示反对。 此外,仅有45%的员工认为公司的制度体系非常完备,而认为不完备的人数达15%。 (二)组织结构与岗位设置 1、 近九成员工对公司现行组织结构认同,并表示与部门业绩息息相关。公司现有员工中,九成员工对现有机构设置表示赞同,认为现行设置方式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 现行职能职责、业务流程与实际工作衔接较好。依据调查结果,80%员工认为目前的岗位职能配置、工作业务流程有效,而认为其在实际中有指导性、参考性作用的仅占35%左右。 (三) 人才管理与技能 1、 在人才使用上,中高层管理者获得了较高的支持率。部门负责人作为xx制药有限公司的中坚力量,肩负着不断创新、发展企业的重任,从统计数字发现,在工作任务分安排方面,80%左右的员工认为,中高层管理人员做到了用人所长,但仍有20%人员认为存在不公平现象。 2、 部门内部沟通基本顺畅,但部门间急需加强。多数员工普遍反映,在实际工作中,上级对其的工作支持力度较强,并就工作内容进行沟通,但从后续问题的调查显示,部门内沟通并没有达到预期要求;也有一部分员工反映,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并不十分理想,很多时候只是员工自己沟通和联系,而部门负责人沟通比例也仅占55%。对于部门内部的员工间沟通,调查者则在三个方面表现较为均衡:自己协调、询问同事、求助领导。 3、 中级管理人员急需提升的方面。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多数员工认为,在以后的工作中,中级管理人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升个人素质,依次为:责任心、上下级沟通、领导艺术、团队文化、公平性、业务能力、思想意识、员工激励、成就动机。而据中级管理人员的调查显示,则依次为:责任心、上下级沟通、团队文化、领导艺术、公平性、业务能力,思想意识、员工激励、成就动机。 (四) 团队精神状况和素质 1、 除少数员工外,团队士气良好。在实际调研中,28%的员工认为我们团队的精神非常高昂,60%认为我们团队是一个充满关爱、团结一致的集体,但12%的员工认为团队现处在低迷的时期。针对团队的特定成员进行调查时发现,约有35%员工反映某些员工没有与整个团队融合起来,表现出例外或特例的行为。 行政管理调查报告范文篇2:行政管理专业调查报告 关于社区基层行政管理的调查报告 ××社区位于本市××区北三环路沿线,社区居委会委员全部由选举产生。作为北部城区重要的综合居住区域,××社区在区委、区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下,进一步提高和丰富了社区管理的发展。随着对城市管理的要求提高,社区管理工作还存在着影响社区发展、社区自治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关系着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与和谐社会的构建,为此,今年8月我对××社区管理工作进行了实地走访参观,对在社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行政化倾向严重、工作任务繁重 1、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尚未到位 通过调查发现,社区居委会的功能当前还未能突破办理政府行政事务为主,办理社区事务为辅的现状,还习惯于上级领导布置什么就干什么,工作中表现较强的依赖性,自主性、自治性没有得到体现。一是社区自治的任务与工作要求有距离。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工作应有三方面内容,即:首先要做好社区服务,但实际上社区服务做得极少或是空白;其次要做好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与管理,但实际上的效果不明显;第三是丰富社区 教育 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但实际上文体活动多,教育活动少。二是社区居委会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政府的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社区居委会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的职责,具体规定了必须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治安、公共卫生、优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和青少年教育等有关工作。通过调查,以上这些职责应该是社区居委会通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形式开展的,但是大多数情况是街道办事处要求社区居委会替政府部门填表格、建档案、出具证明材料等行政性工作;同时政府部门临时性的统计、调查任务也都通过街道办事处落实到社区居委会来执行。这使得社区居委会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协助政府部门的工作上,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被行政化所覆盖。 我结合工作对40人进行了调查,当问到居委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时,有28人回答是代表政府的机构,只有8人回答是代表居民的,还有4人不清楚。在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有“吃人俸禄,为人分忧”;“拿政府的薪水,替政府干活”的思想。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中绝大多数都认为社区居委会是街道办事处的下属单位,理所应当地完成街道办事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社区事务缠身,工作任务繁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大量的“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大量农民进入城市生活、本地农民失地流向城市,流动人口的大量进入城市,使社区居委会面对复杂众多人口而发生的各项管理工作和事务数量增加、难度加大,“小社区,大社会”的模式,增加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强度。 3、政府部门职能不到位,社区自治职能弱化 繁忙的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使社区居委会陷于被动应付的境地,许多部门提出了“横到边,竖到底”、“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社区”的目标和任务,以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基础工作,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是指导、服务不到位,形成了会议多、检查多、报表多的局面。有些部门工作(含街道)进入社区没有发挥自身指导、服务职能,为社区居民办实事,而是习惯于把社区当作自己的下属单位去布置工作;热衷于创建、搞评比,轻内容、重形式,各项工作都要求“建班子、挂牌子、设展板、建台帐、要数据”。社区居委会每天应付着上级领导的检查和收集报表、传送各种数据,从而淡化了居民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削弱了社区居委会对居民群众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弱化了社区居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能。

行政管理调查报告怎么写呢?一起来看看小编今天的分享吧。行政管理调查报告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描写,首先可以描写调查报告的目的,第二个就是描写调查的具体过程和数据,第三个要描写调查报告的结果和分析。行政管理调查报告格式及范文篇一:引言:通过调查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改善建议,使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调查对象:__________事业管理局调查时间:20__年_月_日-20__年_月_日调查内容:1、_____________________事业管理局的工作性质;2、_____________________事业管理局的日常管理;3、_____________________事业管理局的存在问题;4、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事业管理局问题的对策。为了深入了_____________________事业管理局服务意识的相关情况,我于____年3月20日至____年4月8日对_____________________事业管理局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在这次调查中主要采用了“多看、多听、多问、多查以及多想”的方式,在此次调查过程中,得到了该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并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笔者在此表示衷心感谢!一、工作性质:负责管理和承办覆盖全市的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运用和支付;管理和承办城镇各类职工的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的筹集、管理、运用和支付;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发展的具体计划和宏观规划,研究制定各种保险基金的统筹方案及实施办法;参与制定各种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方案及实施办法,具有对保险范围内执行职工退休,失业待遇正确与否的复核权;促进保险基金的融通、增值,提高给付能力,充分发挥保险基金的保障和为地方建设服务的双重功能。二、日常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事业管理局是面相广大社会群体的窗口单位,每日来访人员特别集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要求人员按时上下班,来人热情服务,领导值班带岗解决突发事件,解释理解困难人员的疑惑;三、存在的问题(一)处理审批慢流程复杂时间跨度大目前,__局还是采用人工填写单据,人工审批,信息录入电脑的工作方式。进度较慢,容易出现较大的人为错误。办理时需要跑的部门太多,领导审批,单位间的证明等非常繁琐。从申请表提交到批复约需要4—6个月,都是积累到一定数量才会上报,造成工作时间长,群众意见较大(二)服务意识有待提高对待大量的来访人员,一些工作人员渐渐失去耐心,不肯多做解释,随意的指点找这个那个部门,让来访人员往返多次仍然不能解决问题(三)人员老化很多人都是工作多年的老的工作人员,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一些办公本领如微机等掌握的不是很好。对待来办事人员没有良好的心态和语气,往往激发矛盾,引起不必要的争端。(四)精通业务人员及员工培训滞后__局由于政府编制问题已经多年没有充实年轻的一线人员了,都是工作多年的人员,年龄层次偏高,接受新的知识和技能培训较慢,人才储备几乎为零。四、提高服务意识的对策和建议(一)工作制度着手对原有的工作制度进行规范。规范事假制度: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半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报办公室批准,一天以上的需经中心领导审批;工作时间必须佩戴胸卡;在工作时间不看书报杂志、不吃零食、不玩电脑游戏、不上网操作股票等都写入职工守则里。实现工作制度标准化,解决长期存在的松散情况。(二)人员服饰针对原来工作人员穿衣随便的情况,规定了职工每天必须统一着装,无形之中又增加了职工的团队感。(三)规范语言作为窗口性行业,在整个建设管理过程中,语言的规范化是重点之一。针对这一问题专门组织礼仪培训,强调“微笑服务”,并要求职工在接待群众及单位时礼貌规范用语“您好,您有什么需要我为您服务”是接待时基本礼貌语言。并把这条纳入年终的考核内容之一。(四)增加计算机的使用规范报审表,安装机读审批表系统,完善办公自动化体系,开通网上办公,网上报审,网银缴费等。增加计算机和互联网方面的培训和使用率,可作为技能审核的一部分。(五)开发电子政务智能服务终端在这方面可以借鉴银行的发展经验,开发出类似于ATM的电子政务智能服务终端。公众只需带上自己的服务卡,便可以在遍布于大街小巷的任何一台智能终端上开展政务活动,如查询_____________________事业管理局的政策法规,在线报审与缴费,甚至可以进行在线的视频交流,省去了许多奔波于政府各部门的麻烦,也在一定程度有利于维护民群的尊严和政府的形象。引入平台概念,进一步说就是网上平台的意思,对人才引进、解决困难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档案挂靠等方面正在逐步计划进行网上服务功能,目前已经有50%的业务在网上进行操作。在市中心的启动下,通过不断努力探索,增加人性化功能,优化后台服务,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原则,让单位和个人足不出户轻松办理业务。(六)建立培训考核机制1、在人员上岗时,严格把关,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上岗合适的人员。坚持这个原则,做到因岗用人,因此不论转岗还是新进入的成员,都能很快投入到工作当中,人员因不合理匹配而无法完成工作的情况大大降低。2、建立长期的人员技术培训班,使新成员有更大的学习空间和锻炼的机会,迅速成长为骨干。培训根据不同岗位、不同人员分别进行,有专业培训,也有普通的大众培训,将培训贯穿于工作过程当中,使成员始终保持一种持续学习、进步的动力和状态,会取得很好的效果。3、鼓励成员不断创新,对技术骨干人才以全面的支持和较宽松的政策,重奖有特殊贡献的成员,为创新成员承担创新风险责任以留住优秀成员。对于技术型成员,将他们的工作业绩与激励紧密挂钩,促进成员发挥主观能动性。也激发成员从行局角度考虑问题,加深成员对本单位的认同感。4、制定一个有效的薪酬考核政策,对不合格的人员采取淘汰制。通过严格进入、鼓励创新、培训人员等措施形成一个良好的人才发展梯队,确保人才队伍建设呈良好方向发展。5、建立考核体系,启动“八大服务项目”,设置专岗专人,同时对这些工作人员制定统一的考核体系。以自身努力和后边平台业务共同发展为考核目标,如负责派遣员工根据其全年业务完成情况及年终互评得出其全年考核结果,从而给予其优秀、良好、合格三类不同奖惩。这一考核体系的出台,将打破原来社保局“做好做坏一个样”的大锅饭制度,让全局的职工都依据其不同的努力成果得到其应得报酬,激发职工的斗志,这是整个平台建设过程中最能振奋人心的一件事。6、持“客户至上”原则。原来我们的许多工作人员工作态度散漫,一副“朝南坐”的脸对着客户,对着百姓。制度的建立,使得政府职能有所改变,打破原来职工的固有思维,这一原则特别对政府职能的操作提供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在办理业务时,如果还是以前的思想认为自己手握重权而态度冷淡甚至蛮横,不仅仅我们有这个服务内容,其他各区县也有,去其他区县也可以接收办理。因为客户的流失就有可能影响其年终的考核,该举措使得职工必须懂得“客户是其衣食父母”,提高办事质量,加强办事效率,从而更好的服务大众。7、加强开放式交流和合作。加强各部门的优势互补,扬长避短,整合人力资源。但是在目前,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在这当中我们多次联系周边各区县,发现大家互相间的交流太少,上级似乎整合了各区县,却又好像大家各管各的,随时都可以脱离。所以,需要建立健全交流机制,加强各县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以达到取长补短,不断加强提高的目的。五、调查体会此次在_____________________事业管理局的社会实践,收获颇多。通过这次实践,笔者有了很深的体会,感觉到改革和社会发展过程中肯定是困难重重,但是改革之路必将继续下去。只有重新定位,面向市场,面向广阔的企业和个人,社会报保险事业才会顺利走下去。只有继续协调管理,整合相关资源,贯通全市服务平台和信息网络,加强自身管理,为社会提供更优良的服务,才能更好的发展和服务人民。同时,感觉到理论和实践之间还是有一定差别的,因此本人在实践过程中能主动的请教,虚心的学习,尽量把理论知识融入到实践中去,使自身的理论知识更上一个台阶,实践能力与水平也得到较大地提高。行政管理调查报告格式及范文篇二:调查的目的:针对“科教兴国”而言,它是国家提出,在一定的程度上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重大战略。作为教育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就是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并且担负着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做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不仅有利于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同时还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在一些企业当中,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成分就是职工的培训,企业要想能够得到更哈的发展必须要对职工培训的工作进行重视,与此同时职工的培训也必须要跟随企业的发展来循循渐进。由于是受到传统经济体制的一些影响,一部分的企业在对员工培训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误区,企业进行培训的过程中,其培训的成本一直都是能省则省,企业的效益好的时候便不需要进行培训、企业效益不好的时候便没有钱进行培训以及企业的一些高层管理人员不需要进行培训的观念从而导致企业不能够跟随着社会的进步去进步。企业当中的职工必须要接受培训来作为继续学习的手段,职工进行培训能够更好的帮助企业迎接挑战,同时也能够有效的帮助企业创造价值或者赢取更多的竞争优势,重视职工培训工作的企业要比他们的竞争对手表现出更好的经营业绩,并且也能够更有信心的去迎接挑战。在企业的培训过程中不仅仅要通过职工的自觉性、积极性以及创造性的提高企业的效率以及价值,但是,也能够增强职工自身的素质。培训则是管理的前提以及培训管理的一个手段。企业通过培训不仅仅能够为管理创造出一个有力的条件,并且培训本身也是一种管理,主要是通过培训来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调查的方法:问卷式调查调查的时间:是在____年5月-8月样本的情况:“____年5月1日——____年8月31日,我在山东省禹城市__公司就企业培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在进行调查的过程中,随机的抽取了某一部门的位主要的调查样本。调查的内容:(1)在目前阶段,对于培训的工作并不够重视。由于科技的不断发展对于职工的知识技能、创新能力以及管理能力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对于职工的素质培训以及技术培训不能够及时的进行,一大部分的职工没有得到有效的培训,长期以往只会导致企业的管理水平以及生产水平不断下降。(2)在目前阶段,培训的工作并不能够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并且培训的工作还是停留在简单的技能培训方面,多数是根据陈旧的培训方式为主,培训的效果也很差,并没有根据企业整体的发展合理的进行规划,同时也缺乏着专业的层次以及循环渐进的培训。调查表的分析:__公司就企业培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如下:从调查表中,我们可以知道企业的人才管理和技能:在企业的人才使用过程中,中层的管理人员获得比较多的支持。并且企业部门的负责人则作为企业的中坚力量,这些中层人员主要是肩负着不断创新以及发展企业的责任,根据统计学上的数字可知,在对工作任务进行分配的过程中,占据着百分之八十的职工认为中层的管理人员能够做到对职工的长处加以利用,然而,有着百分之二十的职工认为这并不是公平的。在部门中其内部的沟通基本上是顺畅的,但是,部门之间却是需要进行加强的。很多的职工都普遍的反映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上级对于工作的力度是十分的强,并且也就着工作来进行沟通,然而,后续的问题调查可知,部门之间的沟通并没有得到所预期的效果,经过一部分员工的反映,部门之间的工作在衔接的过程中并不合理,绝大多数只是职工自己进行沟通和联系,然而部门的负责人员沟通的比例也比较少。关于职工技能的评价,大多数的职工认为,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对于自身的工作职能时比较满意的,并且占据着80%的比例,仅仅有着15%的职工觉得自身的技能是完备的,同时,也有着5%的职工对于自己的职能时并不满意的,希望能够在以后的工作生活过程中进行提升。然而在对职能进行转化的过程中,这个比例还是有所下降,大约有着75%的职工认为自己的职能时能够发挥的,大约有着25%的职工则是认为自身的职能时诶有得到发挥,专业素质在向着业绩转化的过程中并不是很理想,所以,对于职工的潜能是有待于不断的开发。分析结果:职工教育培训管理是确保培训学习正常有序开展的约束机制。科学规划设计培训内容和方式,加大培训学习的创新力度,对有效管理培训教育学习有重要促进作用。要以现阶段企业的培训情况来让企业的培训变得更加有效,因此必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培训的体系进行完善:(1)要制定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管理职工培训要有明晰的培训计划,这是培训学习具体实施的行动纲领。在进行培训教育之前,需要对相关指数进行科学评估,这样才能做到有备无患。首先是培训需求分析。企业生产和发展中一定会遇到一些瓶颈问题,找到这些问题的根源,可以制定针对性措施,培训学习对解决问题能够发挥多少正能量,这是需要分析的。一些工作任务需要一些技能和方法,职工在哪些方面存在短板,并通过什么样的培训学习可以弥补,这也是需要分析的。其次是培训计划制定。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工作培训学习也是这样,要先制定详细的可行性培训计划,一,培容包括三个层次,即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素质培训。在制定培训计划前,要充分研究各类职工应选择哪种层次最为合理就可以细分到人,可使职工通过培训之后,企业和个人都有所收划。(2)要加强职工教育培训过程管理职工培训过程管理是确保培训顺利完成的最重要环节。在制定好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之后,就要对实施过程进行合理的管理,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一是要安排合理的培训时间,因为各部门的职能不同的职工工作时间也不尽相同就需要安排合理的时间,分批次进行培训,确保每个需要培训的职工都能够在耽误提下接受培训;二是要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在企业,选聘一些具有较高专业技能的专业人员对职工进行培训而且在培训完之后要进的考核,以检验职工的培训效果,对于培些不合格的职工以次接受再次培训够确证培的效果。培训管理是一项复杂而纷繁的事务工作,要对培训学习开展过程进行管理,不仅要对教师施教行为进行约束,还要对职工学习行为进行规范。要对整个教学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也要对职工日常习惯进行跟踪教育。像出勤情况、实训情况、考核情况等,都需要有专业的管理。(3)要加强职工教育培训评估管理在职工教育培训学习中,对培训学习成果进行评估,这是衡量培训效果的最基本方式。对评估实施管理,主要针对职工掌握培训内容技能情况和教师施教态度方式两个方面展开。特别是对职工培训学习情况进行评价,不能单单用一次考核得出结论,要看职工回到工作岗位上的具体表现,对培训教师的评价也要从指教认识、指教能力和指教方式等多个方面进行。体会:在对员工培训的过程中一个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是十分重要的,在现代企业中,其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以及知识的竞争,然而培训能够更好的培养人才以及传播知识,从而有效的实现知识贡献的一个途径。所以加强员工培训的管理与创新是企业在21世纪培育核心竞争力,取得不断成功的关键所在。行政管理调查报告格式及范文篇三:一、调查的原因及目的现代社会,面对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和进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正不断面临新的挑战。而企业的发展说到底是人的发展;企业竞争归根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对企业员工的培训则是提供信息、知识及相关技能的重要途径,有时甚至是唯一途径。当今社会,能始终屹立不倒,稳步向前的企业必定是那些能够使其员工充分发挥自己潜能,体现自我价值的企业,这意味着,企业员工接受培训和继续学习成为了一种必须手段。在帮助公司面对竞争性挑战的过程中员工培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员工培训不仅可以有效地帮助公司创造价值,更可以为公司赢得竞争优势。重视员工培训工作的企业会比他们的竞争对手表现出更好的经营业绩,从而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在面对竞争时更具有优势。培训不仅能够提高员工的专业性、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从而使企业受益,更能够不断增强员工素质和能力,提高员工的企业忠诚度,并使员工本人受益。故有人说,培训是企业送给员工的最佳礼物。培训是管理的前提、培训是管理的手段。培训不仅为管理创造了条件,其本身就是一种管理的手段,即培训通过满足员工高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来激发员工的干劲和热情。企业同时应把培训作为管理的机会和途径,以及完成任务的方法和手段,围绕企业的任务和目标来实施培训,并通过培训沟通上下级的联系,掌握工作进展状况,达成相互理解与支持,共同不断提高工作绩效。为了充分了解公司员工思想状态,了解公司对员工培训要求和规划,进一步了解统一化、结构化的公司内部培训体系。本人在百胜公司下属分店肯德基范围内采取问卷的方式进行了一次培训需求调研,共发出问卷200份,回收问卷185份,其中有效问卷145份,中层管理人员问卷20份,主管级及员工级5份,现简要对问卷结果加以统计与分析。二、调查时间、地点、方法1.调查时间:2012年11月2、调查地点:百胜公司下属分店肯德基3、调查方法:问卷式调查三、调查内容及分析肯德基是来自美国的著名连锁快餐厅,属于百胜餐饮集团。百胜集团是世界上最大的餐饮集团,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超过3.3万家连锁店和84万名员工,食品的生产质量和管理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声誉和顾客的身体健康,对于加强职工的质量意识的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加强员工的培训工作十分必要。(一)公司发展理念与文化1、企业发展方向较为明晰根据调查资料显示,约有95%左右的员工认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表示了解或十分了解,这主要是与公司目前的业务重点和工作目标有关,但剩余的5%左右员工表示了困惑,这必然会造成实际工作缺乏目标,或者人力资源的较大浪费。2、将近九成员工熟知企业的精神和价值取向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它直接关系到顾客的身体健康。因而永远将顾客摆在第一位的的管理思想几乎感染了公司的所有员工,可见企业文化对员工的敬业度和忠诚度起到了较大的凝聚作用。3、企业在制度建立及文化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调查数据显示,认可公司有一个非常健康文化的比例达到85%,而15%左右员工则认为一般,没有员工对此表示反对。此外,仅有45%的员工认为公司的制度体系非常完备,而认为不完备的人数达15%。(二)组织结构与岗位设置1、近九成员工对公司现行组织结构认同,并表示与部门业绩息息相关。公司现有员工中,九成员工对现有机构设置表示赞同,认为现行设置方式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现行职能职责、业务流程与实际工作衔接较好。依据调查结果,80%员工认为目前的岗位职能配置、工作业务流程有效,而认为其在实际中有指导性、参考性作用的仅占35%左右。(三)人才管理与技能1、在人才使用上,中高层管理者获得了较高的支持率。从统计数字发现,在工作任务分安排方面,90%左右的员工认为,店经理做到了用人所长,但仍有10%人员认为存在不公平现象。2、中级管理人员急需提升的方面。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多数员工认为,在以后的工作中,中级管理人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升个人素质,依次为:责任心、上下级沟通、领导艺术、团队文化、公平性、思想意识、员工激励、成就动机。(四)团队精神状况和素质1、除少数员工外,团队士气良好。在实际调研中,28%的员工认为我们团队的精神非常高昂,60%认为我们团队是一个充满关爱、团结一致的集体。针对团队的特定成员进行调查时发现,约有35%员工反映某些员工没有与整个团队融合起来,表现出例外或特例的行为。2、团队的素质能满足工作要求,但总体提升缓慢。据统计资料显示,60%员工认为公司团队的素质与优秀企业相比,总体水平不差上下,25%认为略差,15%认为较差。在员工与团队合作的信心方面,30%员工认为团队正向有利方向发展,35%认为没有变化,20%保持观望状态。在团队素质的提升方面,40%员工非常认同我们的团队正在进步,35%基本认同这一事实,20%表示沉默,5%表示不认同。四、今后的对策与建议根据目前公司的培训现状,为了让公司的培训更有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培训体系:1、加强员工之间相互沟通。不定期的和公司员工进行交流,使员工的意见能够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便于部门之间以及领导和员工之间的的相互了解和协调。2、强化员工责任心的培养。针对本公司的工作情况和工作特性,对员工加强质量意识的培养,使员工充分意识到缺乏责任心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及给公司发展带来的不良影响。从而保证生产有序地进行。3、调整人员配置、促进员工技能发挥。针对每个员工的特点对其岗位进行调整和安排,使其能够充分发挥个人特长,避免人才浪费4、加强团队融合提高团队素质。多进行一些团对活动和考核,以便加强团队合作,从整体上提高整体素质。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对各类员工进行不同目的的分类培训,以满足不同工作站不同员工的不同需求。加强员工培训,在良好的人际关系,相互配合的工作环境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可以更好的激发员工工作的热情和斗志,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使他们的主动性、创造性将自然地倾泻出来,自觉与管理者一道,把工作做得尽可能好,不仅让员工觉得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理想,同时对企业有了满足感和归属感。也使企业和员工得到共同的发展,真正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行政管理问题解决方法论文模板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范文浅论我国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摘要]依法治国是党中央提出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就必须切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因此,本文针对依法行政方面相关的问题进行探讨,对于保证严格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国,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从国家权力分工的一般原理、行政机关机关与公民法人的关系,行政机关在实施依法治国中担负的责任、推动整个社会化进程的需要四个方面阐明了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这一重要论点;然后针对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行政执法体制上进行了系统分析,阐明了健全法制,加强执法监督,依法行政的必要性。最后,着重提出了依法行政的措施和对策。(摘要部分要求150-200个字左右,概述全文)[关键词]行政执法 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关键词要求三到五个,名词,一般可以在题目和段落标题中找出)绪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要求: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因此,探讨依法行政的问题,严格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对于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具有重要意义。1依法行政是法治国的关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包括完善法律体系,健全民主监督,严格依法办事,增强法制观念等诸多内容。其中,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1.1从国家权力分工的一般来看,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在国家权力中,行政权是最活跃、最具主动性的部分。(1)与立法权相比,行政权最活跃,在我国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绝大部分要由行政机关来执行。行政机关在我国国家机关序列中,所占的比重最大,拥有的部门的最多,人数最众,涉及面最广,因此,在纸上的法律变成现实生活中的法律,主要在于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2)与司法权相比,行政权最具主动性。司法权的运用奉行“不诉不理”原则,不是给予当事人和主管机关请求,司法机关不得径自审判,因而司法权具有被动性;而行政权的运行则具有主动性,它必须从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积极主动地满足人民群众各方面的要求,可以说,没有行政权的积极主动运行,依法治国就失去了主要产支柱。1.2从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的关系来看,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不同,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公民与公民、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这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而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实际上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主要表现在:(1)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之间是命令与服从的关系,而非平等协商关系;(2)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决定具有单方面性,即在多数情况下,行政机关的决定并不需要征得公民、法人的同意;(3)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机关的决定具在先进性,即公民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同意,虽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这并不影响决定的执行。由此可见,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二者在事实上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行政机关处于“强者的地位,公民、法人处于“弱者”地位,这容易出现“强者”侵犯“弱者”的情况。因此,要维护公民、法人和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权的正当行使,就必须把行政管理活动纳入法制轨道,做到依法行政。1.3从行政机关在实施依法治国的方略中担负的重要责任来看,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通过实施法律,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重要保证。在依法治国的方略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和立法机关的依法立法、司法机关的公正司法,共同构成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其中,依法立法是基础,公正司法是保障,面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依法立法,就是要按照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意愿,建立起科学、严谨和完备的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这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强了立法工作,加快了立法步伐,可以说,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已经基本形成。在国家社会、政治、文化和其它领域,已经基本上做到有法可依。那么在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强化严格执法,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则是一个比立法更加迫切和艰巨的任务。法律的实施是所有国家机关的任务,司法机关肩负重任,但更重要的还是行政机关,大量的法律包括经济方面的以及和人民切身利益相关的许多法律,都有要依靠行政机关去实施、去落实,面行政机关本身对效率的要求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对接近于主观决定问题的倾向,在这种情况下,要树立起法律的权威,使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得到切实奠定和实施,关键在于依法行政。1.4从推动整个社会法治化进程的需要来看,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即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从们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要依照法律来进行。这就要求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极大提高,要求全体公民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要求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形成以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社会氛围。而要做到这一切,关键就在于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加为行政机关是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机关,通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对整个社会生活规范化的、文明的依法管理,不仅能使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实施,同时也能在全社会起到很好的尊重法律、执行法律和遵守法律的示范作用,有助于公民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有助于树立起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从而推动整个社会法制化进程。2目前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于把国家的行政活动纳入法制轨道,即法律的规范性、民主性、科学性来约束行政行为的随意性、集权性、主观性,建立依法行政的执法体制。目前我国宪法规定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框架是完善的,基本理念上体现了民主和法制原则。但是,由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制度与地方政府定立行政法规权力并行,从而是执法依据时常出现偏倚,使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的权威性上没有真正确立,而且因缺乏配套法律以及残存的传统体制的影响等因素,宪法规定的法治原则在实践中并未完全落实。在具体问题上主要表现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越权处罚、无权处罚、以罚代刑等现象时有发生,乱罚款、乱设卡、乱摊派成为尖锐的社会问题。在内在原因上主要表现为存在看一些体制上的一些问题:2.1国家行政机关与人大的权限范围划分不清。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过多地行使应当属于人大的立法权。例如全国人大常常通过授权决定将某些立法权授予国务院,而实际上国务院也常常行使属于全国人大的立法权。二是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和行政机关的经济管理的权限划分不清。按照宪法规定,国家和地方的重大事项,应当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但实际上许多重大事项常常是由行政机关决定的。2.2行政机关的职能、管理机构和从事制度还没有完全转变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当前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传统的管理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而新的适应社会发展的管理模式还在探索中。各级政府建立了庞大的经济管理部门,形成了政企不分的体制。其次,是政府部门庞大,工作人员众多,办事效率较低,各部门的权力责任时常难以界定,从而导致办事程序过多,部门之间相互扯皮、执法机关权限重复交叉等。2.3许多行政行为告别是行政程序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和严格的法律监督机制。首先表现在行政立法方面。1979年以后,我国制定了一些行政法律,对一些方面的行政行为进行了规范,但在行政行为的许多方面仍缺乏行政行为基本规则和基本程序的法律。其次表现在行政监督的法制方面。虽然宪法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及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权,但是因为缺乏配套的法律,这种监督权无法真正落实。最后表现在行政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工作人员中贪污、受贿等以权谋私的非法行为又不断蔓延的趋势,虽然经过多次治理,但成效不甚显著,它不断腐蚀着行政机关,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形象,破坏了干群关系。只有不断健全法制,加强法律监督,实现依法行政,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3严格依法行政的措施和对策依法行政就是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国家事务。法律是行政机关据以活动和人民对该活动进行评价的标准。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准则,是现代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是实现由人治向法治转变,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依法行政的正确观念和意识,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建立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切实推进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3.1要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由于“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解放以来,我们也没有自觉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方面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建国后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与之相应的高度集权以及主要靠政策、行政命令、长官意志办事的方式根深蒂固。因此,依法行政必须进行一场深刻的观念更新。严格依法行政,要求我们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下列观念和意识:3.1.1权力观念。权力是法律规定并保护公民本身所具有的权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把保护公民的权利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党的十五大报告要求“一切行政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这就说明,保障公民权利是依法行政的根本目的,权利和义务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没有列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在权利和义务这一统一体中,权利总是基本的,占主导地位。因此,在行政管理中,如要公民履行义务,首先要满足公民的权利要求,这并不是行政机关的恩赐,面是行政机关不可推卸的责任。3.1.2程序观念。程序是按照一定的时限和顺序构成的行为过程。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采取的方法、措施,应当有时间上的限制,并按照一定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如果超过了法定的时限,违反了先后顺序,则构成程序违法。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的一切行为都要纳入法制程序的轨道,即用行政法律程序来约束行政,“无程序行政”,这是大多数国家认同的原则。3.1.3监督观念。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专断和滥用,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这是人类历史上早已证明的真理。早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就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整个报告中有五处提到“民主监督”,这决不是偶然的。民主监督是克服权力腐败的天敌,这也是人类历史早已证明了的真理。因此,严格依法行政,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监督观念,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3.1.4服务意识。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和国家一贯的宗旨。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更应增强服务意识,现代法治国家,已经由“行政统治”演进为“行政服务”。西方早期资本主义时代宣扬“最好政府,最少管理”的原则,适应当时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的要求。现代资本主义为了克服经济危机和缓和阶级矛盾,转而主张“最好政府,最多服务”,要求政府在某些社会领域进行积极干预,以增进人民的福利,因而提倡“服务行政”,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我国过去在行政观念上较多地存在把行政管理当成是“管老百姓”的,而较少当作服务,往往点到“主仆”关系,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应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3.1.5责任意识。有权力就要履行义务,同样,有权力就要承担责任。行政机关同公民、法人一样,也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严格依法行政,就是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树立责任意识,使行政管理做到权责相统一。由于我国封建社会历史漫长,封建传统在现实生活中并未彻底根除,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应对自己行为负责任的观念还未成为普遍的意识,结果造成了行政管理活动中有权力无责任的现象较为严重。因此,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树立责任意识。3.2要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关键。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执法将成为政府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严格依法行政,要求机关必须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3.2.1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目前我国许多立法是由行政部门起草的,而某些部门在起草中注重争权,导致不少立法中同一事情有许多部门参与管理或有权处罚,以致于某些违法行为发生后,多个部门相互扯皮或均不予管理,造成职责不明,责任不清,因此要落实执法责任制。这就容易出现有的法律的执法主体找不到,有的法律则有多个执法主体交叉,因此要落实执法责任制。所谓执法责任制,就是根据宪法和法律要求,将法律法规分门别类,按其内容确定负责实施的行政机关,明确执法责任,以解决执法责任不清,执法中不作为或乱作为的问题,促进执法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执法水平。有执法活动,就必须有评议考核,要让评议考核发挥作用,就把评议考核的结果作为任用奖励干部的重要依据。因此,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1必须明确划分行政执法机关的职权,把执法责任权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或岗位及执法人员;2将执法任务、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具体化,明确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使依法行政经常化、规范化;3建立健全以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责任为核心的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廉政勤政制度、执法人员考核奖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责任和评议考核制度,切实做到执法主体到位,目标措施到位,保证措施到位,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3.2.2强化执法监督,健全执法监督体制。执法监督是严格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如果没有有效的执法监督,就难以保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完全按照人民的意愿和利益办事,就难以保证国家行政管理的目标,因此各级行政机关必须加强对执法监督的检查指导,建立执法检查责任制,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果。①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制度。②加强司法监督。一方面,司法监督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法。另一方面,也要适应中国加入WTO的需要,建立司法审查制度,这就不仅要对具体的行政行为加以审查,也要允许对抽象行政行为加以审查,以于违犯宪法和法律规定,损害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抽象行政行为,公民、法人也有权力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③进一步完善国家赔偿制度,即在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损害公民财产权和人身权时,公民有权请求赔偿。进一步加强新闻舆论监督的力度,使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更加公开化、透明化。3.2.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热潮人员素质。行政执法工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改善行政执法状况的重要环节,必须建立一支忠于人民、熟悉法律、有高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行政执法队伍。①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岗位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②实行执法机关领导干部定期交流和重要岗位轮换制度。③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对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严格实行错案追究制度,对不适应执法岗位的坚决清除。3.3要建立行政机关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保证行政机关决策合法有效,切实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管理法制化。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行政决策的正确与否,关系着国家行政管理的成功与失败。因此,行政机关必须根据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及有关规定,建立依法决策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听证制度,克服违法决策现象,避免决策失误,保证决策合法、科学与民主。切实推进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结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要求: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因此,探讨依法行政的问题,严格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对于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具有重要意义。(正文部分应该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层次,但并不是说一定分三大段一、二、三,全文分几个部分由你探讨的问题复杂程度自行而定,专科论文一般不要超过六个部分,正文4000-6000字)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范文浅论我国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摘要]依法治国是党中央提出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就必须切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因此,本文针对依法行政方面相关的问题进行探讨,对于保证严格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国,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从国家权力分工的一般原理、行政机关机关与公民法人的关系,行政机关在实施依法治国中担负的责任、推动整个社会化进程的需要四个方面阐明了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这一重要论点;然后针对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行政执法体制上进行了系统分析,阐明了健全法制,加强执法监督,依法行政的必要性。最后,着重提出了依法行政的措施和对策。(摘要部分要求150-200个字左右,概述全文)[关键词]行政执法 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关键词要求三到五个,名词,一般可以在题目和段落标题中找出)绪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要求: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因此,探讨依法行政的问题,严格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对于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具有重要意义。1依法行政是法治国的关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包括完善法律体系,健全民主监督,严格依法办事,增强法制观念等诸多内容。其中,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1.1从国家权力分工的一般来看,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在国家权力中,行政权是最活跃、最具主动性的部分。(1)与立法权相比,行政权最活跃,在我国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绝大部分要由行政机关来执行。行政机关在我国国家机关序列中,所占的比重最大,拥有的部门的最多,人数最众,涉及面最广,因此,在纸上的法律变成现实生活中的法律,主要在于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2)与司法权相比,行政权最具主动性。司法权的运用奉行“不诉不理”原则,不是给予当事人和主管机关请求,司法机关不得径自审判,因而司法权具有被动性;而行政权的运行则具有主动性,它必须从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积极主动地满足人民群众各方面的要求,可以说,没有行政权的积极主动运行,依法治国就失去了主要产支柱。位,保证措施到位,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3.2.2强化执法监督,健全执法监督体制。执法监督是严格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如果没有有效的执法监督,就难以保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完全按照人民的意愿和利益办事,就难以保证国家行政管理的目标,因此各级行政机关必须加强对执法监督的检查指导,建立执法检查责任制,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果。①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制度。②加强司法监督。一方面,司法监督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法。另一方面,也要适应中国加入WTO的需要,建立司法审查制度,这就不仅要对具体的行政行为加以审查,也要允许对抽象行政行为加以审查,以于违犯宪法和法律规定,损害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抽象行政行为,公民、法人也有权力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③进一步完善国家赔偿制度,即在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损害公民财产权和人身权时,公民有权请求赔偿。进一步加强新闻舆论监督的力度,使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更加公开化、透明化。3.2.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热潮人员素质。行政执法工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改善行政执法状况的重要环节,必须建立一支忠于人民、熟悉法律、有高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行政执法队伍。①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岗位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②实行执法机关领导干部定期交流和重要岗位轮换制度。③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对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严格实行错案追究制度,对不适应执法岗位的坚决清除。3.3要建立行政机关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保证行政机关决策合法有效,切实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管理法制化。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行政决策的正确与否,关系着国家行政管理的成功与失败。因此,行政机关必须根据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及有关规定,建立依法决策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听证制度,克服违法决策现象,避免决策失误,保证决策合法、科学与民主。切实推进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结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要求: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因此,探讨依法行政的问题,严格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对于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具有重要意义。(正文部分应该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层次,但并不是说一定分三大段一、二、三,全文分几个部分由你探讨的问题复杂程度自行而定,专科论文一般不要超过六个部分,正文4000-6000字)

行政管理在现代 企业管理 中的地位越来越高,起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行政管理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行政管理论文篇1:《浅析 网络技术 对高校行政管理的技术实现》 高校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地方,现代很多新技术都是首先在高校中得以应用和发展的。网络技术在国外的发展过程也是首先从高校开始,在我国也经历了相似的发展历程。网络技术正在以日新月异的速度在高速发展,它的发展成果影响了各个行业的进步,高度发 达的网络技术对学校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它将行政管理、信息管理、图书管理、教学管理和科学研究等各类子系统连接起来,这些系统之间实现了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换,使高等院校分散的教学科研资源与社会自然资源实现了有机的统一,他们之间实现了资源的共享和互换。信息化时代,校园网是一个完全开放、超越时空界限的网络平台。 高校进行教学科研的过程中离不开网络技术的支持,网络技术是进行教学科研的必需条件,在教学的过程中,可以通过网络收集各种相关的资料,通过网络进行远程教学,通过网络进行课业辅导,各种教学的信息也可以通过网络来传递和共享。文本、音频、图画、动画和视频等资料,丰富了教学内容,使学生得到感性的认识,有效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1、网络技术在高校行政管理中的作用 (1)对高校的各种信息进行展示。高校以网页的形式,在网上发布学校重大事件、科学研究、教学以及各部门的相关信息,包括在网上展示学校的概况、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招生就业、校园风采等。高校通过展示在社会上树立了自己的良好形象,扩大了学校的知名度,有利于社会、企业更好地了解学校,吸引更多的科研机构来进行合作,吸引更好生源来报考,让世界了解学校,学校了解世界。 (2)发布学校的各种通知、文件和各种动态信息等。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达学校的各种 规章制度 和最新精神,以保证广大师生及时获取学校的最新动态。 (3)为广大师生提供各种服务。比如借阅图书、教学日志、教学安排、成绩统计、成绩分析以及各种报表与数据。学生可以建立自己的网页,包括英语角、硬件长廊、编程园地、 文化 殿堂的栏目。 (4)网上 教育 。网络技术可以帮助老师在网上发布各种多媒体课件或者视频,可以使学生在网上直观的学习各门功课;另外,老师还可以应用网络技术进行远程网络教学,实现师资共享。 (5)搭建了交流的平台。大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网上进行交流,这些交流包括各部门之间,教师之间、学生之间、老师与学生之间,学生将完成的左右利用电子邮件发送给老师。另外还可以与外界进行交流、与其他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科研学术交流。 2、网络技术对高校行政管理的技术实现 高校行政管理的功能实现,促进了网络技术的功能开发。现在,应用于高校行政管理的网络技术主要有以下几种: (1)基于Lotus Notes网络技术建设管理平台。群件是一种基于网络的以电子邮件作为通信基础设施的,用以促进团体协作和信息共享,并最大限度地挖掘信息潜在价值的软件。Lotus Notes是一个为工作组提供的通过网络达到数据共享与协同工作的分布式服务器系统平台。它具有强大的信息管理和共享机制,内含工作流程软件开发环境的特点,是目前实现办公自动化系统最理想的软件平台。Lotus Notes全面实现了对非结构化信息的管理和共享;成为各类信息的唯一存取中心;是安全健壮可靠的基础设施;内含强大的工作流软件开发环境;意味者高效的协同工作和战略级解决方案。 管理平台是建立在校园网上的信息管理系统,它面向的不是单纯的一类用户,而是多类用户。众所周知,办公信息大多数是非结构化的数据,信息的流程比较复杂,所以采用Lotus Notes系统开发平台来进行数据管理。Lotus Notes作为一个数据库文档管理系统,最基本的功能就是对文本、文档、图像、图形、音频及视频等非结构化数据进行管理,另外还可以对结构化的数据进行处理,可以与常用的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等进行合成,进一步扩展办公系统的功能。文档管理网络系统以Notes为开发环境,这种基于Notes的计算机协同工作环境的配置相当灵活,既可以适应局部用户需求的NOTES局域网,也可以满足异地通信需要的广域网,全校师生可以通过WWW浏览器访问办公系统中的信息。 (2)资源平台的建设过程采用数据库技术来完成。数据库技术是解决信息处理过程中大量数据有效地组织和存储的问题的一门技术,数据库系统中减少数据存储冗余、实现数据共享、保障数据安全以及高效地检索数据和处理数据,解决数据的共享问题是数据库技术的根本目的。高校行政管理的过程中要涉及大量的数据,如:老师、学生、人事、科研、财务以及资产等多方面的数据,为了解除这些数据分散在各部门局域网服务器的弊端,实现学校基本信息的共享,采用数据库技术将这些数据集中起来,统一管理。 (3)基于XML标准实现网络平台数据的标准化。: XML描述了一类被称为XML文档的数据对象,并部分描述了处理它们的计算机程序的行为。XML是SGML(Standard Generalized Markup Language)的一个应用实例。XML与HTML的一个重大区别就是XML文档必须是格式良好的,它必须满足几条规则,比如标记不能嵌套等。从结构上说,XML文档遵从SGML文档标准。XML是一种可以扩展的置 标语 言,从1998年成为W3C的正式推荐语言,XML是与国家交换标准的规范化内容相一致的。高校网络技术的发展过程中,XML标准化技术主要应用在以下几个方面:基于XML标准化格式数据的导入和导出,基于XML标准化格式的系统配置,基于XML标准化格式的数据交换,基于XML标准化格式的数据呈现 (4)运用工作流技术来提高工作的效率。工作流就是工作流程的计算模型,即将工作流程的工作如何前后组织在一起的逻辑和规则在计算机中以恰当的模型进行标示对其实施计算。工作流技术就是通过计算机的支持去定义、执行和管理工作流,协调工作流执行过程中工作之间以及群体成员之间的信息互换。高校的行政管理体系中包含大量的业务流程,办公信息在各个管理部门之间有两种流动的方式,一种是上下级部门之间的信息流,另一种是横向(平级部门)的信息流。比如,院系办公室给老师和学生发布通知就属于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流,教务处给学生处传递信息就属于横向信息流。传统的手工办事方式效率比较低,因此必须使用网络技术中的工作流技术,使全校的信息能够快速流动起来,从而提高办事效率。工作流技术通过以浏览器的图形化为基准的工作流定义,工作过程中的工作流监管、工作流设计、支持多个工作流实例的协助工作等功能,加速信息处理的速度,为处理过程提供技术支持。 (5)基于PKI保证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PKI(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是一种遵循既定标准的密钥管理平台,它能够为所有网络提供加密和数字签名等密码服务及所必需的密钥和证书管理体系,也就是说,PKI是利用公钥理论和技术建立的提供安全服务的基础设施。PKI技术是信息安全技术的核心,其核心是引入第三方认证机构CA向用户提供安全的认证服务。CA是证书的签发机关,通过CA签发的证书来确认用户的身份,通过密钥技术来保护信息的秘密性,通过数字签名来验证数据的完整性等。 3、结语 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网络技术在高校行政管理中的运用会越来越多,网络技术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从而提高办事效率,节省行政成本。使高校行政管理系统能够实现资源共享、高效率办公,为高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供技术保证。 行政管理论文篇2:《论如何提高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效率》 随着国际化社会的到来,高职院校不仅要和国内的高职院校竞争,同时还要与国外的高职院校竞争,这场竞争归根到底就是行政管理效率等方面的比拼。 一、影响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效率的因素 (一)时间观念的问题 传统的教学体制之下,从领导到一般的职员都或多或少地缺乏时间观念,尤其是在中国人的习惯中,比较倾向于“拖”字诀,遇到一些事情的时候,比如要批一份文件,可能需要几个不同的部门盖章才能生效,而这几个部门要找到能够负责盖章的人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尤其是在高职院校中,高职院校的领导将教师与学生看做是自己管理体制下的一员,认为教师与学生办事都是对领导的一种请求,而并不是把自己当做是高职院校团体中的一员,不是把教师和学生看做是自己的服务对象,于是在有些事情上面就难免会拖三拉四,效率不高。 (二)分工不明确的问题 现在高职院校的体制设置其实并不符合高职院校的运作规律,高职院校中的职位繁多,各种职能不明确,教师与学生要办事的时候难以找到“有关部门”。高职院校中的人员众多,各种职位也是繁多,这样就会造成分工不明确,就算是在职人员可能也弄不清楚自己的职能范围,这样就会造成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推诿,使的学生和教师只能在一个个部门之间徘徊而找不到能够真正做事的部门,这样的高职院校必然行政效率低下,也就不可能为教师和学生的科研学习工作提供便利,帮助成长。 (三)行政管理制度不明确的问题 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体制没有一套可行的模板借用,各个学校都是依据以往的 经验 在办事,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在处理事情的过程中会产生重复或者错漏某个步骤的现象。在行政效率高的高职院校中,必然有一套适合这所高职院校的行政办事规律,有一定的系统和规范,要做什么事情遵照一定的流程就能很轻松地找到负责人从而快速得到办事的结果。而行政效率不高的高职院校所采用的行政管理规章必然不清晰,不明确,学生办事找不到负责人,或者难以了解清楚的流程,于是造成办事难,时间拖延,效率不高,影响事情的结果。 (四)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 不论什么管理体制,最终实行的还是管理人员,如果管理人员的素质不高,那多么高效的管理流程也不会产生高效的高职院校行政管理。目前我国的高职院校中,依然存在着管理人员的素质低下,行政责任感单薄,遇事互相推诿等不良的因素。高职院校管理人员学历不高,对于教育管理的知识了解不深,对于行政管理的经验不丰富,在这样的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下的高职院校的行政效率不可能能够得到提高。 二、提高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效率的对策 首先最重要的是观念的转变,要有时间观念,要有效率概念,遇事不拖延,高效快速地完成自己这个程序上的事情,就能行之有效的提高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效率。要改变观念,就要让高职院校中的管理人员意识到为什么要改变,改变之后会有什么不一样的变化,知道改变前后的差距,对提高效率的观念进行宣传,争取让高职院校中形成一种高效的办事情,有效率的做事情的氛围,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效率不高的问题。 当然,只是改变观念还不够。观念的改变只是一个开始,如果分工不能明确,行政人员想要高效的办理事情可能都是不行的。所以这第二步,就是要改变学校的职位的设置,要合理的设置职位,相同的职能的职位只需要设置一个就行,明确各个职位之间的关系与每个职位的职能是什么,这样高职院校中的行政管理人员才能依据自己的岗位需要去做一些实事,还是快速有效地去做一些实事,这样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效率才能提高。 之前说了要规范化高职院校中的职位设置,合理的设置高职院校中的职位,同时,还应该对高职院校的各种管理事项的流程做出一个系统的规定,科学的健全高职院校中的管理规章制度,让任何事情都有章可循,有章必循,依照规矩来办事情,才能更加地简洁快速。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的效率提高过程中最 重要的一环还是要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只有高职院校中的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各个岗位之间的配合才能提高,更好地协调合作,更好地交流进步,才能使得高职院校中的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 三、结束语 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对高职院校的发展至关重要,直接地影响着这所高职院校是一所层次如何的高职院校。高效的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效率可以给来往的机构一个良好的印象,也能给高职院校中的教师和学生的科研工作和学习提供最大的便利,教师和学生的成功,就能最大限度地提高一个学校的档次。所以,一所高职院校的行政效率高低,对高职院校的前途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 行政管理论文篇3:《谈企业行政管理现状》 摘要:随着我国人事制度改革,人事管理行为由封闭型转变为开放型,由经验型、依靠政策型转变为依靠法律管理的科学型、现代化管理型。 人力资源管理 越来越注重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现代化以及管理体制的合理化,注重人才竞争机制运行的活力和人事管理机构、人力资源开发部门的效率。 关键词:工作岗位劳动力工作氛围 一、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合理安排 最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应该是人力资源潜质的结构与岗位需求结构的动态结合,在配置上重点考虑三个方面。一是资历结构,即工作经历、工龄、学历、职称等条件。二是知识结构。知识方面避免单一化,一方面每名职工应尽量容纳和掌握更多的知识,力争作通才。另一方面,整体队伍需要吸纳各个专业的人才,以便形成决策视野的开阔和思维的全面。三是年龄结构。注重老中青的搭配,将资历老的员工的经验、阅历、谋略、锐气、成熟与年轻人的朝气、活力、开拓精神有机结合,发挥人才“联合舰队”的威力,使人力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企业的岗位管理必须在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是对岗位的动态与制度化管理,同时开发出与 企业战略 相匹配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和工作岗位,通过工作再设计以适应劳动力多元化,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工作的内在激励性。 二、企业行政人力资源管理者素质的要求 人力资源管理的总趋势是以人为本,本着认识人、尊重人、开发人、激励人的观念,把人看成是一种重要资源来管理,当作一种资本来开发利用。人力资源管理的任务是选人、育人、用人、留人,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是调动各类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必须运用 劳动法规 和 劳动合同 来规范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协调处理单位的劳资纠纷,从而求得人与事相适应,达到事得其人,人适其事,人尽其才,事竟其功的目的。 人力资源管理的这种变化与角色的扮演对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基本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它要求我们必须有过硬的人格品质、合理的知识结构、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基本的工作能力,健全的心理素质与一定的人事工作经验等方面。我们要适应人事管理到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变,就要从以上几个方面提高自身的素质。 三、行政部门对企业员工管理方式存在的问题 1.激励方式简单 我国企业目前采用的激励形式主要有工资、奖金、年薪制、管理者持股、股票期权等,多数方式属于物质激励,缺少精神激励的补充,忽视了精神激励的强大作用。员工持股在一定程度上虽然可以兼顾企业的长短期利益,但由于持股比例偏低,作用甚微。 2.激励层次单一 现在的激励机制通常是面向所有员工,缺少个体针对性,并不考虑员工需要的差异性,在激励时不分层次、不分对象、不分时期,只重整体目标,不重层次需要,造成激励效果与期望值相差甚远。人的需求是由低到高呈层次状分布的,满足高层次的需求更具有明显的激励效果,而高层次需求的满足对高质量的人才尤为重要。 3.评估考核体系不完善 绩效评估是激励机制的必要支撑基础,但是现在很多企业缺乏明确导向的员工绩效评估理念,在评估体系中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1)企业对于绩效评估缺乏一套系统、客观的评估标准,在具体评估过程中只考虑员工的绩效,而不注意影响绩效的各方面因素,比如员工的工作环境、机会的偶然性等;(2)评估结束后,不把评估结果与员工的培训与发展结合起来。(3)员工绩效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相脱节。多数员工工作中不能有效地将部门目标分解为员工个体绩效目标,存在着较严重的主观臆断;(4)评估的公正性无法保证。 4.薪酬制度存不平等 薪酬是员工工作的直接动力,合理的薪酬能够达到有效的激励效果。但是现实中,有些企业的薪酬并没有完全发挥激励作用,其薪酬制度普遍存在问题:首先,薪酬分配不公平,没有做到同工同酬。企业利润分给员工的过少,引发了员工的不满,进而影响到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四 行政部门改善企业员工管理主要 方法 1.创立有效激励机制 创立有效的激励制度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中心任务。激励制度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其作用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效率水平高低和发展程度。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不仅可以吸引、开发和留住人才,而且可以激发人才的工作热情、积极性和创造力。一是薪酬激励。企业可以通过工资、福利以及股权等方式,把员工的薪酬与绩效挂钩,以经济利益的形式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让他们感到个人利益与企业整体利益息息相关,愿意为企业整体利益服务。不过,这种激励如果过量的话,会加大企业的负担,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不利。因此,薪酬激励必须与精神激励相结合。二是精神激励。精神激励包括对企业 员工的尊重、理解与支持,信任与宽容,关心与体贴。正确运用精神激励可以有效地培育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和信任度。企业如果做到真心为员工着想,就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三是事业激励。人都有强烈的成就动机,以科技人才为例,他们都希望在专业上有所建树,对提升专业领域的成就、名声、荣誉以及相应的地位比物质利益有更强烈的需求。因此,对他们来说,事业激励主要就是创造机会和条件保证他们能够施展才华。四是 企业文化 激励。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形成与发展的,带有本企业特征的经营哲学,以价值观念和 思维方式 为核心所生成的企业内部全体成员共同认可和遵守的价值标准、行为准则、基本信念、风俗习惯和传统以及与之相应的制度载体的总和。通过企业文化激励能使员工体验因能力差异而引起的收入和地位差异,激励员工不断自我完善,从而形成一种良性循环。这种以人力资源价值的良性循环为核心的企业文化激励,反过来又促进企业形象的自我完善。 2.建立科学有效考核制度 使激励更加有效和充分的基础是对工作绩效的科学考评。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包括目标任务、任职标准、考核制度,对企业来讲是一项基础而重要的工作。凡是员工积极性高的企业,都建立了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并与个人收入挂钩。大部分企业员工的工资决定于个人任职岗位的薪级、个人的资格条件以及绩效情况。这种工资制度的特点是,透明度高、便于监督、人随岗走、岗变薪变、有法可依、便于操作,减少了人为的影响。采用绩效工资就必然牵扯到绩效考核的问题。绩效考核是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制定绩效考核制度是物质激励里一个重要部分,对于不同的员工层次要制定不同的考核制度。绩效管理作为一个有效的管理工具,它提供的绝对不仅仅是对员工的一种奖罚手段,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对企业的工作改进和业绩提高,并激励员工持续改进业绩,最终实现组织战略目标。 3.加强企业员工培训 通过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源整体素质。只有人力资源的潜能得到开发,企业的潜能才会得到开发,只有人力资源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企业才会更具竞争力。合理开发现有的人力资源潜能,相当于在不增加人员数量的条件下,增加了人力资源的总量,这对企业效益的增加和员工自身素质的提高非常有利。企业应把人力资源算,通过有效的培训真正把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进而转化为科技优势和产业优势。在进行人力资源培训之前,要充分分析企业现有人力资源结构,结合企业未来发展需要,科学地设计培训体系,建立并完善培训与用人相结合的机制。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企业的培训要紧贴自身实际,增强针对性,采取多途径、多形式、多层次进行。一是做到人才培训工作与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相适应,保证培训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可以采取全脱产、半脱产和业余短期培训相结合。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特定专业对象和非业余的短期培训相结合。三是采取选送高校、联合办学、职业技能培训等 措施 来培养和造就一批企业急需的骨干人才。四是注重职业生涯管理。职业生涯设计是在了解员工的基础上确定适宜的职业方向、目标,并制订相应的计划,为员工个体的职业成功提供最有效的路径。企业进行职业生涯管理有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了解并整合多种类型的人力资源,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员工的创造和创新能力。 五、结束语 目前,企业单位已经有所变革,而事业单位还没有真正过渡到现代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向,作为人力资源管理者,我们需要按照上述的要求,在人格品质、合理的知识结构、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基本的工作能力,健全的心理素质与一定的人事工作经验等方面切实提高自身素质,以便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 猜你喜欢: 1. 行政管理论文3000字 2. 行政管理论文3000字左右 3. 最新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4. 有关行政管理论文范本 5. 行政管理专业论文范文 6. 行政管理论文范例

工商管理计划是现代企业的发展所必须的,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2017年行政管理论文参考范文2篇,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2017年行政管理论文参考范文篇一 企业工商管理的发展趋势分析 [摘 要]工商管理计划是现代企业的发展所必须的,企业的工商管理包含了企业营利运作的所有活动计划,除此之外,它还可以对人才能力和市场定位进行科学的规划。本文主要就当前企业在进行工商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了探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来优化企业的管理结构。 [关键词]企业工商管理 工管现状 工管发展 中图分类号:T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0-0079-01 引文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企业要想不被时代所淘汰就需要专业的工商管理,这时候工商管理就逐渐成为了大学里热门的专业,企业需要借助工商管理来使自己变得的更加正规,只有规范化以及正规化的企业在能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跟上时代的脚步。但是我国目前的工商管理还在初级阶段,对其做的研究还不够深入,所以常常会出现一些问题来制约企业的发展,本文就是基于这一问题来初步分析和探讨未来企业工商管理的发展方向。 1.企业工商管理的概念 第一,工商管理属于将管理学的思想、工程技术以及综合性的分析与研究相结合的企业必修课程,它需要企业管理者具备一定的分析能力与分析方法,同时又要具备较为健全的管理方面的专业性知识,要具备开拓创新的精神来实现企业的管理思想与精神。第二,企业中各项管理包括企业的运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核算管理、发展战略管理、运营技术管理以及发展项目管理等,同时还包含了软性方面的建设,比如企业中的文化或者是非营利性的社会文化活动。但是工商管理正式经过对这些日常运营中的数据进行科学有效的分析,从而保证了企业朝着既定的目标方向发展,并且做出了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来推动企业更好更快地实现发展目标。 2.我国工商管理现状 2.1 企业的发展模式存在不足 许多的企业管理者并不具备一定的工商管理知识和想法,这就造成了企业的发展比较滞后,管理没有形成系统比较粗糙。现代企业要想有比较长远的发展就必须借助工商管理来规划企业的未来,而在进行工商管理时需要有相应的理论知识作为后盾,老旧的一些激励员工进行创新的方式以及跟不上时代的发展了,所以需要有科学的方式来激励员工主动去搞创新。我国许多的企业发展模式都是一样的,造成这种局面的因素是大部分的企业都将一些成功的企业的发展方式作为自己企业的发展模式,没有属于自己的管理模式,照搬其他人的管理模式是永远也不能超越对手的,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这种模仿会慢慢变成一种负担,反而制约了自身的发展。 2.2 企业管理目标不明确 利润是企业生存在下去根本,但是如果一味的追求利润却无法明确企业自身的价值也是不可取的。如今市场和工商管理的普及对企业发起了新的挑战,这就意味着企业需要转变自己原有的指导理念,以前企业只需要追求效益,现在则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企业想要良好的运作需要运用科学方法来优化资源分配,但是当前的情况是许多企业对自己企业的文化没有明确的定位,没有科学地章程去指导企业职工的工作,忽视甚至漠视企业文化的宣传。 2.3 企业品牌化意识不强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的不断变化,企业常常需要跨域来寻求合作,这时企业管理的约束力就显得比较苍白了,在国际化的大背景下,企业的领导需要考虑的事情更多,自身的管理方式和产品的结构需要进一步的优化,不仅要做产品更要做品牌。但是,我国很多企业还停留在注重利润的初级阶段,对于如何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却没有做过多的考虑,这就使得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与西方的发达国家的企业相比有相当大的差距。 2.4 企业经营模式适应性不强 很多企业一味地追求利润的提高,对市场需求和企业自身生产模式的关系没有做深入的研究。只中生产却忽视了产品的升级换代,虽然设有市场反馈部门但是却形如虚设一般,这样固步自封的做法只会让企业的竞争力下降,市场占有率会进一步缩水,结果就会造成旧的产品无法销售出去,仓库堆积成山,利润反而会下降。 3.工商管理的改进措施 3.1 培养合格的管理人才 企业要想长远的发展人才的培养是必不可少的。企业的工商管理人才会对企业长远的发展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他们能帮助企业进行人员管理和产品的营销,当企业需要进行重大的抉择时能帮助企业选择最为有利的一方,并且在企业遭遇困难时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下一阶段应该要做的事。如今的企业不仅需要技术和经济方面的硬实力,还需要像工商管理方面的人才来加强自身的软实力,只有合理使用人才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2 加强监管制度 我们知道良好的监管制度对于企业的运作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企业的工商管理的工作任务之一就是为企业制定合适自身的监管机制,对于企业的领导来说员工才是最为重要的,企业能否成功就看这个企业是够拥有优秀的员工来为其工作。管理制度中交织着责任、权力、利益等各个方面,企业的奖励和惩罚机制也是根据此项制度来制定的。所以正确的管理机制需要专业人才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科学的态度来制定,要让员工信服企业的管理机制,只有这样才能让企业得到长远的发展和进步。 3.3 企业国际化趋势 如今我国要承担起大国的责任就需要融入国际社会,国内的企业也有机会接触到国外的知名企业。为什么说企业不单单是做产品还要做品牌?这是因为企业将品牌做出来后就能提高自身的知名度,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就会得到提高,这实际上也是在宣传自身的企业文化。企业工商管理就需要企业开放自己的眼界,在国际上寻求合作机会,这样企业就不是在运用自己掌握的一些资源了而是利用国际社会资源来壮大自身。 4.工商管理未来方向分析 4.1 知识管理成为企业核心内容 工商管理在进行企业管理时实际上运用的是专业的管理知识。企业文化的形成实质上就是管理者将所了解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管理工作中来。这样的企业文化可以加强企业的凝聚力,让员工形成责任意识并且还能为企业建立一个数据库从而增加企业的竞争力。 4.2 组织结构的变革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企业要想长远的发展,就要优化产品的升级换代,对产品的生产和营销实施科学的管理方法。企业管理的组织结构包括了企业中各个组织部门和管理层次的划分以及联结方式和结构。建立明确具体的管理层次,对于一些冗杂的部门可以适当削减,将原来的阶梯型管理结构转变为矩形管理结构。 4.3 企业价值多样化 企业的价值不仅仅只是利润的最大化,还需要将企业品牌等一系列的东西推销出去,这实际上就是在宣传企业自身的文化,这就需要企业在获取利润的同时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一个成功的企业不仅对员工负责还要对社会负责。 5.总结 企业要想获得长远的发展需要改进自身的管理机制,做好品牌的竞争力,而实现这一切的基础就是获得优秀的工商管理人才,这是企业树立自身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最有效的手段,也是企业能够长存下去的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与员工的综合素质以及企业文化的氛围紧密相连。所以这二者的培养也是不可忽视的,只有这样才能让企业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下游刃有余。 参考文献 [1] 张帅豪.浅析企业工商管理现状及改革方向[J].价值工程,2013,(22):162-163. [2] 王睿.企业工商管理现状及改革方向探究[J].中外企业家,2014,(10):73-73. [3] 祝仰山.企业工商管理现状及未来发展探析[J].科技资讯,2014,12(19):142. [4] 唐时俊.探索工商管理专业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1(6). [5] 安凤兰.企业工商管理的未来发展方向探索[J].改革与开放,2012(7). [6] 肇威.企业工商管理的未来发展方向及管理模式探索研究分析[J].东方企业文化,2014(5). [7] 任瑞全,张合振.关于企业工商管理未来发展方向的探析[J].商场现代化,2012(13). 2017年行政管理论文参考范文篇二 关于工商管理与经济发展探讨 摘 要:新世纪的号角吹响,时代变迁的脚步越来越快,我国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已实现飞跃式的大发展。为了扫清经工商业济发展道路上的障碍,合理有效的管理方式的探索,显得格外重要,也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挑战。实现工商业的飞跃发展,就要从职能出发积极探索,适当调整,适应时代前进的步伐,做到与时俱进。 关键词:工商业;管理方式;职能;市场 以发展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当前的主要目标,就要求我们处理好“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的关系,也就是说市场自发运营与政府出力干预的关系。在我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下,人民的权利有极高的地位,权利也为人们服务,这就要求管理部门切实发挥作用,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改革开放以后,人们发现市场是配置资源的最优方式,但其也存在缺点,那就是市场调节失灵。在这时,政府的职能就变得十分重要。为了追赶时代变迁的脚步,管理部门要迎接更大的挑战,实现更多的创新。工商管理对社会构建来说很重要,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提高工商管理的水平,成为了管理人员钻研的重点课题。 一、工商管理的新挑战 (一)传统工商业运营方式的消失 回顾过去的几十年,人们大多只看中管理职能的应用,而忽视了市场的调节作用。这就会造成资源的浪费,效率低下,管理效果大打折扣。重视实际状况是发展的前提。 (二)新时代的号召 在提出“市场经济”之后,我们的经济发展模式发生了改变,因此,要求我们迅速改革创新工商管理的职能,转变管理模式以确保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这要求管理人员摒弃僵化的思维方式,切实发挥主观能动性。意识可以影响人们的行为,只有正确的观念才能指导人们正确的认识新时代。据相关调查表示,工商部门在积极反馈管理效果后,其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 二、如何使工商业与新时代接轨 (一)坚守管理原则 新时代的到来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课题,过去的历史表明,陈旧的制度无法带领一个国家走向富强,最终只能被时代所所抛弃。因此,创新成为了我们国家在未来发展中的动力源头。在工商管理职能的创新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动摇,充分考虑到全球化的大环境背景,坚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国家利益为先。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完成本职工作,杜绝一切逾越本职甚至违法的行为。注重发动每个执行人员的积极性,责任分配的个人身上,本职工作不能推脱及逃避,注重效率与利益的结合。进一步打破制约工商业发展的体制与思维定式,具体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是抓住主要矛盾的同时,注重分析每个存在矛盾的问题的不同点与相同点。 (二)市场与管理的关系 市场因素失灵会严重影响经济运营,这就要求我们在市场因素发挥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管理职能的作用,对市场进行监督和管理。市场是包罗万象的,因此,这个大环境显得格外鱼龙混杂,市场中的成员良莠不齐,给管理带来很大不便。即使如此,工商部门不能因为市场管理的千头万绪而放任其自由发展。工商管理的职能要求其制定更详尽的方案,例如:制定全新的非公有制经济参与经济事务的具体条件及方式。做到规则平等,机会平等,杜绝一切特殊权利。其次,有效的执法才能确保市场环境的健康发展。根据调查显示,市场运行的规范性与监管力度密不可分。权利与义务是相互的,既然享受了健康的环境与公平的机遇,就要完成相应的义务,按照规定运营,坚决根绝所有违规行为与违法行为。 (三)分工明确,合作共进 从部门内部讲,全新的管理方式就要有全新的职能划分。责任落实到个人,要求让工商管理者明确自己的职能,去除冗余的职位,提高办事的效率。 在部门与部门之间,又要加强合作。例如: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关联紧密,相互影响。一个部门的进步,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是分不开的,也就是我们说的“一加一大于二”的情况。 (四)诚信是部门的明信片 对于个人来讲,人无信而不立。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公民诚信为人,工商管理部门的整顿同样要强调信誉。个人品德与法律都是用来约束人们行为的规则,不同的是:法律是强制执行的法规,而道德主要靠大众舆论来影响。信誉属于道德中的诚信范畴,不仅靠法律维护,也靠道德维系。我们都知道,任何人都喜欢与诚信的人打交道,而不诚信的人即使提供再丰厚的利益,人们也只会绕道而行。不良信誉就像毒药,不仅毒害一个人,一个部门,也会污染了整个社会大环境。 (五)工商管理内部职能关系的明确与调整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更多的任务是人们所向往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水平越来越快,时间意识也随之得到加强,效率成为了发展中的一个关键词语。对于效率的强调,就要求我们对工商管理部门中不同职位的不同全责进行精细的划分与明确。执法规则明确可以促使市场井然有序的发展,从而使社会发展持续、稳定。根据资料显示:传统模式下的管理部门存在许多冗余职位,造成职责推脱,办事效率低下,成为最亟待解决的棘手问题之一。 三、结语 本文主要论述了在时代飞速变迁的今天,工商管理的方面遇到的挑战,发展的方向。并进一步探索了如何改变工商管理职能,加强管理的力度。针对存在的执法力度问题,信誉形成问题,结构改良与优化问题,思维模式转换问题做了详细的讨论。在未来,工商管理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完善部门运营中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并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经济。 参考文献: [1]王俊.关于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探讨[J].经营管理者,2013,20:209-210. [2]余海.关于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的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5,28:212-213. [3]周静.关于工商管理对促进经济发展的影响[J].现代经济信息,2015,10:122. 看了“2017年行政管理论文参考范文2篇”的人还看: 1. 2017届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参考 2. 2017年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3. 2017年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4. 2017年会计毕业论文范文 5. 2017年会计论文范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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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堂整理了一部分新颖的法律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1、完善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思考2、地方人大保证宪法实施职能研究3、合宪性审查制度研究4、人大监督权与宪法实施研究5、我国宪法实施路径与方法研究6、论宪法解释的功能7、论大数据时代公民隐私权保护8、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问题研究9、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的定位与职能调整研究10、设区市地方立法权问题研究11、论我国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定位12、论公务员的廉洁义务13、论教师基本权利的法律保护14、行政诉讼跨区管辖改革研究15、社区矫正的现、问题与对策--以六安市某县(区)为例16、公共服务外包法律规制

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不仅具有可行性,而且具有紧迫的现实必要性。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保护环境公益的需要。第二,保护资源公共利益的需要。第三,保护公共设施等公共财产利益的需要。【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1 “郎顾之争”的法律分析 2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3 论民事纠纷证明责任 4 论民事诉讼程序的改革与完善 5 论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6 论名誉权的损害及其法律责任 7 人民陪审制度问题研究 8 论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9 论网络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10 国有企业MBO的法律分析 11 论证券市场的诚信建设 12 论网络世界“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13 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 14 我国信托业发展的法律环境探讨 15 信托关系当事人法律地位探析 16 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与处理 17 电信互联互通的法律思考 18 对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重构研究 19 各国信托业比较研究 20 关于刑讯逼供的理性思考 21 合法垄断刍议 22 互联网域名抢注的法律思考 23 环境民事侵权的规则与救济 24 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法律责任探讨 25 家庭暴力问题浅析 26 建立中国宪法法院—探析与重构 27 论保险代位权 28 论辩诉交易制度在中国的建立 29 论表见代理 30 论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 31 论不当得利之请求权 32 论沉默权制度 33 论程序正义 34 论驰名商标的保护 35 论驰名商标与域名保护争议中的冲突与解决 36 论大陆法对清末法制形成的影响 37 论代位执行 38 论单身女性生育权 39 论单位犯罪主体及其处罚 40 论当代中国法律文化传统的重塑 41 论缔约过失责任 42 论动产抵押权的效力 43 论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公司中的应用 44 论法律解释 45 论法律行为在法律关系中的意义 46 论非法人组织 47 论非法证据 48 论夫妻财产制度 49 论腐败与法制监督 50 论妇女权益保障 51 论格式合同及其规制 52 论根本违约、情势变更与合同解除 53 论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54 论公司法注册资本制度的完善—以一种价值比较之角度 55 论公司合并 56 论公益诉讼 57 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 58 论共同犯罪 59 论共有知识产权 60 论国际私法中的当事人意思自治 61 论国际直接投资之国际法调整 62 论国民待遇不构成WTO体系的基本原则 63 论合同的撤消权 64 论合同的效力 65 论合同无效 66 论合同罪 67 论环境法的公众参与原则 68 论环境法制建设 69 论缓刑制度的适用 70 论回避制度 71 论会计信息失真及其法律责任 72 论婚内强奸的认定 73 论货物贸易中的国民待遇适用标准 74 论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

毕业 季来了,社科系的毕业论文选题是个技术活,我们应当重视社会科学类论文的题目。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社会科学类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社会科学类论文题目(一) 1.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人为本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的开创。 2.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典型调查。 3.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 方法 论的集中体现。 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意义。 5.改革开放伟大革命历史作用的典型调查。 6.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调查。 7.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和 经验 的调查研究。 8.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 教育 和建设的典型调查。 9.弘扬中华 文化 ,培育时代精神的调查研究。 10.积极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相适应问题调查研究。 11.社会舆论监督的法律问题研究。 12.公益诉讼问题研究。 13.我国环境保护问题的法律对策。 14.我国行政法治实践的调查研究。 15.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有关法律研究。 16.我国反垄断法的理论和实践。 社会科学类论文题目(二) 1. 高校社科学报名刊研究 2. 社科类社团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完善分析 3. 清末西方社科名著汉译研究 4. 英汉社科翻译变体研究 5. 论社科学派的研究方法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发展的价值 6. 我在人文社科通识类读物插画创作中的思考 7. 信息网络化对河南社科科研管理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8. 大学人文社科研究水平评价体系研究 9. 英汉社科学术的体裁对比分析 10. 新时期高校社科学报改革创新问题研究 11. 人文社科研究生入学专业考试命题中的问题与对策:多元智力理论的视角 12. 设计艺术教育与人文精神 13. 邓小平的共同富裕思想研究 14. 社科文献出版社皮书出版研究 15. 吉林省高校社科项目网上申报管理系统的关键技术研究 16. 项目管理在高校科研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17. 越南胡志明市人文社科大学中文系二年级口语教学研究 18. 社科联在我国民间智库发展中的功能分析 19. 在高校人文、社科专业开展环境教育的研究 20. 后现代高校课程评估体系研究 21. 不良 广告 的合理评判与防范对策 22. 吉林省高校社科项目网上申报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23. 中国本科护理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综合课程模块构建研究 24. 黑龙江社会科学类社团生存能力研究 25. 地方高校省级优秀人才绩效评价研究 26. 中文博士学位结论部分的跨学科和跨文化语类研究 27. 地方高校省级创新团队绩效评价研究 28. 社会科学项目综合价值分析与软件开发 社会科学类论文题目(三) 1.各地加强和完善社区建设的政策和事件调查研究。 2.各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举措和效果典型调查研究。 3.生活方式的改变与生活满意度的调查分析。 4.群体性事件的调查和分析。 5.社会信任问题调查研究。 6.社会融合问题的调查研究。 7.国家认同问题的调查研究。 8.我国当代社会结构变动的单项调查。 9.就业方式和就业观念变化的调查研究。 10.我国人口素质问题研究。 11.城镇老龄事业发展的调查研究。 12.社会安全感现状和原因调查分析。 13.社会转型中妇女地位变化调查研究。 14.当代社会变迁中消费文化兴起问题调查研究。 15.新的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调查研究。 16.社会工作服务活动和组织建设的调查研究。 17.我国社会救助工作体制和状况调查研究。 18.我国志愿者事业的发展状况和影响调查研究。 19.新社会阶层的调查研究。 20.城市中务工人员医疗 保险 改革和创新典型调查。 猜你喜欢: 1. 有关人文社会科学论文 2. 社会科学学术论文如何取题目 3. 发展社会学论文题目 4. 社会学毕业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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