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我国儿童福利院对儿童照顾模式还部分地承袭了传统的大集体机构化抚养做法,虽然满足了儿童衣、食、住等基本生存需求,但其客观局限性,使儿童,尤其是那些身体功能有障碍,需要特殊照顾的儿童,很难得到像家庭一样的关怀和照顾,因此儿童的潜能得不到充分发掘和鼓励,个性得不到张扬,更不可能像社区的孩子那样发展。家庭中影响个体社会化的因素很多,其中父母的教育方式和家庭气氛尤为重要。所谓教育方式即父母对子女教育、训练、哺育的社会化方式,包括教养态度和教养行为两个方面。教养态度是指父母在教育、哺育子女方面所持的知识、信息、情绪及行为倾向;教养行为是指父母在教育、哺育子女时所采取的实际行动。而这些因素在儿童福利院,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因为保育员的工作行为不是一个人的单独行为,而是一种共同行为,在对儿童的保育过程中,保育员的感情难以达到像母亲的亲子感情,于是很少做到对儿童的精心呵护,更谈不上对儿童的早期教育。加之集中照料是一种共同的工作行为,对儿童的影响最容易造成抑压个性的张扬,品格不能健康发展。(二)现代家庭寄养是我国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一个崭新模式,经过上海、广东、北京等省市的探索与研究已确认家庭寄养有效促进了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无疑,孤残儿童家庭寄养不仅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须,也是孤残儿童自身发展的需要。从心理分析的角度来看,国际上享有盛誉的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认为人格是由“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组成。人的社会化过程是由这三部分的交互作用所决定的。本我是人格结构中最原始的部分,其成分与生俱来;自我与超我是由本我逐渐分化而来的。本我由“唯乐原则”支配,它所支配的行为不受道德规范的约束,甚至是在潜意识之中的。自我是在本我发展过程中与周围的现实世界相互接触,从而在适应现实环境中形成的。它受“现实原则”支配,自我界于本我与超我之间,其主要功能有四点:(1)获得基本需要的满足,以维持个体生命;(2)调节本我的需要,以符合现实环境的条件;(3)管理不为超我接受的冲动;(4)调节本我与超我的冲突。超我是个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将社会规范、道德标准、价值判断等内化的结果,即平常所说的“良心”、“理性”。本我追求,自我受到现实环境的限制;超我则评价是非善恶,其主要功能有三点:(1)管制社会所不容的原始冲动;(2)诱导自我使其合乎社会规范的目标,代替较低的现实目标;(3)使个人向理想人格发展。社会化过程就是促使人格的三部分平衡发展。弗洛伊德认为,婴幼儿期的生活经验是构成个人人格的主要因素,也是社会化的最重要阶段,童年期的社会化奠定了个人一生发展的基础。根据这一观点,我们系统地审视了儿童早期经验在心理发展中的作用,发现“儿童早期经验在心理发展中的作用受一系列条件的影响;儿童的个人特点,所涉及的心理和行为领域,早期经验发生的时间,早期经验的性质和种类以及儿童以后的环境和经验,不能概括地说,早期经验对心理发展的影响是不可逆转的,出生后的最初几年是心理发展的关键期。”这就启示我们一方面尽最大的努力避免儿童在生命的早期被遗弃或与父母分离;另一方面,一旦遗弃或分离已成事实,在现有的条件下,必须及时寻找最佳替代照料方案,补偿儿童因不幸遭遇而造成的创伤。在社会经济文化的高度发展要求我们为孤残儿童寻找一种合适的替代照料方案的时候,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方式适时诞生。尽管尚在探索完善阶段,还不尽理想,但是它已预示着儿童福利事业,朝着符合人的品格发展,符合现代社会要求,并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各省市、自治区对新时期适合孤残儿童养育方式的积极探索与有益尝试,充分证明了家庭寄养对孤残儿童的心理需求和社会发展是有益的。根据上海研究的经验表明:第一,家庭寄养有助于孤残儿童适应能力的发展,而且传统的隔离式养育方式向融合式养育的转变是成功的;第二,家庭寄养可以使孤残儿童在社会交往能力方面获得显著进步,而且家庭寄养儿童在社会性发展上优于福利院儿童;第三,家庭寄养儿童的生活满意度水平和主观幸福感较高;第四,家庭寄养孤残儿童普遍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家庭寄养已成为儿童福利事业社会化的一条重要途径。(三)宁夏儿童福利院与英国Care for Children进行协商合作,于2001年开展家庭寄养,将政府办的儿童福利事业引向社会,经过努力,截止目前已在银川市、永宁县、盐池县和泾源县43户人家成功地寄养了95名孤残儿童,结果表明:1、家庭寄养照顾方式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儿童进入小家庭单元后,可以重新感受家庭的温馨和母爱,享受幸福的童年,避免情感上的孤独,从而培养孩子健康的心理。2、性格由封闭内向向活泼开朗转变。3、家庭寄养可以提高孤残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交往能力。在家庭中,儿童初步了解到自己的地位和角色,学会了一些社会的基本知识。儿童能与家中人员正常交往、友好相处,还帮助大人做事。家庭寄养照料方式,使福利院的儿童在极为广阔多样的生活环境中,获得了更多的开发和学习生活技能的机会,体验到家庭的生活氛围,学到更多的传统文化知识,受到了更多的生理和情感上的照顾、支持和鼓励,家庭、妈妈和儿童之间形成了一种良好的感情纽带关系。家庭寄养模式能够充分地照顾到每一个孩子,体现用科学、知识和技能维护儿童基本权益,帮助儿童适应社会,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使儿童能够充分地享受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权利。
目前,我国儿童福利院对儿童照顾模式还部分地承袭了传统的大集体机构化抚养做法,虽然满足了儿童衣、食、住等基本生存需求,但其客观局限性,使儿童,尤其是那些身体功能有障碍,需要特殊照顾的儿童,很难得到像家庭一样的关怀和照顾,因此儿童的潜能得不到充分发掘和鼓励,个性得不到张扬,更不可能像社区的孩子那样发展。 家庭中影响个体社会化的因素很多,其中父母的教育方式和家庭气氛尤为重要。所谓教育方式即父母对子女教育、训练、哺育的社会化方式,包括教养态度和教养行为两个方面。教养态度是指父母在教育、哺育子女方面所持的知识、信息、情绪及行为倾向;教养行为是指父母在教育、哺育子女时所采取的实际行动。而这些因素在儿童福利院,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因为保育员的工作行为不是一个人的单独行为,而是一种共同行为,在对儿童的保育过程中,保育员的感情难以达到像母亲的亲子感情,于是很少做到对儿童的精心呵护,更谈不上对儿童的早期教育。加之集中照料是一种共同的工作行为,对儿童的影响最容易造成抑压个性的张扬,品格不能健康发展。
法学 毕业 论文的选题至关重要,题目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毕业论文的质量。那关于法学的毕业论文的题目有哪些呢?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法学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法学论文题目(一) 1. 权利质权的客体范围研究 2. 权利质权公示问题研究 3. 留置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制度比较 论留置权的取得 4. 论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规则 5. 我国民法对占有保护的完善 6. 占有效力研究 7. 论房屋与土地一体处分原则 8. 论债的特征 9. 论债的发生原因 10. 论附随义务 11. 论不真正义务 12. 论先合同义务 13. 论后合同义务 14. 论债的客体 15. 论单独行为 16. 论情势变更原则 17. 论债的适当履行原则 18. 连带之债基本理论研究 19.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研究 法学论文题目(二) 1. 论定金合同 2. 论反担保 3. 论债权让与的成立条件 4. 论债权让与的法律效力 5. 应收帐款转让的法律问题研究 6. 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7. 债权让与中的第三人保护问题探讨 8. 论债的清偿 9. 论债的抵销 10. 论我国债的提存制度之立法完善 11. 论债的免除 12. 民法中的混同问题探究 13. 对要式合同书面形式法律效力的探讨 14. 论第三人利益合同 15. 非典型合同理论初探 16. 论要约(相关其他选题:论承诺、约因理论借鉴问题之思考) 17. 合同缔结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18. 合同条款的理论问题探究 19. 合同格式条款的法律问题研究 20. 论合同解释的原则 法学论文题目(三) 1. 论继续性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 2. 论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 3. 论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与法律效果 4. 完善我国合同解除制度的思考 5. 论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6. 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差别辨析 7. 论缔约过失责任 8. 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9. 违约行为的类型化研究 10. 论合同免责条款 11. 论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12. 论强制实际履行与其他违约责任的并用和排斥 13.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思考 14. 论违约损害赔偿中的合理预见规则 15. 论减损规则适用中的法律问题 16. 论损益相抵规则的适用 猜你喜欢: 1. 法学毕业论文标题 2.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3.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4. 有关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5.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6. 法学论文参考题目
一、前言
幼儿园阶段的学生教育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方面,学生群体年龄小,尚未形成一定的组织纪律性与自控能力,教师们的日常引导需要讲求策略和方法;另一方面,0~6岁儿童在语言学习、认知与表达等方面处于良好的学习阶段,可塑性强,且心智逐渐成熟,能够给予老师们有效的教学反馈。分享阅读也成“大书阅读”,起源于20实际60年代的新西兰,指的是幼儿与家长共同阅读一本书,在游戏中完成共同学习的实际效用。儿童在过程中能够相对轻松的和家长度过宝贵的亲子时光,适当的弥补了目前一些家长在儿童教育上的角色缺失,同时他们在与父母的共同阅读中精神相对集中,在学习上的配合度较高,往往能从书籍中获得比较使用该年龄段的知识与能力储备。
二、现阶段幼儿园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很多幼儿园已经引进了分享阅读这一模式,并专门设置了定期的分享阅读时间与活动场地,但在具体的实施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由于一些幼儿园及班级学生人数较多,在开展分享阅读时,学生以及家长在教室或者活动室会感觉环境过于拥挤和嘈杂,进而导致阅读效果以及亲自活动反馈不佳,有的家长因为类似原因不愿配合,导致分享阅读这一比较先进的亲子活动形式处于尴尬的境地。再如,对于阅读素材的选择,学生家长以及老师还没有明确的计划或者指导,书籍选择不当的情况包括难度过高、内容太长、缺乏教养价值,等等。尽管分享阅读是幼儿园为儿童和家长打造的亲密互动时间,人们在实践过程中也不能脱离教育本质,不恰当的阅读内容不仅不会给幼儿带来良好的体验,还容易让他们感觉乏味和不耐烦,从而使分享阅读的意义和效果大打折扣,也不利于类似分享阅读的'新型教育手段继续应用于幼儿园。
三、幼儿园分享阅读的主要实施策略
1.分享阅读的环境优化
环境对于幼儿教育来说相当重要,因为通过视觉传达给儿童的信息在他们所处的阶段占据比较重要的位置。同样的道理,现阶段幼儿教育涉及的很多部分都是依托比较直白、明确的视觉感受作用于教学对象,分享阅读想要产生预期的教育效果,也应当从环境的优化入手,充分利用多种场景和道具来引起学生兴趣,并对其认知和系统学习产生积极引导。一方面,幼儿园的老师们可以积极的为学生争取活动室、社会中的亲子机构等类似的条件,尽量的打造轻松、温馨的氛围,从而帮助学生放松紧张情绪,让他们能够忽略环境因素,与父母共享宝贵的阅读时光。另一方面,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尽量减少单次分享阅读的人数,比如分批开展分享阅读、启用小规模教学、利用场地划分等等,让学生与家长的相处尽量私密、安静,进而保证有效性,而不是单纯的注重规模、忽视质量。分享阅读本身就是一个具有特殊性的教学尝试,每组家长和孩子在进行中也会产生不同的问题,这与学生、家长本身沟通方式与相处方式有关。所以,幼儿园和老师们需要做的是尽量给予他们有效的时间和空间,减少一些有可能干扰分享阅读的因素,这样才能在环境和氛围上为其形成第一层保护伞。
2.家长与教师的有效引导
因为幼儿园的学生年龄小,学习意识以及自律能力都较差,所以不管是老师还是家长都应当在日常管理与教育中实现对学生的有效引导,既不能纵容一些不良的行为和意识,又不能“一刀切”地对他们全盘否定。在阅读过程中,学生肯定会对内容产生很多疑问,也会在阅读后向家长表达一些自己的想法和见解,这时家长需要细心听取他们的问题与想法,做好甄别,及时且恰当的将素材中蕴含的道理以及优良品质传达给学生,并教导孩子在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做出正确的选择。这一阶段的学生可塑性极强,很容易受到同学、家长以及陌生人的诱导,因为家长们应该积极的利用分享阅读的机会,帮助学生分辨善恶,逐步的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老师们在过程中则应该对家长们的表现给予关注,在一些家长出现敷衍孩子或者呵斥打骂孩子的情况时,老师们需要及时制止,并对学生进行适当的安抚,防止他们在日后的分享阅读以及亲自活动中出现排斥和抵触,
3.对学生自主社交的支持
因为分享阅读并不是某个学生和家长的单独行为,所以老师们可以引导学生与其他小伙伴进行书籍的交换以及共同的阅读,同样的,学生的家长也可以达成合作,共同完成孩子的分享阅读。现阶段的孩子大多数是独生子女,回家之后很难有一起学习或者玩耍的伙伴,分享阅读则给学生和家长了一次难得的机会。它作为亲子活动中的一个实践形式,老师们可以针对自身的实际情况为学生和家长组建合作小组,两到三个孩子之间的合作不仅能帮助他们学习到更多的知识,还能为他们的学习增添乐趣。学生在过程中能够进行自主的社交,学会分享与奉献,家长和辅助和引导可以帮助孩子们缓解羞涩与胆怯,同时也能激发每个孩子的表达能力与欲望。所以,在分享阅读的大框架内,老师和家长也可以进行自主的创新与尝试,凡是有利于促进学生学习与成长的因素都能被引入到分享阅读的实践之中。
四、总结
分享阅读作为一个新型的幼儿园教学模式,还需要经过家长、学生与老师们的实践才能得到检验与评定。在实践过程中,老师们需要积极的发现问题,并及时的研究和尝试有效的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更科学与更具可行性的分享阅读模式,将会逐渐成熟并被全面地应用于幼教领域。
作者:胡新艳 单位: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中心幼儿园
参考文献:
[1]沈萍.分享阅读是激发幼儿阅读兴趣的有效途径[J].攀枝花学院学报,2016,(S1).
[2]丁晓敏.浓浓书韵,伴我成长———浅谈对于幼儿分享阅读的初步研究[J].俪人,2016,(14).
[3]李元红.分享阅读增强幼儿自主学习能力[J].教育实践与研究,2015,(01).
国际商法论文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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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经济法与行政法的互动关系
2、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辨正
3、经济法与弱势群体的保护
4、市场经济与反垄断的立法建设
5、论规模经济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6、我国反垄断法的价值取向
7、反垄断法若干问题的比较研究
8、加入WTO与加强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的研究
9、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10、新型消费领域消费者权利保护研究
11、税负公平原则和农村税费改革
12、税收司法保障研究
13、税法公平价值论
14、政策性银行运行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15、加入WTO后我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策略研究
16、银行业与证券业混业经营的若干法律问题
17、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在改革中的问题与对策
18、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础
19、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20、新形势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与法律制度的建构
21、国外社会保障税对我国社会保障税法的借鉴
22、国外社会救助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23、工伤保险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24、论土地征用制度
25、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法律问题研究
26、土地储备制度研究
27、论农村土地承包制度
28、农村土地权属法律模式研究
29、城市失地农民利益保护的法律思考
30、权法律制度研究
31、劳动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32、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研究
33、论商法的基本原则
34、我国《证券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修改建议
35、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监管
36、证券发行保荐人民事责任研究
37、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研究
38、试论我国证券发行制度的完善
39、试论我国企业立法体系的重构
40、合伙协议法律性质研究
41、公司章程法律性质研究
42、论有限责任与债权人保护
4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机制创新研究
44、上市公司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研究
45、《破产法》若干问题研究
46、论独立董事的义务
47、公司资本制度研究
48、论股权
49、我国股份回购的现实意义与立法完善
50、股东知情权研究
51、企业并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52、关联交易法律问题研究
53、股东诉权的司法实务研究
54、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与股东登记的法律问题研究
55、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立法模式及其发展趋势
56、清算中公司的性质及其责任的承担
57、审理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法律问题研究
58、论保险利益
59、票据权利研究
60、信托的法律性质与基本理念
61、保险委付研究
62、论保险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1、论我国不动产登记统一的路径研究
2、论房屋租赁合同中装饰装修的处理
3、论缔约过失责任中的纯经济损失
4、离婚时保险财产分割问题研究
5、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探析
6、网络交易中商标权侵权责任研究
7、我国典当业法律问题研究
8、机动车车辆号牌(额度)的权属初探
9、论侵权法上的安全保障义务
10、论利益平衡视角下我国商标价值的异化与回归
11、专利法上停止侵害责任适用问题研究
12、小产权房买卖合法化研究
13、论民事维权过限行为的法律责任
14、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研究
15、小区车位、车库权属问题研究
16、论网络环境下着作权的合理使用
17、网络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侵权研究
18、反家庭暴力法的定位与构造
19、论媒体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20、我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21、名人隐私权的保护和限制
22、我国知识产权诉前禁令的适用
23、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24、论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的存废
25、美国声音商标保护及我国的借鉴
26、《面向复合出版的版权资源管理发布系统研发与应用》需求分析报告
27、日本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民事责任研究
28、审判实务中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认定及处理
29、保证合同纠纷中保证人配偶对担保之债的责任分析及裁判对策
30、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研究
31、论我国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32、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风险控制若干问题研究
33、实际施工人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34、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35、避风港原则在我国网络商标侵权案件中的适用与立法完善
36、论视听作品的权利主体及其利益平衡
37、住宅小区结建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问题研究
38、论商标“后发商誉”创造者之权益保护
39、IPTV着作权侵权问题研究
40、关于虚拟财产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41、网络课堂合理使用问题研究
42、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违约解除问题研究
43、论专利审查中公知常识的认定和举证
44、专利间接侵权的基本法律问题探讨
45、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探析
46、侵权法上的补充责任研究
47、比例责任在多因不明侵权中的适用研究
48、民间讨债行为法律问题研究
49、“郭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评析
50、离婚审判方式改革实证研究
51、AA制自助游事故责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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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论离婚财产申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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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家庭暴力问题的相关救济-从相关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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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软法保护
59、计算机程序着作权保护问题研究
60、空气净化技术专利布局研究
61、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判定
62、老年人精神赡养的道德责任与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63、网络实名制的侵权法律问题研究
6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及其实现机制研究
65、Trips-plus背景下中国FTA知识产权保护条款研究
66、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67、我国的微信著作权法律问题研究
68、商品房预售广告的法律效力研究
69、公众人物隐私权法律问题研究
70、公物致害赔偿的侵权责任再认识
71、个人信息网络侵权问题研究
72、电子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73、新闻传播中公民隐私权保护问题研究
74、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的权利保护研究
75、沈阳经济区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76、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探究
77、论夫妻共同遗嘱的法律性质与生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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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研究
80、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研究
81、“同妻”的困境探究及权利保护
82、民法上的期待权探究
83、论剽窃的著作权侵权责任
84、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制度研究
85、人格权商品化民法保护研究
86、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探究
87、论盲人劳动权的法律保障
88、继承权的丧失与恢复制度研究
89、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研究
90、祭奠权的定性及其法律保护
91、关于Z县法院四年离婚案件调查报告
92、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研究
93、违法建筑的民法问题研究
94、论第三人介入下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
95、论“第三人侵权”案件中学校的补充责任
96、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
97、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及其规范研究
98、离婚诉讼中的股票期权分割问题研究
99、婚约财产纠纷实务问题研究
100、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专利侵权责任研究
1、论我国商法典单独制定欠缺的条件
2、论我国商法体系的构建
3、商法的独立性与商事审判的独立化分析
4、浅析我国网络交易的商法规制
5、中国民商立法及其模式选择探讨
6、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完善路径探析
7、《日本商法典》的修订
8、合作社商人化的共生结构
9、浅议商法的社会责任理念及其规则体现
10、商事行为制度浅析
11、商法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
12、商法中加重责任理念的司法应用及立法构想研究
13、我国商事登记制度问题研究
14、商法形成过程对今天我国建立商事制度的启示
15、商法学研究必须重视国际化与中国经验
16、民法典之外制定商法通则应为科学选择
17、电子可转移记录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8、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学
19、商事仲裁与商法思维
20、商行为立法问题研究
21、商法思维法律适用性微观辨析
22、商事审判组织的专业化及其模式
23、论商法理念的时代动因
24、论商行为在相对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不对等性
25、商事留置权及其扩张适用研究
26、商法的双向运动与现代商法的生成逻辑
27、日本法上的提单效力问题研究
28、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在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应用
29、案例教学在商法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30、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31、对当代民商法调整对象的探讨
32、商事行纪制度比较研究
33、我国商事失信惩戒法律制度的构建
34、商事登记效力问题研究
35、基于商法理念下营业转让的法律规制
36、从全球经济危机反思现代商法的制度价值
37、外观主义思维模式与商事裁判方法
38、浅析我国商主体的划分--试论个体工商户制度
39、商法解释理论的基点与法则分析
40、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与司法中的适用情况探讨
41、论商事裁判的代理成本分析进路
42、工商登记改革后商事司法权的定位及价值功能
43、我国商事登记的功能回归与制度完善
44、商事代理制度的比较法研究--基于两大法系理论和立法的分析
45、论我国商事登记审查模式
46、浅析现代民商法树立系统调整观念的必要性
47、民商法与健全个人信用体系的现实融合
48、商主体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探析
49、依法治国语境下的商法建设
50、有关商事审判中的商法理念与审判思路探讨
51、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制度的影响与完善
52、我国商事法律制度的体系构建
53、商事仲裁裁决法律适用方法研究
54、论商事代理商制度与完善构想
55、由“囚徒困境”引发的对商法互惠互利原则的思考
56、论中国商事立法法典化--以商人习惯法为视角
57、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和司法中的适用
58、商法总论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探讨
59、关于“一带一路”背景下商事登记制度的几点思考
60、民法总则法律行为无效制度的商法思考
一 关于艺术与设计的概念反映 艺术—名词,可以作宾语 设计—动词,可以作主语 偶然在《苏大艺苑》报上阅读了一篇“艺术是我,设计是他”的文章②,其中所表示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阐述了艺术与设计两个概念的区别和含义。从而也使我部分的明确了作为艺术和设计的模糊认识。早在几年前(或者说一直延续到现在),我国的艺术工作者已经针对这两者之间关系有所争执,到底设计是不是艺术,设计和艺术能否同一而论的观点一直也是人们所关注的焦点。《美术观察》也曾经围绕这一问题作了的讨论。综观几十年来,国内工艺美术界对“装饰”、“装饰艺术”、“工艺美术”、“实用美术”、“艺术设计”等概念的逐步过渡和划分,体现了时代的变革和社会对艺术与设计的认识不断深化发展的过程。有人说设计本身就是问题,而艺术不需要解决问题。这个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分歧,与“艺术是我,设计是他”有同工之妙。那么两者之间的关系究竟在何方呢?又该如何深入认识和重新定位艺术与设计的关系呢?在这篇文章中,本人斗胆谈一下自己的认识,虽然有兔子谈论亡的嫌疑,但还是要敬请各位老师批评指正。 首先,本人就三个概念:“艺术设计”、“设计艺术”和“艺术与设计”谈一谈看法。在英文中我们很难看到“Art Design”或“Design Art”,而“Art and Design”倒是用得很多,如芬兰赫尔辛基艺术与设计大学(University of Art and Design),美国哥伦布艺术与设计学院(Columbus College of Art and Design)等。如果照国外的说法应该是“艺术与设计”较为准确。由此看来国际上将艺术与设计并列而立,体现了两个学科领域既相互联系、又各不相同的特点。在这里,艺术涵盖了美术、建筑、戏曲、影视和音乐等等的大艺术范围,设计则包括了从手工艺到工业设计的所有设计范围。这样的名称涵盖较广,也比较合理。而且在英文中“Art与“Arts”也有微妙的解释,西方院校名称中采用的大都是“Art and Design”,而不是“Arts and Design”,实际上在英文里“Arts”体现的是手工艺而不是艺术的多种类。当然,中国自有中国的国情,也不必一切都要以直接翻译过来为准。 (参考: 《关于艺术与设计的思考》,蔡军 ) 对目前我国对“艺术设计”的说法,主要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对“艺术与设计”的简称或模糊化思维,省略了其中的“and”,这种方式比较概括,但对于艺术和设计的关系表达不明确。一种则是在当前中国特定阶段,设计教育者们对设计的“国情化”解释。所谓“国情化”解释,是在人们还停留在“工艺美术”的概念上,对“设计”的定义缺乏全面理解的情况下,在“设计”前面加注“艺术”二字,使人们更容易接受这一概念。然而在“艺术设计”一词中,“艺术”只是定语,它本身成了对“设计”的装饰。同时“艺术设计”还是对过去“装饰”概念的最好演绎,比如过去的室内装饰系就改名为环境艺术设计系。从更深层看,这一概念反映了中国当代一批工艺美术界学者们对设计的认识。过去一些学者认为只有工艺美术,没有设计,所谓设计只不过是“现代工艺美术”。虽然这一观点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了变化,但认为工艺美术是艺术的一部分,要将其纳入“设计”范围还不如称其为“设计艺术”为好。 这只是从单独层面上划分,对直截了当的采用“设计”这一概念具有严重的妥协态度。忽略了设计艺术基因在艺术发展过程中的催化和促进作用。设计艺术与艺术设计,虽然常常被当作同义术语即使在一些正式的学术讨论中也常被交互使用,但要研究设计艺术,首先要追寻即成事实的真相,但在我国的文化含义中,设计艺术有相对的界限,那界限可以涵概精神的艺术和物化的艺术的领域。从文化发展的观点来看,设计艺术是艺术发展过程中一个从原料加工程序到成品之间的关系问题,也正是由于这种关系的规定性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现实的存在方式,他同人的视觉思维、审美观点、生理需求一样,贯穿于艺术作品创造的始终。从古到今,从原始到成熟,在发展形式上,属于时间维的纵向状态,趋向于潜伏期。与设计艺术相区别,艺术设计更多属于现状的研究范畴。属于空间维的横向状态。趋向于爆发期。可以说当设计艺术处于空间维的横向发展机会中关注的越多,受重视的程度就越大,那么潜伏期也就相应的爆发,其实目前我们所处于的中西文化的碰撞,正是设计艺术的发展爆发期,也正是为什么会产生艺术与设计的争论的原因之一。 二 从早期的设计与艺术的关联性来看二者今天所承载的任务 艺术为我——十分个性的自我表达行为。 设计为他——立足于解决人与物之间的关系问题。③ 设计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它的变化反映着时代的物质生产和科学技术水平,也体现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的状况,并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等方面有密切的关系。原始时代大多数人工制品既是工艺品又是艺术品。这一时期的人工制品大都不是纯粹从审美的动机出发的,着重考虑的是它在实际生活中的可用性。而后者是主要的,审美的要求只是满足次要的欲望而已。中世纪文艺复兴前的艺术可以说大都体现在建筑上,而这一时期最为突出的是教堂建筑,它综合了诸类艺术。教堂建筑中所使用的彩绘玻璃、祭坛画、壁画、复制画及佛像、雕刻、曼陀罗等,不仅是艺术的表现,同时也被当作一种符咒、信仰的对象。此时的艺术和工艺与生活之间始终是不可分离的一体。 人类生产和创造活动中,实用与美观相结合,赋予物品物质与精神双重作用,这是人类设计活动的一个基本持点。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分工,设计与艺术开始分离走向互有区别的两个独立体系。但无论从设计或从艺术发展轨迹来看,设计与艺术始终是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并相互作用的。如文艺复兴时期的伟人达芬奇,他不仅是一位画家,还是一位雕刻家、建筑学家、气象学家、物理学家、工艺师等。同一时代的米开朗基罗、丢勒等都属于兴趣广泛知识渊博的全才。文艺复兴时期艺术与工艺在分离的同时仍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随着时间维和能量态在共同的空间行为下,艺术逐渐转变为独立的意识形态,尤其在所谓多元化的今天,他更是一个包罗万象的一种意识表现形式。(甚至不乏一些伪艺术打着艺术的旗号所作的一系列的艺术的艺术)既然是意识就需要表现形式的存在,这也就客观的要求受众群体的存在通过两者之间的交流过程产生艺术的共鸣。从而进一步的深掘人们内心深处的声音,把它释放出来。说的明确一点,就是这种声音就是感情,释放这种感情就是的解放思想。不管这种思想是中庸的、颓废的、条件的、压抑的、痛苦的还是激进的、进步的、偶然的、兴奋的。都是形成人类感情的一份子。使个性寓于其性之中。没有个性也没有其性也许就是这个道理。 一提到“个性”人们也许就会直观的认为是艺术家应具有的天性,或天赋。没有个性的艺术家只被人称作行家,匠人,甚至难登大雅之堂之说,这样看来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盲目的追求个性,以怪异、有邪,有意识的人为的结果不能寓于共性之中的个性,不能算是艺术行为,这是生理上的问题,是医生要解决的,在艺术上是没有出路的。 记得我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著名画家史国良在一次聚会中其中有位风格怪异的女画家(听说还很有名气)带着她的女儿,她女儿当然长的很漂亮。于是她笑着问史,说:你看我女儿长的漂亮吗?史说:“就像你的画。”当时那画家便一脸不高兴。从这当中不难看出这位女画家所谓的绘画语言是什么了。她是在为别人而自己,是哗众取宠,是顾弄玄虚,其中不无炒作的嫌疑。艺术为我而他,为共性而个性,从而达到人类精神升华,这才是艺术的真正目的。 画面(或场面)效果空洞的追求视觉效果,受众者只是承担了一份凑热闹的角色,我想这种艺术家们的追求的个性也就很难与别人进行沟通,交流,更不必说艺术的共鸣了。 艺术是我为他,设计是他有我。任何有价值的事物都有其使用价值,在艺术上也同样如此,只是价值表现形式不同罢了,艺术作品的价值是通过使用价值来实现、完成。艺术的使用价值就是作品受众时产生的时代共鸣过程或认知过程。没有这个过程,就不能反映其价值。即无价值的存在物。艺术只为我,设计只为他。单方面的体现,很难做出对艺术和设计二者各自的独立概念。事物是矛盾的,在矛盾中寻求统一,方为万物发展根本。古来中国主张“阴阳互补”方可万物归一,我想就是这个道理。 设计在我国是近二三十年来才出现的名词,以前,称之为“经营、布局、营造”。前面我曾提出了设计是解决问题,设计本身就是问题,说白了就是解决人类生活的问题,是为他,--为目标群体。因此要想做出设计就必须了解市场、了解科学、了解目的群体。单凭这些还不够,更重要的是要加上设计者的个性思维和设计提炼,即为他而我,合二为一。否则,只为他没有我,那么,我想信市场上、生活中的一切设计只会产生一个模式,缺乏变化性。正因为艺术上的为我而他、设计上的为他而我的存在,才有人类精神的丰实。知识结构的多元,生活才尽可能的丰姿多彩。 三 中西文化的差异对设计思维的影响 进化论---西方思辩文化的十字架 循环论---东方中庸文化的太极图 艺术的发展苟合于文化的发展,众所周知,中西文化的差异在于人们的认识论依据和行为的不同。中国的文化在大一统的中庸思想里面潜伏了几千年,道、儒两大思想主使着东方文化主流,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相,四相生八卦。这种原始认识论在“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的模糊逻辑方法中得到精确的认同。完成并履行着中国传统文化下的循环论。这种生轮回的思想,不正是古代乃至近代唯心主义艺术论的动力之源么?艺术发展随着时间维的运动循环向前发展。应和着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古代朴素哲学思想、图形1中的第一阶段我们称之为草创期,接下来是成熟期、升华期,最后回到式微期。这样周而复始,完成一个循环轮回。这是丛剖面形式上来分析,但我们的古人更为馄沌,把这种言、象、意的结果--自然转接的的弧线组合成无始无终的太极图。如果说太极图是东方文化的徽标,那么西方进化论文化的徽标可以用十字架表示,这种象限式的思维方式恐怕很难说明新老历史交替再轨迹上的决定论,对于习惯于东方“球体说”的人来说是难以适应的。然而有得必有失,有失方有得,象限论通过形式演变和坐标式的直观框架。揭示了文化发展过程的历史象限,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又只能在人的自身活动中得到理性的答案。设计艺术在西方的最早形成与发展,正是这种理性答案的结果。人们在理性的基础上看待艺术创作,合目的性又合规律性的在这种历程、过程和活动中感应、寻找某种确定不变的终极因素。这种思维方式,在“球体说”的文化环境里,人们不会这样考虑,也不愿去考虑。这样,在一定历史意义上说,西方设计艺术早于我国的一个重要原因。 现在把二者放在同一界面上比较,循环论看到的是运动的相对性,这种两维的运动反映在一维中是同向的,也可以是异向的,这种意识形态只能被人们的直觉感悟,主客观的关系是体验的,不规定的,带有唯心主义的成分。进化论看到的是运动的绝对性(物质是运动的),十字交叉的图形,就映象来说,对立面很明显的不可调和的出现,既有上升,又有下降,既前进,又后退。这种绝对永恒的运动属性,必须用理性的思辩来把握,主客体的关系是规定性的,肯定的。物质和意识之间,再这种进化论的驱动下,变的清晰,具有明显的唯物主义色彩。唯物主义论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这种意识动态量的反作用,目的就是立足于解决人与物的关系问题。即设计,一种具象的,容易被逻辑感知的基因基因。 在古老的东方文明中,从未出现过物质与精神这两极对立的哲学。印度的梵的统一,中国的阴阳与道的对立统一,成为思辩的主力。对于梵与阴阳是无法用科学来解释的,也没有这种要求。通过进化论和循环论这两种文化现象,我们可以简单做出对文化本质的理解,一般来说,东方人重感性而西方人重理性,这也是近代科学都出自西方的原因之一,西方人喜欢用统计、计算、归纳、演绎或综合来分析事理,而中国人偏爱吟诗作赋思维无边联想,以求感性收获。但有一点我们要承认,虽然没有这种要求,不能说明就没有这种意识的存在,只不过是没有形成条文、形成体系记录罢了。以下部分的分析也许可以从中看到这种基因的存在。 四 设计在艺术发展过程中的纵横关系 艺术—--最初是建立在实用的基础上经过审美加工而成的“设计”。 设计---始终是由艺术审美做指导的具有实用价值的“艺术形式”。 看了上面这两句话,你也许还不会感觉到艺术与设计之间的互补关系,要知道,不论是艺术还是设计,它都是为人的艺术和设计,贡布里希曾说过这样一句极端的话:“实际上没有艺术这种东西,有的只是艺术家而已。”(《艺术的历程》)毋庸置疑,艺术的主体只能是艺术家或者艺术作品,艺术史的规律只能是艺术家参与艺术、干预艺术的规律。不论是在洪荒时代的原始艺术,还是在现今文明时代的现代艺术,都是建立在人与人、时代与时代、人与时代的共通共融过程中产生的,也就是说,没有哪一位艺术家能代表其所处时期的艺术风格,艺术家和艺术作品受时代政治、经济以及艺术家自身的局限因素所制约,毕竟,艺术不是无目的的产物。从最初的艺术动机可窥一斑。从人类有意识的创造性活动开始,艺术审美性便随着第一件工具的创造体现出来。砍砸器、投枪、骨针、兽皮衣裙、陶器等等大多数人工制品既是工艺品又是艺术品(现在仍把人工制品和手工艺品统称为装饰工艺)。但这一时期的人工制品大都不是纯粹从审美的动机出发的,着重考虑的是它在实际生活中的可用性。而后者是主要的,审美的要求只是满足次要的欲望而已。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冶金、造纸、印刷、纺织、航海、机器工业直至现代的电子工业的逐步产生,同时反映在艺术上的也是轰轰烈烈的变革与创新。因此,在不同的时空态的质点上会产生不同的艺术风格。在即将进入21世纪的今天,“设计”的概念已经越来越多的为人们所认同和接受。“平面设计”、“工业设计”、“环境(室内)设计”、“服装设计”、“陶瓷设计”和“都市设计”的概念为人们所熟悉。因此,纵观工业设计的发展历史,我们不难看出,设计与艺术经历了最初的一体化,逐渐形成各自不同的专业领域,直至发展为当今设计与技术和艺术之间建立的新融合,设计过程中自始至终都渗透着艺术的存在,所以我们不能孤立地强调功能主义,而忽略艺术对产品本身的影响,同时也不能过分为表现艺术而忽略功能性,艺术与设计必须完美地结合。 以上是从纵的方向来看,那么从横的方向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不妨在现今的艺术时间维上剖一个截面来研究一下。 设计始终是由艺术审美做指导的具有实用价值的“艺术形式”。是在人与物、主观与客观的关系基础上着眼的,基因与媒介、观念与形式 、感觉与表现、主体自由化与客体自由化等等的相互结合相互作用的动态表现。屈指可数的八大艺术分类彼此之间都存在着密切相关的联系,这些联系点,在长期的艺术实践过程中犹如发酵粉一样,伴随引发着艺术动机的草创、成熟、升华。在时间维和能量态的共融交替下形成共通的意识形态,在这里暂且把这种意识形态叫做艺术的血缘关系,或基因关系。它是非物质的,以意识的形式存在,如果说的明确一点,这种基因感觉,就是设计因素的关系存在。他表现在艺术形态上就是设计艺术,表现在思维上就是设计理念。 图中独立的圆代表一门艺术门类(为方便识别起见,用三个表示),但是每一种艺术都不是独立存在的,这种环环相扣的存在形式暗示了艺术与艺术之间的暧昧关系。在认识、伦理、审美三种存在方式所构建的整个文化格式塔中,同样也可以解释这个暧昧关系。我们的认识角度要从组成艺术品的物质材料开始,这是表象的,直观的存在,如绘画中的颜料、纸张;建筑的石材、木材、钢材的结合;影视的声、光、电等等,所以在这一物质材料的角度上是独立存在的,是以具象的形式存在,是可以被视知觉的或听知觉的,但是看到这里,我们依然还不能说明设计始终是由艺术审美做指导的具有实用价值的“艺术形式”。现在让我们继续望中间看那块最小、也最集中的部位---审美角度. 马克思说:“人也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型的”,④这一论点既包含了肯定美的客观存在,是熟悉的:又包含了人是按照美的客观法则和规律去创造这样一种即唯物又辨证的思想。是陌生的.这种即熟悉又陌生的体会,恰当的揭示了具有现代因素的艺术作品的重要特征.对于具有再现因素的优异作品可以产生某种审美经验的感召力.,所以我们在欣赏美术作品,作为欣赏者,经常触及再现性以及典型化的艺术所带来的特殊的审美动情力.这种”似曾相识燕归来”的经验感知就是潜伏在内心深处的美的作用力表现。是属于人的自身因素。 这种是抽象的,是需要一定的文化层次和心理经验感知的,不同的人文层次产生不同的经验感知。但是,这个过程同样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他需要一种特殊的能够维系艺术形式成立的技术手段,这也就是我们主要所谈论的伦理角度。伦理角度上可以看出它包含很多方面,是最不稳定,也是最复杂的部分,它是一种能量态因素,对不同的艺术分类产生不同的能量,为艺术的再生输送新鲜的血源。它是无形的,但又指导着有形的存在,它是有形的,体现着一种无形得力量。每件艺术品或多或少所包含的这两种作用,起到一个传乘精神与物质的功能。一个立足于解决人与物之间的关系问题的功能。 但要研究设计艺术,首先要追寻即成事实的真相,但在我国的文化含义中,设计艺术有相对的界限,那界限可以涵概精神的艺术和物化的艺术的领域。从文化发展的观点来看,设计艺术是艺术发展过程中一个从原料加工程序到成品之间的关系问题,也正是由于这种关系的规定性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现实的存在方式,他同人的视觉思维、审美观点、生理需求一样,贯穿于艺术作品创造的始终。从古到今,从原始到成熟,在发展形式上,属于时间维的纵向状态,趋向于潜伏期。与设计艺术相区别,艺术设计更多属于现状的研究范畴。属于空间维的横向状态。趋向于爆发期。可以说当设计艺术处于空间维的横向发展机会中关注的越多,受重视的程度就越大,那么潜伏期也就相应的爆发,其实目前我们所处于的中西文化的碰撞,正是设计艺术的发展爆发期,也正是为什么会产生艺术与设计的争论的原因之一。
论文选题参考:××公司财务预算控制研究
二、选题建议:
1、要求选此论题的必须是从事会计工作或会计专业的学生,能够收集到相关数据资料者;
2、论述对象可以是本人工作的企业,也可以是能够收集到相关数据的其他公司(包括上市公司)。
三、设计内容:按照如下任务书的框架,进一步细化二级,论文范文目录。
第一章、引言
简要介绍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论文逻辑思路和研究方法等.
第二章、财务预算控制理论概述
一、预算控制理论简介
二、财务预算的概念和内容
三、××公司财务预算控制的重要性
(注:只要求介绍论文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时需要应用的相关知识和理论)
第三章、××公司财务预算的现状分析
一、××公司简介
二、××公司财务预算控制的现状
(此部分为论文的重点内容之一,必须收集本公司财务预算近两年控制现状的详细原始)。
扩展资料:
论文标题及其写法:
1、揭示课题的实质。这种形式的标题,高度概括全文内容,往往就是文章的中心论点。它具有高度的明确性,便于读者把握全文内容的核心。诸如此类的标题很多,也很普遍。如《关于经济体制的模式问题》、《经济中心论》、《县级行政机构改革之我见》等。
2、提问式。这类标题用设问句的方式,隐去要回答的内容,实际上作者的观点是十分明确的,只不过语意婉转,需要读者加以思考罢了。这种形式的标题因其观点含蓄,容易激起读者的注意。如《家庭联产承包制就是单干吗?》、《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吗?》等。
3、交代内容范围。这种形式的标题,从其本身的角度看,看不出作者所指的观点,只是对文章内容的范围做出限定。拟定这种标题,一方面是文章的主要论点难以用一句简短的话加以归纳;
另一方面,交代文章内容的范围,可引起同仁读者的注意,以求引起共鸣。这种形式的标题也较普遍。如《试论我国农村的双层经营体制》、《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条条与块块的关系》、《战后西方贸易自由化剖析》等。
4、用判断句式。这种形式的标题给予全文内容的限定,可伸可缩,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文章研究对象是具体的,面较小,但引申的思想又须有很强的概括性,面较宽。这种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的标题,有利于科学思维和科学研究的拓展。
如《从乡镇企业的兴起看中国农村的希望之光》、《科技进步与农业经济》、《从“劳动创造了美”看美的本质》等。
5、用形象化的语句。如《激励人心的管理体制》、《科技史上的曙光》、《普照之光的理论》等。
第一:封面要单独打印第二:自己去打印社问问多少钱,一般都一毛一张。那么多人打印,当然要自己打印了第三:必须写致谢词 中国演讲网
一般学校要求 打一面但不排除你们老师有特殊要求具体的到学校主页上,下载毕业设计论文规范.自己看看或者打电话问系办公室主任
按一般要求来讲,都是只打印一面,另一面空白在那儿。但不排除老师有特殊要求。一定要按要求做的,否则论文过不去。
学位论文书写规范及打印要求:
(一)论文的文字
除英文封面、英文摘要外,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其余部分都应该用中文撰写,以下情况除外:留学生学位论文的目录、正文和致谢等可用英文撰写;但封面、题名页、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书应用中文撰写,摘要应中英文对照撰写。
(二)论文的书写
学位论文一律采用A4(210 ×297mm,70g)幅面白色纸张,封面(中、英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书采用单面印刷,从中文摘要开始采用双面印刷。3.1.3 字体和字号章标题:三号黑体居中节标题:四号黑体居左条标题:小四号黑体居左正文:小四号宋体页码:五号宋体数字和字母: Times New Roman
如果需要可以按照你的思路创作。
论文摘要格式要求完整、准确、平实。
一、完整
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摘要本身有论点、有论据、有结论,合乎逻辑,是一篇结构完整的短文,读者不读论文全文、仅读摘要就能获得相对完整的信息。
二、准确
摘要的内容与论文的内容要对应、相称,不要在摘要中传达论文未涉及的信息,也不要让捕要丢失论文的重要内容,以保证捕要准确无误地传达论文的主旨。
三、平实
摘要无需对论文进行评价,尤其不能对论文进行拔高评价,如“本文超越前人的研究”“也文全面论远了这一问题”之类的话语就不能出现在摘要中,因为对论文的评价不是由摘要说了算的。
故摘要的主语不能是“本文”“该文”“本文作者”“笔者”之类,而应以论文研究的对象为主语,如论又研究的对象是“系质教育”,那么摘要的主语就首选,素质教育”。
论文摘要的作用
论文摘要作为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摘要包括中文摘要,还包括英文摘要。论文摘要是作者对自己的论文进行简单的介绍,以便读者能迅速获得全文所需的信息。
写完摘要两字,另起一行空两格写内容。
内容摘要是全文内容的缩影,需要提出主要论点、揭示论文的研究成果、简要叙述全文的框架结构。内容提要是正文的附属部分,一般放置在论文的篇首。内容摘要应把论文的主要观点提示出来,便于读者一看就能了解论文内容的要点。
摘要是对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要求扼要地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研究方法和最终结论等,重点是结论,是一篇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的短文,可以引用、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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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的注意事项:
1、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不得照搬论文正文中的小标题(目录)或论文结论部分的文字,也不要诠释论文内容。
2、采用文字叙述,不得将文中的数据罗列在摘要中;文字要简洁,应排除本学科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应删除无意义的或不必要的字眼;内容不宜展开论证说明,不要列举例证,不介绍研究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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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摘要一般不分段,切忌以条列式书写法。陈述要客观,对研究过程、方法和成果等不宜作主观评价,不应与别人的研究作对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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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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